專利名稱: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已知有用于拾取為在車輛上使用而設計的備用輪胎的單元,并且更具體地,已知有設計成拾取或釋放設置在車輛的底盤下面(或下側上)的備用輪胎。這些單元包括:主軸,所述主軸連接到該輪胎并支承該輪胎;具有動力軸的機構,該機構能夠是不同的類型,當使用者借助工具作用在動力軸上時,該機構允許卷繞或釋放線纜,該線纜在一端處連接到所述主軸并且在另一端處連接到所述機構,所述機構經受由所述輪胎的重量引起的由所述線纜傳輸的張力,并且所述機構被設計成使得:所述動力軸被鎖定且所述動力軸的運動因此不可逆,并且當使用者用工具作用在該動力軸上時,該動力軸才能夠再次沿任何方向旋轉。這些單元還包括安全裝置,當工具停止作用在該動力軸上時,所述安全裝置被致動。專利US6267546公開了這種類型的單元。所述單元包括:主軸,該主軸具有用于輪胎的支承件;機構,該機構連接到由使用者用工具作用于其上的主軸,該機構具有線纜,該線纜用于在上部位置和另一下部位置之間升降所述主軸且因此升降所述輪胎;以及安全裝置。所述安全裝置包括:滑動螺栓,所述滑動螺栓適于支承所述主軸且因此支承所述輪胎;以及致動器,所述致動器適于使螺栓在鎖定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選擇性地運動,在鎖定位置中,安全裝置支承所述主軸,在解鎖位置中,所述軸的運動被釋放。當工具不作用在所述機構上時,所述安全裝置始終處于工作位置,并且螺栓處于鎖定位置,且因此支承所述主軸。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如權利要求書中描述的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本發明的用于拾取備用輪胎的單元設計用于車輛中,且更具體地用于拾取或釋放車輛中的備用輪胎,其中所述備用輪胎被容納在車輛的下側。所述單元包括:連接到輪胎從而支承該輪胎的重量的主軸;具有動力軸的機構,所述動力軸包括多個構件并且傳輸引導動力(leading power),當使用者用工具作用在所述動力軸上時,所述動力軸允許卷繞或釋放線纜。該線纜在一端處連接到所述主軸并且在另一端處連接到所述機構,所述機構經受由所述輪胎的重量引起的由所述線纜傳輸的張力。所述機構設計成使得當使用者借助為了旋轉目而設計的工具而作用在所述機構的動力軸上時,所述機構的所述動力軸僅能夠沿任何方向旋轉,并且因為只要不旋轉動力軸就被鎖定,因此理論上該動力軸的運動是不可逆的,并且輪胎不移動。該單元還包括連接到所述機構的安全裝置,當所述工具停止在所述動力軸上作用時,所述安全裝置移動到工作位置。所述安全裝置在其處于所述工作位置中時借助所述動力軸而與所述機構協作,并且當所述動力軸的鎖定失效并且所述動力軸開始旋轉時,所述安全裝置作用在所述動力軸上,從而鎖定所述動力軸的旋轉。當行駛時,車輛經受可能引起應力的運動,該應力被傳遞到用于拾取備用輪胎的單元,且因此被傳遞到該機構。這些應力是當使用者未將輪胎完全固定到車輛的下側上時凸顯的沖擊和/或振動,并且在輪胎的上部與車輛的下部之間存在距離。具有動力軸的已知機構理論上使得動力軸的旋轉不可逆,盡管由于這些沖擊和振動而已經顯示了這種不可逆性能夠變得可逆,并且動力軸可以旋轉以釋放線纜,即釋放支承主軸的線纜且因此釋放輪胎,并且同時還可以釋放支承主軸的安全裝置。當在本發明的單元中出現上述情形時,本發明的單元包括這樣的安全裝置,該安全裝置在處于工作位置時作為這樣的機構起作用,該機構在理論上可以變得可逆,從而當在動力軸的鎖定方面失效且因此動力軸已開始旋轉時,該安全裝置鎖定動力軸的旋轉,且由此從一開始就防止動力軸的任何運動。從本發明的單元得到的其他優勢在于,本發明的該單元能夠與具有現有動力軸的任何機構相容,而與其所設置的動力軸的類型無關,并且與該單元是否設置有或者以其他方式設置有用于支承主軸的附加安全裝置無關。此外,由于該單元是具有較少構件并且設計簡單的單元,因此成本降低并且該單元在機構布置方面被簡化。此外,該單元在成本方面提供的另一優勢在于,用于支承主軸的安全裝置能夠被移除(如果消費者想要如此的話),因為具有所述安全裝置的本發明的單元是有效的,并且由于該裝置的動作由動力軸自身引起而產生旋轉運動的完全不可逆性。鑒于附圖以及本發明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這些以及其他優勢和特征將變得明顯。
圖1示出了本發明的單元的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其中安全裝置處于工作位置。圖2示出了圖1的實施方式的機構的單個部件的立體圖。圖3示出了圖1的實施方式的安全裝置的單個部件的立體圖。圖4示出了圖1的實施方式的安全裝置的立體圖,所述安全裝置處于工作位置并且在該機構未裝配有蓋。圖5示出了圖1的實施方式的安全裝置的棘爪機構的立體圖,所述棘爪機構處于工作位置而在該機構的驅動軸上不具有蓋。圖6示出了圖1的實施方式的安全裝置的棘爪機構的立體圖,所述棘爪機構處于非工作位置而在該機構的驅動軸上不具有蓋。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了本發明的單元的優選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并且更具體地示出了設計成卷繞或釋放所述車輛的備用輪胎的單元,所述備用輪胎設置在車輛的底盤下面(或在下側)。該單元包括連接到輪胎的主軸I,所述主軸I豎直地延伸穿過該輪胎(在圖1中未示出)的中心孔,并且所述主軸I包括供支承輪胎的支承件。該單元還包括機構2,并且如從圖2能夠看到的,所述機構2包括動力軸50。動力軸被理解為特別設計用于傳遞動力的任何物體,并且在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的機構中,動力軸具體地是這樣的軸,該軸傳遞驅動力并且經受由傳輸下述一對力所引起的扭矩請求,這一對力為:由輪胎的重量引起的進入力;以及在由使用者用工具作用在所述軸上時該軸上的放出力。動力軸能夠是各種類型的,如能夠是偏心凸輪、具有螺旋嚙合副的蝸輪、齒輪軸中的螺旋彈簧等。在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的單元的機構2中,動力軸50是偏心凸輪類型的,包括多個繞假想同軸軸桿旋轉的構件,并且傳遞驅動力,當使用者使用工具5作用在所述動力軸50上時,所述驅動力允許線纜3被卷繞或釋放。在本發明的上下文中,“線纜”應當被理解為適于執行傳輸由輪胎的重量引起的張力的功能的任何類型的柔性連接構件。所述線纜3在一端處連接到主軸1,并且在另一端處連接到機構2,結果是,所述機構2經受由輪胎的重量引起的線纜3的張力。動力軸50除了其他構件之外還包括:偏心凸輪;用于卷繞和釋放線纜3的鼓;具有降低效應的多個嚙合副,該降低效應允許由輪胎的重量引起的、在動力軸50的入口處請求的扭矩在出口處變為小得多的扭矩,這允許使用者借助工具5來使用機構2 ;以及驅動軸4,該驅動軸將扭矩傳遞到動力軸50的出口,并且在該驅動軸的一端上容納所述工具5。動力軸50被設計成使得其所包括的構件的構造使得該動力軸不可逆,結果是,這些構件確保當線纜3由于使用者用工具5作用在動力軸上而卷繞時,該動力軸由于輪胎的重量引起的線纜3上造成的張力而不會往回運動,并且該機構2被鎖定。在該情況下,動力軸50僅當其由工具5作用時才可以旋轉。本發明的單元還包括連接到機構2的安全裝置6。當工具5停止作用在動力軸50上時,該安全裝置6移動到工作位置,且因此處于該安全裝置可以發揮作用的情形。當動力軸50的鎖定失效并且輪胎未完全處于其容納位置時,本發明的單元的安全裝置6 (當該安全裝置6處于工作位置時且因此當工具5不作用在動力軸50上時)與機構2協作,所述鎖定失效例如由車輛所經受的振動引起的。然后動力軸可以開始旋轉,并且此時安全裝置6作用在所述動力軸50上并且鎖定該動力軸的旋轉,從而防止輪胎掉落到地面上。如圖2所示,動力軸50的驅動軸4包括端部23,該端部適于容納工具5的端部,所述安全裝置6在工作位置中作用在所述驅動軸4上。圖3示出了在優選實施方式中本發明的單元的安全裝置6包括棘爪機構7以及設置在機構2的蓋40上的驅動引導件8的情況,結果是驅動軸4的端部23從所述蓋40伸出。當安全裝置6處于工作位置時,棘爪機構7作用在驅動軸4上。所述棘爪機構7包括凸輪9、彈簧單元10以及軸11,所述軸11將凸輪9和彈簧單元10連接到驅動引導件8。驅動軸4還包括冠齒輪24,所述冠齒輪緊鄰端部23設置并且位于該端部23下方,圍繞所述驅動軸4并且連接到所述驅動軸。冠齒輪24包括多個齒30并且設置在蓋40下方,當安全裝置處于工作位置時所述凸輪9作用在所述冠齒輪24上。棘爪機構7的彈簧單元10是這樣的部件,該部件允許圍繞凸輪9對該凸輪進行支承,并且該彈簧單元包括兩個不同的部分,第一部分為U形連接構件19,在所述U形連接構件19中,在該U形的橫向表面的每個表面上設置有大致圓形的容納部20和21,并且所述大致圓形容納部20和21穿過這些橫向表面,所述連接軸11被容納在所述容納部20和21中;并且所述彈簧單元10包括緊密地連接到該連接構件19的第二部分,即彈簧22。所述彈簧22是這樣的部件,在該實施方式中該部件是由彈簧鋼或具有類似特性的材料制成的金屬帶,該彈簧在一端處連接到連接構件19的U形的基部,并且在另一端處支承在凸輪9的橫向表面18上。彈簧22沿橫向表面18的方向在所述凸輪9上施加力,從而允許所述凸輪9繞將所述凸輪9和彈簧單元10連接的軸11擺動。凸輪9是具有細長形狀的大致平坦件,其包括第一端12,緊鄰該第一端設置有穿過凸輪9的大致圓形容納部13,軸11被容納在該大致圓形容納部13中。除了容納部13以外,還包括沿著凸輪9延伸的臂14以及凸起部16,該臂14具有位于與凸輪9的第一端12相反一端的第二端15,并且所述凸起部16設置在與所述臂14的橫向表面18相反的橫向表面17上。在將安全裝置6定位在機構2的蓋40上時,凸輪9豎直地定位并且穿過蓋40,凸起部16設置成從蓋40伸出,并且第二端15保持在蓋40下方。冠齒輪24的齒30設置成在蓋40下方面向凸輪9的第二端15的位置。結果,并且由于由彈簧單元10的彈簧22施加的力,當安全裝置6處于工作位置時,凸輪9的第二端15連接到冠齒輪24,第二端15能夠被容納在冠齒輪24的齒30中的兩個齒之間的間隙中。安全裝置6的驅動引導件8是這樣的部件,當使用者決定借助動力軸50作用在本發明的單元的機構2上時該部件允許工具5被引導,并且該部件還允許彈簧單元10與凸輪
9一起被支承。所述驅動引導件8包括兩個不同的部分:筒形引導件25以及兩個大致平坦的支承件26和27,所述筒形引導件25的內部主體是中空的,并且所述筒形引導件允許容納驅動軸4的端部23,從而圍繞所述驅動軸4,所述支承件26和27從筒形引導件25的橫向開口突出并且沿著所述筒形主體的高度延伸。所述支承件26和27在其每個橫向表面上并且緊鄰所述橫向表面的上部設置有穿過它們的大致圓形的容納部28和29,結果是,所述凸輪9在豎直位置中被容納在這兩個支承件26和27之間,并且彈簧單元10利用連接構件19保持兩個支承件26和27。當凸輪9和彈簧單元10定位在支承件26和27中時,凸輪9的容納部13、連接構件19的容納部20和21、以及支承件26和27的容納部28和29重合,并且驅動引導件8的連接軸11被插入穿過這些容納部。所述驅動引導件8由于其形成所述安全裝置6的一部分而設置在機構2的蓋40上,并且借助設置在筒形引導件25以及支承件26和27的下部區域中的多個翼板31被連接到蓋40。此外,并且為了使得連接是剛性的,蓋40包括多個孔32,結果是,通過將翼板31插入孔32中并且在能夠是壓印過程的過程中將所述翼板31折疊到所述蓋40上,執行所述連接。圖4示出了本發明的單元的安全裝置6的立體圖,從該圖中省除了機構2的蓋40,以便在該視圖中示出在翼板31被折疊的情況下的筒形引導件25與支承件26和27以及具有驅動軸4的安全裝置6的完全組裝。在該情況下,驅動軸4的端部23是自由的而沒有工具5作用在其上,并且所述端部23由筒形引導件25圍繞。具有第二端15的凸輪9被容納在冠齒輪24的兩個齒30之間的間隙中,結果是,所述安全裝置6處于工作位置,從而通過動力軸50的驅動軸4與機構2協作。如從圖4能夠看到的,在筒形引導件25的內徑與驅動軸4的端部23的外徑之間存在空間33,該空間通過使得所述工具5的端部滑動而允許容納所述工具5的端部。圖5示出了本發明的單元的安全裝置6的棘爪機構7的立體圖,該圖不具有蓋40并且不具有驅動引導件8。工具5不作用在驅動軸4的端部23上,結果是由于在凸輪9上施加推動力的彈簧22的彈性作用,所述凸輪9的第二端15連接到冠齒輪24,所述第二端15設置成優選地在兩個相鄰齒30之間抵靠冠齒輪24推動,并且凸起部16被設置在筒形引導件25與驅動軸4的端部23之間的空間33中,如圖4所示。在所述情形中,安全裝置6處于工作位置,但是不抵抗動力軸50的驅動軸4的旋轉,因為在輪胎被拾取的正常情形中,所述安全裝置6鎖定所述旋轉,從而防止線纜3運動,并且驅動軸4不運動。
圖6示出了本發明的單元的安全裝置6的棘爪機構7的立體圖,而不具有蓋40并且不具有驅動引導件8。在該情況下,工具5作用在驅動軸4的端部23上,結果是,隨著所述工具5的端部沿著空間33滑動,該端部與凸起部16相接。使用者繼續推動工具5,直到驅動軸的端部23被完全容納在工具5的端部中為止,并且凸起部16借助工具5的推動而移動,克服彈簧22的推動力,并且完全地移動所述凸輪9。結果是,凸輪9的第二端15移動,從而將其與冠齒輪24斷開連接。在所述情形中,安全裝置6處于非工作位置,從而將動力軸50的驅動軸4從被動鎖定釋放,在該被動鎖定中,該安全裝置6自身形成為處于該安全裝置6的工作位置中,并且使用者能夠轉動工具5,以卷繞或釋放線纜3以及隨所述線纜一起的輪胎。已知的是,由于例如在車輛的運動中的沖擊和振動,首先當使用者尚未完全拾取輪胎并且在所述輪胎與車輛底盤之間存在空間時,動力軸50的不可逆性失效并且所述軸變得可逆,所述軸能夠旋轉并且將旋轉傳遞給驅動軸4,從而釋放線纜并且使得輪胎掉落到地面。在這些情況下,當工具5未作用在驅動軸4上且因此安全裝置處于工作位置并且動力軸50處于被動鎖定時,如果所述動力軸50失效且變得可逆并且驅動軸4開始旋轉,那么凸輪9的正推動冠齒輪24的第二端15 (優選地位于兩個相鄰齒30之間)鎖定所述旋轉,從而防止線纜3運動并且防止輪胎掉落到地面。在凸輪9的第二端15不是在兩個相鄰齒30之間而是在所述齒30之間的中間位置中推動冠齒輪24時,可以出現這種情況。在所述情況下,當驅動軸4試圖旋轉時,發生以下情況:保持所述鎖定,這是因為彈簧22的推動力大于冠齒輪24的旋轉力;或者該旋轉力克服彈簧22的力并且引起冠齒輪24的輕微運動,該冠齒輪將第二端15定位在兩個相鄰齒30之間,所述第二端不從該位置移動并且保持動力軸50的鎖定。所引起的輕微旋轉要么不影響線纜的掉落,要么由于動力軸50的例如能夠是1/8的降低效應而不易察覺,所述1/8的降低效應意味著,線纜能夠移動齒的相應弧度度數的1/8 (例如,如果冠齒輪24具有三十二個齒30,其可對應于5°的1/8,換句話說,實質上微小的量)。結果是,能夠看到,安全裝置6鎖定動力軸50,而與動力軸的旋轉位置無關。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本發明的用于拾取備用輪胎的單元的操作過程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所述第一階段中,工具5的端部被容納在驅動軸4的端部23中,安全裝置6移動到非工作位置,并且動力軸50可以旋轉以卷繞或釋放線纜3以及隨所述線纜一起的輪胎;-第二階段,在所述第二階段中,工具5從驅動軸4被撤回并且安全裝置6移動到工作位置,凸輪9的第二端15定位成抵靠冠齒輪24推動,只要該動力軸50的不可逆性不失效并且動力軸開始旋轉,所述動力軸自身就處于被動鎖定情形,在該情況下,安全裝置6鎖定所述旋轉。結果是,當工具5從驅動軸4被撤回時,安全裝置6自動地移動到工作位置。在附圖中未示出的另一實施方式中,安全裝置6包括又一構件,例如罩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另一構件,該罩或另一構件例如覆蓋驅動軸4的端部23并且與凸輪9從驅動軸4的冠齒輪24的致動和停用相關。在該實施方式中,本發明的用于拾取備用輪胎的單元的操作過程中所包括的階段是:-第一階段,在所述第一階段中,使用者首先撤回罩或類似構件,并且露出驅動軸4的端部23從而安全裝置6移動到非工作位置,并且通過借助工具5作用在動力軸50上而可以使得該動力軸移動,從而卷繞或釋放線纜3以及隨所述線纜一起的輪胎;-第二階段,在所述第二階段中,所述罩設置有諸如彈簧的自動重啟裝置,當工具5被撤回時,所述罩關閉以再一次覆蓋驅動軸4的端部23,并且凸輪9通過將其第二端15抵靠在冠齒輪24上而再次被致動。因此只要動力軸50的不可逆性不失效并且動力軸開始旋轉,動力軸50自身就處于被動鎖定位置,在該情況下,安全裝置6鎖定所述旋轉。如在第一實施方式中的那樣,當工具5從驅動軸4被撤回時,安全裝置6自動移動到工作位置,不同之處在于,在該第二實施方式中向非工作位置的移動基于打開所述罩或類似機構被執行,而不是基于將工具5容納在驅動軸4中被執行。本發明的單元的附加優勢在于,該單元能夠結合設置有任何類型的動力軸的裝置被使用,結果是,該單元具有相當多功用。還允許消費者購買這些單元而省除用于支承輪胎的主軸的安全裝置。如果省除所述附加安全裝置,那么在線纜3斷裂的情況下輪胎會掉落到地面。然而,通過使用更粗的線纜3能夠最小化所述風險,由此獲得足夠安全且更便宜的另選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所述單元包括:適于容納輪胎的主軸(I);具有動力軸(50)的機構(2),當利用工具(5)作用在所述動力軸上時,所述機構允許線纜(3)被卷繞或釋放,所述線纜(3)在一端處連接到所述主軸(I)并且在另一端處連接到所述機構(2),所述機構(2)經受由所述輪胎的重量引起的所述線纜(3)的張力,并且所述機構(2)設計成使得,所述動力軸(50)被鎖定并且當利用所述工具(5)作用在所述動力軸(50)上時該動力軸僅能夠旋轉;以及安全裝置(6),所述安全裝置連接到所述機構(2),當所述工具(5)停止在所述動力軸(50)上作用時,所述安全裝置移動到工作位置,所述單元的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裝置(6)在處于所述工作位置時與所述機構(2)協作,從而當所述動力軸(50)的鎖定失效并且所述動力軸開始旋轉時,所述安全裝置(6)作用在所述動力軸(50)上,從而鎖定所述動力軸的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動力軸(50)包括驅動軸(4),所述驅動軸的一個端部(23)適于容納所述工具(5)的端部,所述安全裝置(6)在所述工作位置中作用在所述驅動軸(4)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安全裝置(6)包括棘爪機構(7)以及設置在所述機構(2 )的蓋(40 )上的驅動引導件(8 ),所述驅動軸(4)的所述端部(23 )從所述蓋(40)伸出,所述棘爪機構(7)在所述工作位置中作用在所述驅動軸(4)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棘爪機構(7)包括凸輪(9)、彈簧單元(10)以及軸(11),所述軸(11)將所述凸輪(9)和所述彈簧單元(10)連接到所述驅動引導件(8),并且所述驅動軸(4)包括冠齒輪(24),所述冠齒輪設置在所述端部(23)下方并且圍繞所述驅動軸(4),所述凸輪(9)在所述工作位置中作用在所述冠齒輪(24)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 述的單元,其中,所述彈簧單元(10)包括彈簧(22)和U形的連接構件(19),在所述連接構件中設置有位于每個橫向表面上的用于所述軸(11)的容納部(20,21),所述彈簧(22)在一端處連接到所述連接構件(19)的基部并且在另一端處支承在所述凸輪(9)的橫向表面(18)上并在所述凸輪(9)上施加力。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凸輪(9)包括:第一端(12),緊鄰所述第一端設置有用于所述軸(11)的容納部(13);以及位于所述容納部(13)旁側的臂(14),所述臂(14)包括所述凸輪(9)的第二端(15)以及設置在所述臂(14)的橫向表面(17)上的凸起部(16),在所述工作位置所述第二端(15)由于所述彈簧(22)的彈性作用而連接到所述冠齒輪(2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凸輪(9)穿過所述蓋(40),所述凸起部(16)設置成伸出所述蓋(40 ),并且所述第二端(15 )位于所述蓋(40 )下方。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驅動引導件(8)包括筒形引導件(25)以及兩個支承件(26,27),所述筒形引導件圍繞所述驅動軸(4)的所述端部(23),所述支承件(26,27 )從所述筒形引導件(25 )的橫向開口向外伸出,所述支承件(26,27 )在它們的每個橫向表面上均設置有容納部(28,29),當所述連接軸(11)被插入到所述凸輪(9)的所述容納部(13)中、所述連接構件(19)的所述容納部(20,21)中、以及所述支承件(26,27)的所述容納部(28,29)中時,所述支承件(26,27)支承所述容納部(9)和所述彈簧單元(1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單元,其中,所述筒形引導件(25)和所述支承件(26,27)包括位于它們的下部區域中的多個翼板(31),并且所述蓋(40)包括多個孔(32),通過將所述翼板(31)插入到所述孔(32 )中并且將所述翼板折疊到所述蓋(40 )上而執行所述翼板(31)至所述蓋(40)的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單元,其中,優選地通過壓印來執行所述翼板(31)與所述蓋(40)的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單元,其中,在所述筒形引導件(25)的內徑與所述驅動軸(4)的所述端部(23)的外部之間存在空間(33),所述空間允許容納所述工具(5)的所述端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單元,其中,在所述安全裝置(6)的所述工作位置中,所述凸起部(16)設置在所述空間(33)內。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單元,其中,當將所述工具(5)的所述端部容納在所述驅動軸(4)的所述端部(23)中時,通過將所述工具(5)的所述端部插入到所述空間(33)中,推動所述凸起部(16)并且克服所述彈簧(22)的彈性作用的壓力而移動所述凸輪(9),而使所述凸輪(9)的所述第二端(15)與所述冠齒輪(24)斷開連接,從而將所述安全裝置(6)移動到非工作位置。
全文摘要
用于拾取車輛中的備用輪胎的單元包括適于容納輪胎的主軸(1);具有動力軸(50)的機構(2),當用工具(5)作用在動力軸上時,機構允許線纜(3)被卷繞或釋放,線纜(3)在一端處連接到主軸(1)且在另一端處連接到機構(2),機構(2)經受由輪胎的重量引起的線纜(3)的張力,機構設計成使得,動力軸(50)被鎖定且當用工具(5)作用在動力軸(50)上時才能旋轉;和連接到機構(2)的安全裝置(6),當工具(5)停止在動力軸(50)上作用時,安全裝置移動到工作位置。安全裝置(6)在處于工作位置時與機構(2)協作,當動力軸(50)的鎖定失效且動力軸開始旋轉時,安全裝置(6)作用在動力軸(50)上,而鎖定動力軸的旋轉。
文檔編號B62D43/04GK103144689SQ20121051465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4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6日
發明者A·岡薩雷斯·薩噶扎祖, P·考拉爾·羅德里格斯 申請人:巴茲聯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