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角質纖維氧化染色組合物及使用這種組合物的染色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準備用于角質纖維氧化染色的組合物,具體是諸如人發之類的角質纖維的氧化染色用的組合物,在適于染色的介質中,該組合物含有與至少一種選自于間-二苯酚的成色劑配合的、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和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至少一種所選擇的直接陽離子染色劑和至少一種氧化劑,以及使用這種組合物的染色方法。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為制備準備使用的這樣一種組合物的染色盒。
人們知道用含有氧化作用染色劑前身,具體是鄰-或對-亞苯基二胺、鄰或對氨基苯酚(一般稱之氧化作用堿)前身的染色組合物使角質纖維,具體是人發角質纖維染色。這些氧化作用染色劑前身,即氧化作用堿是無色或淺色化合物,與氧化產品配合,這些化合物可以通過氧化縮合方法得到有顏色的和染色的化合物。
人們還知道,用這些氧化作用堿,并且將這些堿與染色成色劑或調節劑配合能夠達到改變所得到的色調,這些顯色劑或調節劑具體選自于芳族間二胺、間氨基苯酚、間二苯酚和某些雜環化合物。
與氧化作用堿和成色劑地位相等的這類起作用的分子都能夠獲得非常豐富的色彩。
人們還知道,對于還能改變所達到的色調并賦予其反射光,與這些氧化作用染料前身和成色劑配合,可以使用直接的染料,即彩色的物質,他們在無氧化劑時可染色。
由于這些氧化染色劑所達到的所述“永久”染色還應該滿足許多要求。于是,它們應該能夠達到所要求強度的色調,對外部因素(光、惡裂天氣、洗滌、持久燙發、汗水、摩擦)還具有良好的穩定性。
大多數直接染色劑屬于苯系列的硝代化合物,其缺陷是當它們加入染色組合物中時導致染色持久性不足,對洗滌尤其如此。
本發明提出角質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氧化作用染色的新組合物,這些組合物能夠達到有豐富反射光的染色,同時還具有良好的持久性的性質。
于是,本申請人事實上發現了有可能達到同時具有豐富反射光和持久性的新染色,其配合如下-至少一種氧化作用堿,該堿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和雙-苯基亞烷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成色劑,該成色劑選自于間-二苯酚,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的直接陽離子染色劑,和-至少一種氧化劑。
因此,本發明的第一個目的是一種供角質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氧化作用染色使用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這種染色適合的介質中,該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氧化作用堿,該堿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雙-苯基亞烷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成色劑,該成色劑選自于間-二苯酚,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直接的陽離子染色劑,它們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化合物
式中R1代表氫原子,C1-C4烷氧基,R2代表氫原子,可被-CN基或被氨基取代的烷基、4’-氨基苯基,或與R1或帶R3和R4基的苯環的一個碳原子一起構成或許含氧的和/或含氮的、可能被C1-C4烷基取代的雜環,R3和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如氯、溴、碘和氟之類的鹵素原子、C1-C4烷基、C1-C4烷氧基、-CN基,X-代表優選地選自于氯化物、硫酸甲酯和乙酸酯中的陰離子。
B代表下述結構式B1至B11中的一個基團
式中R5代表C1-C4烷基,R6和R7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當R1和R2構成一個含氮的雜環,或R3和R4代表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或當R2代表4’-氨基苯基,而B還可以代表下述結構B12基團
式中R5具有上面B1至B11所給出的意義;和-至少一種氧化劑。
供本發明使用的這些染色組合物能夠達到染成天然或灰色色調的染色,這種染色使頭發能夠很好耐受可能受到的各種處理,尤其是洗滌處理。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是使用這種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進行角質纖維氧化作用染色的方法。
在供本發明使用的染色組合物中,作為氧化作用堿可使用的對亞苯基二胺優選地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I)化合物,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R8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苯基、4’-氨基苯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R9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R10代表氫原子、如溴、氯、碘或氟的鹵素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羥基(C1-C4)烷氧基、甲磺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氨基甲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或乙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R11代表氫原子或C1-C4烷基。
在上述化學式(II)對亞苯基二胺中,更具體可以列舉對亞苯基二胺、對甲代亞苯基二胺、2-氯對亞苯基二胺、2,3-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5-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乙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丙基對亞苯基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雙(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4-氨基-N,N-雙-(β-羥乙基)-3-甲基苯胺、4-氨基-3氯-N,N-雙-(β-羥乙基)苯胺、2-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氟對亞苯基二胺、2-異丙基對亞苯基二胺、N-(β-羥丙基)對亞苯基二胺、2-羥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乙基,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N-(β,γ-二羥基丙基)對亞苯基二胺、N-(4’-氨基苯基)對亞苯基二胺、N-苯基對亞苯基二胺、2-β-羥基乙氧基對亞苯基二胺、2-β-乙酰基氨基乙氧基對亞苯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在上述化學式(II)對亞苯基二胺中,更可取的是對亞苯基二胺、對甲代亞苯基二胺、2-異丙基對亞苯基二胺、2-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β-羥基乙氧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3-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雙-(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氯對亞苯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在供本發明使用的染色組合物中作為氧化作用堿可使用的雙-苯基亞烷基二胺優選地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II)化合物,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Z1和Z2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羥基或NHR15,其中R15代表氫原子或C1-C4烷基,R12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氨基(C1-C4)烷基,其氨基殘基可以被取代,R13和R1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或鹵素原子或C1-C4烷基,Y代表選自由下述基組成的組中的一個基-(CH2)n-;-(CH2)m-O-(CH2)m-;-(CH2)m-CHOH-(CH2)m-和
其中n是包括0和8在內的0-8中的一個整數,m是包括0和4在內的0-4中的一個整數。
在上述化學式(III)雙-苯基亞烷基二胺中,更具體地可以列舉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亞乙基二胺、N,N’-雙-(4-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4-甲基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乙基)N,N’-雙-(4’-氨基,3’-甲基苯基)-亞乙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在這些化學式(III)雙-苯基亞烷基二胺中,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或它們與酸的加合鹽中的一種鹽是特別可取的。
在供本發明使用的染色組合物作為成色劑可使用的間-亞苯二胺優選地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V)的化合物,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R16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或多羥基(C2-C4)烷基,-R17和R18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或多羥基(C2-C4)烷基,-R19代表氫原子、C1-C4烷氧基、氨基C1-C4烷氧基、單羥基(C1-C4)烷氧基、多羥基(C2-C4)烷氧基或2-4-二氨基苯氧基烷氧基。
在上述化學式(IV)間-亞苯基二胺中,更具體地可以列舉間-亞苯基二胺、3,5-二氨基-1-乙基-2-甲氧基苯、3,5-二氨基-2-甲氧基-1-甲基苯、2,4-二氨基-1-乙氧基苯、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雙-(2,4-二氨基苯氧基)甲烷、1-(β-氨基乙氧基)-2,4-二氨基苯、2-氨基-1-(,β-羥基乙氧基)-4-甲基氨基苯、2,4-二氨基-1-乙氧基-5-甲基苯、2,4-二氨基-5-(,β-羥基乙氧基)-1-甲基苯、2,4-二氨基-1-(,β,γ二羥基丙氧基)苯、2,4-二氨基-1-(,β-羥基乙氧基)苯、2-氨基-4-N-(β-羥乙基)氨基-1-甲氧基苯,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在本發明染色組合物范圍內可使用的與一種酸的加合鹽具體地選自于氫氯化物、碳酸鹽、氫溴化物、硫酸鹽和酒石酸鹽。
在供本發明使用的染色組合物中可使用的化學式(I)直接陽離子染色劑是已知的化合物,例如在WO 95/01772、WO 95/15144和EP-A-0714954專利申請中所描述的化合物。
在供本發明使用的染色組合物中可使用的化學式(I)直接陽離子染色劑中,更具體地可以列舉滿足下述結構(I1)至(I26)的化合物
在上述結構(I1)至(I26)的化合物中,特別可取的是滿足結構(II1)的化合物。
在本發明染色組合物范圍內可使用的與一種酸的加合鹽具體地選自于氫氯化物、碳酸鹽、氫溴化物、硫酸鹽和酒石酸鹽。
在該染色組合物中的氧化劑選自于氧化作用染色時通常使用的氧化劑,優選地選自于過氧化氫、過氧化脲、堿金屬溴酸鹽、如過硼酸鹽和過硫酸鹽之類的過酸鹽。過氧化氫是特別優選的。
本發明化學式(I)的一種或多種直接氧離子染色劑以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優選地為約0.001-10%(重量),更優選地是約0.05-2%(重量)。
一種或多種本發明氧化作用堿,即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I))對亞苯基二胺和/或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II)雙-苯基亞烷基二胺,以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001-10%(重量),更優選地是約0.001-5%(重量)。
一種或多種本發明化學式(IV)間-亞苯基二胺,以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001-5%(重量),更優選地是約0.005-3%(重量)。
如前面定義的染色組合物的pH一般地是約5-12。還可以采用角質纖維染色中通常使用的酸化劑或堿化劑將其pH調整到所要求的值。
在這些酸化劑中,作為實例可以列舉無機酸和有機酸,如鹽酸、正磷酸,如酒石酸、檸檬酸、乳酸、磺酸之類的羧酸。
在堿化劑中,作為實例可以列舉氨水、堿金屬碳酸鹽,如單-、二-和三乙醇胺之類的鏈烷醇胺以及它們的衍生物、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和下述化學式(V)的化合物
式中R是或許被羥基或C1-C4烷基取代的亞丙基殘基;R20、R21、R22和R23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羥基(C1-C4)烷基。
除了上述定義的染色劑外,本發明的染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其他成色劑和/或直接染色劑,特別是改變色調或豐富其反射光色調的成色劑和/或直接染色劑。
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適合染色的介質(載體)一般是由水或由一種水與至少一種能溶解在水中不能充分溶解的這些化合物的有機溶劑的混合物構成的。作為有機溶劑,例如可以列舉C1-C4低級鏈烷醇,如乙醇和異丙醇;乙二醇;乙二醇類和乙二醇醚類,如2-丁氧基乙醇、丙二醇、丙二醇單甲醚、二乙二醇的單乙基醚和單甲基醚,以及芳族醇,如芐基醇或苯氧基乙醇,類似的產品和它們的混合物。
這些溶劑的比例可以是以該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1-40%(重量),更優選地是約5-30%(重量)。
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頭發染色組合物中通常使用的各種添加劑,如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或兩性表面活性劑或它們的混合物、如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或兩性聚合物或它們的混合物、無機或有機增稠劑、抗氧化劑、滲透劑、多價螯合劑、香料、緩沖劑、分散劑、調節劑、成膜劑、防腐劑、遮光劑。
當然,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選擇一種或多種上述可能的補充化合物,以便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的固有優點不會被所要添加的添加劑所改變或基本不改變。
本發明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可以呈各種形式,如呈液體、膏、凝膠形式或呈進行角質纖維染色,尤其是進行人發染色所適合的形式。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是使用如前面定義的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的角質纖維,特別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的染色方法。
根據這種方法,將如前面定義的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涂在纖維上,讓其停留約3-40分鐘,優選地是5-30分鐘,此后沖洗,或許用香波洗滌,再沖洗并干燥。
根據第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以分開的方式儲存一種組合物(A)和一種組合物(B),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以及至少一種直接陽離子染色劑,該染色劑選自于如上述定義的化學式(I)的化合物,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B)含有至少一種如前面定義的氧化劑,該步驟還在于在將這種混合物涂在角質纖維上之前在使用時混合這些組合物。
根據第二種優選的實施方式,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以分開的方式儲存一種組合物(A),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和一種組合物(A’),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直接陽離子染色劑,該染色劑選自于如上述定義的化學式(I)的化合物,和最后地,一種組合物(B),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B)含有至少一種如前面定義的氧化劑,該步驟還在于在將這種混合物涂在角質纖維上之前在使用時混合這些組合物。
根據本發明方法第二種方案使用的組合物(A’)或許可以呈粉末狀,一種或多種本發明化學式(I)的直接陽離子染色劑這時以其僅一種或多種構成整個所述組合物(A’),或者或許分散在有機和/或無機噴灑賦形劑中。
當該有機賦形劑是在該組合物A’中時,它可以是合成的或植物來源的,具體地選自于交聯或非交聯的合成聚合物、如纖維素之類的多糖、改性或未改性的淀粉以及含有它們的天然產品,如木屑和植物樹膠(胍爾膠、角豆樹果實......)。
當該無機賦形劑是在該組合物A’中時,它可以由如二氧化鈦、氧化鋁之類的金屬氧化物、高嶺土、滑石粉、硅酸鹽、云母和二氧化硅構成。
粉末狀的組合物(A’)還可以含有粘合劑或包膜產品,其量優選地以所述組合物(A’)總重量計不超過約3%(重量)。
這些粘合劑優選地選自于無機、合成、動物或植物來源的油和液體脂肪。
組合物(A’)或許還可以含有粉末狀其他添加劑,具體地是任何性質的表面活性劑、例如像陽離子聚合物之類的頭發調節劑等。
本發明另外一個內容是一種具有多個孔腔的設備或染色“盒”或任何其他具有多個孔腔的系統,其第一個孔腔裝有如上述定義的組合物(A),若有如上述定義的組合物(A’)則第二個可能的孔腔裝該組合物,第三個孔腔裝有如上述定義的組合物(B)。這些設備可以配置一種能夠將所需要的混合物送到頭發上的部件,如以申請人名義申請的FR-2586913專利中所描述的設備。
下面的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限制其保護范圍。實施例1根據本發明制備下述組合物1(A)(含量以克表示)
(*)通用染色載體-具有2摩爾甘油的聚甘油化油醇 4.0克-具有4摩爾甘油的聚甘油化油醇,78%活性物質(M.A.) 5.69克M.A.
-油酸 3.0克-由AKZO公司以商品名ETHOMEENO12銷售的具有2摩爾環氧乙烷的油胺,7.0克-月桂基氨基琥珀酰胺酸二乙基氨基丙酯,鈉鹽,55%M.A. 3.0克M.A.
-油醇 5.0克-油酸的二乙醇酰胺 12.0克
-丙二醇 3.5克-乙醇7.0克-二丙二醇0.5克-丙二醇的單甲基醚9.0克-偏亞硫酸氫水溶液鈉,35%M.A.0.455克M.A.
-乙酸銨 0.8克-抗氧化劑,多價螯合劑適量-香料,防腐劑適量-20%NH3氨水10.0克使用時,將組合物1(A)與等量的組合物(B)混合,組合物(B)是由具有20個體積濃度[6%(重量)]的過氧化氫溶液構成的。
將所得到的每種組合物(本發明準備使用的組合物)涂在多綹有90%白發的自然灰色頭發上達30分鐘。然后沖洗這些綹頭發,用標準香波洗滌,再干燥。
這些頭發染成亮的灰褐色色調,所得到的色調對后續洗滌具有非常好的持久性。
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方案,結構(Ii)的直接陽離子染色劑可以在使用時加入組合物1(A)中。實施例2制備下述組合物2(A)-對甲代亞苯基二胺硫酸鹽1.25克-2-氨基-4-N-(β-羥乙基)氨基-1-甲氧基苯氫氯化物 0.35克-如實施例1所描述的通用染色載體 (*)-軟化水 適量至 100克制備下述組合物2(A’)-結構(I1)陽離子染色劑 4克-由National Starch公司以商品名CELQUAT SC-240銷售的聚季銨 10克-木屑 適量至 100克使用時,將1重量份上述組合物2(A)與0.1重量份組合物2(A’)和1重量份組合物(B)混合,組合物(B)是由具有20個體積濃度[6%(重量)]的過氧化氫溶液構成的。
將所得到的組合物涂在多綹有90%白發的自然灰色頭發上達30分鐘。然后沖洗這些綹頭發,用標準香波洗滌,再干燥。
這些頭發染成深褐色色調,非常耐后面的洗滌。
權利要求
1.準備用于角質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氧化作用染色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一種染色合適的介質中,該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和雙-苯基亞烷基二胺氧化作用堿,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種直接陽離子染色劑,它們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的化合物
式中R1代表氫原子,C1-C4烷氧基,R2代表氫原子,可被-CN基或被氨基取代的烷基、4’-氨基苯基,或與R1或帶R3和R4基的苯環的一個碳原子一起構成或許含氧的和/或含氮的、可能被C1-C4烷基取代的雜環,R3和R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如氯、溴、碘和氟之類的鹵素原子、C1-C4烷基、C1-C4烷氧基、-CN基,X-代表優選地選自于氯化物、硫酸甲酯和乙酸酯中的陰離子。B代表下述結構式B1至B11中的一個基團
式中R5代表C1-C4烷基,R6和R7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當R1和R2構成一個含氮的雜環,或R3和R4代表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或當R2代表4’-氨基苯基,而B還可以代表下述結構B12基團
式中R5具有上面B1至B11所給出的意義;和-至少一種氧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對亞苯基二胺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I)化合物及其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R8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苯基、4’-氨基苯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R9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R10代表氫原子、如溴、氯、碘或氟的鹵素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羥基(C1-C4)烷氧基、甲磺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氨基甲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或乙酰基氨基(C1-C4)烷氧基,R11代表氫原子或C1-C4烷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I)對亞苯基二胺中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對甲代亞苯基二胺、2-氯對亞苯基二胺、2,3-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2,6-二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5-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乙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丙基對亞苯基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雙-(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4-氨基-N,N-雙-(β-羥乙基)-3-甲基苯胺、4-氨基-3氯-N,N-雙-(β-羥乙基)苯胺、2-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2-氟對亞苯基二胺、2-異丙基對亞苯基二胺、N-(β-羥丙基)對亞苯基二胺、2-羥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對亞苯基二胺、N,N-(乙基,β-羥乙基)對亞苯基二胺、N-(β,γ-二羥基丙基)對亞苯基二胺、N-(4’-氨基苯基)對亞苯基二胺、N-苯基對亞苯基二胺、2-β-羥基乙氧基對亞苯基二胺、2-β-乙酰基氨基乙氧基對亞苯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雙-苯基亞烷基二胺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II)化合物,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Z1和Z2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羥基或NHR15,其中R15代表氫原子或C1-C4烷基,R12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多羥基(C2-C4)烷基、氨基(C1-C4)烷基,其氨基殘基可以被取代,R13和R14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或鹵素原子或C1-C4烷基,Y代表選自由下述基組成的組中的一個基-(CH2)n-;-(CH2)m-O-(CH2)m-;-(CH2)m-CHOH-(CH2)m-和
其中n是包括0和8在內的0-8中的一個整數,m是包括0和4在內的0-4中的一個整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II)雙-苯基亞烷基二胺選自于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亞乙基二胺、N,N’-雙-(4-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β-羥乙基)N,N’-雙-(4-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4-甲基氨基苯基)-四亞甲基二胺、N,N’-雙-(乙基)N,N’-雙-(4’-氨基,3’-甲基苯基)-亞乙基二胺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間-亞苯二胺優選地選自于下述化學式(IV)的化合物,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式中-R16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基或多羥基(C2-C4)烷基,-R17和R18是相同的或不同的,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單羥基(C1-C4)烷氧基或多羥基(C2-C4)烷氧基,-R19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C1-C4烷氧基、氨基C1-C4烷氧基、單羥基(C1-C4)烷氧基、多羥基(C2-C4)烷氧基或2-4-二氨基苯氧基烷氧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V)間-亞苯基二胺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3,5-二氨基-1-乙基-2-甲氧基苯、3,5-二氨基-2-甲氧基-1-甲基苯、2,4二氨基-1-乙氧基苯、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雙-(2,4-二氨基苯氧基)甲烷、1-(β-氨基乙氧基)-2,4-二氨基苯、2-氨基-1-(β-羥基乙氧基)-4-甲基氨基苯、2,4-二氨基-1-乙氧基-5-甲基苯、2,4-二氨基-5-(β-羥基乙氧基)-1-甲基苯、2,4-二氨基-1-(β,γ二羥基丙氧基)苯、2,4-二氨基-1-(,β-羥基乙氧基)苯、2-氨基-4-N-(β-羥乙基)氨基-1-甲氧基苯,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直接陽離子染色劑選自于滿足下述結構(I1)至(I26)的化合物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與酸的加合鹽選自于氫氯化物、氫溴化物、硫酸鹽和酒石酸鹽。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劑選自于過氧化氫、過氧化脲、堿金屬溴酸鹽、如過硼酸鹽和過硫酸鹽之類的過酸鹽。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直接陽離子染色劑是以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0.001-10%(重量)。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I)對亞苯基二胺和/或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II)雙-苯基亞烷基二胺是以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0.0001-10%(重量)。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化學式(IV)間-亞苯基二胺是以準備使用的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0.0001-5%(重量)。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的pH是5-12。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適合染色的介質是由水或由水和至少一種有機溶劑的混合物構成的。
16.角質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染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這些纖維上涂至少一種如權利要求1-1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染色組合物。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以分開的方式儲存一種組合物(A)和一種組合物(B),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以及至少一種直接陽離子染色劑,該染色劑選自于如權利要求1所定義的化學式(I)的化合物,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B)含有至少一種如前面定義的氧化劑,該步驟還在于在將這種混合物涂在角質纖維上之前在使用時混合這些組合物。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以分開的方式儲存一種組合物(A),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至少一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和它們與一種酸的加合鹽;和一種組合物(A’),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A’)含有至少一種直接陽離子染色劑,該染色劑選自于如權利要求1定義的化學式(I),和最后地,一種組合物(B),在合適的染色介質中,組合物(B)含有至少一種氧化劑,該步驟還在于在將這種混合物涂在角質纖維上之前在使用時混合這些組合物。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組合物(A’)呈粉末狀。
20.一種具有多個孔腔的設備或染色“盒”,其特征在于第一個孔腔裝有如權利要求17所限定的組合物(A),和第二個孔腔裝有一種氧化組合物(B)。
21.一種具有多個孔腔的設備或染色“盒”,其特征在于第一個孔腔裝有如權利要求18所限定的組合物(A),第二個孔腔裝有如權利要求18或19所限定的組合物(A’),第三個孔腔裝有一種氧化組合物(B)。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內容是一種準備用于角質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質纖維氧化作用染色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含有與至少一種選自于間-亞苯基二胺的成色劑配合的、至少一種選自于對亞苯基二胺和雙-苯基亞烷基二胺的氧化作用堿,至少一種選擇的直接陽離子染色劑和至少一種氧化劑,以及使用這種組合物染色的方法。
文檔編號C07D277/50GK1189331SQ97120860
公開日1998年8月5日 申請日期1997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1996年12月23日
發明者C·龍多, J·科特埃特, R·德拉梅特里 申請人:萊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