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角蛋白纖維,特別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的氧化染色組合物,該組合物在適合染色的介質中含有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和在至少一種下述酶給體存在下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以及使用這種組合物的染色方法。
人們知道使用含有自氧化染料,如含有至少三個羥基和/或氨基的苯衍生物與吲哚衍生物,例如5,6-二羥基吲哚的染色組合物進行角蛋白纖維,具體是人的頭發的染色。這些自氧化染料具有的特性是除空氣之外不需要其他氧化劑便能氧化,得到有色的與用以染色的分子。但是,使用這些染料所達到的染色不總是令人滿意的,尤其是從其染色本領與色度來看更是如此。
通常,在堿性介質中使用例如像過氧化氫之類的常用氧化劑可能有利于這些自氧化染料的氧化。在過氧化氫存在下使用堿性介質的缺陷是引起纖維不可忽略不計的劣化,以及角蛋白纖維的脫色,這種脫色并不總是希望的。
特別是在EP-A-0 310 675專利申請中已經提出,使用含有苯類氧化染料前體的組合物,在下述酶給體存在下,與如吡喃糖-氧化酶、葡萄糖-氧化酶或尿酸酶之類的酶配合進行角蛋白纖維染色。這些染色方法,盡管在沒有引起角蛋白纖維劣化的條件下實施,所述劣化可以與在過氧化氫存在下進行的染色所造成的劣化相比,但得到的染色不是完全滿意的,尤其從達到的染色本領來看更是如此。
然而,申請人現在發現將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和在至少一種下述酶的給體存在下,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組合起來,有可能得到新的染料,而這種染料沒有氧化顯色堿,但能夠得到高效而不引起顯著劣化的染色,也不使角蛋白纖維嚴重脫色,選擇性不大并很好地耐受頭發可能受到的各種刺激。
這種發現是本發明的基礎。
因此,本發明的第一個目的是角蛋白纖維,特別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的備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在適合染色的介質中含有
-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和至少一種所述酶的給體;所述組合物不含氧化顯色堿。
本發明的備用染色組合物可得到高效易染的染色,其染色選擇性低,對如光和惡劣天氣之類的大氣因素具有極好的耐受性質,同時對頭發可能受到的汗水與各種不同的處理(洗滌、燙發)也具有極好的耐受性質。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是使用這種備用染色組合物進行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的方法。
在本發明備用染色組合物中使用的一種或多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具體地可以選自吡喃糖氧化酶、葡萄糖氧化酶、甘油氧化酶、乳酸氧化酶、丙酮酸氧化酶與尿酸酶。
根據本發明,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優選地選自動物、微生物或生物技術來源的尿酸酶。
作為實例,具體可以列舉由野豬肝提取的尿酸酶、globiformis節桿菌尿酸酶以及黃曲霉尿酸酶。
一種或多種所述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可以純晶體形式使用,或以在所述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的惰性稀釋劑中的稀釋形式使用。
一種或多種本發明的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優選地是,以該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1-20%(重量),更優選地是約0.1-5%(重量)。
根據本發明,給體應當理解是參與一種或多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作用的不同酶作用物。
所使用給體(酶作用物)的性質隨所使用的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的性質而改變。例如,作為吡喃糖氧化酶的給體,可以列舉D-葡萄糖、L-山梨糖與D-木糖;作為葡萄糖氧化酶給體,可以列舉D-葡萄糖;作為甘油氧化酶給體,可以列舉甘油和二羥基丙酮;作為乳酸氧化酶給體,可以列舉乳酸及其鹽;作為丙酮酸氧化酶給體,可以列舉丙酮酸及其鹽;最后,作為尿酸酶給體,可以列舉尿酸及其鹽。
根據本發明使用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給體(酶作用物)優選地是,以本發明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1-20%(重量),更優選地是約0.1-5%(重量)。
在備用染色組合物中使用的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的性質不是關鍵。它們具體選自苯的、吲哚的或二氫吲哚的自氧化染料。
在本發明染色組合物中可使用的苯的自氧化染料中,具體地可以列舉下述化學式(I)化合物和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式中-R1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氨基,-R2代表C1-C4烷基、羥基、氨基、單C1-C4烷基氨基或二C1-C4烷基氨基,-R3代表氫原子、羥基或氨基,-R4代表氫原子或氨基,其條件是R1-R4中至少兩個基彼此各自代表羥基、氨基、單C1-C4烷基氨基或二C1-C4烷基氨基。
在上述化學式(I)苯的自氧化染料中,更具體地可以列舉1,2,4-三羥基苯、1-甲基-2,4,5-三羥基苯、2,4-二氨基-6-甲基苯酚、2-氨基-4-甲基氨基苯酚、2,5-二氨基-4-甲基苯酚、2,6-二氨基-4-二乙基氨基苯酚、2,6-二氨基-1,4-二羥基苯,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在本發明染色組合物中可使用的吲哚或二氫吲哚自氧化染料中,更具體地可以列舉下述化學式(II)與(III)化合物
式中-R5、R7、R8和R9相同或不同,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C1-C4酰基,-R6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羧基。
在上述化學式(II)自氧化染料中,可以更具體地列舉5,6-二羥基吲哚、2-甲基-5,6-二羥基吲哚、3-甲基-5,6-二羥基吲哚、1-甲基-5,6-二羥基吲哚、2,3-二甲基-5,6-二羥基吲哚、5-甲氧基-6-羥基吲哚、5-乙酰氧基-6-羥基吲哚、5,6-二乙酰氧基吲哚、5,6-二羥基吲哚-2-羧酸,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在上述化學式(III)自氧化染料中,可以更具體地列舉5,6-二羥基二氫吲哚、1-甲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1-乙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優選地是約0.0005-12%(重量)本發明染色組合物總重量,更優選地是0.005-8%(重量)。
一般地,在本發明染色組合物范圍內可使用的與酸的加成鹽(自氧化染料)具體選自氫氯化物、氫溴化物、硫酸鹽、酒石酸鹽、乳酸鹽與乙酸鹽。
本發明的備用染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一種或多種直接染料,主要是為了改變色調或使其光澤豐富。
本發明備用染色組合物的適合染色的介質(或載體)通常由水或由水與至少一種溶解在水中不能充分溶解的化合物的有機溶劑的混合物組成。作為有機溶劑,例如可以列舉C1-C4鏈烷醇,如乙醇和異丙醇;甘油;乙二醇與乙二醇醚,如2-丁氧基乙醇、丙二醇、丙二醇單甲醚、二甘醇單乙醚與單甲醚,以及芳族醇,如芐基醇或苯氧基乙醇,以及類似產品與它們的混合物。
本發明備用組合物的pH這樣選擇,以使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的酶活性是足夠的。其pH通常是約5-11,優選地約6.5-10。可借助在角蛋白纖維染色時通常使用的酸化劑或堿化劑能夠將其pH調整到期望值。
作為實例,在酸化劑中可以列舉無機或有機酸,例如鹽酸、正磷酸、硫酸、如乙酸、酒石酸、檸檬酸、乳酸、磺酸之類的羧酸。
作為實例,在堿化劑中可以列舉氨水、堿金屬碳酸鹽、如一乙醇胺、二乙醇胺和三乙醇胺,2-甲基-2-氨基丙醇之類的鏈烷醇胺以及它們的衍生物、氫氧化鈉、氫氧化鉀和下述化學式(IV)的化合物
式中W是被羥基或C1-C4烷基任選取代的亞丙基殘基;R10、R11、R12和R13,相同或不同,它們代表氫原子或C1-C4烷基或羥基C1-C4烷基。
本發明的備用染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在頭發染色組合物中通常使用的各種添加劑,如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兩性或兩性離子的表面活性劑或它們的混合物、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兩性或兩性離子的聚合物或它們的混合物、無機或有機增稠劑、抗氧化劑、與本發明使用的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不同的酶,例如像過氧化物酶、滲透劑、多價螯合劑、香料、緩沖劑、分散劑、調節劑,例如像改性的或未改性的、揮發性的或非揮發性的硅氧烷、成膜劑、神經酰胺、防腐劑和遮光劑。
當然,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注意選擇這種或這些任選的補充化合物,以使本發明組合物所固有的有利性質不會或基本上不會被所希望加入的一種或多種添加劑所改變。
能夠以多種不同的形式使用本發明備用染色組合物,例如呈任選地被增壓的液體、膏或凝膠狀,或呈適合進行角蛋白纖維,具體地人的頭發染色的任何其他合適的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與一種或多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存在于同一備用組合物中,因此,所述的組合物應該沒有氣態氧,以便避免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任何過早氧化。
本發明還有一個目的在于使用如上述定義的備用染色組合物,對角蛋白纖維,具體地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進行染色的方法。
根據該方法,將至少一種如上定義的備用染色組合物涂到纖維上,其保留時間足以顯出所期望的染色,之后沖洗纖維,任選地用香波洗滌,再沖洗并干燥。
在角蛋白纖維上顯色所必需的時間通常是3-60分鐘,更確切地是5-40分鐘。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特定實施方案,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分別儲存組合物(A)和組合物(B),一方面,組合物(A)在適于染色的介質中含有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另一方面,組合物(B)在適于染色的介質中,在至少一種下述酶的給體存在下,含有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然后在使用時把它們混合在一起,之后將該混合物涂用到角蛋白纖維上。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有多個格子的染色設備,即染色“箱”或任何其他具有多個格子的包裝系統,其第一個格子裝有如上述定義的組合物(A),第二個格子裝有如上述定義的組合物(B)。這些設備可配有把期望的混合物放到頭發上的工具,例如以申請人的名義申請的專利FR-2 586 913中描述的設備。
下面的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限制其保護范圍。
實施例染色實施例1與3制備下述備用染色組合物(含量以克表示)<
<p>(*)通常的染色載體-乙醇 20.0克-羥乙基纖維素,由AQUALON公司以商品名NATROSOL 250 HR銷售的產品 1.0克-C8-C10烷基聚葡糖苷,60%活性物質(M.A.)水溶液,用檸檬酸銨(0.5%)緩沖,由SEPPIC公司以商品名ORAMIX CG110銷售的產品 8.0克-單乙醇胺 適量 pH=9.5將上述每種備用染色組合物涂在多綹有90%白發的自然灰頭發上達30分鐘。然后沖洗這些頭發,用標準香波洗滌,再干燥。
權利要求
1.角蛋白纖維,特別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的備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在適合染色的介質中含有-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和至少一種所述酶的給體;所述組合物不含氧化顯色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選自吡喃糖氧化酶、葡萄糖氧化酶、甘油氧化酶、乳酸氧化酶、丙酮酸氧化酶與尿酸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選自動物、微生物或生物技術來源的尿酸酶。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是以該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1-20%(重量)。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是以該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1-5%(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3-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的給體(或酶作用物)選自尿酸及其鹽。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給體是以該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01-20%(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給體是以該備用染色組合物總重量計為約0.1-5%(重量)。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選自苯的、吲哚的與二氫吲哚的自氧化染料。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苯的自氧化染料選自下述化學式(I)化合物和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式中-R1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氨基,-R2代表C1-C4烷基、羥基、氨基、單C1-C4烷基氨基或二C1-C4烷基氨基,-R3代表氫原子、羥基或氨基,-R4代表氫原子或氨基,其條件是R1-R4中至少兩個基彼此各自代表羥基、氨基、單C1-C4烷基氨基或二C1-C4烷基氨基。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苯的自氧化染料選自1,2,4-三羥基苯、1-甲基-2,4,5-三羥基苯、2,4-二氨基-6-甲基苯酚、2-氨基-4-甲基氨基苯酚、2,5-二氨基-4-甲基苯酚、2,6-二氨基-4-二乙基氨基苯酚、2,6-二氨基-1,4-二羥基苯,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吲哚或二氫吲哚的自氧化染料選自下述化學式(II)與(III)化合物
式中-R5、R7、R8和R9相同或不同,它們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C1-C4酰基,-R6代表氫原子、C1-C4烷基或羧基。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I)的自氧化染料選自5,6-二羥基吲哚、2-甲基-5,6-二羥基吲哚、3-甲基-5,6-二羥基吲哚、1-甲基-5,6-二羥基吲哚、2,3-二甲基-5,6-二羥基吲哚、5-甲氧基-6-羥基吲哚、5-乙酰氧基-6-羥基吲哚、5,6-二乙酰氧基吲哚、5,6-二羥基吲哚-2-羧酸,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化學式(III)的自氧化染料選自5,6-二羥基二氫吲哚、1-甲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1-乙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以及它們與酸的加成鹽。
1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占該染色組合物總重量的約0.0005-12%(重量)。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一種或多種自氧化染料占該染色組合物總重量的約0.005-8%(重量)。
1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與酸的加成鹽選自氫氯化物、氫溴化物、硫酸鹽、酒石酸鹽、乳酸鹽與乙酸鹽。
1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適合染色的介質由水或由水與至少一種有機溶劑的混合物組成。
1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的pH是5-11。
2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過氧化物酶。
21.角蛋白纖維,特別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染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至少一種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備用染色組合物涂到所述纖維上,其保留時間足以顯出所期望的染色。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一個預備步驟,該步驟在于分別儲存組合物(A)和組合物(B),一方面,組合物(A)在適于染色的介質中含有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另一方面,組合物(B)在適于染色的介質中,在至少一種下述酶的給體存在下,含有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然后在使用時把它們混合在一起,之后將該混合物涂用到角蛋白纖維上。
23.具有多個格子的染色設備,即染色“箱”,其特征在于該設備第一個格子裝有如權利要求22限定的組合物(A),第二個格子裝有如權利要求22限定的組合物(B)。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內容是角蛋白纖維,具體是如頭發之類的人的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的備用組合物,該組合物在適合染色的介質中含有至少一種自氧化染料,和在至少一種下述酶的給體存在下至少一種具有2個電子的氧化-還原酶類的酶,以及使用這種組合物的染色方法。
文檔編號A61K8/66GK1248161SQ98802709
公開日2000年3月22日 申請日期1998年10月16日 優先權日1997年10月22日
發明者G·朗, J·科特雷特 申請人:萊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