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承載式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承載式電動車,所述承載式電動車包括車架總成、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所述車架總成包括由鎂合金焊接制得的車架主體及由鋁合金焊接制得的前懸與后懸,所述前懸與后懸固定連接至所述車架主體;所述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主要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采用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采用鎂合金及鋁合金共同制得車架總成,保證車架主體的強度,并通過前懸及后懸的鋁合金潰縮有效吸收碰撞時的動能,減少乘員傷害,結合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的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有效降低整車重量;通過模塊化設計簡化裝配制造工序,提高效率,亦有助于加快電動汽車的后續產業化開發。
【專利說明】
_種承載式電動車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輕量化、模塊化的承載式電動車。
【背景技術】
[0002]我國當前的環境問題十分嚴重,霧霾肆掠于各個城市,汽車尾氣是主要污染源之一,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新能源汽車由于在環保、碳排放及降噪等方面的優勢,愈加受到市場及社會的重視,如低速電動車在山東、河北等地以及三線城市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該類電動車舒適性和工藝性相對較差,市場亟需具有更高工藝質量、外觀體現以及駕駛性能的電動轎跑車。
[0003]另一方面,隨著石油儲量的逐漸減少,電動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的代表之一,近年來其技術開發及產業化均取得了迅猛發展。針對電動汽車的輕量化車身結構、驅動系統的配置以及裝配方式等方面都提出新的技術要求。首先,保證車身強度的前提下,降低車身重量,通過輕量化減小能耗,中國專利CN102530081 A公開了一種由鎂鋁合金構成的網架式電動汽車車架,但其就車架的主體、前機艙及后尾艙并未根據實際需求區分設計。
[0004]其次,中國專利CN102285377B公開一種模塊化電動汽車,將電動汽車分為底盤、駕駛艙、乘員艙和行李艙這四大模塊,互相之間能自由組裝,使得制造方便,提高了加工效率。但該電動汽車著重于上述四大模塊的自由組裝調整,且通過收縮縱梁進行空間調節,但此種設計勢必使得該電動汽車難以滿足較高速度行駛的需求,亦難達成較好地駕駛操作性會K。
[0005]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承載式電動車。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承載式電動車,保證車身強度,減少乘員傷害,有效降低整車重量,降低能耗,提高續航里程;并能簡化裝配制造工序,提高效率。
[0007]為實現上述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承載式電動車,包括車架總成、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所述車架總成包括由鎂合金焊接制得的車架主體及由鋁合金焊接制得的前懸與后懸,所述前懸與后懸固定連接至所述車架主體;所述前倉總成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所述駕駛室總成包括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及設置于構成駕駛室總成的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之間的若干鎂合金型材。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鎂合金型材設置于所述駕駛室總成的頂部及側圍。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通過螺釘或螺栓自上而下固定至車架總成上,所述前倉總成與車架總成之間以及駕駛室總成與車架總成之間均設有止震膠墊。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包括對應于所述車架主體及駕駛室總成的中部位置設置的電池組。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具有設置于后輪輪轂內并與所述電池組相連接的輪轂電機。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包括保險杠、側護板、前翼子板、前機蓋總成、后機蓋總成、車門總成及燈具總成。
[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前機蓋總成通過一前機蓋鉸鏈安裝至所述車架總成上并通過螺栓相固定;所述后機蓋總成通過一后機蓋鉸鏈安裝至所述車架總成上。
[001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及其裝配方法,采用鎂合金及鋁合金共同制得車架總成,保證車架主體的強度,并通過前懸及后懸的鋁合金潰縮有效吸收碰撞時的動能,減少乘員傷害。
[0015]并且,結合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的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有效降低整車重量,降低能耗,提高續航里程。
[0016]同時,采用模塊化設計的車架總成、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簡化了裝配制造工序,提尚效率,亦有助于加快所述承載式電動車的后續開發。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車架總成分解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車架總成組裝完成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為圖2中車架總成的俯視圖;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前倉總成與車架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0021 ]圖5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駕駛室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側護板的安裝示意圖;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前翼子板的安裝示意圖;
[0024]圖8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前保險桿的安裝示意圖;
[0025]圖9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后保險桿的安裝示意圖;
[0026]圖10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前機蓋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0027]圖11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后機蓋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0028]圖12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燈具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0029]圖13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前擋風玻璃的安裝示意圖;
[0030]圖14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的車門總成的安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以下將結合附圖所示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但該實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實用新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該實施方式所做出的結構、方法、或功能上的變換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0032]如圖1-1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100—較佳實施方式。所述承載式電動車100包括模塊化設計且先后依次裝配的車架總成1、前倉總成2及駕駛室總成3。
[0033]所述車架總成I包括由鎂合金焊接制得的車架主體11及由鋁合金焊接制得的前懸12與后懸13,所述前懸12與后懸13采用螺栓固定連接至所述車架主體11。鎂合金具有密度小(約為1.8g/cm3),比強度高,比彈性模量大,散熱好,消震性好,耐有機物和堿腐蝕等優良性能,在彈性范圍內,鎂合金受到沖擊載荷時,吸收的能量比鋁合金件大一半。因此采用鎂合金制得的對應于駕駛室區域的車架主體11,能夠保證發生碰撞時,保證乘員的安全。鋁合金則具有密度低,但強度比較高,接近或超過優質鋼,塑性好等優點。因此采用鋁合金制得的前懸12與后懸13對應形成前后兩個潰縮區域,在碰撞發生時,它通過一定的變形量吸收碰撞的動能,減少乘員的傷害。藉此,可以在保證乘員安全的同時,降低整車的重量,使得所述車架總成I的總質量不超過70千克。
[0034]所述前倉總成2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所述駕駛室總成3包括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及設置于構成駕駛室總成3的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之間的若干鎂合金型材,若干鎂合金型材設置于所述駕駛室總成3的頂部及側圍以進一步提高車身強度。所述碳纖維復合材料比重不到鋼的1/4,但抗拉強度超過3500Mpa,是鋼的7?9倍。其中,構成所述駕駛室總成3的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相互膠粘,所述鎂合金型材鑲埋設置于構成駕駛室總成3的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之間的中空區域。綜上,保證整車強度的同時,降低車身使得所述承載式電動車100的整車質量小于450千克(不包括電池組)。
[0035]所述前倉總成2及駕駛室總成3通過螺釘或螺栓自上而下固定至車架總成I上,所述前倉總成2與車架總成I之間以及駕駛室總成3與車架總成I之間均設有止震膠墊。
[0036]所述承載式電動車100還包括對應于所述車架主體11及駕駛室總成3的中部位置設置的電池組(未圖示),避免了車身碰撞時可能造成的電池組受損,降低安全隱患。所述承載式電動車100還具有分別設置于后輪輪轂內且與所述電池組相連接的兩個輪轂電機(未圖示),所述輪轂電機的最大輸出功率為30kw。
[0037]所述承載式電動車100還包括模塊化設計的保險杠、側護板5、前翼子板6、前機蓋總成71、后機蓋總成72、車門總成8及燈具總成。所述保險桿包括前保險桿41及后保險桿42;所述燈具總成具有前燈91及后燈92。實際安裝過程中,首先,通過螺栓將前懸12與后懸13固定連接至車架主體11的前后兩端;接著將所述前倉總成2通過螺釘自上而下安裝至車架總成I上;再將駕駛室總成3自上而下安裝至車架總成I上,并通過螺栓相連接固定。其中,所述前倉總成2與車架總成I之間以及駕駛室總成3與車架總成I之間均設有止震膠墊。
[0038]其次,完成模塊化設計的側護板5、前翼子板6、前保險桿41與后保險桿42、前機蓋總成71與后機蓋總成72、車門總成8、燈具總成以及前擋玻璃10的安裝。最后,在車身內部完成內飾及座椅的安裝。
[003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本實用新型承載式電動車及其裝配方法,采用鎂合金及鋁合金共同制得車架總成,保證車架主體的強度,并通過前懸及后懸的鋁合金潰縮有效吸收碰撞時的動能,減少乘員傷害。
[0040]并且,結合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的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有效降低整車重量,降低能耗,提高續航里程。
[0041]同時,整車采用模塊化設計的部件組裝成型,簡化了裝配制造工序,提高效率,亦有助于加快所述承載式電動車的后續開發。
[0042]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0043]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實用新型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并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式電動車包括車架總成、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所述車架總成包括由鎂合金焊接制得的車架主體及由鋁合金焊接制得的前懸與后懸,所述前懸與后懸固定連接至所述車架主體;所述前倉總成由碳纖維復合材料制得,所述駕駛室總成包括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及設置于構成駕駛室總成的若干片碳纖維復合材料之間的若干鎂合金型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鎂合金型材設置于所述駕駛室總成的頂部及側圍。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倉總成及駕駛室總成通過螺釘或螺栓自上而下固定至車架總成上,所述前倉總成與車架總成之間以及駕駛室總成與車架總成之間均設有止震膠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包括對應于所述車架主體及駕駛室總成的中部位置設置的電池組。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具有設置于后輪輪轂內并與所述電池組相連接的輪轂電機。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式電動車還包括保險杠、側護板、前翼子板、前機蓋總成、后機蓋總成、車門總成及燈具總成。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承載式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機蓋總成通過一前機蓋鉸鏈安裝至所述車架總成上并通過螺栓相固定;所述后機蓋總成通過一后機蓋鉸鏈安裝至所述車架總成上。
【文檔編號】B62D23/00GK205469290SQ201620040464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5日
【發明人】張學清, 譚川鄂
【申請人】蘇州益高電動車輛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