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輪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獨輪車,包括輪圈、輪架系統,所述輪圈與所述輪架系統轉動連接,所述輪架系統主要由架體、連接在架體上的腳踏架構成,所述腳踏架上設有一對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所述架體上固定連接有把手。本實用新型設置了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從而,人相對前進方向側向站立,容易地使人體的重心保持在輪圈的行進軌跡上,不會產生普通獨輪車或者自行車在行進時單腿踩踏時車子的重心不穩側傾現象。
【專利說明】
獨輪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單人站立滑行的輪式車輛,具有一個輪圈的獨輪車,具體涉及一種具有踏板式滑行的獨輪車。
【背景技術】
[0002]輪式車輛被廣泛應用于交通、運輸、體育運動和游樂等領域。當用于單人交通、運動或游樂時,通常使用雙輪或單輪的輪式車輛。而獨輪車由于其具有小巧、輕便等特點,可以用作個人交通工具、運動用具或玩具。
[0003]現有技術中的獨輪車,通常包括輪子、輪架系統和腳踏,其中,腳踏被設置在輪子的兩側,使用時,人體面向前進方向,兩腳分別踩踏在輪圈兩側的腳踏上,向前騎行。在此過程中,由于腿部的運動,人體會發生左右偏擺,使用難度較大。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獨輪車。方便使用。
[0005]為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獨輪車,包括輪圈、輪架系統,所述輪圈與所述輪架系統轉動連接,所述輪架系統主要由架體、連接在架體上的腳踏架構成,所述腳踏架上設有一對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所述架體上固定連接有把手。
[0006]使用時,雙腳穿入輪圈內,站立在腳踏位上滑行,這樣人體中心始終落在輪子軌跡中心線上,具備抗側傾性能,比現有技術的獨輪車更加平穩安全。滑行動力可以由使用者單腳踏地推動獲得,也可以將腳踏架制成可以擺動驅動的機構,或者使用其它動力系統(例如電動系統)驅動輪圈滾動。輪圈可以具有充氣輪胎或實心輪胎以增加輪圈的抓地性能及防震性能。
[0007]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輪圈的內圈上設有滑道;所述架體與所述輪圈的內圈經所述滑道構成滑動連接結構。
[0008]進一步技術方案,所述架體經復數個軸承與所述滑道滾動連接;所述腳踏架經復數個軸承與所述滑道滾動連接,所述腳踏架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輪圈的內圈中空處。
[0009]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把手位于輪圈相對于使用者站立位置的另一側。這更便于操作者的抓握控制。
[0010]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腳踏架與所述架體擺動連接。或者,所述腳踏架與所述輪圈滑動連接。
[0011]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在所述腳踏架和輪圈之間,設有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將腳踏架的擺動轉換為輪圈的滾動動力。
[0012]—種單向傳動結構為,所述腳踏架經復數個軸承與所述輪圈連接,所述復數個軸承中至少有一個是單向軸承。
[0013]當腳踏架與輪圈間不設置傳動機構時,可以通過擺動腳踏架使輪圈雙向轉動,作為一種體育或游樂用具;當腳踏架與輪圈間設置單向傳動機構時,可以將腳踏架的擺動力轉換成前進的動力,使獨輪車成為一種交通工具或體育用具。
[0014]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0015]1、本實用新型設置了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從而,人相對前進方向側向站立,容易地使人體的重心保持在輪圈的行進軌跡上,不會產生普通獨輪車或者自行車在行進時單腿踩踏時車子的重心不穩側傾現象;
[0016]2、人體側向站立在輪子一側,側身行駛,風阻系數小,能夠方便觀察道路前后路況;
[0017]3、在輪架系統中設置把手,把手與人體接觸,給人體依靠,增加了平衡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實施例一側視圖;
[0019]圖2是實施例一后視剖視圖;
[0020]圖3是實施例一輪圈剖視圖;
[0021]圖4是實施例一使用狀態圖;
[0022]圖5是實施例二輪圈剖視圖。
[0023]其中:1、輪圈;2、架體;3、腳踏架;4、滑道;5、把手;6、軸承。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0025]實施例一:參見附圖1-3所示,
[0026]—種獨輪車,包括輪圈1、輪架系統,輪圈I與輪架系統轉動連接,輪架系統由架體
2、腳踏架3構成,腳踏架3上設有一對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
[0027]輪圈I的內圈上設有滑道4;架體2與輪圈I的內圈經滑道4構成滑動連接結構,與架體2固定連接有把手5。
[0028]架體2經復數個軸承6與滑道4滾動連接;所述腳踏架3經復數個軸承6與滑道4滾動連接,腳踏架3的至少一部分位于輪圈I的內圈中空處。
[0029]把手5位于輪圈I相對于使用者站立位置的另一側。
[0030]腳踏架3與架體2擺動連接。
[0031]腳踏架3與輪圈I滑動連接。
[0032]使用方法:
[0033]使用時,雙腳穿入輪圈I內,可以通過擺動腳踏架3使輪圈I雙向轉動,作為一種體育或游樂用具。
[0034]實施例二:如圖5所示。
[0035]—種獨輪車,包括輪圈1、輪架系統,輪圈I與輪架系統轉動連接,輪架系統主要由架體2、腳踏架3構成,腳踏架3上設有一對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
[0036]輪圈I的內圈上設有滑道4;架體2與輪圈的內圈經滑道4構成滑動連接結構,與架體2固定連接有把手。
[0037]架體2經復數個軸承6與滑道4滾動連接;腳踏架3經復數個軸承與滑道4滾動連接,腳踏架3經復數個軸承6與架體2連接,復數個軸承6中至少有一個是單向軸承,腳踏架3的至少一部分位于輪圈I的內圈中空處。
[0038]把手位于輪圈I相對于使用者站立位置的另一側。
[0039]腳踏架3與架體2擺動連接。
[0040]腳踏架3與輪圈I滑動連接。
[0041 ]在腳踏架3和輪圈I之間,設有傳動機構,傳動機構將腳踏架3的擺動轉換為輪圈I的滾動動力。
[0042]使用方法:
[0043]使用時,雙腳穿入輪圈I內,可以將腳踏架3的擺動力轉換成前進的動力,使獨輪車成為一種交通工具或體育用具。
【主權項】
1.一種獨輪車,包括輪圈、輪架系統,所述輪圈與所述輪架系統轉動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輪架系統主要由架體、腳踏架構成,所述腳踏架上設有一對使雙腳穿入輪圈內的腳踏位,所述架體上固定連接有把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圈的內圈上設有滑道;所述架體與所述輪圈的內圈經所述滑道構成滑動連接結構。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位于輪圈相對于使用者站立位置的另一側。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架與所述架體擺動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架與所述輪圈滑動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腳踏架和輪圈之間,設有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將腳踏架的擺動轉換為輪圈的滾動動力。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獨輪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架經復數個軸承與所述輪圈連接,所述復數個軸承中至少有一個是單向軸承。
【文檔編號】B62K1/00GK205440666SQ201521014660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8日
【發明人】崔曉宏
【申請人】蘇州諾雅電動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