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食品加工領域,具體涉及到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0002]質量好的紅棗可及時加工成商品出售,或晾曬后貯存。而挑揀留下的殘次棗可用來加工棗醋,既減少損失,又可增加經濟效益。棗醋兼具食醋和紅棗的保健功能。棗果中所含有的豐富營養成分和保健成分,可以進入棗醋中,一部分營養物質如糖類和蛋白質等,經微生物發酵,形成產品的主要風味成分和新的更容易消化的營養物質。我國的傳統食醋大多是糧食釀造。生產棗醋,不僅可節約糧食,充分利用殘次、破碎的紅棗原料,開辟紅棗深加工綜合利用新途徑,而且可以增添食醋的花色品種,其價值遠遠高于普通的食醋。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
[0004]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方式來實現:
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選擇紅棗,將殘次棗洗凈去雜,放入清水中浸泡24小時后粉碎裝入缸內,其特征在于,其工藝如下:
(1)每10-15份紅棗,加入粉碎的大曲I份和相當棗重3-5倍的清水,再加為棗重10%的谷糖和5%的酵母液,拌勻后裝入缸中,缸口留15-20厘米的空隙,進行密封發酵4一6天,然后解除密封,再放到陽光下曝曬,經10-15天即完成發酵過程;
(2)每10份新醋加食鹽0.2份,再加入花椒水0.05份,貯存4一6個月后,得到的醋液加熱至75?80°C,維持15?20分鐘,進行滅菌滅酶。
[0005]本發明有益效果:生產的醋質好,味道佳,價值高于米醋,生產工藝簡單,適合小批量生產,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具體實施方式】
[0006]入缸處理:將殘次棗洗凈去雜,放入清水中浸泡24小時,然后壓碎或粉碎。每10-15公斤紅棗,加入粉碎的大曲I公斤和相當棗重3-5倍的清水,再加為棗重10%的谷糖和5%的酵母液,拌勻后裝入缸中。缸口留15-20厘米的空隙,上面用紙糊嚴,加蓋、壓實,進行密封發酵。
[0007]醋酸發酵:入缸密封4-6天,即可完成發酵,然后揭去蓋子去掉,不保留粘紙,再放到陽光下曝曬。當溫度達到34°C時,醋酸菌迅速繁殖,經10-15天即完成發酵過程。
[0008]成品過濾:經連續發酵后,倒出過濾,就得到淡黃色的新醋。每100公斤新醋加食鹽2公斤,再加入少量花椒水,貯存半年即可成為既香又酸的棗酸。此外,用黑棗、酸棗和柿子作原料,采用上述方法進行加工,也可制成棗醋或柿醋。
【主權項】
1.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選擇紅棗,將殘次棗洗凈去雜,放入清水中浸泡24小時后粉碎裝入缸內,其特征在于,其工藝如下: (1)每10-15份紅棗,加入粉碎的大曲I份和相當棗重3-5倍的清水,再加為棗重10%的谷糖和5%的酵母液,拌勻后裝入缸中,缸口留15-20厘米的空隙,進行密封發酵4一6天,然后解除密封,再放到陽光下曝曬,經10-15天即完成發酵過程; (2)每10份新醋加食鹽0.2份,再加入花椒水0.05份,貯存4一6個月后,得到的醋液加熱至75?80°C,維持15?20分鐘,進行滅菌滅酶。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到一種大紅棗醋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10-15份紅棗,加入粉碎的大曲1份和相當棗重3-5倍的清水,再加為棗重10%的谷糖和5%的酵母液,拌勻后裝入缸中,密封發酵4—6天,解除密封10—15天,每10份新醋加食鹽0.2份,再加入花椒水0.05份,貯存4—6個月后,得到的醋液加熱至75~80℃,維持15~20分鐘,進行滅菌滅酶。本發明有益效果為生產的醋質好,味道佳,價值高于米醋,生產工藝簡單,適合小批量生產,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IPC分類】C12J1-00
【公開號】CN104560593
【申請號】CN201310471160
【發明人】不公告發明人
【申請人】杜淑卿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