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塑料改質劑,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熱塑性彈性體40-70份,甲基叔戊基醚5-14份,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10份,PVC30-45份,活性炭5-10份,二丁基硫代氨基甲酸鹽3-9份,三氧化二銻10-16份,三元乙丙橡膠30-40份,增塑劑4-10份。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改質劑,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熱塑性彈性體40份,甲基叔戊基醚5份,壬基酚聚氧乙烯醚3份,PVC30份,活性炭5份,二丁基硫代氨基甲酸鹽3份,三氧化二銻10份,三元乙丙橡膠30份,增塑劑4份。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改質劑,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熱塑性彈性體70份,甲基叔戊基醚14份,壬基酚聚氧乙烯醚10份,PVC45份,活性炭10份,二丁基硫代氨基甲酸鹽9份,三氧化二銻16份,三元乙丙橡膠40份,增塑劑10份。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改質劑,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熱塑性彈性體50份,甲基叔戊基醚9份,壬基酚聚氧乙烯醚5份,PVC35份,活性炭6份,二丁基硫代氨基甲酸鹽5份,三氧化二銻12份,三元乙丙橡膠33份,增塑劑6份。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改質劑,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熱塑性彈性體60份,甲基叔戊基醚13份,壬基酚聚氧乙烯醚8份,PVC40份,活性炭9份,二丁基硫代氨基甲酸鹽8份,三氧化二銻15份,三元乙丙橡膠38份,增塑劑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