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施工機械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涉及一種用于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施工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
背景技術:
近些年來,我國的施工機械在種類和水平方面都得到了飛速發展,但適用于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的施工機械還很稀少,然而要在承載力極低的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進行機械施工,除了需要克服現場惡劣的自然條件的影響外,還必須解決陸用施工機械和水上施工船舶無法到達施工地點的問題,為此,需要一種能在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正常工作,具有在上述區域行駛或浮起航行能力,可實現挖掘作業的移位及定位,并通過其支腿的支撐排除風浪對整機在泥水中工作的影響,且能夠保證正常工作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以此來滿足實際施工的需要。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能在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進行機械施工,能夠克服現場惡劣的自然條件的影響,且能夠解決陸用施工機械和水上施工船舶無法到達施工地點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包括挖掘機的上車和設有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式下車,所述上車包括工作裝置和上車平臺,所述上車平臺包括動力、液壓及電氣系統和駕駛室及操縱系統,所述下車設有支腿裝置和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所述水陸兩用底盤包括車架和浮筒滾輪車橋及轉向裝置。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中,還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征所述上車采用通用挖掘機上車結構。所述水陸兩用底盤采用擺動橋地面適應裝置和輪式轉向方式。所述支腿裝置通過水陸兩用底盤設置在下車上。所述支腿裝置的最大支撐深度為4000mm。所述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還可利用支腿上、下拖車及利用挖掘裝置對運輸超寬部件進行拆卸和現場組裝。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能夠克服現場惡劣的自然條件的影響,且能夠解決陸用施工機械和水上施工船舶無法到達施工地點的問題;其能在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正常工作,具有在上述地區行駛或浮起航行能力,可實現挖掘機的工作移位及定位,并通過其支腿裝置的支撐排除風、浪對整機在泥水中工作的影響,能夠保證正常工作;還可利用支腿上、下拖車及利用挖掘裝置對運輸超寬部件進行拆卸和現場組裝;其具有工作穩定,適用挖掘各種土壤,工作環境范圍廣,施工效果好等優點,能夠滿足實際施工的需要。
以下結合附圖
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圖I是本實用新型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地面支撐狀態示意圖主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地面支撐狀態示意圖側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水中支撐狀態示意圖。圖中,I為上車,2為下車,3為工作裝置,4為上車平臺,5為動力、液壓及電氣系統,6為駕駛室及操縱系統,7為支腿裝置,8為車架,9為浮筒滾輪車橋及轉向裝置,10為地面,11為水面,12為水下硬面。·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如圖I至圖3所示,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包括挖掘機的上車I和設有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式下車2,所述上車I包括工作裝置3和上車平臺4,所述上車平臺4包括動力、液壓及電氣系統5和駕駛室及操縱系統6,所述下車2設有支腿裝置7和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所述水陸兩用底盤包括車架8和浮筒滾輪車橋及轉向裝置9 ;所述上車I采用通用挖掘機上車結構;所述水陸兩用底盤采用擺動橋地面適應裝置和輪式轉向方式;所述支腿裝置7通過水陸兩用底盤設置在下車2上;所述支腿裝置7的最大支撐深度為4000mm。這樣在使用時,本實用新型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通過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底盤使挖掘機具有在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行駛或浮起航行的能力,從而實現正常挖掘作業的移位和定位,通過其支腿裝置7的支撐排除風、浪對整機在泥水中工作的影響,保證正常工作;還可在挖掘裝置的協助下利用支腿上、下拖車及對超寬部件進行吊裝拆卸和現場組裝;其工作穩定,適用挖掘多種土壤,工作環境范圍廣,施工效果好等優點,能夠滿足實際施工的需要。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是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列。
權利要求1.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包括挖掘機的上車(I)和設有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式下車(2),所述上車(I)包括工作裝置(3)和上車平臺(4),所述上車平臺(4)包括動力、液壓及電氣系統(5)和駕駛室及操縱系統(6),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車(2)設有支腿裝置(7)和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2),所述水陸兩用底盤包括車架(8)和浮筒滾輪車橋及轉向裝置(9)。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車(I)采用通用挖掘機上車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陸兩用底盤采用擺動橋地面適應裝置和輪式轉向方式(9)。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裝置(7)通過水陸兩用底盤設置在下車(2)上。
5.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4所述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裝置(7)的最大支撐深度為4000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施工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施工的浮筒滾輪式水陸兩用挖掘機,包括挖掘機的上車和設有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式下車,上車包括工作裝置和上車平臺,上車平臺包括動力、液壓及電氣系統和駕駛室及操縱系統,下車設有支腿裝置和浮筒滾輪車橋的水陸兩用底盤,水陸兩用底盤包括車架和浮筒滾輪車橋及轉向裝置,其能在松軟地面、沼澤、灘涂、淺水以及泥水相間的水岸地帶正常工作,可在上述地區行駛或浮起航行,實現挖掘機的工作移位及定位,可利用支腿上、下拖車及利用挖掘裝置對運輸超寬部件進行拆卸和現場組裝;工作穩定,適用挖掘各種土壤,工作環境范圍廣,施工效果好。
文檔編號E02F9/06GK202706070SQ201220358949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24日
發明者張志國, 楊金敘, 賀學星, 劉海濱, 王莉 申請人:青島國海邁斯特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