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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直安裝桿狀或柱狀物體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822801閱讀:60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豎直安裝桿狀或柱狀物體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提出的、用于將桿狀或柱狀物體豎直安裝在布置于地基中緊固裝置上的裝置。
在豎立桿或柱例如豎立柵欄時、或者在架立路標或類似物時,經常出現的問題是要盡可能地將桿或柱保持于嚴格的豎直位置。在將桿或柱挖掘入或埋入在混凝土中,從而固定或栓住在地基中時,桿或柱的豎直位置可借助水平儀或鉛垂線通過對豎直設置進行檢查及可能的校正而達到。這有些麻煩,且很花時間,因為在例如將桿或柱挖掘放入地基中時,為了對桿或柱的位置進行檢查和可能的校正,必須反復中斷挖掘工序。要將桿或柱埋入于混凝土中,在放置混凝土之前,可容易地對桿或柱的嚴格豎直設置進行校正,而且直至放入混凝土為止,必須采取措施以保持這一嚴格豎直位置,以便使這一豎直位置不再會被其本身所改變;也即,桿或柱必須例如在側向加以支撐或拉緊。
且不考慮將桿或柱敲打或挖掘進入,或者將其埋入在混凝土中的情況,已知可使用緊固裝置,它們栓住于地基之中,然后在它們的上自由端支承桿或柱狀物體。用于栓住在地基之中的緊固裝置包括,例如一根螺桿或螺旋絲桿,它像螺絲起子那樣地鉆入至地基之中,然后將桿或柱擰至該緊固裝置上,或插入至上述裝置中。還知道可將桿或柱狀物體和栓住在地基中的、像螺絲起子似的緊固裝置制成整體的,這樣,桿或柱狀物體在其自由端之一上就包括緊固裝置,然后將緊固裝置擰入至地基中,并將其栓住于其中。采用這種方法或這些可能性來豎立桿或柱,在豎直安裝桿或柱的方面也會產生與將后者敲打進入或將其埋入在混凝土中基本相同的問題。替代敲打工序的是,緊固裝置擰入地基中的工序必須反復打斷,以便采用適當的措施和可能的校正步驟,確保桿或柱以后的豎直位置。
DE-GM9313260提出一種調節裝置,它設置在宜于栓住在地基中的緊固裝置例如一根地基螺旋絲桿,和需要緊固于此的桿或柱形物體之間。按照DE-GM9313260的一個實施例中,此調節裝置基本包括一根圓柱形細長安裝軸頸,它從緊固裝置的上自由側面向上伸出,并宜于插入至桿或柱狀物體下側面中的安放孔中。安裝軸頸的軸向長度和安放孔的深度選擇成前者要略長于后者的深度,這樣,當將桿或柱狀物體移到安裝軸頸上時,后者的自由端倚靠在安放孔的底面上。然后,可能要借助鉛垂線或水平儀,將桿或柱狀物體保持于嚴格豎直位置,隨之,對物體的上端施加一次或多次撞擊,從而使安裝軸頸的自由端穿入至盲孔的底部,這樣,物體就相對緊固裝置固定于其嚴格的豎直位置上了。
DE-GM9319260的技術方案在實際中被廣泛證實是成功的;但是它具有小小的不足,這是因為被桿或柱的本體包圍的軸頸的剛性鎖緊圍繞層很窄,因而桿靴本身必須嚴格豎直地栓住在地基中,以確保桿或柱固定于此的豎直位置。雖然DE-GM931260在另一些結構中提出的介于柱和緊固裝置之間的調節裝置,即使在緊固裝置傾斜或非豎直地安裝在地基中時,該調節裝置也能將柱保持于嚴格的豎直位置,但是,這些調節裝置相當復雜,從而很貴。
由DE-GM8903236得知一種形為柱靴的、用于木質結構,且特別用于運動場爬桿框架木質結構的專用裝置。該已知裝置包括一個放置于地基端中、形為栓緊構件以便栓住于地基或基礎中的緊固裝置,和一個放置于其上,并宜于與桿或柱剛性嚙合的支撐構件。支撐構件是一個豎直伸展的軸頸,它固定在柱下側面的切口之中,使柱緊緊地,也即以實質為剛性鎖緊的方式,套著軸頸而安裝。此外,設置了一個柱的倚靠表面或支撐板,軸頸由其平面向上伸展,而柱的下側面倚靠于其上。支撐板還具有周邊帶齒的環,借助對柱的上端施加撞擊,此環戳入前面中,在橫向方向提供位置的固定。作為防止移動或拆開的輔助措施,設置了一根橫向伸展的銷釘,它既水平地通過柱的本體,也水平地通過軸頸本體。借助DE-GM8903236提出的柱靴,柱或桿支撐于地基之上的一特定距離上,因而能受到更好的防護,免受雨、雪等的氣候影響,以及害蟲和雜草之患。
雖然借助DE-GM8903236提出的桿靴,可達到那里給出的目的,且在緊固裝置的松動方面預期基本不會有問題,因為除去對上端施加撞擊外,基本不用力就可將桿移至軸頸之上,但是,這種桿靴,或這種緊固裝置具有本質性缺陷,這是因為被桿或柱的本體包圍的軸頸的剛性鎖緊圍繞層很窄,因而桿靴本身必須嚴格豎直地栓住在地基中,以確保桿或柱固定于此的豎直位置。至于其它方面,在某些情況下,DE-GM8903236提出的桿靴還會引起有關放置在地基側緊固裝置的松動問題。假如當桿或柱的本體特別堅硬時,就必須消耗特定的動力以迫使帶齒環進入桿或柱的前面,于是將桿或柱狀物體固定至緊固裝置上所需的撞擊或一些撞擊必須相當強大,以獲得固定桿或柱狀物體所必須的力。因而在不利的情況下,特別在土壤很松或沙子的情況下,緊固裝置會由于這些撞擊而再次趨于松動,從而當有較強的力作用于物體上時,存在物體再次失去其豎直位置,或甚至跌倒的危險。
與此相比,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將桿狀或柱狀物體豎直安裝在布置于地基中緊固裝置上的裝置,應用這種裝置,當布置于地基端部中的緊固裝置被栓住之后,固定于此的桿或柱狀物體的嚴格豎直位置可調節,且隨之持久不變,其中,在此調節工序期間,緊固裝置在地基中的位置不會改變或松動。
按照本發明,此目的是通過權利要求1中描述的特點而達到的。
按照本發明,豎直布置或調節的可能性是以令人驚異的簡單方式獲得的,這是由于,安裝軸頸明顯細于桿或柱狀物體下側面中的安放孔。換言之,與DE-GM8903236中有關桿或柱的本體以剛性鎖緊方式圍繞心軸或軸頸而安裝的講述相反,在軸頸或安裝軸頸和桿或柱下側面中圍繞軸頸的孔之間有相當的晃動。由于這一晃動,桿或柱可在安裝軸頸上安裝成這樣,即桿或柱可在給定的角度范圍內斜置或傾斜,此傾斜或斜置位置得以抵銷布置在地基端部中緊固裝置相對豎直線的傾斜。
本發明的進一步優異發展構成了從屬權利要求的主題內容。
如由DE-GM8903236中已知的一樣,最好有若干緊固突物從桿或柱狀物體的下側面支撐于其上的支撐板向上伸展。因此,桿或柱狀物體在相對本發明提出的裝置的任何相對位置上的固定都得到改善。
作為一個與此不同的方案,由支撐板向上伸展的緊固突物的形狀可以是封閉圓周環的形狀。由此可獲得與設置若干分離緊固突物的結構相同的優越性。
最好至少一個緊固突物在其上自由側面被削成刀刃形狀。采用這一方法,至少這一個緊固突物可穿入至桿或柱狀物體的本體中。假如刀刃般的斜削面沿著按本發明提出的裝置的縱向軸線伸展,則當至少這一緊固突物穿入時,桿或柱狀物體本體破裂或撕裂的風險將降至最低。
在一個推薦實施例中,安裝軸頸具有管式形狀,且其上周邊邊緣同樣地被斜削成刀刃形狀。因而,不僅至少一個緊固突物插入至桿或柱狀物體的本體,而且安裝軸頸也在安放孔的前面壁處穿入至物體的本體中。
安裝軸頸在其上端部分可具有一個基本水平伸展的通孔,一個尺寸小于給定通孔尺寸的銷釘由此通過。銷釘伸出,精確地裝配在形成于桿或柱狀物體中的橫向孔中,以便與設置在安裝軸頸中的通孔確切對準。此舉構成避免移動或分離的防護措施,從而桿或柱狀物體不再會被豎直向上指向的拉力輕易地從本發明提出的裝置中移走。此外,這種緊固可能性還具有這樣的優越性,即既使柱很高,由于它們的豎直長度,向其上端部不可能施加撞擊,或只有很麻煩才能施加撞擊,這樣長桿也能可靠地固緊。還有,對有些桿或柱,由于特殊要求(如為防止上端由于撞擊工具而劈裂或壓有凹痕),對它們沒有撞擊或敲打工具可以/必須使用,這種緊固可能性就顯得特別的優越了。當通過安裝軸頸中通孔的銷釘的尺寸小于給定通孔的尺寸時,此銷釘不會妨害桿或柱狀物體為其豎直安裝所進行的可能的必須傾斜運動。
此銷釘最好是一個制動螺絲,它擰入于桿或柱狀物體的橫向孔中。從而只有借助適當工具才能松動銷釘,這樣就確保了增高的連接安全。
支撐板最好能沿著安裝軸頸豎直地調節。隨之而來的優越性,首先是安裝軸頸的相對長度可與進入在桿或柱狀物體中的安放孔嚴格適配。其次,桿或柱狀物體從而可固定在本發明提出的裝置上,特別在涉及包含水平伸展銷釘的實施例中。按照推薦實施例,支撐板可豎直地調節,因為支撐板倚靠在一塊底座板上,而它轉而與安裝軸頸的外周邊進行螺紋嚙合,通過底座板在安裝軸頸螺紋上的轉動,底座板可以下、上豎直移動,從而帶動支撐板相應上、下豎直移動。
按照另一推薦實施例,安裝軸頸可由兩個同軸管狀部分構成,外管狀部分可相對內管狀部分豎直移動,且當外管狀部分豎直向上移動時,上述部分在其上端部水平或徑向地伸展。這使安裝軸頸得以插入至桿或柱狀物體的安放孔之內,從而確保了避免移動或拆開的防護。外管狀部分在其上端部最好具有若干可變形榫舌,它們在外管狀部分垂直向上移動時,終止于內管狀部分的固定相對剖面,并被這些固定相對剖面加以水平/徑向地彎曲。這代表本發明的另一推薦實施例,因為借助簡單的結構措施,從而確保了避免移動或拆開的可靠防護。
此外,根據本發明的結構,支撐板可設計成與緊固裝置整體形成。由于所有可動零件均已消失,因而這種設計的結構特別簡單,且便于處理。
按照另一種結構,假如支撐板是一個獨立于緊固裝置的部件,但它緊固至桿或柱狀物體的下前面,并至少與安裝軸頸外周邊的局部區域進行摩擦性和/或剛性連接,則當安裝軸頸插入至桿或柱狀物體下側面的安放孔中時,為將桿或柱狀物體的下側面或前面固定在支撐板上,或相應在其至少一個緊固突物上,不需對桿或柱狀物體施加強烈的撞擊或若干強烈撞擊,就可將安裝軸頸上端敲入安放孔底部內,還可將至少一個緊固突物敲入至桿或柱狀物體的前面之中。這樣,當固定桿或柱狀物體時,所需付出的努力大大減少,作用于布置在地基中緊固裝置上的力也同樣減小,相應地,移動的可能性也減少了。因而以一種簡單方法提供了豎直設置或調節桿或柱狀物體的可能性,在固定此物體時,布置于地基中的緊固裝置松動的危險也得以避免。
在最后提及的實施例中,支撐板最好包括一個中心開口,其周邊邊緣至少與安裝軸頸外周邊局部區域進行摩擦性和/或剛性鎖緊接觸。這種支撐板實施例容易生產,且在實際中可以最小努力將上述支撐板固定至安裝軸頸上。
根據安裝軸頸橫截面以及可能存在的要求,開口可具有多邊形或圓形橫截面。但是在實際中,根據安裝軸頸和桿或柱狀物體下側面中安放孔兩者的制造成本和精力,以及支撐板本身中開口的生產情況,圓形橫截面可能將是最優異的。
開口的內徑最大等于,但最好小于安裝軸頸的外徑。從而按照另一推薦實施例,當支撐板中的開口由若干彈性榫舌圍繞時,支撐板的開口自動栓住于安裝軸頸上。
假如安裝軸頸外周邊至少局部區域具有壓花紋,則此鎖緊效應能加強,從而進一步改變。特別結合這樣的推薦實施例,其中支撐板中的開口圍繞著若干彈性榫舌,從而開口的內徑更小于安裝軸頸的外徑,這樣,由于制動榫舌的尖端與設置于安裝軸頸上的壓花紋配合,從而就獲得了被安裝桿或柱狀物體位置的可靠固定,特別還獲得了避免被安裝桿或柱狀物體扭曲的防護。
由下述若干實施例結合附圖的說明可獲知本發明的進一步細節、思想和優越性,其中

圖1是本發明一個處于拆卸狀態的實施例的分解視圖;圖2是對應圖1的、處于組裝狀態的視圖;圖3是一個支撐板實施例的頂視圖;圖4是對應圖3的、支撐板另一實施例的視圖;圖5A和5B表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圖6A和6B表示本發明的又一實施例;圖7表示本發明的又另一實施例;圖8表示本發明的再另一實施例。
本發明較優實施例的下述說明應看作純粹是示范性的,因而所示附圖及相應的說明不具有限制作用。
圖1表示本發明用于將一根桿或柱狀物體(下文中將稱作“桿”)豎直安裝在放置于地基中緊固裝置上的第一實施例。
圖1和2表示本發明提出的裝置2的一個實施例,該裝置2用于例如將一根桿4豎直安裝在栓住于地基中的緊固裝置6上。緊固裝置6可埋在地基中,或埋入在混凝土中,或最好可像螺絲起子那樣地擰入在地基中。在由同一申請人提出的DE-GM9313258中具體地描述了緊固裝置6的一個推薦實施例。此處對該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已全部引用在此作為參考。
在示于圖1和2中的裝置2的實施例中,裝置2包括一個位于緊固裝置6上自由端的臺階部分或臺階8,它在中心支撐著一個管狀安裝軸頸10。由圖2可最好地看到,安裝軸頸10的外徑明顯地小于形成在桿4下自由端的安放孔或盲孔12的內徑。孔12的深度在此情況下最好小于安裝軸頸10的高度。
支撐板16可放置在臺階8和具有孔12的桿前面14之間。支撐板16以其形狀和表面與前面14的形狀和表面相適應,即它通常如圖3和4所示那樣是圓形的。由支撐板16的上側面,朝著前面14的方向,向上伸展著至少一個,最好若干個緊固突物18。這里,根據附圖,形狀為齒尖、尖端或尖峰的若干緊固突物18可從支撐板16向上伸展,作為替代方案,緊固突物18也可具有環繞支撐板16周邊的封閉圓周環的形狀。
一個或者多個緊固突物18的上自由端(若干上自由端)最好像刀刃般地加以斜削,斜削面最好伸向裝置2的中心縱向軸線。同樣,安裝軸頸10的上自由邊緣也像刀刃般地加以斜削。按照本發明,假如刀刃狀斜削面沿著裝置2的縱向軸線伸展,則在突物穿入時,桿4本體的破裂或裂開風險將降至最低。
桿4是按如下方法固定在裝置2上的,首先通過將緊固裝置6擰入或埋入在混凝土中,從而將其栓住在地基中。
此后,將支撐板16放在桿4的下側面或前面14上,并將支撐板16與前面14連接。為完成此舉,在支撐板16上設置了緊固突物18,當對支撐板16施加一次或多次錘擊時,它們就穿入至桿4的本體中。作為圖1和2所示的、形為齒尖或尖端狀末端穿過桿4本體中的緊固突物18實施例的替換方案,如上文已提過的,緊固突物18可以具有能夠環繞支撐板16周邊的封閉圓周環形。作為另一替代方案,按照圖3,可在支撐板16上設置若干孔20,它們使釘或圖釘狀夾子等得以穿入至支撐板16的本體中,借助桿4前面上的這些緊固措施,使支撐板16得以緊固。無論在哪種情況,支撐板16都具有一個形成在支撐板16中的中心孔22,在支撐板16安裝在前面14上之后,該中心孔22基本與桿4下端部分中的孔12對準。
在安裝完支撐板16之后,按照圖1,從頂部將桿4安裝在緊固裝置6上,借助一個預定的力,將安裝軸頸10通過孔22放入至孔12中。這時,桿4以其孔12的底面24倚靠在安裝軸頸10的上邊緣上。然后按照圖2,最好借助鉛垂線或水平儀將桿4傾斜成,使得緊固裝置6的可能的傾斜得以抵銷,而桿4則嚴格豎直地安放。按照本發明,桿4能相對緊固裝置6傾斜,這是由于安裝軸頸10的外徑明顯小于孔12的內徑,因而軸頸10可如圖2所示那樣地在孔12的內部傾斜地或非豎直地伸展。一旦桿4被嚴格豎直地安放好以后,利用錘子或其它合適的敲打工具對桿4的上自由端施加一次或多次撞擊,使安裝軸頸10的上周邊邊緣插入至孔12的底面24中,從而按照圖2,桿4相對緊固裝置6就被固定起來了。
進而,安裝軸頸10調整支撐板16,桿4則靠近臺階8而固定,其中,根據桿4的傾斜程度,支撐板6全部或部分地倚靠在臺階8上。
支撐板16安裝在安裝軸頸10上的特征在于,孔22的內徑最大等于,最好小于安裝軸頸10的外徑。從而支撐板16至少與安裝軸頸10外周邊的部分面積實現摩擦性和/或剛性鎖緊接觸或連接,這樣,桿4的位置就不可移動地相對緊固裝置6而固定。支撐板16和孔22與安裝軸頸10的這一摩擦性和/或剛性鎖緊連接,由于安裝軸頸10的外周邊至少有部分區域設置有壓花紋26而加強。按照圖3,支撐板16中的孔22也可圍繞有若干彈性榫舌28,當桿4移在安裝軸頸10上時,其中安裝軸頸10穿過孔22,特別當與支撐板16的壓花紋26連接時,這些榫舌28就彈性地變形(即向上彎曲),從而桿4就可靠地相對緊固裝置6而固定。由于榫舌28的彈性,桿4可在一個更寬的范圍內,相對安裝軸頸10,也即相對緊固裝置6而傾斜。
借助安裝軸頸10上周邊邊緣的刀刃狀斜削面,軸頸10可容易地穿入桿4的本體中。此外,由于刀刃狀斜削面是沿著裝置2的中心縱向軸線連續作用的,對桿4的本體不作用有向外指向或破裂的力,因而,除去已穿入的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外,桿4的整個下部仍然未受損傷,從而較少受大氣、害蟲、雜草等的影響。
孔22的橫截面基本決定于安裝軸頸10的橫截面。也即,當安裝軸頸10是具有圓形橫截面的管子時,如圖3所示,孔22也最好同樣具有圓形橫截面,其中可能還設置有彈性榫舌28。孔22還可有正方形(圖4連續線)或多角形(圖4破折線)橫截面。但多角形橫截面的孔22還可采用圓形橫截面的安裝軸頸10。即使在孔22的橫截面為方形或多角形的情況下,也還可設置有彈性榫舌。
由于支撐板16是在桿4移入在緊固裝置6的安裝軸頸10上之前緊固至桿4的前面14上的,因而將桿4固定在緊固裝置6上所需的力僅限于將桿4移入在安裝軸頸10上所必須的力(安裝軸頸10通過尺寸較小的孔),以及將軸頸10壓入或推入至底面24中所必須的力。這樣,緊固裝置6由于為緊固桿4而施加于桿4上的力所引起的在地基中松動的風險就大大降低了。
圖5A至圖8表示本發明用于將一根桿或柱狀物體豎直安裝在旋轉于地基中緊固裝置上的另一些實施例。
在圖5A至圖8中對與圖1至3中相同或相應的零件用相同標號表示;對這些零件將不再解釋。
在圖5A和5B所示的裝置2的結構中,該裝置包括位于緊固裝置6上自由端的臺階區域或臺階8,該臺階8轉而又在中心支撐著管狀安裝軸頸10。這里,如由圖5B可最清楚地看到,安裝軸頸10的外徑明顯地或相當地小于安放孔或盲孔12的內徑。孔12的深度同樣最大等于,但最好略小于安裝軸頸10的高度。
至少有一個緊固突物18從臺階或支撐板8上向上地在徑向外部伸展。這里,若干尖端或尖峰狀緊固突物18可再次由臺階8向上伸展,作為替代方案,緊固突物18可具有圍繞臺階8的封閉的圓周環形。
根據圖5A和5B,如圖1至3的實施例那樣,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的上自由端是被如刀刃般地斜削的,斜削面向著裝置2的中心縱向軸線伸展。同樣,安裝軸頸10的上自由端也按刀刃狀加以斜削。
桿4是這樣地固定在裝置2上的,首先例如通過將緊固裝置6擰入或埋入在混凝土中,從而將其栓住在地基中;此后,按照圖5A,將桿4從頂部安裝在緊固裝置6上,安裝軸頸10被放入至孔12中。桿4以其下表面或前面14倚靠于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上,而孔12的前面或底面24則倚靠在安裝軸頸10的上邊緣上。接著,根據圖5B,最好借助鉛垂線或水平儀,將桿傾斜成,使得緊固裝置6的可能的傾斜得以抵銷,從而使桿4則具有嚴格的垂直位置。桿4相對緊固裝置6得以傾斜是由于安裝軸頸10的外徑明顯小于孔12的內徑,從而軸頸10能如圖5B所示地在孔12之內傾斜地或不豎直地伸展。一旦桿4被嚴格豎直地放置,利用錘子或其它合適的敲打工具對桿4的上自由端施加一次或多次強撞擊,使得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穿入至桿4的下表面14中,此外,安裝軸頸10的上周邊邊緣穿入孔12的前面24,從而按圖5B,桿4相對緊固裝置6而固定。另外,桿4以其下表面14的部分支撐在臺階8上,這樣,它與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在一起,起著與圖1至3中的支撐板16相當的作用。
只要在使用時,沒有例如在設有吸收純壓力的支撐梁或大梁情況下的向上指向的拉力時,按照圖5A和5B所示的裝置已經足以滿足各種需要了。但是,假如這樣的向上指向的拉力必須發生,則最好應用圖1至3或6A至8提出的實施例之一。
在圖6A至8中,再次應用同樣標號指示與圖5A和5B相同或相當的零件。
按照圖6A,此處的裝置2再次包括安裝軸頸10,它最好與緊固裝置整體地形成。安裝軸頸10在其上自由端包含一個基本水平伸展的通孔30。緊鄰安裝軸頸10,在緊固裝置6上成形有與設置在底座板34上的內螺紋相嚙合的外螺紋32。支撐板16可自由地沿著外螺紋32移動,也即它不與外螺紋32嚙合,且倚靠在底座板34的上側面上。從支撐板16再次有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物)18向上伸展。
按照圖6B,插入在桿4中水平伸展的孔38中的水平伸展的銷釘36通過通孔30。銷釘36的尺寸要遠小于通孔30的特定尺寸,因而按照圖6B,銷釘36,從而桿4,可以相對緊固裝置6而傾斜,其中,由于銷釘36的較小尺寸,銷釘36可傾斜地在通孔30中伸展。
銷釘36最好精確地裝配在桿4的孔38中,在一個特定的推薦實施例中,它是被擰入的,因而銷釘36可靠地固定在桿4中。
為將桿4緊固在緊固裝置6上,首先將桿4從頂部移至安裝軸頸10上,然后借助銷釘36將其固定在孔30中。這樣,銷釘36就可防止桿4朝頂部移動或分離。此后,轉動底座板34,在圖6A和6B中,它是沿著外螺紋32向上移動,從而帶著支撐板16向上移動。在向上擰轉底座板34,從而也向上擰轉支撐板16時,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穿入桿4的下表面14。按照圖6B,在底座板34擰上之前,桿4可相對緊固裝置6進行可能的傾斜,以便抵銷緊固裝置6的可能傾斜。桿4一方面可借助底座板34,從而也就是借助支撐板16,以任何要求的位置固定在緊固裝置6上,另一方面可借助這種逐步的連接方式,防止銷釘36和通孔30之間的移動和分離。
圖7表示圖6A和6B所示實施例的一個修正實施例。
按照圖7,螺栓42從支撐板16向上伸展進入桿4的本體,在螺栓42和支撐板16之間設置有墊片40。螺栓42的螺紋部分與形成于銷釘46中的內螺紋44嚙合,銷釘46基本水平地在孔48中伸展。按照圖7,銷釘46的尺寸小于孔48的特定尺寸。螺栓42的六角螺栓頭50可通過緊固裝置6中的切口52而可以讓操作者能夠接觸到,該切口52延伸在周邊的一定范圍例如90°內。螺栓42可借助通過切口52而與螺栓頭50接觸的開口扳手或類似工具進行轉動。如由圖7可直接看到的,當擰緊螺栓42時,螺栓42的螺紋部分相對銷釘46向上移動,由于銷釘46在孔48中的布置,螺栓的這一向上運動轉換成圖7中桿4的向下運動,從而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穿入桿4的下表面,管狀安裝軸頸10穿入桿4中孔12的前面24,從而桿4相對緊固裝置6而固定。
圖8表示本發明的又一實施例。按照圖8提出的實施例的區別具體在于安裝軸頸10由兩個同軸管狀部分構成,即一個外管狀部分54和一個內管狀部分56。外管狀部分54的下端部分最好與包括由此向上伸出的緊固突物18在內的支撐板16整體地形成。如在圖6A和6B中的實施例一樣,支撐板16相應倚靠在與安裝軸頸10上的外螺紋部分相嚙合的底座板34和內管狀部分56上。在上自由端部分,內管狀部分56如由圖8可見的情況擴展成漏斗形狀,而外管狀部分54則具有若干榫舌58。榫舌58是這樣形成的,即在外管狀部分54的上自由端部分的本體上設置若干切口60。內管狀部分56的錐形或漏斗形的擴張形成一個榫舌58與之鄰近的、相應的錐形或漏斗形的相對表面62。
按照圖8,為將圖8中未表示的一根桿緊固在本發明提出的裝置2上,將桿移入在安裝軸頸10上,使得桿的下側面倚靠在緊固突物(一些緊固突物)18的刀刃般的斜削面上。然后,可能的話,借助一件適當的工具,將底座板34在內管狀部分56上沿著外螺紋部分向上轉動,從而圖8中的支撐板16同樣也向上移動。支撐板16的這一向上運動通過外管狀部分54傳送給榫舌58,使榫舌58被錐形相對表面62基本水平地或徑向向外地彎曲,在孔12內部穿入至桿的本體中。同時,緊固突物18穿入桿的下側面,從而可靠地支撐桿。雖然在圖8中沒有表示,但可理解,在此實施例中,桿中的孔也是與相應的安裝軸頸10相互影響的,因而在最終收緊或夾緊桿之后,如必須的話,可對豎直設置進行校正。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將桿狀或柱狀物體(4)豎直安裝在布置于地基中緊固裝置(6)上的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基本為圓柱形的、細長的安裝軸頸(10),它從緊固裝置(6)的上自由側面向上伸出,并能插入至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中的安放孔(12)中;和一塊支撐板(16),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倚靠于其上,其中,至少有一個緊固突物(18)從支撐板(16)向上伸出,穿入至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本體中,其特征在于安裝軸頸(10)明顯細于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中的安放孔(1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若干緊固突物(18)從支撐板(16)向上伸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形為封閉圓周環的緊固突物(18)從支撐板(16)向上伸出。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緊固突物(18)的自由側面被斜削成刀刃形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斜削面向著裝置(2)的中心縱向軸線伸展。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安裝軸頸(10)為管狀,并且其上周邊邊緣被斜削成刀刃形狀。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安裝軸頸(10)在其上端部具有一個基本水平伸展的通孔(30),一個尺寸小于給定通孔(30)尺寸的銷釘(36)從其通過,并且銷釘(36)伸出,精確地裝配在形成于桿狀或柱狀物體(4)中的橫向孔(38)中,該橫向孔(38)與設置在安裝軸頸(10)中的通孔(30)確切對準。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銷釘(36)是一根螺紋銷釘,它擰入在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橫向孔(38)中。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可沿著安裝軸頸(10)進行豎直調節。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倚靠在底座板(34)上,而該底座板(34)則借助螺紋與安裝軸頸(10)的外周邊嚙合。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安裝軸頸(10)由兩個同軸管狀部分(54、56)構成,外管狀部分(54)可相對內管狀部分(56)豎直移動,且當外管狀部分(54)豎直向上移動時,該外管狀部分的上端部徑向地擴張。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外管狀部分(54)的端部具有若干可變形的榫舌(58),它們終止于內管狀部分(56)的、形狀與外管狀部分(54)的上端部形狀相應的固定剖面(62)處,當外管狀部分(54)豎直向上移動時,這些榫舌被所述相應剖面沿徑向、向外地彎曲。
13.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與緊固裝置(6)整體地形成。
14.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相應于緊固裝置(6)是一個單獨的零件,它用于固定于桿狀或柱狀物體(4)的下表面(14)中,當安裝軸頸(10)插入桿狀或柱狀物體(4)下側面的安放孔(12)中時,它至少與安裝軸頸(10)外周邊部分區域形成摩擦性和/或剛性連接。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具有一個中心開口(22),它至少與安裝軸頸(10)外周邊的部分區域形成摩擦性/或剛性接觸。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開口(22)具有多邊形橫截面。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開口(22)具有圓形橫截面。
18.如權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開口(22)的內徑最大等于,最好小于安裝軸頸(10)的外徑。
19.如權利要求14至18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6)的開口(22)中圍繞有若干彈性榫舌(28)。
20.如權利要求14至19中任一條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安裝軸頸(10)至少在其外周邊的局部區域具有壓花紋(26)。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將桿狀或柱狀物體(4)豎直安裝在布置于地基端部中緊固裝置(6)的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基本為圓柱形的、細長的安裝軸頸(10),它可插入至桿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中的安放孔(12)中。該裝置還包括一塊支撐板(16),安裝軸頸(10)從其平面向上伸出,而桿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14)則倚靠于其上。至少有一個緊固突物(18)從支撐板(16)向上突出,穿入至桿或柱狀物體(4)的本體中。安裝軸頸(10)明顯細于桿或柱狀物體(4)的下側面中的安放孔(12),從而在軸頸或安裝軸頸(10)和桿或柱下側面中圍繞軸頸的孔(12)之間有相當的晃動。由于這一晃動,桿或柱(4)在安裝軸頸(10)上可安裝成,使桿或柱在給定的角度范圍內斜置或傾斜。此傾斜或斜置位置得以抵銷布置在地基端部中緊固裝置(6)相對豎直線的任何位置的傾斜。
文檔編號E04H12/22GK1193372SQ96196336
公開日1998年9月16日 申請日期1996年8月22日 優先權日1995年8月23日
發明者克勞斯·克里納 申請人:克勞斯·克林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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