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處理皮革等的方法和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范圍本發明涉及皮革等的鞣制方法等。
現有技術已經知道,動物皮用各種溶液鞣制,這些溶液仍不可逆地固定在皮上,使動物皮變成鞣制的皮,以便不會腐爛。
這一處理包括不同的步驟,它們常常是復雜的,并需要相對很長的時間。
當生皮送到制革廠時,通常用鹽進行干燥,生皮首先進行真正的鞣制準備。
這一準備首先包括浸水步驟,即除去覆蓋在生皮肉面和生皮粒面上的雜質,以及防腐溶液,以便使皮革恢復其天然柔軟性。
將要處理的皮革在裝有適合液體溶液的轉鼓中浸水。
這些轉鼓內裝有固定的漿葉或樁,在轉鼓旋轉過程中,它們作用在皮革上。
所以,這一處理由液體溶液的化學作用以及對皮革的機械作用兩者組成,其持續時間為6-24小時。
此后,進行刮肉步驟,用這一步驟將脂肪從經浸水的皮革上除去,隨后進行浸灰處理,以便除去毛并顯露出真皮。
浸灰在裝有堿性物質例如硫化物或石灰的適合轉鼓中進行,它使皮革組織溶脹,并使毛根溶解。
更確切地說,皮革被溶脹,脂肪轉變成鈣鹽,以及由于蛋白質鏈中的主鍵和次鍵斷裂,使構成皮革的蛋白質變性,隨后毛從皮革上分離出來。
用于浸灰以及同時用于“開放”皮革毛孔,以便進行真正的鞣制和染色的物質是有高度污染性的,它造成廢物處理和/或純化的所有已知的問題。浸灰步驟通常需時24小時。
然后將如此制備的皮革再次在適合的轉鼓中進行脫灰和軟化。由于脫灰步驟,通常用脫灰鹽脫除了殘留的石灰。
軟化是一種用酶使皮革粒面軟化的生物作用,酶使彈性纖維部分溶解,使皮革松馳。
隨后,將皮革進行浸酸,即處理,這一處理能保證鞣制鹽更迅速和完全地滲透。
事實上,經軟化的皮革(有堿性反應)不能用例如鞣制鉻鹽鞣制,因為它可引起堵塞皮革孔道的化學反應。
所以,在鹽(通常為氯化鈉)存在下,用少量酸使皮革酸化,以便防止溶脹。這一步在轉鼓中進行,平均持續10-12小時。
真正的鞣制處理在上述轉鼓中用植物溶液(例如天然的或合成的鞣制溶液)或無機鹽(主要為鉻鹽等)進行。
浸灰、軟化、浸酸和鞣制各步總計平均需時不小于48小時(它隨要處理的皮革類型變化)。
宜將經鞣制的皮革擠壓,除去吸收的部分水分,選擇和削勻后進行染色處理,或稱為復鞣。這一染色步驟平均需時8小時。
因此,正如所述,上述鞣制處理需要的很長的時間,它可能平均需時一周。
為了得到足夠高的生產率,因此需要使用相對大量的大型轉鼓。將要處理的皮革片大量放入轉鼓中,并直接經受機械作用,它有時可能使皮革損壞。
常規的鞣制方法的一個主要缺點是,主要由于上述轉鼓產生的腐敗有機物發出的毒氣,所以工作環境是十分有害的。
而且,處理上述處理過程結束時排出的廢液,特別是浸灰使用過的物質存在嚴重的問題。
發明概述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這樣一種方法,該法可比已知的體系使用更短的時間來進行皮革等的鞣制,同時與已知的技術相比,該法能保證得到高質量的鞣制皮革以及高的生產率,還有低的能耗。
本發明另一主要目的是提供可用這樣一種設備進行的方法,該設備能在無害工作環境中操作,而且與廢物處理有關的問題大大緩和。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這樣一種方法,在相同鞣制皮革的質量中,該法可大幅度減少所用物質的數量。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在不污染空氣的條件下進行的方法。
而且,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實施上述方法的設備。
上述目的通過這樣一種處理皮革等的方法來達到,該法包括將要處理的展開皮革相互隔開地放入容器;按預定的時間間隔和次序將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進行各步皮革鞣制處理,每步完成后,將所述的液體溶液從容器中排出;使所述容器的內部至少在每一單一步驟中保持負壓;在每一步驟中,在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
使用這樣一種設備來進行本方法,該設備包括一封閉的容器;許多支架,它們可放入所述的容器和從中取出,將相應的展開皮革片在支架上固定,將這些支架以這樣的方式置于所述的容器中,以便使皮革片保持間隔;裝有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用的預定液體溶液的第一系列貯罐;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它們將每一所述的貯罐與容器相連,以便將相應皮革處理步驟使用的相關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使至少在進行皮革處理步驟時使所述容器內保持負壓的抽空設備;使液體溶液與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
根據另一實施方案,該方法包括將展開的要處理的皮革片彼此間隔地裝在容器中;將液體溶液送入所述容器以便進行皮革鞣制處理的一步驟;在進行所述步驟時保持所述容器為負壓;在上述步驟中,在液體溶液和所述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所述皮革片的作用;從所述的第一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液體溶液;從第一容器中取出所述的皮革片;在另一容器中重復上述操作,以便進行皮革鞣制處理的其余步驟。
根據另一實施方案,該設備包括許多密封的容器,在這些容器中進行預定的皮革處理步驟;許多可裝入容器或從容器中取出的支架,相應的展開皮革片固定在該支架上,這些支架以這樣的方式放在所述的容器中,以致使皮革片彼此隔開;第一系列裝有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預定液體溶液的貯罐;開啟/關閉設備以及控制設備,它們使所述的貯罐與相應的容器連通,以便送入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相關液體溶液;至少在進行相關的皮革處理步驟過程中使每一所述的容器內保持負壓的抽空設備;在每一所述的容器內使相應的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
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指出其他一些特征和特點。
附圖簡介在以下說明中,特別是參考附圖,將指出本發明的特點,其中-
圖1為要處理的皮革片支架設備的平面圖;-圖2a、2b和2c表示上述支架設備分別以不同的排列放入的容器視圖;-圖3表示在皮革處理的一個步驟中,所述容器的堅直剖面圖;-圖4a和4b表示根據本發明的方法進行相應的鞣制處理的設備圖;-圖5a、5b表示以不同的方式進行本發明方法的上述設備的兩個不同的實施方案圖;-圖6表示以另一方式進行本發明方法的一可能的設備圖;-圖7表示設備的另一實施方案;-圖8表示設備容器的結構變通方案;-圖9a和9b表示在兩種操作條件下回收蒸汽的兩種設備圖。
實施本發明的最佳方式參考上述附圖,數字1表示一片要根據本發明鞣制處理的皮革。根據本方法,將要處理的皮革片在各自的開式支架,例如圖1中的框架2上展開。通過一系列已知類型的擴展器將皮革片1繃緊到框架2上。
將支撐有展開的皮革片1的框架2裝入容器4,并根據優選的實施方案使框架固定,將容器密閉,以便用送入其中的適合液體溶液處理。
將支撐有展開的皮革片1的框架2有規則間隔地裝入容器4,優選豎直安排,如圖2a中所見。
然而,也可將框架2按水平(圖2b)或傾斜安裝在容器4內。
在皮革片豎直安裝的情況下,完全能將皮革片吊在適合的架上(未示出),以便使它們相互有一定間隔。
正如圖3中的例子所示,裝有處理液體溶液的容器4上部用蓋6封閉。在容器4的下部,它有支架座7,用于支撐有皮革片1的框架2。
在容器4的內部還裝有換熱器8,它將液體溶液5加熱到所需的溫度。在框架2上展開的皮革片處理過程中,將容器4的液體溶液5紊流。為此,容器4帶有一輸送元件9,它在框架2的支架座7下方,由有一系列噴射口10的柵板構成,從噴射口噴射空氣形成氣泡。
在容器4內液體溶液5的上方,用適合的抽空設備11來保持負壓,抽空設備通過管線110,再經過兩個中和貯罐111a和111b中的一個與容器相連(貯罐將在下面描述)。將容器4內保持負壓的優點將在下文討論。
而且,由于這一負壓,空氣流過輸送元件9從外界吸入。此外,負壓還使達到所需的工作溫度所耗的能量下降。另外,上述空氣流也可通過與輸送元件9相連的適合壓縮設備來獲得。
下面,相同編號將表示完成相同作用的設備。圖4a所示的鞣制處理用設備包括一系列貯罐12,它們優選是封閉的,并裝有為提供給上述處理容器4的液體溶液。
具體地說,有4個相應用于浸水、浸灰、浸酸和鞣制步驟的提供液體溶液的貯罐12a、12b、12c、12d。如果需要,在鞣制處理過程中,也將皮革染色。貯罐裝有各自的換熱器13a、13b、13c和13d,它們使液體溶液保持在所需的溫度。換熱器13a、13b、13c和13d用控制單元14通過S1、S2、S3和S4所示的連線來控制。
供料貯罐與各自裝有相關泵16a、16b、16c和16d的噴射管15a、15b、15c和15d相連,它們用控制單元14通過P1、P2、P3和P4所示的連線來控制。噴射管15a、15b、15c和15d通過由控制單元14控制的閥18與容器4與噴射管17相連。
容器4的底部裝有出口管19和用控制單元14的控制的泵20。出口管19通過閥21分別與排放管22a、22b、22c和22d相連,它們各自與容器4中使用的液體溶液的廢料貯罐23a、23b、23c和23d相通。廢料貯罐23通過各自的返回管線24a、24b、24c、24d與相應的供料貯缸12相通,管線上裝有各自的泵25a、25b、25c、25d,用控制單元14來控制。
作為另一結構型式,排放管線22a、22b、22c和22d都連接到單一的集流器上(未示出),后者與適合的凈化器相連。
在實踐中,為了進行上述鞣制處理步驟中每一步,從有關供料貯罐12取出的液體溶液送到容器4。
根據一優選的實施方案,該設備還包括至少另外的兩個裝洗滌液體溶液的貯罐30a、30b,它們在下文中描述,它們裝有相關的噴射管31a、31b以及用控制單元14控制和相關泵32a、32b。這些管線通過用控制單元14控制的閥34與容器4的進口管線33相連。
上述與容器4的底部相連的出口管線19也可通過閥21與排放管35a、35b中的一個或另一個相連,分別流入貯罐30a、30b。
在容器4內,如上所述,在液體溶液中,通過所產生的空氣流來產生液體溶液紊流。
應指出,在每一單一步驟進行以前,更準確地說,在液體溶液送入容器以前,先在容器內產生負壓,以便使皮革溶脹,使皮革成海綿狀,從而使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更容易。
上述紊流在皮革片上產生一種按摩作用,它代替已知體系的機械作用,而又不損壞皮革。
當每一種所述的處理步驟完成后,從容器4中抽出用過的液體溶液,并送至相關廢料貯罐23。用熟悉本專業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再生后,本溶液可再次送入相應的供料貯罐12,用于新的鞣制循環。
用裝在貯罐12a中的液體溶液進行浸水處理;水,可能加有化學促進劑;由于在液體溶液送入以前就產生負壓,皮革更容易吸水,因為皮革趨于自然溶脹,因此變得更加海綿狀,正如上述。這些因素,即負壓和紊流的組合作用使浸水步驟所需的時間縮短。當浸水完成后,用裝在貯罐30a中的水洗滌皮革片。
根據例如使用次氯酸鈉或酶劑的氧化方法,用裝在貯罐12b中的液體溶液進行浸灰處理。應指出,次氯酸鈉不能用于在木制轉鼓中進行的浸灰步驟,因為次氯酸鈉釋放出氯,它造成木材腐蝕。因為用抽空設備11吸氣并通過管線110排出,氯進入貯罐111a、111b中的一個,貯罐裝有連二硫酸鈉,它使氯中和,正如已知的。用這種方法,抽空設備11受到保護,同時也解決了浸灰處理使用的物質的處理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使皮革溶脹的負壓、次氯酸鈉以及紊流空氣在皮革上產生的按摩作用的組合作用使浸灰處理完成。
由于以下原因,它有很大的優點-使用這樣一種物質,它的處理(更準確地說是中和)不很麻煩;-由于工作環境處于負壓,使能耗下降;-皮革不受機械應力。
還應指出,皮革的溶脹也使孔開放,它有利于隨后的鞣制和染色處理。
浸灰步驟需時大約5小時。浸灰后,用貯罐30b中的物料洗滌皮革。浸灰步驟后接著進行浸酸步驟,它用貯罐12c中的物料進行;通過紊流對皮革進行的按摩作用可強化這一操作的效果。
貯罐12d中裝有液體溶液用于真正的鞣制步驟,如果需要,也用于染色步驟,后者用分散在液體中的著色劑(例如植物著色劑)進行。
液體溶液也可含有使皮革易于潤滑的試劑。由于負壓的作用,孔仍然是開放的,使得完成這些步驟所需的時間縮短。與常規的方法相比,鞣制和染色物質的數量減少。
事實上,與已知的體系相比,在所述的條件下(即皮革溶脹,因此更加海綿狀),鞣制劑和染色劑在液體溶液中的濃度下降,(鞣制劑和染色劑從液體溶液中轉移到皮革上,它們不可逆地固定在皮革上),所以這些試劑的數量較少,但所得到的結果的質量仍然相同。浸酸、鞣制和染色操作所需時約24-36小時。
已知,真正的鞣制處理可用所謂的預鞣劑來進行,而同時使用皮革加脂劑進行染色(也稱為復鞣)可與真正的鞣制處理分開進行,并在它以后進行。
在圖4b中圖示說明完成上述變通方案的設備,其中數字12e表示裝有液體預鞣制產物液體的貯罐,23e表示裝有完成預鞣制后廢液的貯罐,30d表示裝有在完成預鞣制后洗滌皮革的溶液的貯罐,12f表示用于皮革復鞣和加脂的液體溶液的貯罐,23f表示最后一步完成后接收來自容器4的廢料的貯罐。
通常,與常規的技術相比,已經證實本發明的方法可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完成皮革的鞣制,同時保證得到高質量的鞣制皮革。
通過將皮革在框架2上展開,由于空氣流在液體溶液5中產生的紊流運動(用它進行處理)以及負壓作用也有助于這一結果。
具體地說,應指出,皮革片不會受到強烈的機械應力,而只受所述紊流運動產生的按摩作用,因此有明顯的質量優點。
由以下事實得到本方法的一個重要特點該法在封閉的容器中進行。因此,防止了因有機物腐敗產生的毒氣擴散到環境中,從而改善了皮革鞣制處理場所的工作條件。
而且,所提出的方法大大緩解了廢料處理和/或中和的問題,節省了能量和所用的物質,特別是用于鞣制和染色的物質。還必需強調的是,這里所述的方法也可在沒有皮革洗滌的條件下進行。
圖5a表示本設備的另一實施方案,其中相同的步驟使用更多的處理容器來進行該方法,如圖4a所示的設備。有4個容器4a、4b、4c和4d排列成一行,分別用于浸水、浸灰、浸酸和鞣制步驟,鞣制步驟同時染色以及可能還有加脂。
用圖4a中相同的編號表示裝有進行這些步驟和隨后的洗滌的溶液的貯罐,它們都裝有上述相同類型的閥門和泵(未示出)。
在這種情況下,支撐展開的皮革片的框架2例如安裝在與輸送設備29成一整體的載體28上,它將所述的載體28送入容器4a、4b、4c和4d以及從其中取出。這些輸送設備29例如包括滑架30,它用電動設備(未示出)驅動,它沿與設備的固定框架32成一整體的導軌部件31移動。因此,在每一容器中,完成皮革處理的預定步驟以及所述皮革可能的洗滌。優選的是,皮革在相應的輔助容器114a、114b中洗滌(參見圖6)。
更準確地說,在容器4a中浸水后,將皮革從中取出,并送入輔助容器114a中,在其中用貯罐30a中的液體溶液洗滌皮革。浸灰步驟在容器4b中進行,隨后在相關的輔助容器114b中洗滌。
進行的方法,即在輔助容器中洗滌皮革避免分別在浸水和浸灰的洗滌操作后要清洗容器4a、4b。
圖5b中所示的設備進行圖4b所述的各處理步驟。在容器4a、4b、4c和4d中,皮革經浸水、浸灰、浸酸、預鞣制、鞣制,最后染色同時加脂。
在其中進行這些步驟的各容器使用圖4b相同的編號表示。在這種情況下,浸水、浸灰和預鞣制步驟后的洗滌可在相關的輔助容器中進行,如圖6中所示的情況一樣。
顯然,如果皮革處理需要許多與所述兩個說明性實施例(圖4a、5a和4b、5b)不同的操作,設備會相應的變化,但同時會保留本發明的所有優點。
在圖5a、5b、6中所示的實施方案中,從各自容器排出的液體溶液也可送到共用的排放集流器。
本發明的優選的實施方案的特點有如下技術方面-容器4保持固定;-皮革片展開并被此間隔;-在這樣一種容器中進行處理,在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以前,該容器已封閉并保持在負壓下;-液體溶液紊流,它對皮革產生一種按摩作用。
根據本方法的一變通方案,容器4(或容器4a、4b、4c、4d)可沿橫軸和/或縱軸旋轉,以便在處理步驟或隨后的洗滌步驟中使皮革片和使用的液體溶液之間產生相對運動。
優選的是,裝在貯罐111a、111b中的液體溶液顯著減少和/或中和在皮革處理過程中在容器4(或容器4a、4b、4c、4d、4e、4f)內產生的所有揮發性化合物。
為此,可平行安裝更多的容器111,其中每一個裝有可顯著減少和/或中和至少一種預定的揮發性化合物的液體溶液。有可能控制單元14作用在與這些貯罐相連的適合設備(例如電動閥門)上,以便將成行排列的一種或多種液體溶液送入管線110。這取決于在容器4中進行相關的處理步驟,與這一步驟中產生的揮發性化合物的種類。
在更多容器的情況下,每一根與抽空設備11相連的管線110與起上述作用的貯罐111相連。每一供料貯罐可裝有使裝在其中的液體溶液混合的設備,這些設備未示出,因為它們在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的知識范圍內。
圖7表示該設備的另一實施方案,其中編號201、202、203、204表示分別裝有浸水、浸灰、浸酸和鞣制用液體溶液的供料貯罐。編號212a、212b、212c、212d表示相應的換熱器(用控制單元14通過連線S1、S2、S3、S4來控制)。編號216a、216b、216c、216d表示相應的供料泵,它也用控制單元14通過連線P1、P2、P3和P4來操作。
在這種情況下,噴射設備即柵格9可通過用控制單元操作的相關電動閥250與外界相通(容器4的正常操作條件)。
作為一替代方案,噴射設備9可通過也用控制單元操作的相關電動閥301a、301b、301c、301d連接到一系列輔助供料貯罐300a、300b、300c、300d中的一個或另一個(例如4個貯罐,但數目可比4更大或更小)。
每一輔助供料貯罐裝有適合的物質,純物質或適當稀釋的物質,在本方法的相應步驟中,它們與供料貯罐212a、212b、212c、212d中的液體溶液一起使用。
這種結構確定了有利的條件在于,它可以預定的百分數和/或重量使這種物質與每一次涉及的液體溶液混合,以便以所需的方式進行這些工藝步驟。
為了將這一可能作用用于實踐,控制單元14切斷容器4和外界的連系(通過電動閥250),使容器4與預定的輔助供料貯罐連接,并短時間保持這一連接。容器4內的負壓條件使來自輔助供料貯罐的物質流入該容器。物質流量可用泵270決定(它未示出),并可用適合的計量儀測量(也未示出)。
通過使用將物質噴射到容器的柵格9,有可能使噴入的物質與已在容器內的液體溶液5迅速混合。
作為另一替代方案,可在液體溶液5送入的同時或在液體溶液送入以前,將這些物質送入容器。而且,這些物質也可按其他方法不借助柵格9送入容器。對于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來說,這些方法是顯而易見的。
當至少一種物質(或其稀釋液)完全進入容器4中時,切斷容器和輔助供料貯罐之間的連接,同時恢復容器和外界之間的連接。在圖7中所示的實施例中,輔助供料貯罐連接到進行各工藝步驟的容器4。
優選的是,輔助供料貯罐可連接到圖5a和6不同結構的容器4a、4b、4c、4d以及連接到圖5b中所示的容器4a、4b、4c、4d、4e、4f,它們所裝的物質以類似于剛描述的方法使用。
圖8涉及容器4的一種功能結構特性。詳細地說,有一根將容器4的底部與其中部601相連的管線600。更準確地說,該中部剛好在容器內液體溶液5的自由液面602下方。
有一泵安裝在管線上,并用控制單元14操作,在601處從容器4中抽出流體溶液,將液體溶液再送到底部。這樣就促使液體物質不斷再混合,從而防止了固體物質的沉降。剛剛所說的這些的內容,使得液體物質在所有部分都有十分均勻的結果。
這一功能結構特性可用于圖5a和6的實施方案的每一容器4a、4b、4c、4d,以及可用于圖5b中所示的實施方案的每一容器4a、4b、4c、4d、4e、4f。
參考圖9a、9b,編號500表示蒸汽回收單元。優選的是,裝有更多的回收單元,例如其數目至少等于在容器4中進行的方法的步驟數目。圖9a、9b僅表示一個回收單元,因為其他的回收單元完全可按相同的方式操作。
該回收單元包括安裝在管線450中的電動閥404,管線450將抽空設備11與容器內部相連。從管線450分出兩條管線460、470,即第一管線和第二管線,其上分別安裝有三通電動閥401和二通電動閥402。這些管線穿過冷凝容器400的封閉蓋,在蓋的下方,容器的上部有一斜放的隔板480。第一管460的開口處于斜隔板的下方,而第二管470的開口在隔板的上方。該容器底部通過有電動閥403的管線490與容器4的底部相連。剛提及的電動閥401、402、403、404都用控制單元14操作。
在圖9a中所示的操作條件下,用抽空設備11從容器4中吸出的物流H通過容器400。這一物流基本上由空氣(通過噴射設備9送入容器的)和由液體溶液5形成的蒸汽的混合物形成。這一混合物在容器中膨脹,變冷,使更多的蒸汽冷凝。如此得到的液體被收集在容器的底部,其液面逐漸升高。當達到某一液面時,傳感器405檢測出,并將信號傳送到控制單元14,該控制單元通過操作上述電動閥來確定圖9b的操作條件。
在這一條件下,容器400為旁路,因為閥門404開啟,同時閥401使容器內部與外界相通,而第二管線470用關閉閥402來切斷。
因為容器4處于負壓下,液體流K由容器流到容器4。適合的傳感器(未示出)檢測容器500中的最低液面。從而控制單元改變單元500的操作條件,恢復圖9a的條件。
剛剛所說的是一種十分有利的特性,因為用這一方法可回收大部分汽化的液體,而不會帶入抽空設備11。
隔板480在空氣-蒸汽混合物進料區(第一管線460)和空氣抽空區(第二管線470)之間形成一分隔區,以致不管怎樣送到抽空設備的蒸汽量都可忽略不計。
由于使用不同的液體溶液5(用于上述不同的工藝步驟),相關的回收單元500還裝有與所有的回收單元相通的集氣器410,其一側與容器頂部相連,而另一側通過相關的管線490a與容器底部相連。對于每一容器4a、4b、4c、4d(示于圖5a和6)和4a、4b、4c、4d、4e、4f(示于圖5b的),都可有一個剛剛描述的回收單元500。
根據所述方法的一有意義的變通方案,通過負壓和紊流運動對皮革的組合作用得到的有利結果可通過超聲波處理液體溶液進一步提高和改善。這可用已知類型的適合聲納極(sonotrode)(未示出)進行,它與容器相連,并用控制單元14控制。
應當理解,上述的作為單純的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以,所述工藝步驟的可能功能變通方案仍在附后權利要求書所要求的一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參考構成所述設備的各設備,可考慮進行類似的觀測,其中測量儀器可用于測量每一步驟的每一容器或供料貯罐的進出口流量。
權利要求
1.一種處理皮革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展開的要處理的皮革片(1)彼此間隔地安裝在容器(4)中;按次序和預定的間隔時間將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以便進行皮革鞣制處理的各步驟,每一步驟完成后將所述的液體溶液從容器中排出;使所述的容器內部至少在每一單一的步驟過程中保持負壓;在每一步驟中,在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以便強化所述的液體溶液對所述的皮革片的作用。
2.一種處理皮革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展開的要處理的皮革片(1)彼此間隔地安裝在第一容器(4a);將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a),以便進行皮革鞣制處理步驟;在進行所述的步驟過程中,使所述的容器的內部保持負壓;在所述步驟中,使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所述皮革片的作用;從所述的第一容器中排放所述的液體溶液;從第一容器中取出所述的皮革片;在另一容器中重復上述的操作,以便進行皮革鞣制處理的其他步驟。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于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以前,使容器內部產生負壓。
4.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相應的液體溶液送入容器以前,將進行皮革處理步驟的每一所述容器的內部產生負壓。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用于浸水所述皮革的第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中;在所述的浸水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所述皮革浸灰的第二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在所述的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該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所述皮革浸酸的第三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在所述的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同時鞣制和染色所述皮革的第四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容器(4);在所述的鞣制和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素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最后,從容器中取出展開的皮革片。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液體溶液之間,在將至少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一容器時,同時也將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旨在與相關的液體溶液共同操作,以便進行相同方法的相應步驟。
7.根據權利要求2或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用于浸水所述皮革的第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一容器(4a);在所述的浸水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一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第一容器(4a)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法放入第二容器(4b),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浸灰所述的皮革的第二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二容器(4b);在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的第二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二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第二容器(4b)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在第三容器(4c)中,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浸酸所述皮革的第三種液體溶液放入所述的第三容器(4c),該容器被封閉;在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第三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三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第三容器(4c)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入第四容器(4d),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同時進行至少鞣制和染色所述皮革的第四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四容器(4d);在鞣制和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四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鞣制和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四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第四種溶液;從中取出皮革片。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將所述的相關液體溶液送入至少一種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容器時,至少將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旨在與相關的液體溶液共同操作,以便進行相同方法的相應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1或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用于浸水所述皮革的第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中;在浸水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浸灰皮革的第二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在所述的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浸酸所述皮革的第三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中;在所述的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預鞣制所述皮革的第四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容器(4)中;在所述的預鞣制步驟中,使所述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用于鞣制所述皮革的第五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中;在所述的鞣制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將至少用于染色所述皮革的第六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容器(4);在所述的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六種液體溶液紊流;從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最后,將展開的皮革片從容器中取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液體溶液之間,在將至少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一容器時,同時將至少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旨在與相關的液體溶液共同操作,以便進行相同方法的至少一相關步驟。
11.根據權利要求2或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用于浸水所述皮革的第一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一容器(4a);在所述的浸水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一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第一容器(4a)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送入第二容器(4b),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浸灰所述皮革的第二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二容器(4b);在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第二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浸灰步驟中,使所述的第二種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二種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第二種液體溶液;從第二容器(4b)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入第三容器(4c)中,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浸酸所述皮革的第三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三容器(4c)中;在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第三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浸酸步驟中,使所述的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三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第三容器(4c)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入第四容器(4d)中,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預鞣制所述皮革的第四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四容器(4d);在預鞣制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四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預鞣制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四種液體溶液紊流;從第四容器中排放出第四種溶液;從第四容器(4d)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入第五容器(4e)中,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鞣制所述皮革的第五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五容器(4e)中;在鞣制步驟中,使所述的第五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鞣制步驟中,使所述第五種液體溶液紊流;從第五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第五溶液;從第五容器(4e)中取出皮革片;將所述的展開的皮革片以彼此間隔的方式放入第六容器(4f),該容器被封閉;將用于染色所述皮革的第六種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六容器(4e)中;在所述的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六容器內保持負壓;在所述的染色步驟中,使所述的第六種液體溶液紊流;從第六容器中排放出所述的溶液;從中取出皮革片。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相關液體溶液送入所述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容器中至少一個時,將至少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旨在與相關的液體溶液共同操作,以便進行相同方法的相應步驟。
13.根據權利要求5或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浸灰步驟結束和浸酸處理以前,有一皮革洗滌中間步驟。
14.根據權利要求5或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浸水步驟結束和浸灰步驟以前,有一皮革洗滌步驟。
15.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預鞣制步驟以后和鞣制步驟以前,有一皮革洗滌中間步驟。
16.根據權利要求7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浸水步驟后,有一在所述的第一容器(4a)中進行的皮革洗滌中間步驟。
17.根據權利要求7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浸灰步驟后,有一在所述的第二容器(4b)中進行的皮革洗滌中間步驟。
1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預鞣制步驟后洗滌皮革。
19.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以下方法得到液體溶液和所述皮革片之間的相對運動使容器保持不動,而將空氣流噴射入所述的液體溶液中。
20.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以下方法得到液體溶液和所述皮革片之間的相對運動使容器保持不變,將其底部與外界相連,因此產生空氣流,空氣流通過所述的液體溶液。
21.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以下方法得到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的相對運動在緊靠容器上液面602的液面處從所述容器4中連續抽出所述的液體溶液,并在所述容器的底部再次將它送入。
2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在各自的開式支架設備上展開。
23.根據權利要求2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豎直安裝。
24.根據權利要求2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水平安裝。
25.根據權利要求2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與豎直面傾斜安裝。
26.根據權利要求7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水步驟完成后,將皮革片從進行浸水步驟的容器中取出,并送入用于洗滌的輔助容器114a。
27.根據權利要求7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浸灰步驟完成后,將皮革片從進行浸灰步驟的容器中取出,并放入用于洗滌的輔助容器114b中。
28.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預鞣制步驟完成后,將皮革片從進行預鞣制步驟的容器中取出,并放入用于洗滌的輔助容器中。
29.根據權利要求1或3或5或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每一處理步驟中,用超聲波處理進行每一步驟的相關液體溶液。
30.根據權利要求2或4或7或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每一處理步驟中,用超聲波處理進行每一步驟的相關液體溶液。
31.進行皮革等處理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封閉的容器(4);許多支架,它們可放入所述容器中和從中取出,相應的展開皮革片(1)在該支架上固定,這些支架以這樣的方式放置在所述的容器中,以致使所述的皮革片彼此間隔;裝有用于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預定液體溶液的第一系列貯罐(12);將每一所述貯罐與容器相連的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14、16、18),以便將用于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相關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使所述容器內部至少在進行皮革處理步驟中保持負壓的抽空設備(11);使液體溶液和所述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
32.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14、21、25)與容器相連的第二系列的貯罐(23),以便接收在相應步驟完成后從所述容器中排放出的液體溶液。
33.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容器相連的一系列輔助貯罐(300a、300b、300c、300d),以便將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所述的容器,所述的物質與相應的液體物質一起用于進行至少一皮革處理工藝步驟。
34.進行皮革等處理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許多封閉的容器(4a、4b、4c、4d),預定的皮革處理步驟在這些容器中進行;許多支架(2),它們可放入所述的容器和從中取出,相應的開展皮革片(1)在該支架上固定,這些支架以這樣的方式放入所述的容器,以致使皮革片保持間隔;裝有用于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預定液體溶液的第一系列貯罐(12);將每一所述的貯罐與相關的容器相連的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以便將用于相應皮革處理步驟的相關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使每一所述的容器內部至少在其中進行相關皮革處理步驟過程中保持負壓的抽空設備(11);在每一所述的容器內,在相應的液體溶液和所述的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以便強化所述液體溶液對皮革的作用。
35.根據權利要求26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第二系列貯罐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相應的容器相連,以便接收在相應步驟完成后從所述容器排放出口的液體溶液。
36.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對于每一容器(4a、4b、4c、4d)來說,它包括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相應的容器相連的相關輔助供料貯罐,用于將至少一種純的或稀釋的物質送入所述的相關容器,以便與送入容器的液體溶液一起進行相關的皮革處理工藝步驟。
37.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器(4)保持不動以及在液體溶液和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包括噴射器(10),它將空氣噴射流送入裝在容器中的液體溶液中。
38.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將每一所述的容器保持不動以及在每一容器中的液體溶液和皮革片之間產生相對運動的設備包括噴射器(10),它將空氣噴射流送入液體溶液。
39.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用于顯著減少和/或中和在皮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化合物的貯罐(111a、111b)在連接所述的抽空設備(11)與容器(4)的管線(110)中。
40.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種用于顯著減少和/或中和在皮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化合物的貯罐(111a、111b)在連接所述的抽空設備(11)與所述的容器的管線(110)中。
41.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另一些貯罐(30),它們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所述的容器相連,以便在相應的步驟完成后送入用于洗滌皮革的適合液體溶液,以及隨后從容器中排放出適合的液體溶液。
42.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另一些貯罐(30),每一貯罐可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相應的容器相連,以便在相應的步驟完成后送入用于洗滌皮革的適合液體溶液,以及隨后從容器中排放出適合的液體溶液。
43.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輔助容器(114),每一輔助容器可通過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與裝有預定液體溶液的相應貯罐相連,所述溶液可以引入以及隨后從所述的輔助容器中排放出,以便在相應容器中完成處理步驟后洗滌送入其中的皮革片。
44.根據權利要求31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將所述容器(4)的底部與相同容器的中部(601)相通的管線(600),所述中部(601)剛好在容器內液體溶液(5)的自由液面(602)下方,所述的管線有泵設備(603),用于將所述的液體溶液從所述的中部(601)連續輸送到所述容器的所述底部。
45.根據權利要求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對于每一容器(4a、4b、4c,4d)來說,它包括使所述容器(4)的底部與相同容器的中部相通的管線(600),所述中部(601)剛好在容器內液體溶液(5)的自由液面(602)的下方,所述管線有泵設備(603),用于將所述的液體溶液從所述的中部(601)連續輸送到所述容器的所述底部。
46.根據權利要求31或34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對于每一容器(4、4a、4b、4c、4d)來說,它包括至少一個蒸汽回收單元(500),該單元包括一封閉的冷凝容器(400);用控制單元(14)操作的第一開關設備(401、404、402),用于將所述的容器(400)與管線(450)串聯,管線(450)使所述的容器(400)與所述的抽空設備(11)相通;用于檢測所述容器(400)內液面的傳感設備(405),這些傳感設備與所述的控制單元(14)共同操作所述的第一開關設備和第二開關設備(403),以便切斷所述容器(400)與所述管線(450)的通路,使容器(400)內部與外界相通,以及使容器(400)與容器(4)相通,以便冷凝的液體可從容器(400)轉移到容器(4)中。
47.根據權利要求46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容器(400)中有一傾斜的隔板(480),第一管線(460)的開口端在所述隔板下方,用于將來自所述容器(4)的空氣-蒸汽混合物流(H)送入所述的容器(500),第二管線(470)的開口端與所述的抽空設備(11)相連。
48.根據權利要求37或38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豎直安裝。
49.根據權利要求37或38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水平安裝。
50.根據權利要求37或38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皮革片以任何方式傾斜安裝。
51.根據權利要求31或37或30或32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與容器(4)相連的sonotrode,用于用超聲波束處理每種液體溶液。
52.根據權利要求34或38或40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些sonotrode,每一容器連有一個,用于用超聲波束處理每種液體溶液。
全文摘要
根據處理皮革等的方法,將展開的要處理的皮革片(1)放在各自的開式支架(2)上。將這些有展開的皮革片的支架(2)放入至少一容器(4)中,并保持負壓和封閉,用于將適合的處理液體溶液送入其中,以致以皮革片上可至少進行浸水、浸灰、浸酸、鞣制和復鞣步驟。在相應的皮革(1)處理步驟中使每一液體溶液(5)紊流。
文檔編號C14C3/00GK1219975SQ97194986
公開日1999年6月16日 申請日期1997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1996年5月2日
發明者E·維可, M·休卡尼 申請人:瑪維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