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透氣可逆性編織物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透氣度可逆地變化的編織物、及其制造方法。本申請基于2005年7月5日申請的日本特愿號要求優先權,在此引用其內容。
背景技術:
:近年來的流行趨勢、消費者需求極其多樣化,為了提供依照消費者的需要的衣料用編織物,需要進一步改良手感、賦予專門化的功能。作為該專門化的功能之一,期望一種編織物,其根據衣服內的溫度、濕度等的變化,衣服的透氣性可逆地變化,控制衣服內的溫度、濕度總是調整到舒適的狀態,另外還提出了多種方案。例如,專利文獻l提出了一種編織料子,其采用了使用巻縮率根據溫度變化的原料而改變透氣度的醋酯的并列型復合纖維。另外,專利文獻2提出了一種編織料子,其使用了改性聚對苯二曱酸乙二酯和尼龍的并列型復合纖維。這些現有技術都是由吸濕吸水性不同的2組分并列型的復合纖維構成、并利用干燥時和吸濕吸水時的紗的巻縮形態的可逆變化的一支術。然而,由于聚酯和尼龍的各自的吸水性和吸濕性不充分,因而這些編織料子的受濕度、水分影響的形態變化小,編織物的透氣度的變化不充分。專利文獻3提出了一種編織物,其使用彈性纖維即特殊的聚醚酯纖維作為吸水自身伸長紗,在其與非自身伸長紗的組合中,通過在干燥時吸水自身伸長紗與非自身伸長紗的紗長差為90%以下,在吸水時和吸濕時透氣性提高。然而,為了提供通過本發明所規定的方法求得的這樣的極端的紗長差,如果吸水自身伸長紗不是彈性纖維,則實施是困難的。例如,如果吸水自身伸長紗是彈性纖維,則邊牽引(拉伸)吸水自身伸長紗,邊和非吸水自身伸長紗并絲進行針織織造時,由于體現彈性纖維的彈性恢復特性,其紗長變短,可得到規定的紗長差。但是,如果吸水自身伸長紗不選擇在牽引(拉伸)后具有彈性恢復特性的彈性纖維,則不能得到規定的紗長差。另外,即使在原紗具有紗長差的情況下,僅單純地制成編織物的話,不能得到充分的提高透氣性的效果。在專利文獻4中提出了如下方案在使用了已知通常由水導致膨潤現象的親水性纖維素系纖維等與作為疏水性纖維的聚酯纖維等的復合紗的編織物中,通過染色加工的熱處理將高熱收縮特性的聚酯長絲配置到復合紗的內側,將親水性的人造絲配置在復合紗的外側,由此,實現織物的形態穩定性和具有突出到織物表面的巻縮波紋的絨毛產生的有溫暖感覺的手感變化,進而通過人造絲的膨潤-脫膨潤帶來的織物的含氣率(比容積)的可逆變化來實現織物中的空氣的出入。然而,吸水和吸濕時,相對于人造絲的膨潤,被配置在復合紗芯部的聚酯長絲不膨潤,因此,表觀織物的空間(表觀上,織物中所使用的復合紗間的空隙(織物的開孔))減少,因此吸水和吸濕時透氣性受阻。在專利文獻5中提出了一種再生纖維素聚酯混紡交織紗復合紗束,其為了防止流汗時的發粘感,通過染色加工在外側配置有自發伸長性聚酯纖維。但是,再生纖維素在染色加工中的吸水和吸濕時膨潤,通過干燥整理,容易干燥收縮并被定形,因此即使編織物使用同樣的紗組成,在制成編織物時的相互的紗長也根據拉幅等條件而變化。另外,在該提案中,沒有提到關于為了得到吸水和吸濕時體現透氣可逆性的編織物而賦予必要的相互的紗長差的制法等,與本申請的目的不同。專利文獻l:日本特開號7>凈艮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3-41462號/>報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05-36374號7>寺艮專利文獻4:日本特開平7-252743號/^才艮專利文獻5:日本特開號7>才艮
發明內容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本發明是為了解決這樣的現有技術中的問題而進行的,其課題在于提供一種通過濕度和水分率的變化可得到大的透氣度的變化、進而吸水性、吸濕性和速干性優異的透氣可逆性編織物、以及其制造方法。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法本發明人們對于編織物在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結構、尤其是復合紗的紗長差進行深入研究,結果發現通過下面的組成可以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第一要點是一種編織物,其包含由滿足下述(1)~(3)的條件的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的復合紗,(1)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在20。C、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A2的紗長(DA2)之比WA2/DA2為1.02~1.30;(2)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AVA2)與在20。C、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之比WA2/DB2為0.9~1.1;(3)復絲紗A2的干燥收縮應力(DS值)為0.08cN/dtex以上。另外,本發明的第2要點是編織物的制造方法,其中,使用由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形成的復合紗形成編織物,在100~130。C對前述編織物實施染色處理,在100~200。C實施熱定形而制成編織物。發明的效果根據本發明,可得到一種透氣可逆性編織物,其在因吸水和吸濕導致編織物的水分率變高的情況下,透氣度變大,防止出汗時的衣服內的悶熱感、發粘感和溫度上升,編織物將水分排出到外部環境之后變成原來的透氣度,可防止汽化熱導致提溫過度降低,可舒適地保持衣服內環境。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的編織物所含的復合紗由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分別是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經過復合、編織、染色、熱定形所有工序之后的紗。另外,熱定形完成之前的紗,分別作為復絲紗A,和復絲紗B,。復絲紗A2必須是在吸水和吸濕時伸長干燥時的1.02~1,03倍、在干燥時恢復到原來的長度的具有可逆伸長性的復絲紗,另一方面,復絲紗B2優選干燥時與吸水及吸濕時的紗長的變化為±1%以下,更優選千燥時和吸水及吸濕時沒有紗長變化。在本發明中,復絲紗A2在吸水和吸濕時相對于干燥時的伸長倍率不足1.02的話,吸水和吸濕時編織物的孔眼不能變得充分大,不能得到提高透氣度的效果,另外,超過1.30的話,吸水和吸濕時的尺寸穩定性變得不良。進而通過復絲紗A2顯示可逆的伸長,可以在干燥時和吸水及吸濕時將衣服內保持在舒適的狀態。復絲紗B2在吸水和吸濕時與干燥時相比、紗長的變化超過1%而收縮的時候,妨礙復絲紗A2的伸長、易妨礙透氣性提高的效果,另外,復絲紗B2在吸水和吸濕時與干燥時相比、紗長的變化超過1%而伸長的時候,吸水和吸濕時的編織物的孔眼過度變大,編織物的形態穩定性易變得不好。另外,在本發明中,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干燥時復絲紗B2的紗長(DB2)之比需要在WA2/DB2在0.9~l.l的范圍,優選為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伸長不易受到在比復絲紗A2長的狀態下復合的復絲紗B2的阻礙的狀態,即WA2/DB2為0.9l.O的范圍,優選復絲紗A2、復絲紗B2相互的紗長一致。在本發明中,通過復絲紗由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干燥時的編織物成為如下狀態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具有紗長差,紗長長的復絲紗B2覆蓋復絲紗A2,編織物的組織的孔眼堵塞的狀態。另一方面,吸水和吸濕時的編織物的狀態是復絲紗A2伸長并與復絲紗B2的紗長差減小、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被并絲的狀態,編織物的孔眼變大,透氣性提高。另外,在本發明中,復絲紗A2的干燥收縮應力(DS值)優選為0.08cN/dtex以上。另外,干燥收縮應力(DS值)表示從吸水和吸濕時到干燥的時候產生的收縮應力,這是相對于編織物的組織間的束縛力、在吸水和吸濕時伸長的復絲紗A2在干燥時恢復到原來時的應力,在0.08cN/dtex以上的情況下,吸濕、吸水時與干燥時的紗長變化可逆且變大,不足0.08cN/dtex的話,即使將吸水和吸濕的編織物干燥也難以恢復到復絲紗A2原來的長度,透氣性不能完全恢復到吸水和吸濕前的初始狀態,透氣可逆性易變得不好。進而,在本發明中,復絲紗A2優選公定回潮率為4。/o以上。公定回潮率不足4%的話,由于對水分的親和性低,紗長變化少,另外,其變化速度也低,因此制成編織物的情況下,透氣度變化量易變少。作為復絲紗A2與復絲紗B2的復合紗的形態,包括并絲,可列舉出并捻紗、包芯紗、混紡紗、流體加工紗、假捻加工紗或這些的組合等。復合紗中的復絲紗A2的混率優選為30~90重量%。混率不足30重量%的話,干燥時的收縮力相對變小,因此透氣可逆性能易變得不充分,超過90重量%的話,干燥時的收縮力強,但由于編織物的組織束縛點易移動,因此在形態穩定方面不優選。本發明的編織物從有效地調整透氣度方面考慮,優選包含由前述的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的復合紗且含有20重量%以上的該復合紗。復合紗不足20重量%的話,難以得到充分的透氣度的變化。另外,本發明中的編織物最合適的是以復合紗的密度稀疏的繩形成的編織物,考慮價格、透氣度效果、編織物的形態穩定性、耐久性等實用性觀點、以及復合紗性能的有效活用等,可作為織成或編成適當組織、結構的編織物。作為其一,具有由表面層和里面層、或者以表面層和中間層以及里面層構成的多層結構的編織物易得5'j組織、密度等的變化,是適合解決本發明中的課題的編織物組成。為了得到透氣度變化,可在至少l層配置本發明的復合紗,另外也可以進行密度差的粗密的組合。前述的情況優選含有30重量%以上復合紗。不足30重量%的話,難以得到透氣可逆性的效果。另外,重量比率的計算通過編織物的里面層所含的復合紗的重量比率求得。在此,表面層和里面層、或者表面層和中間層以及里面層的組成紗的劃分是以各個層包含的最多的紗來判斷,例如,大量突出到表面層的紗即使構成一部分里面層,也判斷為表面層組成紗,由此,進行表面層、中間層和里面層的各組成紗的劃分。將復合紗主要配置在多層結構編織物的表面的情況下,里面層利用毛細管效應而使用其他纖維原料等的長絲紗束,也可以使用得到透氣可逆性的同時助長吸汗速干效果的布帛。另外,將復合紗主要配置在多層結構編織物的里面層的情況下,尤其在衣料中,主要配置在發汗部位的皮膚側,即里面側作為多層結構編織物是有效的,也可以:帔局部地用作產品的一部分。如果是該多層結構編織物的話,配置在里面層的復合紗的復絲紗A2會快速吸收人體產生的濕氣、汗,通過復絲紗A2的伸長,透氣度變大,因此可消除悶熱感、發粘感。進而,消除悶熱感、發粘感、且編織物千燥的話,復絲紗A2收縮,透氣度再次變小,可得到兼具有效的透氣可逆性和吸水性的編織物。此時,從得到透氣度差的觀點出發,不優選表面層是厚料子或高密度料子這樣的阻礙編織物的自由度的結構。另外,本發明的編織物可以是將前述復合紗和吸水及吸濕時紗長不變化的其它長絲紗、細紗等排列通過交織、交編形成的編織物。本發明的編織物與其它長絲紗、細紗等并用時,可期待形態穩定性的提高,因此,只要在可得到透氣可逆性的范圍,則優選并用。在本發明中,干燥時的編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優選為100~350g/m2。編織物中的纖維的自由度、編織物內的空間越大,透氣度的可逆變化變得越大,但單位面積重量不足100g/m2的話,編織物的形態穩定易變得不良,另外,超過350g/n^的話,編織物的密度過高,吸濕引起的透氣度的變化不充分,變得難以防止出汗時的悶熱感、發粘感、溫度上升,速干速度也易降低。進而,本發明的編織物優選以下式求出的透氣度變化量為10%以上,而且千燥時的編織物的初始透氣度優選為350cmVcm2/sec以下。透氣度變化量(%)=[(50重量%水分率下的透氣度-千燥時的初始透氣度)/干燥時的初始透氣度]x100透氣度變化量不足10%的話,身體難以感覺到透氣性變化。另外初始透氣度超過35Ocm3/cm2/sec的情況下,透氣性從開始就非常高,因此不需要積極地改變透氣性,而且編織物的形態易變得不穩定。另外,本發明中所說的50重量%水分率下的透氣度是表示將編織物在水中浸漬5分鐘之后脫水、風干,編織物的水分率為50重量%時的透氣度;干燥時的透氣度是表示在25。C、濕度65%的條件下,水分率為平衡狀態時的透氣度。通常,為了求出對應于氣氛變化的透氣度,有一種方法是對應于溫度變化,求出高濕度和低濕度氣氛下的透氣度差,但在本發明中,假定尤其在衣料中出汗多的運動時等實用方面,應對水分變化而不應對濕度變化,著眼于編織物的水分率,基于衣服在吸水和吸濕狀態下,身體感覺到衣月l內的悶熱感、發粘感,并且減小在透氣度測定中附著在編織孔眼等上的水分對測定精度的影響等理由,將編織物的50重量%水分率下的透氣度作為吸水和吸濕時的透氣度來設定測定條件。接著,對本發明的編織物的制造方法的一個例子進行說明。作為本發明的復合紗所含的復絲紗A2,優選由具有對水分的親和性好的官能團的聚合物構成,優選由具有多個羥基(-OH)、羧基(-COOH)、酰胺基(-CONH)等親水性官能團的聚合物構成,特別優選由具有多個羥基(-OH)的聚合物構成。在本發明中,作為由該具有多個羥基的聚合物組成的復絲紗A2,優選使用將人造絲、銅氨纖維等再生纖維、或進一步以其它親水性官能團適當取代這些再生纖維的纖維素系或者纖維素酯系的纖維的復絲紗。另外,纖維素酯系聚合物有乙酸纖維素、丙酸纖維素、乙酸丙酸纖維素、丁酸纖維素等。可以原樣使用這些、或者為了提高吸濕吸水性能而將酯基適度取代處理成羥基來使用。使用最通用地制造的乙酸纖維素的情況下,優選使用通過選擇它的乙酰基取代為羥基的取代程度而得到的纖維的復絲紗,特別是更優選使用將乙酸纖維素脫乙酰化而得到的纖維素系復絲紗作為本發明中的復絲紗A2。乙酸纖維素是纖維素所具有的羥基的全部或一部分被乙酰基取代的纖維素衍生物,理論上的取代度的上限是3.00,根據平均取代度,可列舉出從平均取代度為2.76以上的被稱為三乙酸纖維素的高取代度乙酸纖維素到平均取代度不足2.60的被稱為二乙酸纖維素或簡稱為醋酯的低取代度乙酸纖維素的各種乙酸纖維素。目前已知通過堿處理將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中的乙酰基脫乙酰化并形成羥基的技術,但越是低取代度越易脫乙酰化,優選將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用作本發明中優選使用的纖維素系復絲紗的前體纖維。脫乙酰化處理的方法,根據堿性試劑的種類及處理溫度與時間的關系適當設定,但為了維持作為產品能經受的強度,理想的是對紗的物性的影響為最小限度。在本發明中,作為前體纖維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的脫乙酰化處理而列舉優選的方法的話,使用lg/L氫氧化鈉水溶液,通過在60~90。C的低溫條件下的堿處理進行脫乙酰化,形成羥基。脫乙酰化從纖維表面開始進行,從吸水和吸濕時的可逆伸長的倍率變大的角度出發,優選平均取代度為0.6以下、理想的是基本上完全脫乙酰化到纖維內部。通過此時生成的纖維結構的散亂與原本具有的羥基的增強效果,對水分的吸水和吸濕時的紗長差變化率和干燥收縮應力有效地提高。另外,作為復絲紗B2,優選為具有熱定形性的有熱塑性的復絲紗,可列舉出例如以對苯二酸為主要的酸成分、以至少l種烷二醇、優選為乙二醇、三曱撐二醇、四曱撐二醇等為主要的二醇成分的聚酯復絲紗、將它們的官能團進行了取代的改性聚酯復絲紗、平均取代度為2.76以上的三乙酸纖維素復絲紗等,從熱定形性和熱收縮性的觀點出發,優選使用沸水收縮率為5%以下、優選為3%以下的低收縮性或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制成編織物的時候,可以進一步提高尺寸穩定性。接著,對本發明的聚酯紗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進行詳細說明。在本發明中,復絲紗A2與復絲紗B2在干燥時有紗長差,需要復絲紗B2更長。為此,作為賦予紗長差的方法,有如下方法通過包芯、流體加工、假捻加工等將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復合時,使復絲紗B1的供給量比復絲紗A1大,制成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存在紗長差的復合紗的方法;織成、編成的時候通過并絲形成編織物的方法;通過并捻等以同一供給量、以捻系數K=1000~15000(K=Tx((D/l.l)、T:4念H、D:細度(分特))對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實施并捻,制成復絲紗之后,通過整理使復絲紗A,比復絲紗B,更收縮的方法;使復絲紗B,比復絲紗B,更伸長的方法等。另外,制成復絲紗之后體現紗長差的情況下,可以在將復絲紗制成編織物的狀態下進行,還可以組合這些方法而賦予紗長差。例如,使用長絲人造絲復絲紗作為復絲紗A1、使用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作為復絲紗B1,制作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有紗長差的交織復合紗的情況下,可通過適當調節加工速度、交織噴嘴壓等諸條件來實施,優選復絲紗B1的超喂率為0.5~6%。超喂率不足0.5%的話,易導致交織不良,超過6%的話,易導致紗的工序通過不良。另夕卜,優選以掄系數&=1000~15000(K=Tx/"(D/l.l)、T:捻數、D:細度(分特))對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實施并捻,制成復合紗。捻系數K不足1000的話,易產生紗偏差,另外,超過15000的話,束縛過強,因此難以體現紗長差,不能得到目標的透氣度。另外,從捻紗、整徑等準備工序、針織織造等工序中沒有起毛、斷紗等的工序通過性方面出發,優選使用以同一紗長供給作為復絲紗A1前體纖維的平均取代度2.4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作為復絲紗B1的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而形成的交織復合紗制成編織物之后,石威處理編織物,通過脫乙酰化使前體纖維沿長度方向收縮,并且在染色及以后的工序中使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伸長,從而有效地賦予紗長差。作為編織物,在實施染色處理的情況下,優選在100~130°C的溫度下處理。染色處理溫度不足100。C的話,紗的收縮或者自發伸長性的體現變得不充分,不能得到充分的紗長差。另外,超過13(TC的話,由于染料的褪色,配色變得困難。作為編織物加工整理的時候,復絲紗A,的定形狀態是重要的。復絲紗A在染色時的吸水和吸濕狀態下伸長,因此,如果不充分發揮整理干燥時的干燥收縮、使復絲紗A,的紗長為最大限度短的狀態的話,會形成透氣性能和形態穩定性差的編織物。作為加工整理的處理溫度,優選在100~200。C下進行。加工整理的處理溫度不足100。C的話,定形性顯著變差,因此不能得到目標的透氣度差。另外,超過200。C的話,易產生局部的纖發揮透氣度變化。另外將前體纖維脫酯化的情況下,前述反應在濕潤下進行,脫酯化的纖維素一側因濕潤而膨潤伸長。選沖奪加工工序以使整理干燥的時候的干燥收縮能夠充分發揮,這是非常重要的。即,需要從通過不施加張力地使脫酯化反應過的織物頭梢干燥而求出的最大收縮編織密度出發,設計干燥整理等工序。整理定形條件兼顧染色折痕、褶皺等最終整理表面感,從尺寸穩定性的觀點出發,優選設定為大約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85倍以內、優選為0.90倍以內、更優選為0.95倍以內。即,雖然與復絲紗B,有紗長差,但是在復絲紗A,過度伸長的狀態下最終定形干燥時,由于在緊張下被干燥,因此雖然體現編織物的透氣可逆性,但是從吸水和吸濕時的伸長狀態變為干燥時的收縮狀態的時候,復絲紗A,的紗長比較自由地在最大限度短的狀態下穩定化,因此,成為編織物的形態穩定性不好的編織物。另外在使復絲紗A,過度伸長到與復絲紗B,沒有紗長差的狀態下最終定形干燥的情況下,編織物的透氣可逆性能難以體現。另外,在本發明中,為了防止水分從外部滲入編織物,并得到來自編織物內側的濕氣引起的透氣度變化,優選對本發明的編織物的纖維表面實施防水加工、且防水度為3級以上。防水度不足3級的話,來自外部的水分滲透到內部,編織孔眼擴大,因此保溫性易降低。另外,作為用于進行防水加工的防水劑,可使用硅系防水劑、氟系防水劑等公知的防水劑,其加工處理也可使用通常所使用的浸軋法、噴射法等公知的方法。防水加工中的處理條件只要使防水度成為3級以上,對編織物的防水劑附著量、處理溫度、處理時間等加工條件可以任意選擇。另外,在本發明中,優選在對纖維表面進行防水加工之后進行搓揉加工。在作為通常的防水加工的涂布法、層壓法中,產生纖維之間的束縛,往往阻礙可逆變化。因此,在防水加工中,盡量僅對單纖維表面實施防水加工處理是有必要的,通過上述浸軋法、噴射法,則不僅是單纖維表面,在單纖維間隙或編織物的交織點的間隙部過度滲透防水劑并附著,會產生防礙單纖維之間的活動即自由度的狀態,因此,優選通過使用例如轉鼓或COMFIT等進行搓揉加工,從而去掉單纖維之間的束縛點。實施例下面,通過實施例具體說明本發明。另外,用下述方法進行本實施例中的各特性值的測定評價。(吸水和吸濕時相對于干燥時的伸長倍率)為了除去編織物的附著油份的影響,在以下條件下精煉,擺放在濾紙上,在25。C、濕度65%的狀態下風干10小時以上,然后注意對用于編織物的復合紗不施加過度張力地取出,分紗為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約5cm,進行采樣。此時為了容易分紗,進行單股染色并作為樣品使用。精煉條件精煉劑7〕7口一小900(花王公司生產)0.2重量%水溶液浴比1:100、80x30分鐘浸漬處理將準備的樣品固定在上部固定工具上,施加對紗的彎曲沒有影響的狀態的初始負荷(纖維細度/l.lxl/30g),使用不銹鋼直線規尺目測上部固定工具-初始負荷設置間的干燥時的紗長(Ll),求出纖維長。接著,將上部固定工具和施加了初始負荷的狀態的樣品在水浴槽中沿水平方向浸漬5分鐘,然后從水中取出,用濾紙拭去附在表面的過剩的水分,與干燥時同樣地求出吸水和吸濕時的紗長(L2)。根據下式,由干燥時的紗長(L1)及吸水和吸濕時的紗長(L2)求出紗在吸水和吸濕時相對于干燥時的伸長倍率。吸水和吸濕時相對于干燥時的伸長倍率=(L2-Ll)/Ll(從吸水和吸濕時到干燥時的收縮應力)將樣品浸漬在水中5分鐘,然后從水中取出,用濾紙拭去附在表面的過剩的水分并調整。使用TENSILONUTM-II-20型(A&DCo.,LTD生產、LoadCellTLU-0.2L-F—II200G),施加初始負荷(纖維細度/l.lxl/30g)而將試樣長度規定在30mm,裝在夾盤上在25。C、濕度65%的狀態下邊千燥邊測定干燥時的收縮應力。(透氣度)在25。C、濕度65%的環境可變室,根據JISL1018—般試驗方法(FRAZIER型試驗),用TEXTEST公司生產的透氣度試驗機FX3300進行測試,求出編織物在25。C、濕度65%平衡時的初始透氣度(cm3/cm2/sec)、編織物在水分率50%時的濕潤時透氣度(cm3/cm2/sec)。另外,為了確認使編織物吸水和吸濕后再次干燥時的可逆性,求出對水分率50%的編織物在測定后25°C、濕度65。/。平4lf時進4亍再測定時的再干火喿透氣度(cm3/cm2/sec)。(防水度)根據JISL1092—般試驗方法(噴射試驗)進行測定。(滲透性)對于上部為所得到的編織物、下部為濾紙進行重疊而得到的樣品,從上部滴加5cm3的水,在30秒后看不到向濾紙的滲透的情況評價為O,看得到的情況評價為x。(悶熱感/發粘感)用所得到的編織物制作運動服,由穿著者感觀評價跑l小時后的悶熱感、發粘感。感覺不到悶熱感、發粘感的狀態評價為〇,感覺到悶熱感、發粘感的狀態評價為x。(實施例1)將平均取代度2.41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三菱麗陽抹式會社生產、有光135dtex/32filament(以下標記為f))作為復絲紗Al,將平均取代度2.91的三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三菱麗陽抹式會社生產的有光84dtex/20f)作為復絲紗Bl,對于復絲紗A1,以1.0。/。的超喂率供給復絲紗B1,制作由交織混紡形成的復合紗(細度210dtex、交織度52個/m),在以下條件下編成30英寸22針的雙面4十織物。針織組織表面層和里面層全針組織,接結是1/1雙面集圏紗組成表面層為聚酯復絲紗167dtex/48f集圈部為聚酯復絲紗56dtex/24f里面層為上述混紡紗在通過下述i威處理條件僅對復絲紗Al的平均取代度2.41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進行脫乙酰化的條件下,對所編成的雙面針織物實施脫乙酰化處理,將所含的復絲紗A,進行改性,接著在120。C通過染料直接進行單股染色,在干燥時不施加過度張力的條件下充分收縮的狀態下定形。使用由丙烯酸全氟烷基酯共聚物形成的氟系防水劑,通過浸軋法浸漬該定形的染色針織物,通過軋液機擠榨之后,于17(TC用伸幅機通過3分鐘的熱定形進行防水加工整理。然后,通過轉鼓施加用于進一步解除纖維之間的束縛的搓揉加工。整理定形條件兼顧染色折痕等最終整理表面感,以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90倍進行。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70g/m2。(堿處理條件)i咸處理液氫氧化鈉1重量%水溶液處理液浴比1:100處理溫度60°C處理時間15分鐘從所得的針織物解舒前述復合紗,抽出分開染的單纖維,求出纖維特性的結果是將平均取代度為2.41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作為復絲紗A1并通過脫乙酰化而得到的復絲紗A2,其細度被減量為81dtex,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1.11,即,在吸水和吸濕時可逆伸長為干燥時的l.ll倍,干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13cN/dtex,7>定回潮率為12.3%。另外,作為平均取代度2.91的三乙酸纖維素復絲紗的復絲紗Bl,在前述;成處理條件下沒有細度降低并且看不到脫乙酰化。該復絲紗B2在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1.005倍,干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02cN/dtex,公定回潮率為3.5%。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3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5cm,WA2/DB2為0.94。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利用其里面層所含的復合紗的復絲紗A2的高的吸水特性吸收水分,并且其紗長通過濕度快速變化,從而針織物的透氣度變化,即使在穿著試驗中,也沒有悶熱感、發粘感。(比較例1)在實施例1中,復絲紗A1為高支數聚酯復絲紗(三菱麗陽抹式會社生產的半無光66dtex/136f、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7.5%),復絲紗B1為通過日本特許第2829893號說明書記載的制法所生產的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三菱麗陽林式會社生產的半無光90dtex/72f、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0.7%、沸水處理后的180。C干燥收縮率為2.0%),使用復絲紗Al與復絲紗B1的混紡紗作為里面層的組成紗進行編成,進行減量率12%的堿減量加工,除此以外,與實施例l同樣實施染色、定形、防水加工和搓揉加工。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90g/m2。針織物中的復絲紗A2、B2都是吸水和吸濕幾乎不產生伸長的紗,是伴隨干燥不產生收縮應力的紗。另外公定回潮率都是0.4%。而且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1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3cm,WA2/DB2為0.94。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幾乎沒有吸濕性,濕氣不引起透氣度的變化,因此隨著出汗能感覺到悶熱感、發粘感。(實施例2)將長絲人造絲復絲紗(有光133dtex/48f、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6.5%)作為復絲紗Al,將通過日本特許第2829893號說明書記載的制法所生產的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三菱麗陽株式會社生產的半無光90dtex/72f、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0.7%、沸水處理后的180。C干燥收縮率為2.0。X))作為復絲紗B1,對于復絲紗Al,以2.0。/。的超喂率供給復絲紗Bl,實施交織混紡,制作復合紗(細度220dtex、交織度70個/m),以2股編成30英寸14針的平針針織物。在120。C通過染料直接對該針織物進行單股染色,然后在干燥時不施加過度張力的條件下充分收縮復絲紗A,的狀態下定形,與實施例l同樣實施防水加工、以及通過進一步解除纖維之間的束縛的轉鼓進行的搓揉加工。整理定形條件兼顧染色折痕等最終整理表面感,以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93倍進行。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60g/m2。從所得的針織物解舒前述的復合紗,抽出分開染的單纖維,求出纖維特性的結果是復絲紗A2在吸水和吸濕時可逆伸長為千燥時的1.034倍,千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11cN/dtex,7>定回潮率為11%。復絲紗B2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L004倍,吸水和吸濕幾乎不產生伸長,不產生伴隨干燥的收縮應力。另外公定回潮率都是0.4%。而且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1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4cm,WA2/DB2為0.91。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通過用于該針織物的復合紗的復絲紗A2的高的吸水特性吸收水分,并且其紗長通過水分變化,從而針織物的透氣度變化,即使在穿著試驗中,也沒有悶熱感、發粘感。(比較例2)在實施例2中,在120。C通過染料直接進行單股染色,然后為了感覺薄,在干燥時不施加過度張力的條件下進行拉幅,在復絲紗A1被伸長的狀態下定形,與實施例1同樣實施防水加工和搓揉加工。整理定形條件兼顧染色折痕等最終整理表面感,以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80倍進行。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10g/m、抽出分開染的單纖維,求出纖維特性的結果是復絲紗A2在吸水和吸濕時伸長為干燥時的1.01l倍,干燥時收縮4%。復絲紗B2在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1.004倍,吸水和吸濕幾乎不產生伸長,由于不表現出干燥時的收縮因此不能測定,7>定回潮率是0.4%。與實施例2的復絲紗相比,吸水和吸濕時的可逆伸長倍率小,推測這是由于針織物定形時復絲紗A,在沒有被充分收縮的狀態下被拉緊定形了。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1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1cm,WA2/DB2為1.0。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由于復絲紗A2的人造絲長絲復絲紗具有適度的吸濕性,因此吸收出汗初始的濕氣,但是在吸水和吸濕狀態下,復絲紗A2的伸長變化少,透氣度的變化不好,感覺到了悶熱感、發粘感。另外產生如下問題干燥時,伴隨著復絲紗A2的人造絲長絲復絲紗的收縮,針織物的形態發生變化。(比較例3)在實施例2中,復絲紗B1使用高收縮聚酯復絲紗(三菱麗陽株式會社生產、半無光84dtex/36f、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19.1%),對于復絲紗Al,以1.0。/。的超喂率供給復絲紗B1,通過交織混紡制作復合紗(細度211dtex、交織度41個/m),以2股編成30英寸14針的平針針織物,實施與實施例2同樣的染色、定形、防水加工和搓揉加工。整理定形條件兼顧染色折痕等最終整理表面感,以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90倍進行。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340g/m2。復合紗中的復絲紗B2幾乎不因吸水和吸濕而伸長,由于不表現出干燥時的收縮因此不能測定,公定回潮率是0.4%。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6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2.9cm,WA2/DB2為1.24。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由于復絲紗A2的人造絲長絲復絲紗具有適度的吸濕性,因此吸收出汗初始的濕氣,但是在吸水和吸濕狀態下,復絲紗A2的伸長導致網眼堵塞且透氣度產生降低,感覺到了悶熱感、發粘感。(實施例3)將平均取代度2.41的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三菱麗陽抹式會社生產的有光135dtex/32f)作為復絲紗Al,將有規聚酯復絲縮率為7.8%)作為復絲紗Bl,以捻系數K二4167((S捻300t/m))實施并捻,制成復合紗(細度193dtex),使用前述復合紗,除此以外,與實施例2同樣地編成平針針織物,實施與實施例l同樣的堿處理、單股染色、定形、防水加工和搓揉加工。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00g/m2。從所得的針織物解舒前述復合紗,抽出分開染的各成分,求出纖維特性的結果是通過對二乙酸纖維素復絲紗A1進行脫乙酰化而得到的復絲紗A2被減量為細度81dtex,吸水和吸濕時可逆伸長干燥時的1.24倍,干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13cN/dtex,7>定回潮率為13.0%。與實施例2相比,吸水和吸濕時的可逆伸長倍率大,被推定是因為由于沒有以單纖維交織,因此脫乙酰化的堿處理引起的收縮表現得大。復絲紗B2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1.004倍,由于不表現出干燥時的收縮因此不能測定,公定回潮率是0.4%。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7cm,千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6cm,WA2/DB2為1.03。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通過用于其里面層的復合紗的纖維素系復絲紗A2的高的吸水特性吸收水分,并且其紗長通過濕度快速變化,從而針織物的透氣度變化,即使在穿著試驗中也沒有悶熱感、發粘感。(實施例4)將平均取代度2.91的三乙酸纖維素和平均取代度2.41的二乙酸纖維素分別溶解于91重量%二氯曱烷、9重量%曱醇的混合溶劑中,調制三乙酸纖維素濃度22重量。/。的紡紗原液和二乙酸纖維素濃度22重量%的紡紗原液。使用這些紡紗原液,通過干式紡紗法將二乙酸纖維素成分和三乙酸纖維素成分復合紡紗成重量比50:50的并列型,得到84dtex/30f的復絲紗Al。使用前述復絲紗Al和作為復絲紗B1的通過日本特許第2829893號說明書記載的制法所生產的自發伸長性聚酯復絲紗(三菱麗陽抹式會社生產的半無光56dtex/48f、A719、沸水處理時收縮率為-0.7%、沸水處理后的180°C干燥收縮率為1.8%),對于復絲紗A1,以1.0。/。的超喂率供給復絲紗B1,實施交織混紡,制作復合紗(細度142dtex、交織度48個/m),與實施例1同樣地編成雙面針織物,實施石成處理、單股染色、定形、防水加工和搓揉加工。整理定形條件是兼顧染色折痕等最終整理表面感,以最大收縮編織密度的0.95倍進行。所得的針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235g/m2。從所得的針織物解舒前述的復合紗,抽出分開染的單纖維,求出纖維特性的結果是通過僅對復絲紗A1的二醋酯成分進行脫乙酰化而得到的復絲紗A2被減量為細度68dtex,通過吸水和吸濕可逆伸長1.04倍,干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08cN/dtex,公定回潮率為8.0%。復絲紗B2在吸水和吸濕時的紗的伸長倍率為1.004倍,干燥時的收縮應力為0.001以下、不能測定,公定回潮率是0.4%。相對于3cm干燥時的復合紗,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為3.2cm,干燥時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為3.4cm,WA2/DB2為0.94。所得的針織物的評價結果在表l中示出。所得的針織物,通過用于其里面層的復合紗的復絲紗A2的高的吸水特性吸收水分,并且干燥時有巻縮,因此表觀上的紗長在復合紗上更短地被構成,通過濕度快速變化,從而針織物的透氣度變化,即使在穿著試驗中也沒有悶熱感、發粘感。表l<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25</column></row><table>產業上的可利用性本發明的編織物可作為衣料用原料、尤其是要求控制衣服內的溫度或濕度并總是保持舒適狀態的運動衣料或者便服衣料用原料來適當使用。進而,不僅是產品整體的使用,還可以作為在易感覺到出汗或悶熱感的腋下部、背部、胸部、腹部等部分使用的產品的部分原料來適當使用。權利要求1.一種編織物,其包含由滿足下述(1)~(3)的條件的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的復合紗,(1)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在20℃、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A2的紗長(DA2)之比WA2/DA2為1.02~1.30;(2)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在20℃、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之比WA2/DB2為0.9~1.1;(3)復絲紗A2的干燥收縮應力(DS值)為0.08cN/dtex以上。2.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編織物,其中,復絲紗A2為纖維素系復絲紗。3.—種編織物,該編織物包含20重量%以上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復合紗,千燥時的編織物的單位面積重量為100~350g/m2,且滿足下述(4)~(5)的條件,(4)由下式求出的透氣度變化量為10%以上;透氣度變化量(%)=[(50重量%水分率下的透氣度-干燥時的初始透氣度)/干燥時的初始透氣度]x100(5)干燥時的初始透氣度為350cmVcm2/sec以下。4.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編織物的制造方法,其中,使用由復絲紗Al和復絲紗Bl形成的復合紗形成編織物,在100~130。C對所述編織物實施染色處理,在100~120°C實施熱定形。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制造方法,對復絲紗B1相對于復絲紗A1賦予紗長差,其超喂率為0.5~6%,并形成復合紗。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造方法,使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交織,形成復合紗。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制造方法,以捻系數K二1000<formula>formulaseeoriginaldocumentpage3</formula>T:捻數、D:細度(分特))對復絲紗A1和復絲紗B1實施并捻,形成復合紗。8.根據權利要求47任一項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復絲紗A1為纖維素系復絲紗。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復絲紗A1為醋酯系復絲紗,編織復絲紗A1形成編織物之后,實施堿處理。10.根據權利要求4~9任一項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復絲紗B1為自發伸展性聚酯復絲紗。全文摘要該編織物包含由滿足下述(1)~(3)的條件的復絲紗A2和復絲紗B2形成的復合紗。(1)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在20℃、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A2的紗長(DA2)之比WA2/DA2為1.02~1.30;(2)吸水和吸濕時的復絲紗A2的紗長(WA2)與在20℃、濕度65%的條件下的復絲紗B2的紗長(DB2)之比WA2/DB2為0.9~1.1;(3)復絲紗A2的干燥收縮應力(DS值)為0.08cN/dtex以上。文檔編號D03D15/04GK101213331SQ20068002437公開日2008年7月2日申請日期2006年6月30日優先權日2005年7月5日發明者金谷莊次申請人:三菱麗陽株式會社;三菱麗陽紡織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