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桿輔助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駕駛桿輔助系統,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包括中間殼體、聯接到中間殼體的馬達錐形殼體,和沿控制軸線布置以用于圍繞控制軸線旋轉的控制軸。所述系統進一步包括在大致橫向于控制軸線的平面中布置的輔助傳動軸,所述輔助傳動軸通過第一軸承組件和第二軸承組件相對于車輛結構被支撐并限定傳動軸線,圍繞輔助傳動軸設置的蝸桿,以及聯接到控制軸的蝸輪。蝸輪和控制桿經配置以圍繞控制軸線旋轉。
【專利說明】駕駛桿輔助系統
[0001 ]相關申請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要求2012年8月7號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3/568,756的權益,所述申請的內容在此以參考的方式并入此處。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一般涉及用于駕駛桿的傳動機構且更尤其涉及用于調整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蝸桿傳動齒輪相對于通過所述蝸桿傳動齒輪傳動的蝸輪的位置的系統和方法。
【背景技術】
[0003]在許多車輛中,轉向系統包括轉向軸(例如,通過駕駛桿支撐并聯接到中間轉向軸的方向盤),其中所述轉向軸的旋轉連接到一個或多個可轉向的車輪。當轉向軸諸如通過來自車輛操作員或自動轉向控制器的輸入旋轉時,改變一個或多個可轉向的車輪的定向以便引起車輛的方向改變。例如,車輛通常包括聯接到車輛的一對前輪的齒條,其中所述齒條被引起以通過中間轉向軸的動作從一側到另一側運動,所述中間轉向軸被引起以隨著方向盤旋轉而圍繞其中心軸線旋轉。
[0004]現今的轉向系統經常包括動力輔助系統以幫助旋轉中間轉向軸且因此幫助車輛的可轉向輪從一個定向運動到另一定向。在此類系統中,轉矩輔助系統可包括液壓或電動傳動機構(例如,轉矩輔助馬達或栗),其應用轉矩到轉向輔助傳動軸,從而引起轉向輔助傳動軸圍繞其中心軸線旋轉。蝸桿可設置在轉向輔助傳動軸上以便促進轉向輔助轉矩應用到聯接到中間轉向軸的蝸輪。轉矩的應用幫助改變車輪的定向。在可包括諸如電動輔助動力轉向系統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此類車輛轉向系統中,蝸桿和蝸輪之間的適合(即,嚙合)可顯著影響轉向系統的響應性和感覺以及系統中游隙(即,滯后)的量。因此,具有與緊密嚙合(即,展示兩個部件的齒輪齒之間小的空隙水平)結合的蝸桿和蝸輪是可取的。
[0005]在大量部件的生產中,從一部分到下一部分可出現臨界尺寸的變化。結果,在沒有采取額外的措施匹配單個部件的情況下,特定蝸桿和隨機選擇的蝸輪的齒輪齒之間的空隙的不可取的變化與該蝸桿配對。為了解決此類生產變化,已采用許多技術。一個示例性技術涉及首先評估單個蝸桿和蝸輪的尺寸(即,“分級”)且然后匹配部件以產生與可取的適合特征(例如,蝸桿和蝸輪的齒之間的空隙水平)的組合。
[0006]根據該技術,蝸桿可被加工到嚴格的公差且然后分為多個(例如12個)大小分類中的一個。然后,來自互補類的齒輪可經匹配以產生展示可取的特征的組合。而且,可使用試錯法,其中齒輪被組裝,然后移除,交換并重裝直到獲得所需的合適。不幸地,這些技術可成本高昂,人力密集,耗時且不可靠。
[0007]因此,具有用于組裝蝸桿和蝸輪組合以產生具有方便調整適合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改進的系統和方法將是可取的。
【發明內容】
[0008]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提供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包括中間殼體、聯接到中間殼體的馬達錐形殼體,和沿控制軸線布置以用于圍繞控制軸線旋轉的控制軸。所述系統進一步包括布置在大致橫向于控制軸線的平面中的輔助傳動軸,所述輔助傳動軸通過第一軸承組件和第二軸承組件相對于車輛結構被支撐并限定傳動軸線,圍繞輔助傳動軸設置的蝸桿,和聯接到控制軸的蝸輪。蝸輪和控制軸經配置以圍繞控制軸線旋轉,且蝸輪經配置以用于接合蝸桿以使得蝸桿和輔助傳動軸圍繞傳動軸線的旋轉引起蝸輪和控制軸圍繞控制軸線的旋轉。第一軸承組件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包括蝸桿的輔助傳動軸的第一部分設置在中間殼體中,且輔助傳動(軸)的第二部分設置在馬達錐形殼體中。
[0009]結合附圖,這些和其它優點和特征將從下面的描述中更清楚。
【附圖說明】
[0010]被認為是本發明的主題在本說明書結尾處的權利要求中被特別指出并被清楚地要求。結合附圖,本發明的前述和其它特征,和優點從下面的詳細描述中是清楚的,其中:
圖1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透視圖;
圖2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3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4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5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6示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示例性殼體的透視圖;
圖7是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側視圖;
圖8是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9是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剖視圖;
圖10是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一部分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現在參考附圖,其中將參考具體實施例描述本發明,但不限制本發明,圖1示出示例性駕駛桿組件100的一部分。如圖1所示,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100包括沿控制軸線104布置并聯接到車輛結構106以用于圍繞控制軸線104旋轉的控制軸102。輔助傳動軸108布置在大致橫向于控制軸線104的輔助傳動平面110中。蝸輪120聯接到控制軸102(例如,設置在控制軸102上),且蝸輪120和控制軸102經配置以圍繞控制軸線104旋轉。應該明白,蝸輪120和控制軸102可經配置以用于旋轉以響應諸如附接的方向盤的操作員啟動的旋轉的控制輸出,從而通過自動轉向控制機構(未示出)引起控制軸102的旋轉或轉矩在控制軸102上的應用。
[0012]如圖2所示,輔助傳動軸108通過第一軸承組件112和第二軸承組件114相對于車輛結構106被支撐。輔助傳動軸108限定輔助傳動軸線116。蝸桿118在輔助傳動軸線116周圍對稱地設置在輔助傳動軸108上。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蝸桿118設置在第一軸承組件112和第二軸承組件114之間。
[0013]如圖1所示,蝸桿118被配置成接合蝸輪120以使得輔助傳動軸108且因此蝸桿118圍繞傳動輔助軸線116的旋轉引起蝸輪120且因此控制軸1 2圍繞控制軸線104的旋轉。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控制軸102圍繞控制軸線104的旋轉引起至少一個可轉向的車輪(未示出)的定向的相應變化。
[0014]如圖3所示,第一軸承組件112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換句話說,軸承組件112經配置以使得軸承組件的旋轉軸線(即,軸承組件112圍繞其設置并旋轉的控制軸線104)相對于軸承組件112的外表面122的位置取決于軸承組件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角定向。因此,第一軸承組件112經配置以使得軸承組件112的旋轉軸線116相對于軸承組件112的外表面122的位置可通過修改軸承組件112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定向來調整。由于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與第一軸承組件112的旋轉軸線116的位置吻合,且由于第一軸承組件112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在該實施例中蝸桿118的位置可通過修改軸承組件112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定向來調整。
[0015]更具體地,在如圖3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一軸承組件112經配置以當輔助傳動軸108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旋轉時維持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和定向。第一軸承組件112包括第一軸承內圈124、第一軸承128、第一軸承外圈130,和第一軸承殼體134。第一軸承內圈124圍繞輔助傳動軸108設置并限定徑向向外的內圈表面126,其具有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對稱設置的大致圓形橫截面。內圈表面126適于促進第一軸承128相對于第一軸承內圈124并從第一軸承內圈124徑向向外的運動,但不引起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的實質變化。應該明白,第一軸承128可為本領域所熟知的任何類型的軸承,諸如滾珠軸承或滾針軸承或滾柱軸承或滑動軸承。第一軸承外圈130從第一軸承128徑向向外設置并限定徑向向內的外圈表面132,其具有大致圓形的橫截面且也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對稱設置。
[0016]第一軸承外圈130設置在被限定在第一軸承殼體134中的圓形軸承容座140中,所述第一軸承殼體134經配置以限定外安裝表面136以用于固定第一軸承殼體134和第一軸承組件112相對于車輛結構的位置。第一軸承殼體134經配置以使得圓形軸承容座140的中心144隔開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的圓形徑向向外表面139的環中心137地安置。偏心環148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并相對于第一軸承殼體134可固定到其的車輛結構可旋轉。結果,從輔助傳動軸線116到安裝表面136的徑向距離138隨輔助傳動軸線116周圍的位置(SP,角定向)而變化。因此,輔助傳動軸線116相對于車輛結構的位置可通過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旋轉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來調整。
[0017]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第一軸承殼體134提供從輔助傳動軸線116到安裝表面136的徑向距離138的可調整性的能力(例如,通過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調制偏心環148的位置(S卩,角定向))引起第一軸承組件112作為偏心軸承組件操作。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的可調整性通過第一軸承殼體134促進,所述第一軸承殼體134圍繞隔開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的徑向向外表面139的環中心137(即,與所述環中心137分開有限距離)的中心144限定其圓形軸承容座140。
[0018]操作中,當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圍繞偏心環148的徑向向外表面139的環中心137旋轉時,圓形軸承容座140的中心144在偏心環148的徑向向外表面139的環中心137周圍運動,所述環中心137對應于第一軸承殼體134的中心。因此,輔助傳動軸線116相對于車輛結構的位置可通過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旋轉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調整。這樣,偏心軸承組件112為輔助傳動軸線116和在其上安置的蝸桿118提供調整范圍146。
[0019]應該明白,僅提供單一偏心環148促進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在第一方向(諸如豎直方向150)上的調整,其中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可運動的程度取決于調整范圍146(即,第一軸承殼體134內在的偏心程度)。然而,還應注意的是,第一軸承殼體134的偏心環148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旋轉,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不僅沿豎直方向150運動,而且在垂直于豎直方向150的方向上運動。因此,當第一軸承殼體134圍繞輔助傳動軸線116旋轉時,除輔助傳動軸線116的位置在豎直方向150上的變化之外,輔助傳動軸線116也在垂直于豎直方向150的方向上運動。
[0020]為了解決輔助傳動軸線116在這兩個方向上的運動的上述聯接,在如圖4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示例性第一軸承殼體134包括多個嵌套的偏心環148(例如,雙偏心布置)。該配置促進嵌套的偏心環148中的每個所作的調整貢獻的累積。因此,第一方向(諸如豎直方向150)上的偏差可通過來自嵌套的偏心環148中的每個在豎直方向150上的貢獻加強,而來自嵌套的偏心環148中的每個在正交方向上的貢獻可經配置以便彼此對立并抵消。
[0021]更具體地,如圖4所示,第一軸承殼體134包括嵌套的殼體152和嵌套殼體154。嵌套殼體154限定圍繞嵌套容座中心158對稱設置的圓形嵌套容座156。嵌套容座中心158離如嵌套殼體154的徑向向外圓形表面所限定的嵌套殼體154的中心162有限距離160安置。嵌套的殼體152設置在嵌套殼體154的嵌套容座156內。當嵌套殼體154圍繞嵌套殼體154的中心162旋轉時,嵌套容座中心158和嵌套的殼體152設置在嵌套殼體154的嵌套容座156內,圍繞嵌套殼體154的中心162運動。
[0022]嵌套的殼體152限定圍繞嵌套的容座中心166對稱設置的圓形嵌套的容座164。嵌套的容座中心166離如嵌套的殼體152的徑向向外圓形表面所限定的嵌套的殼體152的中心170有限距離168安置。當嵌套的殼體152在嵌套殼體154內旋轉時,嵌套的容座中心166圍繞嵌套的殼體152的中心170運動。因此,配置有多個嵌套的偏心環148的第一軸承殼體134可提供第一方向上的調整貢獻的抵消,同時諸如通過在不同于嵌套殼體的方向上旋轉嵌套的殼體加強第二方向上的調整貢獻。
[0023]應該明白,第二軸承組件114也可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因此,本文所述的系統和方法促進對輔助傳動軸線116和在其上安置的蝸桿118的位置的調整。
[0024]如圖5所示,在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一軸承組件112通過卡環174被保留在轉向輔助傳動殼體172內。六邊形傳動保持器176促進偏心環148(圖1)的旋轉和蝸桿118(設置在輔助傳動軸108(圖1)上)相對于蝸輪120(圖1)的位置的調整。雖然六邊形傳動保持器176用于促進偏心環148(圖3)的旋轉,輔助傳動軸108(圖1)通過轉向輔助馬達(未示出)傳動直到滿足關于蝸桿的正確定位的預定標準。示例性標準包括蝸桿118和蝸輪120之間所需的空隙的獲得,蝸輪120和蝸桿118之間所需的力水平的獲得,或由于蝸桿118和蝸輪120之間相互作用的所需的作用力水平(即,阻力矩)的獲得。一旦滿足所需標準,夾具178被激活以便固定偏心環148(圖3)和輔助傳動軸線116(圖1)相對于控制軸線104的位置且因此固定蝸桿118相對于蝸輪120的位置。蝸桿118沿輔助傳動軸線116的軸向力通過卡環174抵制。
[0025]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各種機構可被實施以促進偏心環148的調整。例如,螺栓180可經配置以便促進偏心環148的操縱。根據一個此類實施例,偏心環148被配置有一系列圍繞其周向布置的齒,其經安置以便與螺栓180的螺紋相互作用。當螺栓旋轉時,螺栓的螺紋與偏心環148的齒相互作用,從而引起偏心環的齒旋轉。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螺栓180到偏心環148的嚙合經配置以提供110:1的傳動比率,其已被發現從而提供精確調整偏心環的相對平穩且可靠的方法。
[0026]操作時,在調整模式中,螺母僅以最小的轉矩接合到螺栓180以使得螺栓180保持自由旋轉。一旦蝸桿118和軸承112安裝到轉向輔助傳動殼體172中,蝸桿118通過馬達(未示出)旋轉,而螺旋180也旋轉,從而引起偏心環148旋轉,這引起蝸桿118的位置被調整。一旦得到偏心環148和蝸桿118的所需位置,螺母相對于螺栓180被傳動到足夠的轉矩以固定偏心環148的位置。
[0027]圖6至圖10示出類似于轉向系統100的示例性動力輔助轉向系統200,除了系統200包括機構殼體250、中間殼體260,和馬達錐形殼體280。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機構殼體250與中間殼體260整體形成。然而,殼體250,260可分別形成且其后聯接。本文所述的偏心整合到馬達錐形殼體280中,從而減少來自圖1至圖5的實施例的部件。系統200允許馬達錐形殼體280中的馬達接口和支撐輔助傳動軸208的軸承組件212之間的偏心的方便調整和密封。其不包括引擎罩應用所要求的外部特征,所述外部特征允許偏心調整系統變化。
[0028]如圖7和圖8所示,轉向系統200包括沿控制軸線204布置并聯接到車輛結構(例如,機構殼體250)以用于圍繞控制軸線204旋轉的控制軸202。輔助傳動軸208布置在大致橫向于控制軸線204的輔助傳動平面中。蝸輪220聯接到控制軸202(例如,設置在控制軸202上),且蝸輪220和控制軸202經配置以圍繞控制軸線204旋轉。應該明白,蝸輪220和控制軸202可經配置以用于旋轉以響應諸如附接的方向盤的操作員啟動的旋轉的控制輸出,從而通過自動轉向控制機構(未示出)引起控制軸202的旋轉或轉矩在控制軸202上的應用。
[0029]如圖8和圖9所示,輔助傳動軸208通過第一軸承組件212和第二軸承組件214相對于車輛結構被支撐。在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一軸承組件212被配置為具有與本文所述的那些(諸如第一軸承組件112)以及如圖2至圖4所示的相同或相似的結構和功能的偏心軸承組件。
[0030]輔助傳動軸208限定輔助傳動軸線216。蝸桿螺紋218圍繞輔助傳動軸線216對稱地設置在輔助傳動軸208上。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蝸桿螺紋218設置在第一軸承組件212和第二軸承組件214之間。
[0031]蝸桿螺紋218經配置以接合蝸輪220以使得輔助傳動軸208且因此蝸桿218圍繞輔助傳動軸線218的旋轉引起蝸輪220且因此控制軸202圍繞控制軸線204的旋轉。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控制軸202圍繞控制軸線204的旋轉引起至少一個可轉向的車輪(未示出)的定向的相應變化。
[0032]如圖6至圖8所示,機構殼體250限定內腔252并包括第一端254和第二端256。內腔252接收并容納蝸輪220和一部分控制軸202。第一端254經配置以聯接到駕駛桿(未示出),且第二端256包括一對安裝凸緣258,其被配置到車輛主結構(例如,橫梁)。
[0033]如圖6、圖8,和圖9所示,中間殼體260為細長殼體,其限定內腔262并包括第一端264、第二端266,和通道268(圖8)。內腔262接收并容納輔助傳動軸208、第一軸承組件212,和第二軸承組件214(圖8)。通道268允許一部分蝸輪220延伸到內腔262中以嚙合地接合蝸桿 218。
[0034]殼體第一端264經密封以包圍輔助傳動軸208和第二軸承組件214從而阻止廢棄物或污染物進入中間殼體260。殼體第二端266包括凸緣270,其具有多個孔272(圖6和圖8)以接收緊固件274。凸緣279經配置以聯接到馬達錐形殼體280。
[0035]在示例性實施例中,馬達錐形殼體280限定內腔282并包括第一端284和第二端286。內腔282接收并容納一部分輔助傳動軸208。聯接器210在輔助傳動軸208和馬達(未示出)之間聯接,所述馬達經配置以通過聯接器210傳送旋轉運動到軸208。在其它實施例中,馬達可直接聯接到傳動軸208 ο如所示,馬達錐形殼體280通常為錐形的。
[0036]殼體第一端284是開口的且經配置以聯接到馬達殼體(未示出)。第二端286包括限定多個細長孔290的密封壁288和限定軸承座294的內壁292。密封壁288經配置以緊貼凸緣270設置從而密封殼體第二端286并包圍中間殼體260和馬達錐形殼體280內的輔助傳動軸208和第一軸承組件212從而阻止廢棄物或污染物進入殼體260,280并干擾轉向系統200。
[0037]馬達錐形殼體280通過穿過對齊孔272和細長孔290插入緊固件274聯接到中間殼體260。然而,馬達錐形殼體280可通過其它方法(例如,焊接)聯接到中間殼體260。在示例性實施例中,細長孔290使馬達錐形殼體280能夠相對于凸緣270旋轉式可調整從而在其間提供正確定向并旋轉地且軸向地彌補偏心。
[0038]在圖6至圖10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軸承組件212的偏心環通過相對于保留軸承組件212的中間殼體260旋轉馬達錐形殼體280且因此其中的馬達軸調整。
[0039]因此,本發明提供用于組裝蝸桿和蝸輪組合以產生具有方便調整適合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的改進的系統和方法。雖然僅結合數量有限的實施例詳細描述本發明,應該容易理解,本發明不限于此類公開的實施例。相反,本公開可被修改以包括到目前為止未描述但與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相當的任何數量的變化、改變、替換,或等效物布置。此外,雖然已描述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應該理解,本發明的方面可僅包括所述實施例中的一些。因此,本發明不應視為受限于上述描述。
【主權項】
1.一種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包括: 中間殼體; 聯接到所述中間殼體的馬達錐形殼體; 沿控制軸線布置以用于圍繞所述控制軸線旋轉的控制軸; 在大致橫向于所述控制軸線的平面中布置的輔助傳動軸,所述輔助傳動軸通過第一軸承組件和第二軸承組件相對于車輛結構被支撐并限定傳動軸線; 圍繞所述輔助傳動軸設置的蝸桿;以及 聯接到所述控制軸的蝸輪,所述蝸輪和控制軸經配置以圍繞所述控制軸線旋轉,所述蝸輪經配置以用于接合所述蝸桿以使得所述蝸桿和所述輔助傳動軸圍繞所述傳動軸線的旋轉引起所述蝸輪和所述控制軸圍繞所述控制軸線的旋轉,所述第一軸承組件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包括所述蝸桿的所述輔助傳動軸的第一部分設置在所述中間殼體中,且所述輔助傳動軸的第二部分設置在所述馬達錐形殼體中。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中間殼體包括密封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其中所述第二端通過馬達錐形殼體密封。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中間殼體包括凸緣,且所述馬達錐形殼體包括緊貼所述凸緣設置的密封壁。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凸緣包括第一多個孔,且所述密封壁包括第二多個被配置成與所述第一多個孔對齊的第二多個孔。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進一步包括多個緊固件,其穿過對齊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多個孔插入以使所述馬達錐形殼體聯接到所述中間殼體。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第二多個孔是細長孔,其經配置以允許所述馬達錐形殼體相對于所述凸緣的旋轉調整所述偏心軸承組件。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密封壁包括限定座的內壁,其中所述第一軸承組件設置在所述座中。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進一步包括聯接到所述輔助傳動軸的末端的聯接,所述聯接經配置以聯接到馬達。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進一步包括聯接到所述中間殼體的機構殼體,其中所述控制軸和所述蝸輪設置在所述機構殼體中,且其中所述蝸輪的一部分延伸到所述中間殼體中。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第二軸承組件被配置為偏心軸承組件。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輔助傳動軸布置在大致橫向于所述控制軸線的平面中。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軸圍繞所述控制軸線的旋轉弓I起至少一個可轉向的車輪的定向的相應變化。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軸承組件經配置以使得所述控制軸線相對于所述第一軸承組件的外表面的位置取決于所述第一軸承組件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定向。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軸承組件經配置以使得所述蝸桿的位置能夠通過修改所述第一軸承組件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的定向來調整。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輔助轉向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軸承組件包括第一軸承殼體,所述第一軸承殼體具有帶有圓形的并限定環中心的徑向向外表面的偏心環;其中所述第一軸承殼體限定圓形軸承容座,所述控制軸線設置在所述圓形軸承容座的環中心處;其中所述第一軸承殼體限定外安裝表面以用于固定所述第一軸承殼體相對于所述車輛結構的位置;且其中所述圓形軸承容座的中心隔開所述環中心安置。
【文檔編號】F16H55/24GK106004993SQ201610181015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N.J.梅爾, J.E.貝耶萊因, J.T.魯特基維奇
【申請人】操縱技術Ip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