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車,一種三個輪子或三個輪子以上的新型車。
汽車的方向盤和自行車的車把是人所共知的操縱裝置,這些操縱裝置實質上都與車輛自身的結構有關。騎自行車技術較好的人可以不用手扶車把〔撒把〕而由身體操縱自行車行駛的方向,這種操縱的過程比較復雜,中國專利CN1036178A,以及目前的汽車或三輪車也不能用這種方法操縱。汽車的方向盤可以較準確地操縱行車方向,但轉彎時的離心力橫向作用于汽車而有翻車的傾向,因而要求有足夠的橫向輪距,并限制轉彎時的車速和轉彎的曲率。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車,駕駛員可以類似自行車撒把駕駛而不必特殊技巧,同時這種車在轉彎時車架有適度的傾斜而減小離心力引起的危險性。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如
圖1所示,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車架⑧上固定連結斜立軸①,斜立軸①的軸承②安裝在動輪軸③的中間,動輪軸③的兩端各安裝一個動輪④〔為顯示軸之間的關系,圖中剖去一個動輪〕,斜立軸①的軸線向車外傾斜并與動輪軸③的軸線互相垂直而不必相交。圖中駕駛員用的坐位⑤和定輪軸
固定在車架⑧上,定輪軸
上安裝一個定輪⑩,構成一輛三輪車,動輪④可以作前輪或后輪,今以動輪④作后輪來加以說明〔作前輪時過程類似〕如果坐在坐位⑤上的駕駛員在驅車前進時想左轉彎,他只要身體往左傾側,坐位⑤受力即帶動車架⑧和斜立軸①向左傾斜一定角度,與此同時兩個動輪④及動輪軸③和軸承②即繞斜立軸①向右轉過相應的角度,此三輪車即向左以相應的曲率轉彎。反之、駕駛員身體向右傾側時,此三輪車也經歷相仿的過程而右轉。
圖1中動輪軸③靠近右側車輪處有鉸鏈與傳動桿⑥連結,傳動桿⑥連于手柄⑦的下端鉸鏈上,手柄⑦安設在車架⑧上坐位⑤的右側,與車架⑧之間又以鉸鏈連結。因而除了坐位⑤之外,手柄⑦也可操縱行車的方向。用手柄〔或其他機構,如方向盤等〕操縱時車轉彎必定引起車架⑧傾側,〔其過程與車架傾側引起動輪軸轉動相逆〕,因而可以減小離心力的不良影響。在動輪軸③或與動輪軸③相對固定的零件上〔圖1中為軸承②〕,或傳動件上,設有復位彈簧
,復位彈簧使動輪軸③有復位到使車輛直線行進的趨勢。
本發明的新型車有如下優點 一、具有自行車的優點,即行駛方向與重心的轉移協調一致,減小離心力的影響,因而車身橫向寬度可以減小,車速可以提高; 二、騎自行車靜止時會跌倒,本發明則始終平穩易于掌握。
三、不用手操縱,可以設計成適合某種殘疾人用的車輛。
實施例1如圖1所示,除上面說明之外,車架⑧上設有人力推動機構⑨,和常見的自行車一樣經過鏈傳動推動定輪⑩旋轉。⑨也可以是發動機,車架⑧也可以擴大用來載客或載貨。復位彈簧
一端固定在車架⑧上,另一端固定在軸承②上。本例定輪⑩和動輪
直徑均為510毫米,前后輪軸距離1米,兩動輪④距離600毫米。斜立軸①對地面夾角30°-60°,與動輪軸③的軸線距離50毫米,與兩動輪④距離相等。
實施例2如圖2所示、本例是四個動輪二根斜立軸的四輪車。圖2中①、②、③、④與圖1相同,車架⑧的另一端固結第二根斜立軸
〔或其軸承
〕第二根斜立軸
的軸承
〔或斜立軸
〕安裝在動輪軸
的中間,動輪軸
的兩端各安裝一個動輪
。斜立軸
的軸線對地面傾斜,與動輪軸
的軸線互相垂直而不必相交,并與斜立軸①的軸線共面。斜立軸
對地面的傾斜方向不必與斜立軸①相同。車架⑧上的其他設施參考實施例1和3。
實施例3如圖3所示、本例是二個動輪和二個定輪的四輪車。有的乘客或貨物并不希望隨著車的轉彎而傾側。可再設車架在定輪軸上,稱它為定車架,定車架上的人或物就不隨車的轉彎而傾側。圖3中車架⑧的右端固定連結軸承②,斜立軸①安裝在動輪軸③的中間,動輪軸③兩端各有一個動輪④,對斜立軸①和動輪軸③的要求同前述。車架⑧的另一端固定連結中軸
,中軸
安裝在中軸承
上,中軸承
固定在定車架
上,定車架
安裝在定輪軸
上,定輪軸
兩端各安裝一個定輪⑩。由于中軸
可以在中軸承
中自由轉動,因而車架⑧可以自由轉動,可以和實施例1同樣操縱行車方向。此四輪車可以動輪④作前輪或后輪,本例以動輪④作前輪。圖3中⑦是方向盤通過傳動系統⑥〔如齒輪系〕操縱動輪軸③繞斜立軸①的轉動。⑨是發動機、驅動定輪行進,⑤是坐位,固定在車架⑧上。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車,包括車架⑧,動輪軸③及兩個動輪④,其特征在于車架⑧上固定連結斜立軸①[或其軸承②],斜立軸①的軸承②[或斜立軸①]安裝在動輪軸③的中間,動輪軸③的兩端各安裝一個動輪④,斜立軸①的軸線向車外傾斜并與動輪軸③的軸線互相垂直而不必相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駕駛員用的坐位⑤固定在車架⑧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車架⑧上安設手柄或方向盤⑦,通過傳動桿或其他傳動系統⑥控制動輪軸③繞斜立軸①的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車架⑧上設有人力推動機構或發動機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定輪軸
固定在車架⑧上,定輪軸
上安裝一個定輪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車架⑧的另一端固結第二根斜立軸
〔或其軸承
〕第二根斜立軸
的軸承
〔或斜立軸
〕安裝在動輪軸
的中間,動輪軸
的兩端各安裝一個動輪
,斜立軸
的軸線對地面傾斜并與動輪軸
的軸線互相垂直而不必相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車架⑧的另一端固定連結中軸
,中軸
安裝在中軸承
上,中軸承
固定在定車架
上,定車架
安裝在定輪軸
上,定輪軸
兩端各安裝一個定輪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動輪軸③或與動輪軸③相對固定的零件上,或傳動件上設有復位彈簧
。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車,其特征在于斜立軸①的軸線對地面夾角30°-60°。
全文摘要
一種新型車,可以和自行車一樣撒把駕駛而不要求特殊技巧,轉彎時車架適度傾斜而減少轉彎離心力的危險性。其特征是車架傾斜帶動斜立軸使二個動輪改變方向,可以做成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做成輕型非機動車時比自行車平穩舒適,容易掌握,車速可高可低,驅車于鬧市也悠閑自得。
文檔編號B62K25/00GK1078949SQ9210356
公開日1993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1992年5月1日 優先權日1992年5月1日
發明者郭燕本 申請人:郭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