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方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
背景技術:
傳統方艙因運輸方式靈活而得到了普遍使用,傳統方艙對可見光、紅外及電磁輻射已經具有一定的隱身功能,目前雖然在方艙的表面涂層內設置隱身涂層,其涂層對雷達波具有一定的吸收作用,由于其涂層長期暴露在大氣環境中,其涂層會較快老化,其對雷達波的吸收作用也會較快衰減,卻沒有一種通過結構隱身設計便使其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具有隱身效果的方艙。 綜上所述,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和缺陷,特別需要一種對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具有隱身效果且免維護的方艙,以解決上述提到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種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且保持傳統方艙的其它性能。本發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包括由前、后、左、右、上、下壁板構成的方艙本體,所述前、后、左、右、上、下壁板中間間隔設置有骨架,所述壁板包括外蒙板和內蒙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蒙板和所述內蒙板之間夾持有吸波夾心層。特別地,所述吸波夾心層為對雷達波有吸收作用的吸波泡沫板。特別地,所述外蒙板為對雷達波具有透波作用的玻璃鋼板。特別地,所述骨架和內蒙板之間設置有隔熱橋。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能對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具有隱身作用并且免對壁板進行維護,增加了方艙的使用壽命,同時方艙的設計制造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隔熱、氣密、電磁屏蔽都滿足要求。
圖I是本發明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安裝在車輛底盤上的主視圖。圖2是本發明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安裝在車輛底盤上的后視圖。圖3是本發明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安裝在車輛底盤上的俯視圖。圖4是本發明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的壁板局部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明。參見圖I至圖3所示,通過緊固件將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安裝在具有駕駛室3的EQ2050ER底盤2上,在方艙本體I的前艙壁上、駕駛室3頂的上方設置有空調4,保證方艙有舒適的工作環境。參見圖4所示,方艙本體I的壁板50包括對雷達波具有透波作用的玻璃鋼外蒙板51和內蒙板55,骨架52間隔設置在壁板50中間,夕卜蒙板51和內蒙板55之間夾持有吸波夾心層53,對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具有吸收作用,同時吸波泡沫板53由內蒙板55、夕卜蒙板51夾持和包括,不與大氣直接接觸,與壁板50完全融合不需要維護,增加了壁板50的使用壽命;骨架52和內蒙板55之間嵌裝了隔熱橋54,符合國家規定的隔熱標準。通過上述材料復合組成的壁板50能對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同時具有隱身作用并且免維護,還符合國家氣密、電磁屏蔽等標準。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包括由前、后、左、右、上、下壁板構成的方艙本體,所述前、后、左、右、上、下壁板中間間隔設置有骨架,所述壁板包括外蒙板和內蒙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蒙板和所述內蒙板之間夾持有吸波夾心層。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波夾心層為對雷達波有吸收作用的吸波泡沫板。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蒙板為對雷達波具有透波作用的玻璃鋼板。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和所述內蒙板之間設置有隔熱橋。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具有免維護的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結構隱身的方艙,包括由前、后、左、右、上、下壁板構成的方艙本體,所述前、后、左、右、上、下壁板中間間隔設置有骨架,所述壁板包括外蒙板和內蒙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蒙板和所述內蒙板之間夾持有吸波夾心層,所述吸波夾心層為對雷達波有吸收作用的吸波泡沫板,所述外蒙板為對雷達波具有透波作用的玻璃鋼板,所述骨架和內蒙板之間設置有隔熱橋。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能對毫米雷達波和厘米雷達波具有隱身作用并且免對壁板進行維護,增加了方艙的使用壽命,同時方艙的設計制造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隔熱、氣密、電磁屏蔽都滿足要求。
文檔編號B62D39/00GK102874327SQ20121038489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11日
發明者常家良, 肖玉開, 柳春暉 申請人:衡陽泰豪通信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