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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用抗齒垢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xu)號:1523089閱讀:462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口腔用抗齒垢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含有抗齒垢劑的口腔用組合物。齒垢是在牙齒上形成的堅硬的礦質化的生成物,有規律地刷牙有助于防止這種沉積物的迅速生成。但即使有規律地刷牙也不足以除去附著在牙齒上的所有齒垢沉積。當磷酸鈣結晶開始沉積在牙斑的表皮和細胞外基質上并成為足夠密致的斂集在一起的聚集物而且對變形作用有抗阻性時,在牙齒上就會形成齒垢。關于鈣和正磷酸鹽最終變成稱作羥基磷灰石(HAP)的結晶性物質的機理,尚無完全一致的意見。不過一般認為在較高的飽和度即高于臨界飽和限度時,結晶性的HAP的前體是無定形的或微晶性的磷酸鈣。“無定形磷酸鈣”雖然與羥基磷灰石有關,但在原子結晶、顆粒的形態學和化學計量學上不同于羥基磷灰石。無定形的磷酸鈣的X-線衍射圖,顯示典型的無定形物質的寬峰,它缺乏所有結晶性物質(包括HAP)所特有的長程有序特征。因此,有效地干擾HAP結晶形成的藥劑顯然是有效的抗齒垢藥物。關于本發明的抗齒垢藥物的抑制齒垢形成的作用機理可能是提高了活化能壘,因而抑阻了無定形磷酸鈣前體轉變成HAP。研究表明,倘若能阻止HAP結晶生長的化合物在唾液中穩定并對唾液及其成分是惰性的,則它在體外抑阻HAP生長的能力與其在體內阻止鈣化的能力有良好的相關性。對本領域熟悉者皆知,水溶性的六偏磷酸鹽,三聚磷酸鹽和焦磷酸鹽等是鈣和鎂離子的有效阻斷劑、抑制劑、多價螯合劑和/或螯合劑,在體外是HAP形成的有效抑制劑。在1985年5月7日授權的美國專利No4515772由Parran等公開了含有氟離子源和可溶性的焦磷酸二堿金屬鹽的口腔用抗齒垢組合物并提出權利要求。許多公知的現有技術和在本發明中引用的參考文獻都表明了迄今提出的口腔組合物中焦磷酸鹽的許多用途和功能。然而,正如上述專利中部分地承認、并在以后Gaffar等于美國專利4627877(1986年12月9日授權)中以及Gaffar等在1989年2月21日授權的美國專利4806340中證明,線型分子的脫水的聚磷酸(即六偏磷酸鹽,三聚磷酸鹽,焦磷酸鹽等)進入口腔和(或)唾液中,一般會被唾液酶(磷酸酶)明顯地水解成正磷酸,它對HAP的形成沒有抑制作用。美國專利4627977和4806340表明使用聚合的多聚羧酸鹽及氟離子源可成功地克服掉唾液磷酸酶對線型分子的脫水聚磷酸鹽抗齒垢劑的水解作用。這樣,聚羧酸鹽抑制堿性磷酸酶對焦磷酸的水解;氟離子源抑制酸性磷酸酶和焦磷酸酶對焦磷酸鹽的水解。本發明的目的是用非聚羧酸型聚合物更有效地抑制唾液中酶對抗齒垢的聚磷酸鹽藥物的作用。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口腔用組合物,它可抑制無定形的磷酸鈣轉變成通常與齒垢有關的HAP結晶狀結構。本發明的再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抑制齒垢形成的改良方法。在說明書中還會說明其它的內容和優點。根據這些內容,本發明涉及一種口腔用組合物,是在口腔用基質中含有抗齒垢有效量的至少一種線型分子脫水聚磷酸鹽作為主要的抗齒垢劑,并且含有有效量的對抗唾液中對該藥物進行酶水解的抑制劑,大約高達4%的合成陰離子型聚乙烯膦酸鹽,它有如下的重復基團其平均分子量大約為1000或更大;式中M和M1是氫,堿金屬或銨離子,M和M1可以相同或不相同。這種聚乙烯膦酸鹽的分子量是由粘度或光散射法測定的。合成的陰離子型聚乙烯膦酸鹽本身作為抗齒垢藥以前被Shedlovsky公開于美國專利No3429963。然而該專利未公開這種聚乙烯膦酸鹽作為抑制唾液對線型聚磷酸水解作用的應用。線型分子脫水聚磷酸鹽,例如六偏磷酸鹽,三聚磷酸鹽和焦磷酸鹽,皆知還在用作抗齒垢劑,一般是以其完全或部分地被中和的水溶性堿金屬(如鉀或鈉)或銨鹽或它們的混合物的形式應用。有代表性的例子包括有六偏磷酸鈉,三聚磷酸鈉,焦磷酸二酸二鈉,焦磷酸一酸三鈉和焦磷酸四鈉等等;例如線型分子脫水聚磷酸鹽可含有大約2-125個磷原子。它們一般以已配制好的口腔用組合物的形式應用,大約重量為0.1-7%,優選為2-6%。前已指出,這些鹽類作為抗齒垢劑公開于美國專利No4627977和4806340。使用焦磷酸鹽時,最好用焦磷酸四鉀和焦磷酸四鈉的混合物,用量以焦磷酸四鉀為主。若只用焦磷酸四鈉,會有些不溶,使得該口腔用組合物在外觀和感覺上顯得粗糙。因此,按重量比含有大約4.3-7%的焦磷酸四鉀和焦磷酸四鈉的混合物,其優選的組合是焦磷酸四鉀占主要量,這就會大大減低其粗糙。四鉀-四鈉鹽的優選比例范圍大約是由4.3∶2.7到大約6∶1,尤以4.5∶1.5為好。可以根據需要只單獨用大約4.3-7%的焦磷酸四鉀,或者最多有2.7%的焦磷酸四鈉。另一種優選的具體例是用略小于抗齒垢有效量的焦磷酸四鈉,例如用大約按重量計的0.1-2%,此時能夠全溶。本發明的一個內容也包括有焦磷酸二堿金屬鹽,例如,其含量(按重量計)根據需要可大約為0.1%到0.4%或者是1.0%。聚乙烯膦酸鹽可以其水溶性酸型或鹽型(包括酸式鹽)形式存在。鹽類包括堿金屬鹽,最好是鈉、鉀或銨水溶性鹽,聚合物的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約1000,有代表性的是大約,更優選的是大約。該聚合物可根據已知的方法由乙烯基膦酰氯經自由基聚合作用而生成,聚乙烯膦酸鹽使用的抑制唾液對線型分子脫水聚磷酸鹽的酶促水解的有效量高達重量計的4%。在組合物中一般用量為大約重量的0.05-4%,通常是0.05-3%,優選為0.05-2%,更優選為0.1-2%(重量計)。含重量至少大約占1%時,有代表性的是用于牙齒用組合物中。表示口腔用組合物一般含有牙科磨料并用于刷牙,例如包括有凝膠和霜劑型的牙膏和牙粉,用量超過4%(重量)可用作增稠和膠凝的目的。聚乙烯膦酸鹽除可抑制唾液中堿性磷酸酶對聚磷酸鹽的水解外,氟離子源的存在可以有另一種水解抑制作用,是由于抑制了唾液中的酸性磷酸酶和焦磷酸酶的水解作用。氟離子源最好是存在,它也有減少齲齒形成的作用。氟離子源即給出氟的化合物,它的存在是作為組合的酶抑制劑,在此領域中已知是抗齲劑,所以在本發明中實際上它也起這種作用。這些化合物可略溶于或完全溶于水。它們具有這樣的特征在水中能夠釋放出氟離子但不會與該口腔用組合物中其它化合物有不希望的反應。這其中有無機氟鹽,如可溶性堿金屬鹽,堿土金屬鹽,例如氟化鈉,氟化鉀,氟化銨,氟化鈣,氟化銅類如氟化亞銅,氟化鋅,氟化鋇,氟硅酸鈉,氟硅酸銨,氟鋯酸鈉,一氟磷酸鈉,一氟一和二氟磷酸鋁和氟化的焦磷酸鈣鈉。氟化錫類尤其是堿金屬氟化物如氟化鈉,堿金屬的一氟磷酸鹽(MFP),例如MFP鈉以及它們的混合物是優選的氟離子源。提供氟的化合物如果存在時,其用量在某種程度上取決于化合物的類型,溶解度和口腔用組合物的類型,但必須是無毒劑量,一般在組合物中含大約0.005-3.0%。在牙膏制劑中,例如凝膠劑,霜劑,牙膏或牙粉中,能釋放出高達約2000ppm(制劑重量)離子的氟的化合物用量被認為是合適的。這類化合物可以用到任何合適的最低量,但優選的用量是足以能釋放出大約300-2000ppm的氟離子,更優選的是大約800-1500ppm。有代表性的是在堿金屬氟化物和氟化亞錫情況下,該成分的存在量可達到大約2%(重量),優選的范圍是大約0.05%到1%(按制劑的重量計)。用一氟磷酸鈉時,用量大約為0.1-3%,較有代表性的是大約0.76%。在諸如含漱劑、糖錠劑和口香糖的口腔用制劑中,當存在有供氟化合物時,有代表性的用量是足以釋放出高達500ppm(按重量計)的氟離子,優選量為大約25-300ppm。通常這樣的化合物含量大約為0.005-1%(按重量計)。本發明的某些非常優選的劑型中,口腔用組合物可主要是液體,例如漱口水或沖洗液。這種制劑的基質有代表性的是水-醇混合物,按照需要可包含下述的濕潤劑。水與醇的重量比一般在約1∶1至20∶1的范圍,優選的大約為2∶1-10∶1,更優選的是大約4∶1-6∶1。這種制劑的水-醇混合物總量有代表性的范圍是大約制劑重量的70%到99.9%。本發明的這種液體或其它制劑的pH一般在大約4.5-9的范圍,有代表性的是在大約5.5-8。優選的pH范圍是大約6-8.0。值得注意的是本發明的組合物用于口腔時的pH低于5時,沒有明顯的脫鈣或損傷牙釉的作用。pH可用酸(如檸檬酸或苯甲酸)、或堿(如氫氧化鈉)或緩沖液調整(如檸檬酸鈉,苯甲酸鈉,碳酸氫鈉,或磷酸鈉,磷酸氫二鈉,磷酸二氫鈉等)。在本發明的另一些所希望的劑型中,口腔用組合物可以主要是固體或膏劑,例如牙粉,牙科用片劑或牙膏(包括凝膠或牙科用霜劑)。這類固體或膏狀口腔用制劑的基質一般含有牙科用的水不溶性的磨光材料。磨光材料的實例是水不溶性的偏磷酸鈉,偏磷酸鉀;磷酸三鈣,二水合的磷酸二鈣,無水磷酸二鈣,焦磷酸鈣,正磷酸鎂,磷酸三鎂,碳酸鈣,硅酸鋁,硅酸鋯,含硅的磨光劑,膨潤土和它們的混合物。其它適宜的磨光材料包括有美國專利No3070510(1962年12月15日)中敘述的顆粒狀熱固定樹脂,例如三聚氰胺-、酚性-和尿素-甲醛,交聯聚環氧化物和聚酯類。優選的磨光材料包括有結晶性氧化硅顆粒大小最大為大約5微米,平均顆粒大小為大約1.1微米,表面積高達大約50000cm2/g,還有硅膠,膠體氧化硅和復合的無定形的鋁硅酸堿金屬鹽。當使用澄明的、半透明的或不透明的凝膠時,特別有用的是含硅的膠體氧化硅磨光劑,例如以商品名SYLOID(如Syloid72和Sy-loid74)、ZEODENT(如Zeodent113和Zeodent115)和SANTOCEL(如Santocel100)出售的氧化硅,以及堿金屬鋁硅酸鹽復合物或含結合型氧化鋁的氧化硅,例如Zeo49A或Zeo49B,因為它們與通常用于牙科制劑的水和(或)濕潤劑有相近的折光率。許多所謂“水不溶性”的磨光材料是陰離子型的,但也包括有少數可溶性物質。如不溶性的偏磷酸鈉可按《Thorpe's應用化用辭典》第9卷,第4版,510-511頁中所述的適宜方法生成。不溶性的偏磷酸鈉的產品稱作馬德里鹽和古樂爾鹽,是另外的適宜的材料。這些偏磷酸鹽在水中只有微小的溶解度,因而一般稱作不溶性的偏磷酸鹽(IMP)。有很少量的可溶性磷酸鹽作為雜質存于其中,一般最高可達重量的4%。可溶性的磷酸鹽包括有可溶性的三偏磷酸鈉,如若需要,可用水洗以除去或減少其含量。不溶性的偏磷酸堿金屬鹽有代表性地是使用粉狀制劑,其顆粒大小規定大于大約37微米的物質不得多于大約1%。在固體和膏狀組合物中的磨光劑一般含量為重量濃度的大約10%到99%。優選的在牙膏中其含量范圍大約是10%-75%,牙粉中大約是70%-99%。牙膏中的液體基質由水和濕潤劑構成,其含量范圍典型的是制劑重量的大約10%-90%。可做范例的適宜的濕潤劑載體例如有甘油,丙二醇,山梨醇,聚丙二醇和(或)聚乙二醇(例如400-600)。水、甘油和山梨醇的液體混合物也是有利的。對澄明的凝膠,折光率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最好用大約3-30%(重量)的水,0-大約80%重量)的甘油和大約20-80%(重量)的山梨醇。牙膏(包括霜劑和凝膠劑)典型地含有天然或合成的增稠劑或膠凝劑,比例為大約0.1-10%,優選為大約0.5-5%(重量)。適宜的增稠劑是合成的水輝石,一種合成的膠體狀鎂堿金屬硅酸鹽絡合陶土,例如由Laporte有限公司以Laponite(例如CP,SP2002,D)商品名出售的。LaponiteD經分析表明大約按重量計58.00%SiO2,25.40%MgO,3.05%Na2O,0.98%Li2O及一些水分和痕量金屬。它的實比重是2.53,表觀堆積密度(于8%濕度時g/ml)為1.0。其它適宜的膠凝劑包括有角叉菜膠,西黃蓍膠,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羥乙基丙基纖維素,羥丁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例如商品Natrosol),羧甲基纖維素鈉,蒼耳烷(Xanthan)和膠體二氧化硅,例如細磨的Syloid(例如244)。如前所提及,合成的陰離子型聚乙烯膦酸鹽也有增稠或膠凝性質。膠體二氧化硅,例如細磨的Syloid(如244)也是適宜的增稠劑。口腔用制劑常規上是以適宜的有標記的包裝方式進行出售或發送。含漱劑的瓶上要貼標簽,大體對它作為漱口水及其用法進行說明;牙膏、霜劑或凝膠劑通常放于可折迭的管中,典型的是用鉛或塑料襯里的鋁管,或用其它擠壓式的、泵推或壓力型的分散器,計量地放出內容物,要對作為牙膏、凝膠劑或牙科用霜劑的產品用標簽作大體說明。本發明的組合物使用有機表面活性劑以增加其預防作用,并有助于抗齒垢劑完全徹底地分散在全部口腔中,而且使即時組合物作為美容品更易被人接受。有機表面活性物質優選為陰離子型、非離子型和兩性物質,最好是用洗滌劑,可使本組合物有清潔和發泡沫性質。適宜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實例是高級脂肪酸單甘油酯的單硫酸的水溶性鹽,例如氫化的椰油脂肪酸單甘油酯的單硫酸化的鈉鹽,高級烷基磺乙酸鹽,1,2-二羥基丙磺酸鹽的高級脂肪酸酯,以及主要是低級脂族氨基羧酸的飽和高級脂肪酰胺化合物,例如在脂肪酸,烷基或酰基上有12-16個碳原子的化合物等。后面提及的酰胺的實例是N-月桂酰肌氨酸以及N-月桂酰,N-肉豆蔻酰或N-棕櫚酰肌氨酸的鈉鹽、鉀鹽和乙醇胺鹽,它們基本上不應含有肥皂或類似的高級脂肪酸類物質。本發明的口腔用組合物中用這些肌氨酸鹽化合物有特殊的優點,因為這些物質除能降低牙釉在酸性溶液中的溶解度外,還對抑制口腔中酸性物質的生成有長效和顯效作用,酸性物質是碳水化合物分解而來的。水溶性的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的實例是,環氧乙烷與具有長疏水鏈(如大約12-20個碳原子的脂肪鏈)的各種有反應活性的含氫化合物的縮合產物,這些縮合產物(“ethoxamers”)含有親水的聚氧乙烯片段,例如聚(環氧乙烷)與脂肪酸,脂肪醇,脂肪酰胺,多羥基醇(如脫水山梨醇單硬脂酸酯)和聚環氧丙烷(如嵌段共聚物Pluronic物質)的縮合產物。本發明的口腔用制劑可加入其它各種物質,如增白劑,防腐劑,聚硅氧烷,葉綠素化合物,其它抗齒垢劑和(或)含氨基物質,如尿素,磷酸二銨及它們的混合物。當在制劑中存在這些輔料時,加入量不要對所需的性質和特性有明顯不利的影響。若有相當量的鋅、鎂和其它金屬鹽和物質會與本發明的有效成分發生絡合作用,需加以避免。各種適宜的增香或生甜物質也可以使用。適宜香料成分的實例有香料油類,例如留蘭香、薄荷、冬青、黃樟、丁香、鼠尾草、桉樹、甘牛至草、肉桂;檸檬,柑桔油和水楊酸甲酯。適宜的生甜劑包括蔗糖、乳糖、麥芽糖,山梨醇、木糖醇,環己烷氨基磺酸鈉,紫蘇亭,APM(門冬酰苯基丙氨酸甲酯)和糖精等,香料和生甜劑在制劑中總共可占大約0.1%到5%或更多。本發明優選實際應用中的口腔用組合物,如含有前述聚磷酸鹽和抑制劑組合的能有效地抑制牙齒表面齒垢的有效量的含漱水或牙膏,最好是按規定用于牙釉上,例如,每隔一天或隔二天或最好是每天1-3次,pH大約是4.5-9,一般大約為5.5-8,最好是大約6-8,至少用2周到8周,或更長直到終生使用。本發明的組合物可制成糖錠劑、口香糖或其它產品,例如攪拌混到熱膠基中或覆蓋在膠基的外表面上,有代表性的膠基可提及耶路頓膠,橡膠,聚乙酸乙烯酯樹脂等,按需要加入常規的增塑劑或軟化劑,糖或其它生甜劑或碳水化合物,例如葡萄糖,山梨醇等。下面的實施例對本發明的特征作進一步說明,但要知道本發明并不只限于此。除非另外指明這里以及權利要求書中提到的所有的量和比例都是以重量計,溫度是攝氏度。實施例1PVPA和PVMEMA對堿性磷酸酶的抑制作用反應混合物中含0.05單位的大腸桿菌堿性磷酸酶與100mMTris-HCl緩沖液(pH8.0),總體積為0.5ml,最后使焦磷酸四鈉的濃度為0.5mM。加入焦磷酸鹽后于37℃進行不同時間反應。聚乙烯膦酸鹽分子量10000(PVPA),多聚羧酸,聚乙烯基甲基醚/馬來酸酐,GAF公司出售稱作GantrezS-97(PVME/ME),報導其分子量大約為70000(用蒸氣壓滲透壓測定法;但用凝膠滲透層析法測定的分子量大約為1090000)。在加到反應混合物中(0.5%)之前,將pH預調到8.0。加入20%冷的三氯乙酸0.5ml以中止反應。釋放出的正磷酸鹽量列于下面表1內,其計算方法如下每摩爾被水解的焦磷酸離子(ppi),釋放出2摩爾的正磷酸離子,按如下方程計算按重量計,被水解的ppi量(g)=(P2O7的分子量)/(2×PO4的分子量)×生成的PO4量(g)表1被水解的平均焦磷酸鹽(μg/ml)反應時間(分鐘)對照(無抑制劑)+PVME/MA+PVPA4.020.537.944.628.027.047.925.28數據表明,PVPA對堿性磷酸酶的抑制程度大于PVME/MA。實施例2體內抗齒垢作用用大鼠齒垢模型測定水和指定的溶液,結果列于表2。表2處理組平均齒垢表面變化%嚴重程度指數±標準誤差A.水61.8(±10.4)B.6.2%K4P2O7,27.8(±8.6)-55%1%PVPA+0.24%NaF顯然,處理組B對體內齒垢的生成有高度的抑制作用。大鼠齒垢研究按如下進行21日齡雄性剛斷奶的Sprague-Dawley大鼠隨機分成處理組,每組12只鼠,以致齒垢飼料(RC-16)喂養大鼠,在試驗全過程中,可隨意飲用去離子水。在實驗處理開始之前,所有動物都接種S.mutans(6715)和A.viscosus(OMZ-105-NYL)懸浮液以刺激齒斑和齒垢的生成。大鼠除周末外,每天一次用自動移液器給0.2ml溶液。本實驗用盲法進行,實驗組編碼并對參與實驗者是未知的。處理21天后處死大鼠。取出上下頜,按常規方法(SPITOX626)打分。在處理前和處死前稱體重。用在“鈣化組織研究”第11卷,10-22頁(1973)中報導的Briner和Francis法評價每只大鼠的上頜和下頜四分體上的齒垢,這是齒垢表面嚴重程度指數(CSSI)。數據進行統計學分析,用ANOVA加Student-Newman-Keuls測驗。實施例3牙膏的制備如下</tables>實施例3(續)實施例4含漱劑的制備如下部分AB乙醇10.0010.00甘油10.0010.00糖精鈉0.030.03嵌段共聚物Pluronic2.002.00F108焦磷酸四鈉2.001.00焦磷酸四鉀-1.00焦磷酸二鈉-0.10PVPA0.050.05一氟磷酸鈉0.150.15香料0.400.40水適量到100.00適量到100.00實施例5糖錠劑糖78-98玉米漿1-20香料油0.1-1.0片劑潤滑劑0.1-5多聚磷酸鹽0.1-5PVPA0.05-3NaF0.01-0.05水0.01-0.2實施例6口香糖膠基10to50結合劑3to10填充劑5to80(山梨醇,甘露醇或兩者的組合)人工生甜劑0.1to5多聚磷酸鹽0.1to5PVPA0.1to1.0NaF0.01-0.05香料0.1to5關于某些優選的具體實例本發明已作敘述,但應了解到本專業領域的技術人員對它進行改動或變換仍包括在本申請和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權利要求1.一種抑制無定形的磷酸鈣轉變成通常與齒垢有關的HAP結晶結構的口腔用組合物,它包含有的口腔用基質中抗齒垢有效量的至少一種線型分子脫水的聚磷酸鹽作為主要抗齒垢劑,以及有效量的抑制唾液中酶對上述藥物水解的含量最高到大約4%的合成陰離子型聚乙烯膦酸鹽,它具有如下重復單位其平均分子量大約為1000或更大;式中M和M1相同或不同,為氫,堿金屬或銨。2.按照權利要求1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乙烯膦酸鹽的存在量按重量計大約為0.05-4%。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乙烯膦酸鹽的分子量大約為。4.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乙烯膦酸鹽的分子量大約為。5.按照權利要求3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乙烯膦酸鹽的存在量按重量計大約為0.05-3%。6.按照權利要求5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乙烯膦酸鹽用量按重量計大約為0.1-2%。7.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的存在量按重量計大約為0.1-70%。8.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由下述中選擇六偏磷酸鹽,三聚磷酸鹽,焦磷酸鹽及它們的混合物。9.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由下述中選擇焦磷酸四鈉,焦磷酸四鉀及它們的混合物。10.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的存在量按重量計大約是4.3-7%,是焦磷酸四鉀和焦磷酸四鈉的混合物,焦磷酸四鉀的用量比焦磷酸四鈉的量多。11.按照權利要求1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是焦磷酸四鈉,其存在量按重量計大約是0.1-2%。12.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是三聚磷酸鹽。1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聚磷酸鹽是六偏磷酸鹽。14.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基質是由大約10%-90%(重量)的水和濕潤劑構成的液體基質和大約0.1-10%(重量)的膠凝劑所構成,其中含有大約10-75%(重量)的牙科用水不溶性磨光劑;該口腔用組合物是牙膏。15.按照權利要求14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磨光劑是含硅的磨光劑。16.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基質是按重量計大約70-99.9%的水-醇混合物,水與醇的重量比是由大約1∶1到大約20∶1;該口腔用組合物是含漱劑。17.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氟離子源的存在量是足以能提供出大約25-2000ppm的無毒量的氟離子,作為抗齲齒劑以及進一步抑制酶對所說的主要抗齒垢劑的水解作用。18.按照權利要求17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氟離子源由下述中選擇堿金屬氟化物和一氟磷酸堿金屬鹽。19.按照權利要求18的口腔用組合物,其中氟離子源是氟化鈉。20.一種抑制牙齒齒垢的方法,它包括將權利要求1或2的口腔用抑制齒垢量的組合物用于牙齒上,該口腔用組合物的pH大約是4.5-9。21.一種抑制牙齒齒垢的方法,它包括將權利要求17的口腔用抑制齒垢量的組合物用于牙齒上,該口腔用組合物的pH大約是4.5-9。全文摘要一種口腔用組合物,例如牙膏(包括凝膠和霜劑),含漱劑,糖錠劑,口香糖和牙粉,組合物中含有齒垢抑制量的線型分子脫水聚磷酸鹽和作為對抗唾液中酶對該聚磷酸鹽水解的抑制劑的一種合成的聚乙烯膦酸鹽。氟離子源也可存在以進一步抑制對該聚磷酸鹽的酶促水解作用。文檔編號A61Q11/00GK1062463SQ9111174公開日1992年7月8日申請日期1991年12月20日優先權日1990年12月20日發明者阿杜爾·伽法,約翰·阿福里多,薩哈·F·史密斯申請人:科爾加特·帕爾莫利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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