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通報方法【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遠端通報方法。應用此一遠端通報方法,一服務器通過一因特網接收一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其中前述應用程序運行于一第一通信裝置。服務器根據前述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遠端通報模式。當服務器接收一終端裝置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后,服務器通過前述因特網,接收前述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信息,并根據前述遠端通報模式傳送前述信息。藉此,一使用者能隨時變更通報模式,并當無法直接操作前述第一通信裝置時,仍可接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所接收的信息。【專利說明】遠端通報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通報方法,特別涉及一種遠端通報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移動通信裝置,尤其是手機,已經成為現代人用于互相連絡的日常用品之一。然而當使用者將手機遺忘在家中的時候,若錯過重要的電話或短信,將造成不小的困擾。[0003]目前市場上對于手機遠端通報系統的相關應用,僅在于手機遺失的時候通過網絡設定,將手機的來電及短信轉接到其他手機,如某些手機廠商提供的主控臺就有此功能。然而,使用者必須有兩支具備不同門號的手機,否則就無法使用轉接服務,同時,此服務也不具有電子郵件通知的功能,無法讓使用者通過云端來接收來電信息和短信。[0004]也有通信業者提供未接來電時的短信服務,如某些電信業者的來電補手。但是若使用者的手機不在身邊時,亦無法得知來電信息。【
發明內容】[0005]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揭露一種遠端通報方法。通過本發明的遠端通報方法,使用者可隨時變更通報模式,并當無法直接操作移動通信裝置時,仍可與前述移動通信裝置互動。[0006]本發明的一種遠端通報方法,包括下列步驟。通過一因特網,接收一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其中前述應用程序運行于一第一通信裝置。根據前述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遠端通報模式。接收一終端裝置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通過前述因特網,接收前述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信息。根據前述遠端通報模式傳送前述信息。[0007]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信息是前述第一通信裝置所接收的一第一通話請求或一短信。[0008]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傳送一電子郵件或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一第二通信裝置以傳送前述信息。[0009]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前述信息為前述第一通話請求時,前述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前述第二通信裝置。[0010]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遠端通報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驟。當前述第二通話請求被回應時,通過前述因特網,傳送一接通指令給前述應用程序,使前述第一通信裝置回應前述第一通話請求,前述第一通信裝置并通過前述因特網,將前述第一通話請求對應的一第一音頻信號傳回。將前述第一音頻信號傳送給前述第二通信裝置。接收前述第二通信裝置所傳送的一第二音頻信號。將前述第二音頻信號通過前述因特網傳送給前述應用程序。[0011]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前述信息為前述短信時,前述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前述電子郵件傳送前述短信的內容。[0012]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前述信息為前述第一通話請求時,前述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前述電子郵件傳送前述通話請求的一來電號碼。[0013]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遠端通報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驟。確認是否可通過前述因特網與前述應用程序溝通。若無法通過前述因特網與前述應用程序溝通,則經由一電信網絡傳送一連接指令給前述應用程序,使前述應用程序控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連接前述因特網。[0014]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遠端通報方法更包括下列步驟。接收前述終端裝置的一操作指令。通過前述因特網,將前述操作指令傳送給前述應用程序,使前述應用程序控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執行前述操作指令。[0015]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使用者信息是一電子郵件信箱、前述第一通信裝置的一通話號碼、前述應用程序的一識別碼或前述第一通信裝置的國際移動設備辨識碼(Internat1nalMobileEquipmentIdentitynumber,IMEI)。[0016]本發明所揭露的遠端通報方法,藉以使得一使用者可遠端地與一第一通信裝置互動。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接收一信息時,通過本發明所揭露的方法,前述使用者可接收并回應前述信息。[0017]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專利附圖】【附圖說明】[0018]圖1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遠端通報系統架構示意圖;[0019]圖2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流程圖;[0020]圖3A及圖3B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流程圖。[0021]其中,附圖標記[0022]10遠端通報系統[0023]110服務器[0024]120第一通信裝置[0025]121應用程序[0026]130終端裝置[0027]140第二通信裝置[0028]150因特網[0029]160電信網絡【具體實施方式】[0030]以下在實施例中詳細敘述本發明的詳細特征以及優點,其內容足以使任何熟習相關技術者了解本發明的技術內容并據以實施,且根據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權利要求范圍及附圖,任何熟習相關技術者可輕易地理解本發明相關的目的及優點。以下的實施例是進一步詳細說明本發明的觀點,但非以任何觀點限制本發明的范疇。[0031]請參照圖1,其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遠端通報系統架構示意圖。遠端通報系統10包括一服務器110、一第一通信裝置120、一終端裝置130以及一第二第二通信裝置140。服務器110可通過因特網150或電信網絡160與第一通信裝置120耦接。終端裝置130可通過因特網150與服務器110耦接。第二通信裝置140通過電信網絡160與服務器110耦接。一應用程序121運行于第一通信裝置120。[0032]舉例來說,第一通信裝置120以及第二通信裝置140可以是移動式電話(mobilephone)、智能型手機(smartphone)、家用電話或其他可以內嵌應用程序,并且至少可以用于語音通話的設備,而不以此為限。因特網150可以是乙太網絡(Ethernet)、IEEE802.11協定、全球互通微波存取(worldwideinteroperabilityformicrowaveaccess,WiMAX)、數字用戶回路(digitalsubscriberline,DSL)等可供大量數據傳播與交換的通信協定,而不以此為限。電信網絡160可以是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third-generat1n,3G)、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fourth-generat1n,4G)、分碼多重進接(codedivis1nmultipleaccess,CDMA)、個人手持式電話系統(personalhandy-phonesystem,PHS)或其他可至少可供語音通信的系統,而不以此為限。終端裝置130可以是平板計算機(tabletpersonalcomputer,tabletPC)、臺式計算機、筆記型計算機或其他可以連接到因特網150的計算機裝置,而不以此為限。[0033]服務器110通過因特網150,接收應用程序121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服務器110并根據前述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遠端通報模式。而前述遠端通報模式是為舉例但非限于,通過電信網絡160傳送一通話請求至一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通過因特網150傳送一電子郵件或通過電信網絡160傳送一短信至前述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0034]當服務器110收到終端裝置130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時,服務器110進入一準備狀態。當服務器110處于一準備狀態時,若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一通話請求或一短信,則應用程序121通過因特網150以一信息將前述通話請求或前述短信傳送給服務器110。服務器110根據前述被設定的遠端通報模式傳送前述信息。[0035]上述方法可簡述如圖2,其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流程圖。本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例如可執行于服務器110上。[0036]于步驟S201中,通過一因特網,接收一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其中該應用程序是運行于一第一通信裝置。[0037]于步驟S202中,根據該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遠端通報模式。[0038]于步驟S203中,接收一終端裝置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0039]于步驟S204中,通過該因特網,接收該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信息。[0040]于步驟S205中,根據該遠端通報模式傳送該信息。[0041]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若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一短信時,應用程序121通過因特網150將前述短信的內容傳送給服務器110。服務器110可通過因特網150將前述短信的內容傳送至一被指定的電子郵件,則使用者可在終端裝置130上閱讀前述短信。服務器110亦可通過電信網絡160將前述短信的內容以短信或語音模式傳送至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0042]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若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一第一通話請求時,應用程序121通過因特網150將第一通話請求的來電號碼傳送至服務器110。服務器110收到前述來電號碼時,通過電信網絡160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若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回應前述第二通話請求,則服務器110通過因特網150,傳送一接通指令給應用程序121,使第一通信裝置120回應前述第一通話請求。應用程序121并通過因特網150,將前述第一通話請求對應的一第一音頻信號傳回服務器110。[0043]服務器110接收到前述第一音頻信號后,經由電信網絡160將前述第一音頻信號傳送給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服務器110同時通過電信網絡160接收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所傳送的一第二音頻信號,以及將前述第二音頻信號通過因特網150傳送給應用程序121。[0044]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若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未回應前述第二通話請求,則服務器110可通過因特網150傳送一包含前述第一通話請求的來電號碼的電子郵件。服務器110亦可通過電信網絡160傳送一包含前述第一通話請求的來電號碼的短信至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0045]上述方法可簡述如圖3A及圖3B,其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流程圖。本實施例的遠端通報方法例如執行于服務器110上。[0046]于步驟S301中,通過一因特網,接收一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其中該應用程序是運行于一第一通信裝置。[0047]于步驟S302中,根據該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電子郵件或一第二通信裝置。[0048]于步驟S303中,接收一終端裝置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0049]于步驟S304中,通過該因特網,接收該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信息。[0050]于步驟S305中,若該信息是一第一通話請求,執行S306,若該信息是一短信,執行S313。[0051]于步驟S306中,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該第二通信裝置。[0052]于步驟S307中,若該第二通話請求被回應,執行S308,否則執行S312。[0053]于步驟S308中,傳送一接通指令給該應用程序,使該第一通信裝置回應該第一通話請求,該第一通信裝置并通過該因特網,將該第一通話請求對應的一第一音頻信號傳回。[0054]于步驟S309中,將該第一音頻信號傳送給該第二通信裝置。[0055]于步驟S310中,接收該第二通信裝置所傳送的一第二音頻信號。[0056]于步驟S311中,將該第二音頻信號通過該因特網傳送給該應用程序。[0057]于步驟S312中,將該第一通話請求傳送至該電子郵件。[0058]于步驟S313中,將該短信傳送至該電子郵件。[0059]藉此,若使用者因故無法直接操作一第一通信裝置120,仍可通過一終端裝置130傳送一指令給一服務器110,使服務器110連接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并設定一個或多個通知方式。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一短信時,使用者可于前述終端裝置130或其他終端裝置上接收到包含前述短信的電子郵件,并通過服務器110控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回復前述短信。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一通話請求時,使用者可通過一電子郵件得的前述通話請求,亦可于一被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接收到前述通話請求并回應前述通話請求。[0060]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服務器110接收到終端裝置130所傳送的前述啟動指令時,服務器110通過因特網150傳送一請求給應用程序121,以確認是否可通過因特網150與應用程序121溝通。若無法通過因特網150與應用程序121溝通,則服務器110經由電信網絡160傳送一連接指令給第一通信裝置120,前述連接指令可以一短信傳送,亦可以一特定通話號碼發出一對于第一通信裝置120的通話請求。當第一通信裝置120接收到前述連接指令時,應用程序121控制第一通信裝置120連接至因特網150。[0061]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服務器110接收終端裝置130的一操作指令時,服務器110通過因特網150,將前述操作指令傳送給應用程序121。應用程序121控制第一通信裝置120執行前述操作指令。舉例而言,前述操作指令為一鬧鐘設定、一定時開機/關機設定、傳送一短信或發出一通話請求。藉此,使用者可通過終端裝置130、服務器110以及因特網150控制第一通信裝置120。[0062]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前述使用者信息是一電子郵件信箱、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的一通話號碼、前述應用程序121的一識別碼或前述第一通信裝置120的國際移動設備辨識石馬(Internat1nalMobileEquipmentIdentitynumber,IMEI)。[0063]于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使用者可隨時于一終端裝置130上或于第一通信裝置120上與服務器110溝通,以變更電子郵件或欲指定的第二通信裝置140。[0064]本發明所揭露的遠端通報方法,藉以使得一使用者可遠端地與一第一通信裝置互動。當前述第一通信裝置接收一信息時,通過本發明所揭露的方法,使用者可遠端接收并回應前述信息。更甚者,使用者可隨時更新遠端接收的設定。[0065]當然,本發明還可有其他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發明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本發明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權利要求】1.一種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通過一因特網,接收一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使用者信息,其中該應用程序是運行于一第一通信裝置;根據該使用者信息設定一遠端通報模式;接收一終端裝置所傳送的一啟動指令;通過該因特網,接收該應用程序所傳送的一信息;以及根據該遠端通報模式傳送該信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信息是該第一通信裝置所接收的一第一通話請求或一短信。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傳送一電子郵件或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一第二通信裝置以傳送該信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信息為該第一通話請求時,該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發出一第二通話請求至該第二通信裝置。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當該第二通話請求被回應時,通過該因特網傳送一接通指令給該應用程序,使該第一通信裝置回應該第一通話請求,該第一通信裝置并通過該因特網,將該第一通話請求對應的一第一音頻信號傳回;將該第一音頻信號傳送給該第二通信裝置;接收該第二通信裝置所傳送的一第二音頻信號;以及將該第二音頻信號通過該因特網傳送給該應用程序。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信息為該短信時,該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該電子郵件傳送該短信的內容。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信息為該第一通話請求時,該遠端通報模式是通過該電子郵件傳送該通話請求的一來電號碼。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確認是否能夠通過該因特網與該應用程序溝通;以及若無法通過該因特網與該應用程序溝通,則經由一電信網絡傳送一連接指令給該應用程序,使該應用程序控制該第一通信裝置連接至該因特網。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接收該終端裝置的一操作指令;以及通過該因特網,將該操作指令傳送給該應用程序,使該應用程序控制該第一通信裝置執行該操作指令。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遠端通報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使用者信息為一電子郵件信箱、該第一通信裝置的一通話號碼、該應用程序的一識別碼或該第一通信裝置的國際移動設備辨識碼。【文檔編號】H04W4/16GK104185159SQ201310195877【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申請日期:2013年5月23日優先權日:2013年5月23日【發明者】林袙辰申請人:英業達科技有限公司,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