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該安裝座的本體上有穿孔,在本體上設有槽體,槽體內具有梯形腔,槽體與本體的連接位的兩端具有向內凹進的卡槽,在槽體上部設有蓋板,蓋板上具有與穿孔相對應的蓋板孔;在梯形腔內設有左右兩塊梯形的活動塊,兩塊梯形活動塊上均具有帶螺紋的半個螺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紋和螺孔相吻合,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孔與穿孔、蓋板孔位置相對應。采用本實用新型,當螺桿穿過絕緣穿刺線夾,并依次穿過穿孔、螺孔和蓋板孔后,兩塊梯形活動塊會自由落體并自然與螺桿相合,因此只需要略微將螺桿旋轉幾圈,就可以通過兩塊活動塊將螺桿緊固,大量減少螺桿旋緊圈數,既快速,又省力,有效地降低了帶電作業時的勞動強度。
【專利說明】
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特別適用于地電位絕緣操作桿作業。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供電技術領域,要想保證供電可靠性,不停電作業是非常必要的手段,且在帶電作業時需要使用絕緣穿刺線夾。隨著不停電作業的增多,對帶電作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對于山區等惡劣地段的帶電作業需求,當帶電作業車輛無法到達時,地電位絕緣操作桿作業法很好地彌補了通過帶電作業車輛采取的中間電位操作法。
[0003]使用普通的絕緣穿刺線夾時,由于絕緣線外面有一層厚厚的絕緣層導致其比較粗大,張開時其間距很大,固定用的螺桿穿過絕緣穿刺線夾后,很長一段外露,當采用中間電位作業法,即工作人員站在帶電作業車輛的中間電位上,可以直接手工旋緊螺桿并固定絕緣穿刺線夾,花費的人工相對較少,而當采用地電位絕緣操作桿作業法時,由于工作人員是站在地面,手持既長又重的絕緣操作桿旋緊螺桿時,既費時間并很大程度地增加了勞動強度。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能大量減少螺桿旋緊圈數,并快速固定,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勞動強度的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
[0005]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包括本體,本體上有穿孔,其特征在于在本體上設有槽體,槽體內具有梯形腔,槽體與本體的連接位的兩端具有向內凹進的卡槽,在槽體上部設有蓋板,蓋板上具有與穿孔相對應的蓋板孔;在梯形腔內設有左右兩塊梯形的活動塊,兩塊梯形活動塊上均具有帶螺紋的半個螺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紋和螺孔相吻合,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孔與穿孔、蓋板孔位置相對應。
[0006]所述的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其特征在于兩塊梯形的活動塊的梯形腰與梯形腔的梯形腰的斜度相一致。
[0007]采用本實用新型,當螺桿穿過絕緣穿刺線夾,并依次穿過穿孔、螺孔和蓋板孔后,兩塊梯形活動塊會自由落體并自然與螺桿相合,因此只需要略微將螺桿旋轉幾圈,就可以通過兩塊活動塊將螺桿緊固,大量減少螺桿旋緊圈數,既快速,又省力,有效地降低了帶電作業時的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不意圖。
[0009]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圖1的A-A剖視示意圖。
[0010]圖3是本實用新形的左半部梯形活動塊俯視示意圖。
[0011]圖中序號表示:本體1、蓋板孔2、蓋板3、梯形腔4、螺孔5、螺紋6、活動塊7、卡槽8、穿孔9和槽體10。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具體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3]參照圖1、圖2和圖3,該穿刺線夾安裝座包括本體I,在本體I上有兩個穿孔9和一個槽體10,槽體10內具有梯形腔4,槽體10與本體I的連接位的兩端具有向內凹進的卡槽8,在槽體10上部設有蓋板3,蓋板3上具有與穿孔9相對應的兩個蓋板孔2;在梯形腔4內設有左右兩塊梯形的活動塊7,兩塊梯形活動塊7上均具有兩個帶螺紋6的半個螺孔5,兩塊梯形活動塊7的螺紋6和螺孔5相吻合,且兩塊梯形活動塊7的兩個螺孔5與兩個穿孔9、兩個蓋板孔2位置相對應,兩塊梯形的活動塊7的梯形腰與梯形腔4的梯形腰的斜度相一致。
[0014]使用時,當螺桿穿過絕緣穿刺線夾,并依次穿過穿孔9、螺孔5和蓋板孔2后,兩塊梯形活動塊7會順著梯形腔4的兩腰自由落體并自然與螺桿相合,因此只需要略微將螺桿旋轉幾圈,就可以通過兩塊活動塊7將螺桿緊固,大量減少螺桿旋緊圈數,既快速,又省力,有效地降低了帶電作業時的勞動強度。
【主權項】
1.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包括本體,本體上有穿孔,其特征在于在本體上設有槽體,槽體內具有梯形腔,槽體與本體的連接位的兩端具有向內凹進的卡槽,在槽體上部設有蓋板,蓋板上具有與穿孔相對應的蓋板孔;在梯形腔內設有左右兩塊梯形的活動塊,兩塊梯形活動塊上均具有帶螺紋的半個螺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紋和螺孔相吻合,且兩塊梯形活動塊的螺孔與穿孔、蓋板孔位置相對應。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穿刺線夾安裝座,其特征在于兩塊梯形的活動塊的梯形腰與梯形腔的梯形腰的斜度相一致。
【文檔編號】H01R4/24GK205621869SQ201620242534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方雄偉, 劉利平, 張越, 錢賓, 童雄偉, 韓統, 方嘉偉, 夏耀春, 徐小峰, 徐輝, 顏明華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衢州供電公司, 國網浙江龍游縣供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