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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視窗終端機系統及其運作方法

文檔序(xu)號:6570040閱讀:309來源(yuan):國(guo)知局(ju)
專利名稱:多媒體視窗終端機系統及其運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視窗終端機系統與其運作方法,尤其涉及使包含便攜式電腦主機的視窗終端機系統以支援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與方法。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達,電腦的運算能力也日益增強,于是昔日僅能透過終端機與超級電腦溝通的方式,亦逐漸被各式各樣的網絡所取代。然而現今的個人電腦(PC),其運算能力水較往昔提升許多,所以目前的PC操作系統,諸如MicrosoftWindows操作系統而言,即提供了一機多用戶、甚至多終端機界面的技術支持,以使PC的資源共享更有效率。因此,對于一些低價的設備、或是因攜帶的需求而具有輕薄短小特點的設備(Thin client),諸如掌上型電腦(Handheld PC,HPC)等裝置,即可成為終端機(Terminal)而輕易地分享PC的資源。
請參閱

圖1,描述了已知的視窗終端機(Windows terminal)的結構方塊圖。HPC等便攜式電腦主機104可籍由便攜式電腦主機傳輸模組108與服務器傳輸模組106的連接,以與PC等電腦主機所構成的服務器102聯系。于是當使用者在便攜式電腦主機104的輸入裝置諸如鍵盤或鼠標等裝置以輸入指令時,將經由傳輸線116的方向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傳輸模組108,而便攜式電腦主機傳輸模組108隨后將指今經由數據線114送出。并由便攜式電腦主機傳輸模組108所輸出的指令將由服務器傳輸模組106所接收,最后再傳送到服務器102。服務器102于處理使用者所輸入的指令后,接著經由傳輸線110的方向送出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104的圖形化使用者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GUI)的控制指令,并經由服務器傳輸模組106與數據線114傳送到便攜式電腦主機傳輸模組108,隨后再依據傳輸線118的方向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104,以達成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104的GUI的目的。明顯的,已知視窗終端機結構相當簡單,而且因為便攜式電腦主機104一般體積較小且便于攜帶,因此只要與服務器102連接,便可將主要的處理工作交給服務器102來處理。于是當使用者在便攜式電腦主機104輸入指令并交由服務器102處理后,只要將處理結果顯示在便攜式電腦主機104上即可,對于使用者而言,就像是直接在服務器102上進行操作一般。
此外,隨著多媒體功能進駐電腦系統之后,在電腦屏幕上播放動畫或影片已不再是難事,所以對于目前的使用者界面而言,多媒體的支持能力便成為一個相當重要的部分。由于播放多媒體信息時所需的數據量相當大,而已知的視窗終端機結構無法實時地(Real-time)將解壓縮后的多媒體的視頻與音頻數據送到便攜式電腦主機104上,因此大多的便攜式電腦主機104皆缺少對多媒體的支持。所以亟需一種具有能克服上述問題的終端機系統與其運作方法,能在不增加硬件成本之下除了使視窗終端機結構能支持多媒體之外,亦可在不透過服務器的協助下,經由互聯網以取得多媒體信息來播放。
鑒于上述的發明背景中,已知的視窗終端機結構缺乏支持多媒體的功能,以致使用者無法在便攜式電腦主機上使用多媒體信息。本發明即針對上述已知技術的問題提出一支持多媒體的終端機系統與方法,用以克服已知技術所面臨的困境。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揭示一種能在不增加硬件成本,且可在不透過服務器的協助下,經由互聯網以取得多媒體信息來播放的多媒體終端機系統與方法。
本發明所揭示的多媒體終端機系統與方法,是在便攜式電腦主機與服務器中包含一對應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其特征在于,位于服務器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將以操作系統格式,諸如以Windows操作系統指令格式編碼的多媒體指令,轉換成以多媒體通信協議格式,諸如以RMCP格式編碼的RMCP指令,隨后再傳送RMCP指令至便攜式電腦主機。位于便攜式電腦主機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則在收到以多媒體通言兀昧定格式所編碼的指令后,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中的多媒體插放模組的動作,而多媒體播放模組則傳回操作信息,并經由位于便攜式電腦主機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的轉換與傳送,以送回至服務器。位于服務器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則在轉換操作信息的格式,使其成為操作系統格式之后,再依據操作信息的狀態,來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的服務程序使用者界面的狀態。
此外,因本發明的控制指令與多媒體信息是分開傳送,所以便攜式電腦主機都可透過局域網絡中的路由器與互聯網取得聯系,并由互聯網中取得所需的多媒體數據,隨后再配合由服務器所提供,用以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程序的多媒體控制指令,便可在服務器不提供多媒體數據之下,直接由互聯網取得多媒體數據來播放的效果。
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將在后面的說明文字中輔以下列附圖做更詳細的闡述圖1示出了已知視窗終端機系統的結構方塊圖;圖2示出了本發明所揭示的可支持多媒體的終端機系統的結構方塊圖3示出了本發明所揭示的可支持多媒體的終端機系統的運作流程圖;圖4示出了一實例,用以闡述當使用者輸入多媒體指令時,指令等控制數據在圖3中的運作流程圖及圖5示出了在本發明的多媒體終端機系統下,便攜式電腦主機與互聯網的連接情形。
請參閱圖2,其示出了本發明所揭示的多媒體終端機系統的結構方塊圖。在圖1中,便攜式電腦主機20包含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模組202、RMCP控制模組204、以及多媒體播放模組206;而服務器22則包含多媒體應用模組221、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RMCP控制模組223、以及多媒體數據提供模組224。此外,服務器22與便攜式電腦主機20之間,利用三組傳輸線24、26、28來傳輸數據或指令。例如,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程序202與多媒體應用模組221經由傳輸線24,來傳輸多媒體指令與相關控制信息;RMCP控制模組223與204則利用傳輸線26來傳送RMCP指令;多媒體數據提供模組224則經由傳輸線28傳送多媒體數據至多媒體播放模組206以供播放之用。再者,便攜式電腦主機20或服務器22所包含的模組間,亦有數據傳輸在進行。以便攜式電腦主機20而言,RMCP控制模組204以及多媒體播放模組206之間,是利用傳輸線208來傳遞控制多媒體播放模組206的RMCP指令,以及由多媒體播放模組206所傳回的操作信息。另一方面,在服務器22中,多媒體應用模組221與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間以傳輸線225來傳送多媒體指令;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與RMCP控制模組223之間則以傳輸線226來傳送RMCP數據;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與多媒體信息提供模組224間則以傳輸線227來傳送所需的多媒體信息(例如以Streaming Video/Audio的方式進行傳輸),以供多媒體播放模組206播放之用。
應注意的是,使用者在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模組202執行時,透過使用者界面,諸如鼠標或鍵盤等,以輸入多媒體指令,而上述傳輸線24、26、28在實體上可以是任何型態連接網絡線,諸如以太網絡(Ethernet)、或令牌環網絡等連接。再者,上述RMCP是通信協議(Remote Multimedia Control Protocol)的縮寫,其運用于多媒體應用的T.120協議中,一個屬于非標準應用協議的成員(Non-standardapplication protocol entity)。在本發明中,RMCP控制模組的功能,在于將使用者所輸入的多媒體指令做指令格式的轉換,例如將多媒體指令轉換成RMCP指令再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20、或是將由多媒體播放模組206所回傳的操作信息轉換成RMCP指令等。事實上,已知技術者可以將依據本發明所揭示實施例的精神,對上述的實施例進行修正,例如變更網絡連接型態等,而上述的等效替換與修飾仍應包含在本發明的申請專利范圍中。
接下來請參閱圖3,其示出了本發明所揭示的可支持多媒體的終端機系統的運作流程圖。首先,當使用者在便攜式電腦主機20的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程序202輸入多媒體指令時(步驟302),該多媒體指令將送往服務器22中的相應模組(亦即多媒體應用模組221)(步驟304),隨后在服務器22中將該多媒體指令轉換成RMCP指令再傳送至便攜式電腦主機(步驟306)。當便攜式電腦主機20收到該RMCP指令后,將依據該RMCP指令來控制多媒體播放模組206的動作(步驟3o8),而多媒體播放模組2o6隨使產生操作信息,作為通知服務器22的回應信息(步驟310)。接下來,當服務器22收到操作信息后,服務器22將依據該操作信息,產生用以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程序202的GUI的播放控制信息(步驟312),隨后將該播放控制信息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20(步驟314),而便攜式電腦主機20在收到該播放控制信息后,用其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程序202的GUI狀態(步驟316)。至于多媒體指令仍由服務器22處理,以產生播放控制信息的原因在于每個多媒體播放程序在處理細節上都或多或少存有些許差異,又多媒體應用程序系在服務器22中執行,因此在服務器22處理多媒體指令才是最佳選擇,所以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多媒體指令仍建議在服務器22中進行處理。
接下來將運用一實例,來闡述當使用者輸入多媒體指令時,所有的指令與數據在圖3中的運作流程狀況。當使用者輸入多媒體指令,諸如“暫停播放”時(步驟302),所輸入的多媒體指令將經由傳輸線401送往多媒體應用模組221(步驟304)。隨后,多媒體應用程序221將所輸入的多媒體指令,經由傳輸線402送進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以進行格式轉換,接著再經由傳輸線403送往RMCP控制模組223進行編碼,用以將該多媒體指令編碼成RMCP指令(步驟306),最后將RMCP指令經由傳輸線404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20。接著,便攜式電腦主機20中的RMCP控制模組204將接收由服務器22而來的RMCP指令,并在解碼之后經由傳輸線405送進多媒體播放模組405中,用以通知多媒體播放模組405,目前需執行的是“暫停播放”的操作(步驟308)。接著,多媒體播放模組405在執行“暫停播放”的操作后產生一操作信息,并經由傳輸線406送回至RMCP控制模組2o4以編碼成RMCP指令,而RMCP控制模組204將在編碼完成后,透過傳輸線407傳回至服務器22(步驟310)。服務器22中的RMCP控制模組223在接收由便攜式電腦主機20所傳回的操作信息時(已編碼成RMCP指令),將在解碼后經由傳輸線408送往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以進行格式轉換,用以轉換成多媒體指令的格式,隨后再經由傳輸線4o9送往多媒體應用模組221來處理。接下來,多媒體應用程序221將依據操作信息的內容產生一播放控制信息(步驟312),并透過傳輸線410送往便攜式電腦主機20中的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模組202(步驟314),用以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模組202顯示“暫停播放”的效果(步驟316)。
應注意的是,在上述實例中,多媒體信息,諸如視頻和音頻數據是利用傳輸線28提供給多媒體播放模組206以進行播放,所以當“暫停播放”多媒體數據時,傳輸線28可以暫停傳送多媒體數據給便攜式電腦主機20,待使用者輸入“恢復播放”的多媒體指令后再恢復數據的傳送,而上述的應用可隨實際的應用而變。此外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可以用多媒體設備驅動程序的方式來構筑,因此當服務器22是執行Windows操作系統,且利用T.120通信協議來傳輸多媒體信息時,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即是將Windows操作系統的多媒體指令轉換成RMCP格式,隨后由RMCP控制模組223將由RMCP虛擬界面模組222而來,且已經轉換成RMCP格式的多媒體指令編碼成RMCP指令,并經由T.120傳送至網絡上(亦即送往傳輸線26),并接著傳送至便攜式電腦主機20。同樣的,RMCP控制模組204亦可以利用類似于RMCP控制模組223的結構來轉換指令的格式。因此,本發明的結構只需上述模組,不需要增加任何硬件元件即可完成所需的功能圖5示出了在本發明的多媒體終端機系統下,便攜式電腦主機20與互聯網的連接情形。由于本發明較佳實施例在傳送多媒體指令以及控制其播放的指令時,是與所播放的多媒體數據獨立進行,因此利用本發明所揭示的系統與方法所建立的視窗終端機結構,其便攜式電腦主機皆可透過局域網絡中的路由器(Router)502與互聯網取得聯系,并由互聯網中取得所需的多媒體數據,隨后再配合由服務器所提供,針對便攜式電腦主機服務模組202的控制指令,便可在服務器22不提供多媒體信息之下,直接由互聯網取得多媒體數據來播放的效果。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全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的申請專利范圍;凡其它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政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在所附權利要求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支援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該系統至少包含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響應于因多媒體指令,用以依據多媒體通信協議對該多媒體指令進行編碼,以及響應于依恢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所轉換的操作信息,用以控制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的狀態;及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響應于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用以控制多媒體信息的播放,以及響應于該操作信息,用以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以對該操作信息進行編碼;其特征在于,該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模組響應的操作信息,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所編碼的操作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通信協議是T.120協議中的非標準應用協議。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非標準應用協議是遠程多媒體控制協議。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模組包含于該多媒體視窗終端機系統的服務器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還包含多媒體應用模組,響應于該多媒體指令,用以將該多媒體指令傳送至該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以執行編碼,以及響應于該操作信息,用以控制鏨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的狀態。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還包含一多媒體信息提供模組,用以提供該多媒體信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信息經由互聯網而來。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息模組是包含于該視窗終端機系統的便攜式電腦主機中。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位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便攜式電腦主機包含一多媒體播放模組,用以播放該多媒體信息。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指令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所輸入。
12.一種支持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該系統至少包含服務器,至少包含多媒體應用模組,用以輸入一多媒體指令,以及響應于一操作信息,用以控制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的狀態;及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響應于該多媒體指令,用以依據多媒體通信協議對該多媒體指令進行編碼,以及用以輸入操作信息;及便攜式電腦主機,至少包含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響應于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用以控制多媒體信息的播放,以及響應于該操作信息,用以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以對該操作信息進行編碼;及多媒體播放模組,用以播放該多媒體信息,以及用以產生該操作信息;其中,該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模組響應的操作信息,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模組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所編碼的該操作信息。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通信協議是T.120協議中的非標準應用協議。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非標準應用協議是遠程多媒體控制協議。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還包含一多媒體信息提供模組,用以提供該多媒體信息。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信息是經由互聯網而來。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是位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
18.一種電腦記錄媒體,用以記錄結構支持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的模組,該電腦記錄媒體至少包含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控制記錄模組,響應于多媒體指令,用以依據一多媒體通信協議對該多媒體指令進行編碼,以及響應于一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所轉換的操作信息,用以控制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的狀態;及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記錄模組,響應于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用以控制多媒體信息的播放,以及響應于該操作信息,用以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以對該操作信息進行編碼;其中,該服務器多媒體通信記錄模組所響應的操作信息,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控制記錄模組依據該多媒體通信協議所編碼的操作信息。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通信協議是T.120協議中的非標準應用協議。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非標準應用協議是遠程多媒體控制協議。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多媒體通信記錄模組是位于該視窗終端機系統的服務器中執行。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器還包含多媒體應用模組,響應于該多媒體指令,用以將該多媒體指令傳送至談服務器多媒體通信控制記錄模組,以執行編碼,以及響應于該操作信息,用以控制該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的狀態。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多媒體信息提供模組,用以在該服務器中執行以提供該多媒體信息。
24.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信息是經由互聯網而來。
25.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便攜式電腦主機多媒體通信記錄模組包含于該視窗終端機系統的便攜式電腦主機中執行。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服務模組使用者界面是在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執行。
27.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一多媒體播放模組,用以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以播放該多媒信息。
28.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腦記錄媒體,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指令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所輸入。
29.一種支持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的控制方法,該方法至少包含下列步驟輸入一多媒體指令;依據一多媒體通信協議以轉換該多媒體指令的格式;利同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以控制多媒體信息的播放;依據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以產生一操作信息;及依據該操作信息,以控制使用者界面的狀態。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通信協議是T.120協議中的非標準應用協議。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非標準應用協議是遠程多媒體控制協議。
32.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視窗終端機系統至少包含服務器與便攜式電腦主機。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指令是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所輸入。
34.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信息是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播放,且該操作信息是由該多媒體信息的播放狀態所產生。
35.一種控制支持多媒體的視窗終端機系統的方法,其中,該視窗終端端機系統至少包含服務器與便攜式電腦主機,該方法至少包含下列步驟由該便攜式電腦主機輸入一多媒體指令;將該多媒體指令送往該服務器;于該服務器中,依據多媒體通信協議以轉換該多媒體指令的格式;傳送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至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利用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以控制多媒體信息的播放;于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依據該轉換格式的多媒體指令以產生一操作信息;傳送該操作信息至該服務器;于該服務器中產生一使用者界面控制信息;傳送該使用者界面控制信息至該便攜式電腦主機;及在該便攜式電腦主機中,依據該操作信息以控制使用者界面的狀態。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媒體通信協議是T.120協議中的非標準應用協議。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非標準應用協議是遠程多媒體控制協議。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在包含便攜式電腦主機的終端機系統中支持多媒體功能的系統與方法,是在便攜式電腦主機與服務器中架構一對應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位于服務器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將以操作系統格式進行編碼的多媒體指令,轉換成以多媒體通信協議格式進行編碼的指令,隨后再傳送其至便攜式電腦主機,位于便攜式電腦主機中的多媒體通信協議控制模組,則在收到以多媒體通信協議格式所編碼的指令后,控制便攜式電腦主機中的多媒體播放模組的動作。
文檔編號G06F15/163GK1307294SQ0011166
公開日2001年8月8日 申請日期2000年2月3日 優先權日2000年2月3日
發明者邱全成, 陳乃東, 許峰 申請人:英業達集團(上海)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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