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工具陳列包裝系統的制作方法
本申請是No.93115690.4號申請(名稱“工具陳列包裝”,申請日93年12月28日)的分案申請。
本發明涉及到陳列包裝系統,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到這樣一種陣列包裝,該陳列包裝以允許出售處的潛在購買者對手持式工具進行使用操作的方式來陳列諸如鎖鉗等工具。
在一段時間內,已知有多種陳列包裝,并且,人們已相當習慣地去展示手持式工具或其它產品,這些工具或產品裝在由諸如聚氯乙烯等透明、鋼性或撓性材料制成的陳列包裝中并用加熱和/或膠粘的方式與一陳列卡相連接。其它類型的陳列包裝也是已知的。已知的陳列包裝一般盛放著商品。對購買者來說,在不破壞外罩或其它類型的包裝或者不從該包裝中取出工具的情況下,想要接觸或檢測所包裝的工具一般是相當困難的。
一般來說,工具特別是鎖鉗的購買者一般是專業的技術人員,他們總是要查看產品的特征如手柄的尺寸及漆面,在特定位置上鎖定工具的能力等。他們也常常想要了解一下工具的使用情況并調整一下鉗牙之間的距離。在購買之前,顧客都喜歡操縱一下手持式工具的部件,所以,能在購買之前能操縱一下手持式工具的部件對生產者來說可以誘發一定的出售量。
已知有用于工具的陳列包裝,在這種包裝中可通過包裝拿取工具的某些工作部分。但是,通常的外罩—卡片及蚌殼式工具包裝的缺陷在于現有的這種類型的包裝不能展示鎖鉗或相似工具并仍無法起操縱工具組成部分的作用。通常的外罩—卡片式包裝的其它缺陷在于基本上無法透過包裝看到上述的工具。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工具的陳列包裝,此包裝能很容易且低成本地生產。也需這種能用于鎖鉗的陳列包裝,此包裝使得產品基本上不是可見的,并能夠在購買之前操縱及拿取手柄、鉗牙以工具的其它部分。而且,還需要一種用于鎖鉗的包裝,這種包裝除以上特點以外,能夠很方便地懸掛在商店的陳列臺上。
發明提供了一種與一陳列包裝一道使用的容器,該容器能使得使用者在上述陳列包裝安裝在陳列架上時操縱安放在該陳列包裝內的工具,所述容器包括一基底和一平板;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這些元件在上述基底和平板之間延伸并將該基底和平板連接在一起;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彼此是偏置的,并貫穿上述陳列包裝上的孔洞及工具上的開口;一前壁,此前壁從上述基底延伸并用于限制所述工具在陳列包裝內的縱向運動;由此,在不從陳列包裝中取出工具的情況下,使用者就能抓持和操縱工具的部件。
以下將參照示意性實施例說明本發明的其它優點和特點,所述的意性實施例僅只是解釋本發明并不對本發明構成限制,而且,是通過附圖來加以說明的,在附圖中
圖1是工具陳列包裝的頂部和左側的透視圖;圖2是與上述陳列包裝一道使用的容器的前部圖;圖3是上述容器的右側圖;圖4是上述容器的頂部圖5是上述容器的后部圖;圖6是上述容器的左側圖;圖7是上述容器的底部平面圖;圖8是所述包裝的另一容器的后部圖;圖9是所述包裝的又一容器的透視圖;圖10是上述容器的后部圖;圖11是沿圖1中區分線11—11的剖面圖;圖12是沿圖1中區分線12—12的剖面圖;圖13是沿圖1中區分線13—13的剖面圖;圖14是沿圖10中區分線14—14的剖面圖;圖15是所述容器另外一種基底的后部圖;圖16是與所述包裝結合在一起使用的工具的前部圖;圖17是與所述包裝結合在一起使用的另一種工具的前部圖。
盡管以下將參照附圖來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但是,應該認識到,所示的實施例僅僅是舉例并且只能說明能夠表示本發明原理的應用的許多可能的具體實施例中的幾個。很明顯,對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專家來說,改型及變型均被認為是屬于如后附權利要求所述的本發明的精神、范圍及思想。
如圖1所示,一般用參照標號1表示的工具包裝包括一容器10和一陳列卡50。如圖2至圖4所示,所述容器一般包括一基底12和一平板14,該基底和平板相互之間被一空間16所分隔。所述基底12通常是一基本扁平的部件,此部件具有一前端18和一后端20。一第一支承部件28和一第二支承部件30使所述基底與平板14相連接并在基底的一上表面22與平板的一下表面24之間延伸。所述平板上提供有用于接收上述支承元件的自由端的開口62及64。開口62具有一止動件35,而開口64則包括止動件37(見圖11)。一前壁或止動部件26遠離平板14定位于前端18處。至少在圖1至圖7的實施例中,前壁26是一基本上扁平的元件,此元件橫向于基底的縱軸和所述容器的縱軸沿前端18延伸。但是,所述前壁的任何適當的結構均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舉例來說,圖9、圖10及圖14顯示了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前壁或止動部件26′相對于前端18′成角度地延伸并基本上平行于基本上扁平的第一支承元件28′。這種結構用于盛放具有相對薄的細長鉗牙的鎖鉗,這種鎖鉗即所謂的長嘴鉗(見圖16)。圖9、10及14的容器在前端18′的附近形成有一非限制的區域27′,從而,由第一支承部件28′及前壁26′所引導的鎖鉗的長鉗牙能延伸超出基底的前端,但前壁26′卻限定了該鉗牙向前的移動量。
第二支承元件30位于基底的后端20附近,而第一支承元件28則相對于基底靠近前端18的區域延伸并定位于前壁26與第二支承元件之間。
在圖2至圖7所示之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基底12包括一矩形主要部分15,此部分從前端18處延伸至所述容器的中央部分;一支臂部分17,此部分將上述主要部分與后端20連接起來。所述支臂部分包括一連接部分19以及接收部分21,這兩部分彼此按一定角度配置。所述之接收部分一般用于接收第二支承元件30的一端。由于連接部分19的寬度大大小于主要部分的15的寬度,所以,在上述兩元件的接合處形成有兩個凸肩。如圖5所示,兩個基本平行的側邊構成了連接部件19的外部輪廓。而兩個直線型平行的邊緣則部分地構成了接收部分21的外部輪廓。
圖8顯示了所述容器的另一種結構,在圖8的實施例中,基底12″包括主要部分15″以及一支臂17″,此支臂帶有連接部分19″和接收部分21″。接收部分21″的外形略微相似于圖5所示之接收部分21的外形。但是,連接部分19″是由兩個彼此按一定角度配置的邊緣而形成的。因而,在連接部分19″與主要部分15″之間的接合處只形成一個凸肩。
在圖9、10及1 4的實施例中,支臂17′的外形略微相似于支臂17的外形。但是,連接部分的一側是形成主要部分15′的一側的延伸部分。在主要部分與支臂的連接部分之間的接合處只提供一個凸肩。
在圖15中顯示了帶有主要部分15和支臂17的基底12的另一種結構。
現有技術的專家將會注意到,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基底的上述實施例,任何適當的基底結構都是本發明的一部分。
圖11中顯示了最佳實施例的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典型的是,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28和30的一端分別以固定的方式連接在基底的上表面22上。而遠離該上表面的上述每一支承元件的另一端則用于以可移動的方式與平板14相接合。第一支承部件28包括兩個由空間36相分隔的基本上垂直的凸臂32和34。至少是凸臂34的上部與平板14的開口62作滑動接合。所述第一支承部件一般用相對薄的撓性塑料材料制成,從而,凸臂34的彈性會有助于將該凸臂插入及移出所述平板的開口。所述開口62的止動件35使處于裝配狀態的本發明在與第一支承元件的凸臂32相接合時能保持基底12與平板14之間的空間16。
第二支承部件30的另一端上形成有兩個凸臂38及40,這兩個凸臂彼此按一定角度配置并均具有自由端。上述凸臂用空間42加以間隔。如圖11所示,在本發明的裝配狀態下,開口64的止動件37與提供在空間42內的部分39相接合。所述接合阻止了平板14朝向基底做進一步的移動并保持了所述的空間16。
第二支承元件也由撓性塑料材料制成,這就導致了凸臂的彈性機能并有利于凸臂的自由臂在平板的開口64內的定位。
雖然在上文中已說明諸如上述凸臂的處于支承元件與平板之間的可反復使用的連接裝置,但是,應該認識到,支承元件與平板之間任何通常類型可拆卸的接合均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在使用過程中,首先,將所述平板從容器上卸下并將陳列卡定位于基底的上表面22上。然后,將工具安放于包裝之內。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具有這種的高度當所述工具處于上述容器之內且平板的開口與支承元件的凸壁相接合時,在工具與基底上表面22和/或基底下表面24之間有一間隔以方便對該工具的操縱。由于所述包裝不僅能用于商店內的陳列目的而且可被技術人員用作存貯容器,所以,上述可拆卸的特點會使得本發明具有更大的通用性。應該注意,所述平板永久性地連接在支承元件上的包裝也屬于本發明的精神范圍。
如圖2虛線所示,所述容器的基底12可延伸超過前端18,并且,在該延伸部的末梢端設置有一開孔48。因此,承載工具的陳列包裝可懸掛于商店中的陳列架(未顯示)的吊鉤上。所述開孔可以居中地設置。但是,在所述包裝的重心是不對稱的情況下,開孔48的位置可以是不對稱的。在本發明這一實施例中,在不用陳列卡及廣告材料的情況下,所述容器可安放于基底延伸部分的任意一側。
在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中,所述容器10一般與如圖1及圖11所示的陳列卡50一道使用。陳列卡上形成有孔洞52、54及56,這些孔洞分別與容器的前壁26、第一支承元件28及第二支承元件30相接合。提供有一開孔58從而能將與承載著工具的容器10相接合的陳列卡50懸掛于陳列架。開孔58的縱軸不與陳列卡50的縱軸吻合。但是,也可以使用上述兩縱軸一致的改進型陳列卡。圖1所示的陳列卡50具有基本上呈矩形的外形。盡管如此,在兩面帶有廣告材料的任何形狀的陳列卡均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本發明的陳列包裝一般與手持式工具或如圖16及圖17所示的鎖鉗一道使用。圖16所示之鎖鉗包括一手柄部件118以及一可運動的夾持部件或鉗牙142。在手柄部件112上提供有一固定的夾持元件或上部鉗牙144。圖16所示的上部及下部鉗牙是具有相對薄的細長外形的長嘴型鉗牙。在上述鉗牙之間的接合區域上形成有一第一工具開口152。一包括有一肘節連接部件132的肘節裝置通常在一端以樞軸的方式繞一軸銷122設置。所述肘節連接部件132的另外的自由端(如虛線所示)與手柄部件112相接合。在手柄部件112與可運動的夾持元件142或下部鉗牙之間固定有最好是拉伸盤簧的彈簧裝置126,以便在鉗牙打開時將夾持元件142推離上述固定的夾持元件。圖16顯示了分隔手柄的第二工具開口154。
一細長的釋放桿128以樞軸的方式安裝在手柄部件的內側并提供有一向前延伸部分(如虛線所示),而且,該釋放桿可與朝向手柄部件118延伸的肘節連接部件的凸出部相接合。
圖16中的長嘴鎖鉗一般可在圖9、10及14中所示的容器中加以陳列和/或存貯。所述工具在該容器中以這樣的方式放置第一支承元件28′處于形成在鉗牙144與142之間的第一工具開口152處,而第二支承元件30′則被接收于分隔手柄的第二工具開口154處。上部鉗牙144在止動部件26′與第一支承元件28′之間延伸。由于前端18′處的開放空間27′,鉗牙144和142可沿基底的主要部分15′延伸并超出前端18′。
圖17說明了另一種改型的鎖鉗,該鎖鉗包括一固定臂162,此臂在一端具有一固定的手柄164,在另一端則具有一固定的鉗牙166。一可運動的鉗牙168以樞軸的方式連接在一可運動的手柄部件170上。在固定的手柄與可運動的手柄之間有一半開放的第二工具開口172。鉗牙166及168是彎曲的且成塊狀。在上述鉗牙的接合面之間形成有一第一工具開口174。一肘節連接部件176以樞軸的方式與可運動的手柄相接合。肘節連接部件的另一自由端與一螺栓部件165的嚙合部分相接合。
圖1至7所示的容器10以及圖8的容器用于盛放圖17中所示之鎖鉗的相對短且彎曲的鉗牙166與168。當第一支承元件28插入鉗牙之間的第一工具開口174并且第二支承元件30處于手柄之間的第二工具開口172內時,前壁26會限定所示工具在容器內的縱向移動。
應該注意,與所述陳列包括一道使用的扳鉗或鎖鉗基本上無例外地與美國專利第1489458及3192804號中所述結構一致,而本申請則引述了上述專利以作為參考。如上述先有技術的專利所述,朝相對固定的手柄部件方向合攏帶有一肘節裝置之鎖鉗的運動會使得肘節連接部件向內朝向手柄部件運動。樞軸栓也會向內運動,并且,當該樞軸栓移過中心時,鎖鉗會鎖定在合擾位置處。
盡管是參照了鎖鉗或類似工具來說明了本發明新穎性的包裝的應用,但是,應該認識到,本發明可與任何帶有用于接收第一支承元件的開口以及帶有由接收容器第二支承元件的空間所分隔的兩個手柄的工具一道使用。
容器10的元件一般可通過通常的熱成形或模制以及塑料加工技術形成。首先,在裝配過程中,從基底12拆下平板14并使陳列卡以這樣的方式定位該陳列卡的孔洞52、54及56與容器之相應的元件26、28和30相接合。支承開孔58的陳列卡的末梢端基本上延伸超過基底的前端18。然后,將手持式工具安放在包裝之內從而使得第一支承元件28插在鉗牙之間的開口內且第二支承元件定位于手柄之間的開放區域內。所述前壁或止動部件26定位于鉗牙的前方,而第二支承元件30則處于手柄之間。這就基本上限制了所述工具在包裝內的縱向運動。第一支承元件與鉗牙的內部部分之間的接合也進一步限制了上述運動。由于通過限制工具的縱向運動而保護了容器,同時,也為潛在的購買者操縱手柄、調節螺栓、鉗牙等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度,所以,上述特征是本發明的重要優點。為了完成裝配過程,要將平板14固定在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上。
為了增加工具的可見性、一般來說,容器10的所有元件,特別是平板14應由透明塑料制成。這樣,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具有吸引力的、用于鎖鉗的陳列包裝,此包裝允許在出售處的預期購買者操縱手柄、鉗牙以及螺栓部件。對所述工具工作組件的操縱可在從陳列架上拿下工具或打開包裝的情況下進行,也可在相反的情況下進行。而且,所述包裝使得工具基本上是可見的并可通過懸掛在陳列架或木釘陳列臺上來加以陳列。
權利要求
1.一種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它使得使用者能操縱安置于帶有一第一工具開口和一第二工具開口的陳列包裝中的工具,而所述工具則安置于上述陳列包裝中,所述包裝系統包括—基底;—平板,此平板帶有一平板開口,而該開口則具有側邊;—第一支承元件,此元件從上述基底延伸至上述平板,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可擴張地接合于上述平板開口的側邊;—第二支承元件,此元件從上述基底延伸至上述平板;—帶有一第一工具開口和一第二工具開口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在處于上述工具陳列包括中時是可以操作的。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具有一能插進上述第一工具開口的部分,所述第二支承元件也具有一能插進上述第二工具開口的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是可完全操作的并不受上述工具陳列包裝的妨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工具陳列包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是透明的,因而,當上述工具被安置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人們可以看到該工具的操作。
4.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是透明的,因而,當上述工具被安置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人們可以看到該工具的操作。
5.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可沿一第一方向平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可限制所述工具沿與上述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的平移運動。
7.如權利要求6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從上述基底延伸的壁面以便限制所述工具沿上述第一方向的平移運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相對于上述基底近似垂直地延伸。
9.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垂直于上述第一方向。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相對于上述第一方向按一大大小于90°的角度傾斜。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具有一自由端,此自由端可擴張地接合于上述平板開口的側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由端包括一第一凸臂和一第二凸臂,此兩凸臂彼此分隔一定的距離,該距離要大于上述平板開口的尺寸。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開口包括一凹槽,此凹槽用于接收上述第一凸臂的一端。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承元件的上述部分基本上平行于上述第二支承元件的上述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格板,此格板帶有用于分別接收上述第一支承元件和第二支承元件的第一插口和第二插口。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板定位于上述平板與基底之間。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板包括一孔洞以接收上述壁面。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板定位于上述平板與基底之間。
19.一種工具陳列包裝系統,此包裝系統使得使用者能操縱安置在一工具陳列包裝中的工具,所述包裝系統包括—帶有一第一開口和一第二開口的工具;所述工具放置于一工具陳列包裝中,而且,該工具在處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是可以操作的,而所述工具陳列包裝則包括1)—基底;2)—平板,此平板與上述基底相分離從而在上述基底與平板之間限定一用于放置上述工具的空間。3)—第一支承元件,此元件在上述被限定的空間內從上述基底延伸至上述平板,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定位于上述工具的第一開口內并限定了上述工具繞一樞軸點的旋轉量;4)—第二支承元件,此元件在上述被限定的空間內從上述基底延伸至上述平板,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定位于上述工具的第二開口內,其中,所述工具緊靠在上述第二支承元件上,而且,該第二支承元件限定了上述樞軸點;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在處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是可以操作的。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是可完全操作的并不受上述工具陳列包裝的妨礙。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是透明的,因而,當上述工具被安置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人們可以看到該工具的操作。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是透明的,因而,當上述工具被安置于上述工具陳列包裝中時,人們可以看到該工具的操作。
23.如權利要求19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包括一帶有一對用兩個手柄來操縱鉗牙的鎖鉗,其中,所述第二開口包括一被限定于上述一對鉗牙之間的空間。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鉗是可以充分操作的并不受上述工具陳列包裝的妨礙。
25.如權利要求23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手柄限定了上述第一開口。
26.如權利要求19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可沿一第一方向平移。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可限制所述工具沿與上述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的平移運動。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從上述基底延伸的壁面以便限制所述工具沿上述第一方向的平移運動。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相對于上述基底近似垂直地延伸。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垂直于上述第一方向。
31.如權利要求28所述之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面相對于上述第一方向按一大大小于90°的角度傾斜。
全文摘要
一種工具陳列包裝系統,包括一容器和一陳列卡,所述容器包括一基底和一平板;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該第一和第二支承元件貫穿工具陳列包裝上的孔洞及工具上的開口;一前壁,此前壁相對于上述基底延伸并限制工具在陳列包裝內的縱向運動,由此,在不從陳列包裝取出工具的情況下,使用者就能抓持和操縱工具有元件。
文檔編號B65D73/00GK1127721SQ9511920
公開日1996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1995年11月9日 優先權日1992年12月28日
發明者湯姆斯·M·佘溫奈克, 杰夫里·斯本斯基, 斯締文·司隆克 申請人:彼德森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