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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腳蹬的間隙調節機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57119閱讀:673來(lai)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自行車腳蹬的間隙調節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一般涉及自行車腳蹬,特別是涉及一種自行車腳蹬,該自行車腳蹬具有包圍一個無帶扣腳蹬主體的一個框體,以便在自行車用鞋的扣片與無帶扣腳蹬主體連接或不與其連接的情況下,騎車者的鞋可與腳蹬接合。
在最近幾年,為特定目的例如為了娛樂、越野騎車、公路比賽等而設計了許多自行車腳蹬。一種受到廣泛歡迎的特定類型的自行車腳蹬是踏入式或無帶扣腳蹬,該腳蹬可拆除地與一個固定在騎車者的鞋的鞋底上的扣片接合。無帶扣腳蹬具有一個可安裝在自行車曲柄上的腳蹬軸,一個可轉動自如的支承在該腳蹬軸上的腳蹬主體,和至少一個扣片接合機構,該扣片接合機構具有一對前后扣片夾持件,固定在腳蹬主體的任一側或兩側上以便與扣片的前部和后部接合。在這種類型的自行車腳蹬中,騎車人的腳踩在腳蹬上,且扣片接合機構自動夾緊該固定在騎車者的鞋的底部的扣片。
更特別的是,當通過扣片使騎車者的鞋與踏入式腳蹬連接時,騎車者相對于腳蹬主體傾斜向下和向前移動鞋,因此扣片的前端與腳蹬主體的一個前鉤或夾持件接合。一旦扣片的前端與腳蹬主體的前鉤接合,騎車者使扣片的后端放置成與腳蹬主體的后鉤或夾持件的一個導引部接觸。在該位置,騎車者將鞋向下踩壓頂住腳蹬,以便使后鉤或夾持件抵抗一個彈簧的彈力先向后旋轉,從而將后鉤或夾持件移到一個扣片松脫位置。然后扣片的后端進入與后鉤或夾持件的背面相對的位置。接著,在偏壓件或彈簧的力作用下后鉤或夾持件返回,因此后鉤或夾持件與扣片的后端接合。這種接合可通過扣片將騎車者的鞋固定到腳蹬上。
當鞋從腳蹬上松脫時,騎車者一般利用扣片的前端作為樞接點,繞垂直或幾乎垂直于腳蹬的踏面的一個軸轉動鞋。通過這樣轉動,后鉤或夾持件抵抗彈簧的彈力向后旋轉至一個扣片松脫位置以便使鞋松脫。
當踏入式腳蹬用于公路型自行車時,腳蹬一般只設有一個單獨的夾持部件,因此騎車者的鞋可只與腳蹬的其中一側連接。另一方面,越野型或山地型自行車常具有一對夾持裝置,這樣騎車者的鞋可夾住腳蹬的任一側。在任一種情況下,最好將腳蹬設計成盡可能的緊湊和輕質。
大多數無帶扣腳蹬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它們很小,因此腳蹬主體的只有一小部分與騎車者的鞋接合。特別是,腳蹬主體在扣片接合機構的兩側上都有一個踏面。該踏面只有一個很小的表面區域,因為腳蹬主體一般做的盡可能的小以便達到輕質。對于這種類型的無帶扣腳蹬,當扣片在扣片夾持件內夾緊接合時,鞋和腳蹬處于恒久接合狀態,因此施于腳蹬的力可有效傳遞到腳蹬上。結果無帶扣腳蹬廣泛應用在公路比賽和山地自行車比賽中所使用的比賽用自行車上。
對于這種類型的無帶扣腳蹬,如果鞋和腳蹬繞扣片夾持件左右松動,那么騎車者的腳將左右擺動,因而騎車者的蹬踩力將不能有效的傳遞到腳蹬。因此,通過使鞋底的橡膠部分與所述具有設在腳蹬主體上的一個踏面的扣片的左側和右側接觸,從而將鞋和腳蹬之間的任意向左和右的松動限制到最小。
上述傳統的結構僅包括為了限制鞋的左右松動而使鞋底的橡膠部分與具有很小表面積的一個踏面接觸。因此,接觸長度最小,這樣很難適當的限制左右的松動。而且,由于鞋底和踏面接觸的部分與當騎車者步行時和地面接觸部分相同,該部分易于磨損,當鞋底的該部分磨損后,踏面和鞋底不再均勻接觸,因此很難限制鞋和腳蹬之間的松動。
近幾年來廣泛舉行了山地車和BMX(自行車越野賽)的下坡比賽,雙彎道比賽,穿過鄉村比賽和其它諸如此類的越野比賽。在這種類型的越野比賽中,與公路比賽不同,騎車者穿行未鋪裝的跑道。而且,對于這種類型的越野比賽,在過彎道期間必須使腳頻繁的離開腳蹬,在轉彎后再重新把腳放到腳蹬上。不幸的是,由于比賽是在未鋪裝的道路上進行,因此泥土附著在腳蹬上,導致扣片夾持件易產生積泥。一旦扣片夾持件附著積泥時,扣片無法接合在扣片夾持件內,而且鞋不能與腳蹬連接。
當由于積泥而使扣片不能與扣片夾持件接合時,或者當騎車者的腳頻繁從腳蹬上移開時,扣片沒有完全接合在扣片夾持件內,這樣騎車人必須常踩在腳蹬上。然而,由于上述傳統的無帶扣腳蹬的腳蹬主體一般都是盡可能的小,因而只有較小的踏面區域,當扣片未與扣片夾持件接合時,騎車人的腳易從腳蹬滑落。結果,騎車人的蹬踩力不能有效的傳遞到腳蹬,因而自行車的速度降低。速度低對選手來說是致命的困擾。因此,當在這種越野賽中假設腳蹬積泥或鞋頻繁的從腳蹬上解脫或重新放在腳蹬上,越來越多的騎車者使用普通的兩面腳蹬而不用無帶扣腳蹬。這種腳蹬沒有扣片接合機構,但在泥濘條件下可很好的抓緊鞋。然而,在任一種情況下,騎車者沒有蹬踩自行車的最佳裝置。
對于可用于這種泥濘條件下的踏入式或無帶扣腳蹬,即使當扣片不與扣片夾持件接合時,一定可以使騎車人平穩地踩在腳蹬上。為了獲得實現這種構想的一種可能的裝置,可考慮在圍繞扣片夾持件外側的腳蹬上設一個較寬的踏體,這樣更多的踏面可與鞋底接觸,例如由申請號為753453的歐洲專利和申請號為753454的歐洲專利公開。然而,山地車用鞋與走路用鞋不同在于扣片置于鞋底凹處以使步行更舒適。這樣,如果一種寬踏體設成圍繞扣片接合機構外側,那么踏體將與鞋底干擾并且將妨礙扣片與扣片接合件接合。進而使鞋的接合方向受到限制。結果,當鞋從并非接合方向的一個方向插入時,即使沒有積泥或類似物也很難使扣片與扣片接合機構迅速重新接合。
考慮到上述方面,顯然存在一種限制擺動的無帶扣自行車腳蹬的需求。而且,存在一種可適應不同類型的自行車用鞋的鞋底設計自行車腳蹬的需求。本發明考慮了在本領域中的這些需求以及其它需求,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根據這里公開內容可知這是很顯然的。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一個踏入式腳蹬主體的自行車腳蹬,該腳蹬主體至少部分由一個框體圍繞,該框體可以相對于踏入式腳蹬主體調節。
通過提供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可基本上實現前述目的,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一個可轉動的與腳蹬軸連接的腳蹬主體,其具有與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一側連接的一個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一個框體,該框體具有與腳蹬主體連接的一個第一踏面;和連接在腳蹬主體和框體之間的一個調節機構,該調節機構用以改變在第一踏面和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本發明通過提供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也可實現,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第一腳蹬件,該第一腳蹬件可轉動的與腳蹬軸連接以便與自行車用鞋的扣片連接;第二腳蹬件,該第二腳蹬件可移動的與第一腳蹬件連接以便與自行車用鞋的鞋底部分接合;和一個用以調節第一和第二腳蹬裝置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的調節件。
本發明通過提供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亦可實現,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一個可轉動的與腳蹬軸連接的腳蹬主體,其具有與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一側連接的一個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一個框體,該框體可繞所述中心縱軸可轉動的與腳蹬軸連接,并可移動的與腳蹬主體連接以限制相對于第一扣片接合機構的移動;連接在腳蹬主體和框體之間的一個調節機構,該調節機構用以改變在腳蹬主體和框體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通過下面的詳細描述,結合附圖和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本發明的其它目的,優點和顯著特征將十分顯然。
現在參見構成原始公開一部分的附圖。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與一個右自行車腳蹬連接的一個自行車用鞋的外側立視圖,該自行車腳蹬具有一個無夾式腳蹬主體和一個框體;圖2是圖1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經調節機構調整為0度的頂平面視圖;圖3是圖1和2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外側立視圖;圖4是圖1至3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內側立視圖;圖5是沿圖3的截面線5-5看去圖1至4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圖6是沿圖2的截面線6-6看去圖1至5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0度;圖7是如圖1至6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與圖6類似的橫截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約12.5度;圖8是沿圖2的截面線8-8看去圖1至6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0度;圖9是圖1至8所示的與圖8類似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約12.5度;圖10是根據第二實施例具有一個無夾式腳蹬主體和一個框體的一個右自行車腳蹬的頂平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0度;圖11是沿圖10的截面線11-11看去圖10所示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圖12是圖10和11所示的與圖10類似的右自行車腳蹬的橫截面視圖,經調節機構調整為約12.5度。
首先參見圖1至4,圖中表示了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個自行車腳蹬10。自行車腳蹬10是可用于一種自行車用鞋12的無帶扣或踏入式腳蹬,該自行車用鞋12帶有與之連接的一個扣片14。自行車腳蹬10設計成用于與公路自行車相對的越野自行車。當然,自行車腳蹬10可根據需要和/或要求而用在道路自行車或任意類型的自行車上。如圖1所示,自行車腳蹬10固定連接在一輛自行車的自行車曲柄16上以便與該曲柄一起轉動。圖中所示的自行車腳蹬10是一個右腳蹬。當然,在自行車左側設有相同的腳蹬,且該左側腳蹬是右腳蹬10的鏡象。這樣,在此只對其中一個腳蹬進行描述。
如圖2所示,自行車腳蹬10基本上包括一個腳蹬軸或心軸20,一個具有第一和第二扣片接合機構24的腳蹬主體22,一個圍繞腳蹬主體22的框體28,一個偏壓件30,和一個用以改變框體28相對于腳蹬主體22的角位置的調節機構32。如圖1所示,腳蹬心軸20緊固到自行車的曲柄16上,腳蹬主體22與框體28都可轉動的與腳蹬心軸20連接以支承騎車人的一只腳。特別是,扣片14與自行車用鞋12固定連接,并且該自行車用鞋12以傳統方式通過其中一個扣片接合機構24可拆卸的依次與腳蹬主體22連接。當然,自行車用鞋12的鞋底可直接與框體28接合而不必與其中一個扣片接合機構24連接。框體28圍繞腳蹬主體22布置并可相對于腳蹬主體22繞腳蹬心軸20可轉動的支承。
如圖5所示,腳蹬心軸20是具有許多階梯部分的一個多級式心軸,該腳蹬心軸容納在位于腳蹬主體22內的一個階梯孔31中。腳蹬心軸20具有一個第一端33,該第一端上設有螺紋以便使腳蹬10與曲柄16以傳統方式螺紋連接。腳蹬心軸20的另一端34可轉動的支承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特別是,心軸20的端部34上設有螺紋以便供鎖緊螺母35通過螺紋旋入,這樣將推桿36,軸承組件37,箍圈38,套筒或管39和密封墊片40固定在腳蹬心軸20上。由于這些零件都是比較普通的零件,且對于本發明來說這些零件的特殊結構并非關鍵,在此就不對其作詳細描述。而是在對理解本發明有必要時才討論這些零件。
軸承組件37在腳蹬心軸20上可轉動的支承腳蹬主體22,因此腳蹬主體22可自由的繞腳蹬心軸20的中心縱軸A轉動。另一方面,套筒39固定連接在腳蹬主體22上,因此腳蹬主體22與套筒39一起轉動。特別是,套筒39的內端41在腳蹬主體22的階梯孔31內通過螺紋連接。
如圖2所示,腳蹬主體22具有由腳蹬心軸20可轉動支承以便繞中心縱軸A轉動的一個中心部分43和一對側部分44。腳蹬主體22最好由一種輕質材料例如一種鋁合金制成。其中一個扣片接合機構24位于腳蹬主體22的每一側。側部分44從中心部分43前后伸展,并位于扣片接合機構24的相對側上。在該一對側部分44之間,中心部分43在腳蹬主體22的每一側限定了一個接合固定表面45,該接合固定表面45用來通過螺釘46來將扣片接合機構24固定在其上。
框體28最好由一種輕質材料例如一種鋁合金制成。框體28圍繞腳蹬主體22并可轉動的安裝在腳蹬心軸20上以便繞中心縱軸A轉動。偏壓件或彈簧30在相反方向上偏壓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如圖6至9所示,一個止動件或支承件50布置在框體28上以便與腳蹬主體22的其中一個側部分44接合,從而限制在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之間的轉動。在該位置,腳蹬主體22的橫向中心面B與框體28的橫向中心面C形成約12.5度的夾角,因此扣片接合機構24的后端位于框體28的表面之下。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顯然止動件50的位置和結構可根據需要和/或要求而改變。例如,止動件50可設在腳蹬主體22上以便與框體22的一部分接合。框體28的框架呈壓縮八邊形或壓縮橢圓形(在平面圖上),并在每一側具有一個踏面53以便與自行車用鞋12的鞋底部分接合。
框體28具有一對平行的側部分54和55,一對端部分56和57。側部分54和55分別具有孔58和59,孔58和59內布置有軸套60和61。軸套60靠摩擦套在套筒39之上,這樣框體20可相對于套筒39和腳蹬主體22轉動。軸套61圍繞一個插塞62,因此框體28相對于插塞62轉動。插塞62通過螺釘63固定到腳蹬主體22上。彈簧30位于腳蹬主體22和插塞62之間的框體28的孔59內。
框體28與腳蹬主體22連接,因此框體28與腳蹬主體22可繞腳蹬心軸20的中心縱軸A轉動。特別是,偏壓件30使框體28與腳蹬主體22連接以便一起旋轉。在優選實施例中的偏壓件30是一個扭力彈簧,其第一端64在位于腳蹬主體22的端部內的一個凹槽或孔內連接,其第二端65在位于框體28內的一個凹槽中連接。彈簧30預加載,這樣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在相反方向上偏壓。特別是,如圖6和7所示,彈簧30在逆時針方向偏壓腳蹬主體22,與此同時框體28在順時針方向由彈簧30偏壓。與腳蹬主體2接合的止動件50限制轉動運動。因此,在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之間提供受限制的轉動運動。在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之間轉動運動的大小由調節機構32來控制。
參見圖2和6至9,調節機構32包括位于腳蹬主體22上的一個第一支承件66,位于框體28上的一個第二支承件67,和夾在支承件66和67之間的一個調節件或螺釘68。當螺釘68與位于框體28上的支承件67螺紋連接時,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顯然根據公開例螺釘68可與支承件66螺紋連接。最好,當螺釘68完全旋入支承件67內時,螺釘頭下伸到底直至與支承件66的上部接觸,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的各中心面B和C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約為0度。當然,螺釘68可較長,因此腳蹬主體22相對于框體28在相反方向上傾斜。當螺釘68或者拆除或者旋松從而使螺釘68尖頭不與支承件66接合時,腳蹬主體22和框體28的各中心面B和C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約為12.5度。特別是,框體28的止動件50與腳蹬主體22的其中一個側部分44接合以防止在其之間進一步轉動。換句話說,腳蹬主體22相對于框體28的角位置可在至少0度至至少12.5度之間無級調節。
扣片接合機構24有選擇的與自行車用鞋12的扣片16接合以便使自行車用鞋12的鞋底與腳蹬10連接。每個扣片接合機構24具有一個與扣片16的前部接合的前扣片接合件80和一個與扣片16的后部接合的后扣片接合件81。在本領域中扣片接合機構24是公知的,因此在此僅對其作簡要描述。
前扣片接合件80在腳蹬10相對于中心線左右兩側對稱。扣片接合件80與接合固定表面45剛性連接,且在接合固定表面45的前部上方具有彎曲成U形的一個扣片夾緊件或扣片夾緊部。
后扣片接合件81彎曲略呈倒U形,其兩端由一個固定軸90可擺動地支承(見圖7和8),該固定軸90穿過腳蹬主體22的側部分50之間。一對解除用彈簧91纏繞在該固定軸90的外側以便偏壓后扣片接合件81,這樣它總是向前轉動(圖7和8中箭頭方向)。
如圖4至6所示,腳蹬主體22在扭力彈簧30作用下相對于框體28在逆時針方向被偏壓,但逆時針轉動受上述調節機構32限制。通常,調節機構32調節成使得前扣片接合件80的每個扣片夾持件布置在框體28的各踏面53之上,且每個后扣片接合件81布置在框體28的各踏面53之下。結果,當自行車用鞋12放置在腳蹬10上時,在鞋底不與框體28干擾的情況下,扣片14可與其中一個前扣片接合件80接合。
現在參考圖5至8來描述腳蹬10的操作。如圖2和3所示,在鞋12不與腳蹬10連接的狀態下,腳蹬主體22的前扣片接合件80由扭力彈簧30偏壓,因此它們布置在框體28的踏面53上方,與此同時,后扣片接合件81布置在框體28下方。當自行車用鞋12與腳蹬10連接時,鞋底的尖頭向前扣片接合件80前移,這樣扣片14的尖頭插入其中一個扣片夾持件。在這種狀態下,由于每個前扣片接合件80布置在框體28的各踏面53上方,因此框體28不會妨礙所述可很容易的插入前扣片夾持件內的扣片14的尖頭。
一旦扣片14的尖頭已插入前扣片接合件80的其中一個扣片夾持件83內,則在鞋12的腳跟側施加作用力,且鞋12向下推向腳蹬10。結果,框體28和腳蹬主體22抵抗扭力彈簧30的偏壓力相對轉動,且如圖5和7所示,兩端幾乎平行向上。當腳跟從這種狀態進一步向下壓時,扣片14的后端抵抗彈簧91的偏壓力使后扣片接合件81向后轉動(與圖7和8中箭頭相反的方向),且扣片14在兩個扣片接合件80和81之間滑動。一旦扣片14已經在兩個扣片接合件80和81之間滑動時,彈簧91向后偏壓后扣片接合件81至其初始位置,其中扣片接合件81的一個榫舌抵壓扣片接合件80的一個轉動阻擋件。結果,扣片14在兩個扣片接合件80和81之間接合。
當扣片14在兩個扣片接合件80和81內接合時,彈簧30相對于腳蹬主體22向前偏壓框體28,鞋底與框體28的側部分54和55以及框體28的其中一個端部分56和57接觸。結果,使鞋底穩定。特別是,鞋12抵靠在框體28的側部分54和55左側或右側,且蹬踩力有效的傳遞到腳蹬10上。這樣,框體28提供了一個圍繞腳蹬主體22的較寬的踏面53以支承騎車者的腳。由于框體28和腳蹬主體22相對轉動,前扣片接合件80總是布置在框體28的踏面53上方,以便使扣片14與其中一個扣片接合機構24很容易的接合。
當扣片14不與其中一個扣片接合機構24接合的狀態下,將鞋12放置在腳蹬10上時,腳蹬主體22轉動且扣片接合機構24退回到圖6所示的位置。結果,鞋底觸擊寬踏面53,腳可以不致左右擺動而得以穩定姿勢踩踏腳蹬10,因此用一個單獨腳蹬可實現無帶扣腳蹬的功能與兩面腳蹬的功能。因此,即使在頻繁轉彎時不能與與扣片接合的狀態下或比賽中由于產生積泥而無法與扣片接合的狀態下,也可將蹬踩力有效傳遞到腳蹬10。而且,當從腳蹬10挪開鞋時,如果鞋12的后跟部輕輕向外側扭時,后扣片接合件81抵抗彈簧91的驅動力向后旋轉,且瞬時解除扣片14后端的接合。
圖10-12表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第二實施例的一個右自行車腳蹬。除了腳蹬主體122、扣片接合機構124和框體128的形狀有了極小的變化外,自行車腳蹬110與第一實施例的自行車腳蹬10基本上相同。考慮到第二實施例的自行車腳蹬110與第一實施例的自行車腳蹬10的相似性,在此,將不再對第二實施例作詳細的討論或解釋。而是只描述其與第一實施例顯著不同的那些特征。
盡管上面描述了本發明的不同實施例,在不超出本發明實質和范圍的前提下可對其進行進一步修改。例如,扣片接合件的形狀不限于上述實施例中所述,本發明還可采用其它形狀的扣片。偏壓踏體的偏壓裝置和耦合的形狀和位置可采用許多不同的形式。類似的,支柱件的結構和位置不僅限于上述實施例所述內容。類似公路競賽用鞋的情況,本發明還可采用一種扣片從鞋底突出的鞋。由于一種鞋的鞋底例如常由較硬的合成樹脂制成,本發明的防松動效果與一種山地自行車用鞋相比效果更佳。
在該實施例中,調節機構132包括一個位于腳蹬主體122上的第一支承件166,一個位于框體128上的第二支承件167,和一個夾在支承件166和167之間的調節件或螺釘168。最好,當螺釘168完全旋入支承件166內,以便止動件150與腳蹬主體122接合時,在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的各中心面B和C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約是12.5度。當螺釘168或者拆除或者旋松從而使螺釘168尖頭不與支承件166接合時,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的各中心面B和C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約為0度。特別是,支承件166和167相互接合以防止在其之間進一步轉動。換句話說,腳蹬主體122相對于框體128的角位置可在至少0度至至少12.5度之間無級調節。
一個偏壓件(未表示)例如一個扭力彈簧在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之間連接。特別是,給彈簧預加載以便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在相反方向上偏壓。特別是,如圖11和12所示,彈簧在順時針方向偏壓腳蹬主體122,而彈簧在逆時針方向偏壓框體128。與腳蹬主體122接合的止動件150限制轉動。因此,在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之間提供了受限制的旋轉運動。在腳蹬主體122和框體128之間的旋轉運動的大小由調節機構132來控制。
這樣,本發明的范圍不應由所公開的特定結構來限定。相反,其真正范圍應由下述權利要求書來確定。當然,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標記符號是為了便于參考附圖,但本發明不應由附圖中構造來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一個可轉動的與所述腳蹬軸連接的腳蹬主體,其具有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一側連接的一個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一個框體,該框體具有與所述腳蹬主體連接的一個第一踏面;和連接在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的一個調節機構,該調節機構用以改變所述第一踏面和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可移動的與所述腳蹬主體連接,且一個偏壓件在框體和腳蹬主體之間連接以便相對于所述腳蹬主體偏壓所述框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壓件是一個扭力彈簧,該扭力彈簧的第一端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部分接合,該扭力彈簧的第二端與所述框體的一部分接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扭力彈簧環繞于所述轉動縱軸周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繞所述腳蹬軸的所述縱軸可轉動的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一個在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可移動的連接的螺釘,以便改變在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與所述腳蹬主體可移動的連接,且一個偏壓件在框體和腳蹬主體之間連接以便相對于所述腳蹬主體偏壓所述框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分別與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連接的第一和第二支承件,所述偏壓件一起推動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腳蹬主體具有與所述框體的所述第一踏面基本上平行的一個中心面時,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布置成相互接合。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具有一個布置在所述第一踏面上方的第一前夾持件和一個布置在所述第一踏面下方的第一后夾持件時,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布置成相互接合。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蹬主體具有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二側連接的一個第二扣片接合機構,該第二扣片接合機構面向基本上與所述腳蹬主體的所述第一側相對的方向。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包括一個前夾持件和一個后夾持件,且至少其中一個所述的夾持件相對于所述腳蹬主體可移動的連接。
13.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第一腳蹬裝置,該第一腳蹬裝置可轉動的與所述腳蹬軸連接,以便與自行車用鞋的扣片連接;第二腳蹬裝置,該第二腳蹬裝置可移動的與所述第一腳蹬裝置連接,以便與自行車用鞋的鞋底部分接合;和一個用以調節所述第一和第二腳蹬裝置相互之間的相對角位置的調節裝置。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腳蹬裝置可移動的與所述第一腳蹬裝置連接,且一個偏壓件在第二腳蹬裝置和第一腳蹬裝置之間連接,以便相對于所述第一腳蹬裝置偏壓所述第二腳蹬裝置。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壓件是一個扭力彈簧,該扭力彈簧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腳蹬裝置的一部分接合,該扭力彈簧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腳蹬裝置的一部分接合。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扭力彈簧位于所述轉動縱軸周圍。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腳蹬裝置繞所述腳蹬軸的所述縱軸可轉動的連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一個在所述第一腳蹬裝置和所述第二腳蹬裝置之間可移動的連接的螺釘,以便改變所述第一腳蹬裝置和所述第二腳蹬裝置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基本上包圍所述第一腳蹬裝置。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腳蹬裝置具有與第一側連接的一個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和與第二側連接的一個第二扣片接合機構。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扣片接合機構均包括一個前夾持件和一個后夾持件,所述前夾持件可相對于所述第一腳蹬裝置可移動的連接。
22.一種與固定在一個自行車用鞋上的一個扣片連接的自行車腳蹬,該自行車腳蹬包括具有一個轉動中心縱軸的腳蹬軸;一個可轉動的與所述腳蹬軸連接的腳蹬主體,其具有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一側連接的一個第一扣片接合機構;一個框體,該框體可繞所述中心縱軸可轉動的與所述腳蹬軸連接并可移動的與所述腳蹬主體連接,以相對于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做有限的移動;和連接在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的一個調節機構,該調節機構用以改變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的相對角位置。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可移動的與所述腳蹬主體連接,且一個偏壓件在框體和腳蹬主體之間連接以便相對于所述腳蹬主體偏壓所述框體。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壓件是一個扭力彈簧,該扭力彈簧的第一端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部分接合,該扭力彈簧的第二端與所述框體的一部分接合。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扭力彈簧位于所述轉動縱軸周圍。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一個與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中的其中之一連接的支承件,和與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中的其中之一螺紋連接的一個螺釘,所述螺釘與所述支承件接合。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基本上包圍所述腳蹬主體。
28.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蹬主體具有與所述腳蹬主體的一個第二側連接的一個第二扣片接合機構,該第二扣片接合機構面向基本上與所述腳蹬主體的所述第一側相對的方向。
29.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包括一個前夾持件和一個后夾持件,且至少其中一個所述的夾持件相對于所述腳蹬主體可移動的連接。
30.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機構包括分別與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連接的第一和第二支承件,所述偏壓件一起推動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且一個螺釘可移動的連接在所述腳蹬主體和所述框體之間,以便使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相互分離移動。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腳蹬主體具有與所述框體的所述第一踏面基本上平行的一個中心面時,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件布置成相互接合。
3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自行車腳蹬,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扣片接合機構具有一個布置在所述第一踏面上方的第一前夾持件和布置在所述第一踏面下方的一個第一后夾持件時,所述第一和第二夾持件布置成相互接合。
全文摘要
一種自行車腳蹬,具有一個腳蹬主體和可轉動支承在腳蹬軸上的框體。腳蹬軸緊固在自行車的曲軸上。腳蹬主體最好是踏入式腳蹬,且一個扣片接合機構與每一側連接以便可松脫的容納自行車用鞋的扣片。框體包圍腳蹬主體并通過一偏壓件與腳蹬主體連接。偏壓件使腳蹬主體和框體間只有有限的傾斜轉動,因此腳蹬主體和框體繞腳蹬軸一起正常轉動。一個調節機構連接在腳蹬主體和框體之間以便改變框體相對于腳蹬主體的角位置。
文檔編號B62M3/08GK1226495SQ99102228
公開日1999年8月25日 申請日期1999年2月18日 優先權日1998年2月20日
發明者上田裕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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