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小型摩托車等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的改進。
在小型摩托車式的機動二輪車中,具有低底盤式的踏板,對此曾公開有①記載于日本專利公報實開昭62-181487號中的技術、②記載于日本專利公報特開昭62-221986號中的技術,以及③記載于日本專利公報特開平1-101281號中的技術。
在上述①的公報所記載的踏板中,駕駛員用踏板在車寬方向上平坦,而且該踏板往前朝下傾斜,在朝后部方向往上傾斜的駕駛者用踏板的后方,朝車寬方向凸出成肋條狀地設置乘客用踏板。
在上述②的公報所記載的踏板中,與①同樣,駕駛員用踏板在車寬方向上平坦,而且該踏板往前朝下傾斜,在踏板的前后,寬度一定。
在上述③的公報所記載的踏板中,與①同樣,駕駛員用踏板在車寬方向上平坦,而且該踏板往前朝下傾斜,在駕駛員用踏板的后方,比該駕駛員用踏板更向外側凸出地設置乘客用踏板。
上述①~③的公報中記載的踏板,都是以在車寬方向上平坦的面形成,或是由外側端部稍變低那樣的面形成。
為此,存在載于踏板上的腳難以向外側方使勁的傾向。
另外,踏板朝前向下,在將腳放在踏板上進行常用行走的場合,由于將踏板上的腳伸向前方以松緩的姿勢乘車,所以存在腳前方難以使勁的傾向。
另外,在踏板中,優先設置駕駛員用踏板,乘客用踏板具有作為第2級的輔助踏板加以設置的傾向,比駕駛員用踏板更向外側凸出等,從乘客乘車時的使用方便性這一點看,很難說是最好。
本發明就是為了解決小型摩托車式機動二輪車的踏板中以上問題而作出的。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這樣的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其載腳性優良,腳易于使上勁,對于常用行走、旋轉、轉向時等轉向行走都能獲得最佳的載腳、腳使勁的效果。
本發明的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機動車的踏板構造,其乘客載腳性能優良,而且乘客不用張開腳,可以向內側收緊膝、腿、腳等地放置腳,駕駛員、乘客雙方的載腳性能優良。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第1項發明提供一種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之間具有以車身寬方向兩側作為踏板部的低底盤式底板;其中,將上述踏板部形成車寬中心側比外側低的向下坡度。
在第1項發明中,由于踏板的車寬方向的中心側比外側低,所以腳朝向內側,踏板上的腳難于滑動,而且腳不會無意識地移到踏板外側。
第2項發明在第1項發明中,由沿前后伸長的主踏板部A與其后端相連的短的副踏板部構成,同時,該主踏板部由其前端部比后端部高的傾斜面形成,而且,該副踏板部由其前端部低的傾斜面形成。
在第2項發明中,當駕駛員乘車時,在前部向上傾斜的傾斜面的主踏板部放置腳之際,腳尖為向上傾的狀態,即使伸開腿,腳尖也為往前向上傾斜的姿勢,腳對踏板的保持性優良,可以以舒適的姿勢、確保腳的保持性地進行常用行走。另外,由于設于主踏板部后部的副踏板部朝后部方向往上傾斜,所以,在腳位于副踏板部的狀態下,腳朝前往下,在旋轉、轉向等轉向行走時,腳可使上勁。
第3項發明提供一種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之間具有以車身寬方向兩側作為踏板部的低底盤式底板;其中,上述踏板部由前部的駕駛員用踏板及連于其后端并且稍潛入駕駛員用車座下方的乘客用踏板構成,該左右的乘客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小于上述左右的駕駛員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
在第3項發明中,由于乘客用踏板比駕駛員用踏板更靠近車寬的內側,所以,乘客的腳不凸出到駕駛員用踏板的外側,又由于在乘客踏板內側的主體罩側部設置著凹部,所以,可使包含踵、腿肚子等的腳靠向凹部內,乘客不用張開腳使用踏板,可以獲得女性乘客喜愛的踏板。
圖1為示出本發明的機動二輪車外觀的側視圖。
圖2為示出本發明機動二輪車外觀的俯視圖。
圖3為本發明踏板部分的側視圖。
圖4為本發明踏板部分的俯視圖。
圖5為圖3的5-5線剖視圖。
圖6為圖3的6-6線剖視圖。
圖7為本發明的機動二輪車在工人乘坐的狀態下常用行走時的踏板使用狀態的說明圖。
圖8為示出本發明機動二輪車的轉向行走時的踏板使用狀態的說明圖。
下面,根據
本發明的實施形式。附圖按符號的方向進行觀看。
圖1為示出本發明機動二輪車外觀的側視圖,圖2為示于圖1中的機動二輪車的俯視圖,圖3為本發明的踏板部分的側視圖,圖4為本發明踏板部分的俯視圖,圖5為沿圖3的5-5線的剖視圖,圖6為沿圖3的6-6線的剖視圖,圖7為示出本發明的機動二輪車在工人乘坐的狀態下常用行走時的踏板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8為示出本發明的機動二輪車的轉向行走時的踏板使用狀態的說明圖。
由圖1、圖2說明機動二輪車的概況。
符號1示出機動二輪車,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5與乘坐人員座席19之間具有低底盤式底板,該低底盤式底板將車身寬度方向的兩側作為踏板部30、30。以下,對機動二輪車1進行詳述。
機動二輪車1由車架2的前端部的前管2a可自由轉向地支承著前叉4,該前叉4支承著前輪3,由配置在上方的轉向把(轉向把部)5對前輪3進行轉向。轉向把5的中央部的轉向把支承部低,在端部具有轉向把把手部的左右轉向把桿向外張開地朝上傾斜,而且向后傾。
車架2由2根主框架2h、2b(參照圖5、圖6)及一根副框架2c(參照圖5、圖6)構成;該2根主框架2b、2b從前管2a的后部的下部向后方及下方傾斜,在更低的位置向后方延伸出;該1根副框架2c從前管2a的后部的上部向后方和下方傾斜,進而在主框架2b、2b之間向后方延伸出。在這些框架2b、2b、2c的前半部之間搭載燃料箱6。
包含前管2a及主框架2b、2b和副框架2c的前部的前方部分由前罩7覆蓋,前罩7在前面具有前照燈裝置8,在上部具有前風擋玻璃9,在左右具有后視鏡10、10。在前罩7的后面,于轉向柱罩部7a的左右,夾著前管2a地設左右頭盔支承臺7b、7b。
轉向柱罩部7a將斷面形成為倒U字形,向稍傾斜的后方的下方延伸地設置,在其左右伸出設置著膝前面的罩部。
如圖5、圖6所示,以倒U字形的斷面在前后方向設置隧道狀的中間底板罩11,圍住車架2的主框架2b、2b及副框架2c的中間部~后半部的前部周圍,由斷面為彎曲狀的底罩12覆蓋包含后述踏板的下面。
在車架2的后部可自由擺動地支承著包含發動機13a的、機組擺動式的動力機組13,在該動力機組13的后端部支承構成驅動輪的后輪14,在動力機組13的后端部與車架后部間裝有后緩沖器15。
在緊靠著發動機13a的后面,設置排氣的1級室16a,在其后方,靠著車身一側后部配置消聲器16,在車身的相反側配置形成同一或類似尺寸、形狀的空氣濾清器17,在車身后部的左右分開配置同樣或類似的消聲器16、空氣濾清器17,提高外觀性。
車身的后部由后罩18覆蓋,后罩18由前半部的車座支柱罩部18a、后半部的后罩部18b等構成。另外,由中間底板罩11和后罩18構成主體罩50。
在該后罩18的中間部~前半部上,配置乘坐人員乘坐用的車座(乘坐人員車座)19,車座19為工人乘坐用的雙人座式,前座19a的后部搭接在后座19b的前部,前座19a可在前后滑動50mm左右,故前座19a可調節前后的車座位置。
從后罩18的中間部左右到前下方設置后座19b的乘客用的擋泥板20、20,在擋泥板20的上端部設置乘客用的把手部20a。
在后罩18的后部,于車座19的后座19b的后方部,設置具有以一側方作為鉸鏈進行開閉的蓋21的存物箱。
在以上的機動二輪車中,如下述那樣構成踏板部30、30。
左右的踏板(踏板部)30、30形成左右對稱形狀,沿前后方向延伸,在實施例中,如圖4所示那樣,在俯視下形成類似滑雪板的形狀。
踏板30首先在前部到后部具有駕駛人員用踏板部31,然后連續地設置著與此相連地向后方延伸的乘客用踏板部32。亦即,踏板30由前部的駕駛員用踏板31及與其后端相連、潛入到駕駛員用車座19a的稍下位置的乘客用踏板32構成。踏板30的駕駛員用踏板部31由沿前后伸長的主踏板部分(主踏板部)31c與連在其后端的短的副踏板部分(副踏板部)31d構成。
踏板30、30夾著上述前罩7的后面下部的轉向柱罩部7a,掛在其后的中間底板罩11的下端部的兩側部以及其后的后罩18的前部的兩側部進行配置。
如圖4所明示那樣,各踏板部30在俯視下前部30a的外側緣向車寬方向內側彎曲,而且,如圖1、3明示那樣,前部30a向上方彎曲地形成。
如圖4所明示的那樣,踏板30、30的寬度以各前部30a的彎曲的下端部為最大寬度,并向后方使寬度依次變窄地朝車寬方向內側即車身中心線C的方向靠近地傾斜形成外側緣部30b。
如圖5、圖6所示,以上的左右踏板30、30于左右夾著中間底板罩11等地進行配置。
踏板30、30的內端緣部30c由承接著11b、11b支承,該承接部11b、11b向外側方彎曲地設于中間底板罩11的兩側壁11a、11a的下端部。踏板30、30的外側緣部30b由底罩12的兩側部的上端部12a、12a支承。
如圖5、圖6所明示那樣,踏板30、30由傾斜規定角度θ的面構成,其外側緣部30b高,內側緣部30c比其低。亦即,踏板30、30傾斜地形成,車寬中心側比外側低,向車寬中心側形成角度θ的向下坡度。
該傾斜沿踏板30、30全體向車身中心形成向下坡度地設定,在圖5的駕駛員用踏板部31、圖6的乘客用踏板部32,該傾斜是一致的。
對于駕駛員用踏板部31和乘客用踏板部32,也可設定不同的角度θ。
如圖1、圖3所明示那樣,踏板30、30的駕駛者用踏板部31傾斜,前部31a高、后部31b低,形成角度θ1的向前往上的坡度。這樣,對于踏板部30、30的各駕駛員用踏板部31,主踏板部分31c在整體上向前往上地形成坡度。
在以上的駕駛員用踏板部31的主踏板部分31c的后方,與其連續地形成副踏板部分31d。副踏板部分31d從低的后部31b以比上述角度θ1大的角度θ2向上往后方傾斜地以大坡度形成。
換言之,主踏板部分31c以傾斜面形成,其前部(前端部)31a比后部(后端部)31b高。另外,副踏板部分31d以傾斜面形成,其前端部(主踏板部分31c的后部31b)比后端部31e低。
在駕駛員用踏板部31的后部的副踏板部分31d的后部連續地設置的乘客用踏板部32,如圖3所示,從高位置的副踏板部分31d的后端部31e以角度θ3向下往后方形成向下坡度地傾斜形成,向后設置向下坡度。
如圖4所明示的那樣,在踏板30、30中,相對于設置在前部~中間后部的駕駛員用踏板部31的中心P,在車寬方向上使乘客用踏板部32的中心P1更靠近車身的中心側。
亦即,如圖4那樣,使左右的乘客用踏板部32、32的實用中心P1、P1間的距離L1(實用中心距離L1)小于左右的駕駛員用踏板部31、31的實用中心P、P之間的距離L(實用中心距離L)。
因此,乘客用踏板部32、32相對于駕駛員用踏板部31、31偏向車寬方向內側地加以配置。
“實用中心P、P”指圖7所示駕駛員40放置腳40a的實用的通常位置。“實用中心P1、P1”指圖7所示乘客41放置腳41a的實用的通常位置。
上述左右的踏板30、30的乘客用踏板部32、32,在上述后罩18的前部的下方部的兩側部靠著上述中間底板罩11的后端部近旁的兩側部的下部。
在左右的乘客用踏板部32、32所在的后罩18的兩側部、中間底板罩11的該部分的兩側部,設置向車寬內側潛入規定量的凹部22、22。亦即,在主體罩50的兩側部設置凹部22、22。
如圖6所示,凹部22比中間底板罩11的左右的側壁11a、11a向車寬方向內側潛入例如相當于踵寬度的量地形成,高度例如從中間底板罩11的下端部形成到上端部,可將膝向內側收著乘車。
凹部22、22向車寬方向的左右外側開放,在圖3中由虛線的斜線示出凹部22的部分,使側視的凹部的位置明確化。
在以上情形中,首先,左右的踏板30、30的載腳面的車寬方向中心側比外側低,向車身中心側形成向下坡度,如圖5、圖6所示那樣,在乘坐人員將腳40a、41a放置好的狀態下,腳40a、41a全體朝向內側。為此,踏板上的腳40a、41a可使上勁,不易向外側滑,提高腳的保持性。
由于腳40a、41a全體朝向內側,所以腳40a、41a不易向外側方移動,可以防止腳40a、41a無意識地跳出到踏板外側。
踏板30、30的外部側高,車身中心側低,因此,踏板的外側部分變高。結果,配置于踏板下方的底罩12的兩側部也成為高位置,因此,可以將機動二輪車傾斜時的左右傾斜角設置得較大。
如圖1、圖3所示,駕駛員用踏板部31由朝前部方向往上傾斜的傾斜面形成,前端部高、后端部低,因此,如圖7所示,在乘車時,駕駛員40的腳40a放置在前部朝上傾斜的傾斜面的主踏板部分31c,腳尖成為向上傾斜的狀態。
因此,如圖7所示,即使在將腿40b伸長的狀態下,腳尖也成為向上傾斜的姿勢,可提高腳40a對踏板的保持性。為此,即使伸長腿40b,也可將腳尖保持在主踏板部分31c上,以舒適的姿勢、確保腳的保持性地進行常用行走。
如圖7那樣工人乘車,此時,乘客用踏板部32為上述那樣的向前往上的傾斜面,乘客41的腳41a的腳尖向上,放置在乘客用踏板部32上,與上述駕駛員用踏板31同樣地具有良好的腳保持性。
設在駕駛員用踏板部31的主踏板部分31c后部的副踏板部31d如上述那樣朝后部方向往上傾斜。
因此,如圖8所示,在將腳40a放置在副踏板部分31d的狀態下,腳朝前往下。結果,在機動二輪車1的運行中,當進行旋轉、轉向等轉向行走時,腳40a成為腳尖立起狀態,包含踵的腳40a的底面全體向前往下傾斜,向后方施加力,腳40a對副踏板部分31d可使上勁。因此,對旋轉、轉向等有利。
如圖3、圖6所示,在包含中間底板罩11后部兩側部的后罩18的兩側部,于位于乘客用踏板部32的兩側部的部分,形成潛入車寬方向內側的凹部22、22(在主體罩50的兩側部形成凹部22、22)。如圖4所示,由于使左右的乘客用踏板部32、32的實用中心距離L1比左右駕駛員用踏板部31、31的實用中心距離L小,所以相比駕駛員用踏板31、31,乘客用踏板32、32更靠近車寬的內側。
因此,乘客41的腳40a不會凸出到作為車身外側緣的駕駛員用踏板的外側。
特別是由于在乘客用踏板部32、32內側的主體罩50側部設置凹部22、22,所以可分割形成前座19a與后座19b,特別是窄小地形成后座19b的前端部,乘客41的包含踵的腳,包含腿41b的腿肚子部分,可如圖6那樣靠向凹部22、22內。
結果,乘客41不需張開腳使用踏板,可以在盡可能向內側收緊腳41a、腿41b的狀態下乘車,可以獲得女性乘客喜歡的踏板。
以上說明了實施例,踏板30、30向車身中心側以向下坡度傾斜,同時設置著向前往上的坡度,而且,駕駛員用踏板部31的后部副踏板部分31d向后往上傾斜,所以,存在踏板30、30的表面積水的危險。因此,例如,也可以在踏板的一部分設置排水孔,或以具有排水性的開孔板、網體構成踏板。
本發明由上述構成發揮以下效果。
在第1項發明中,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之間具有低底盤式底板,該底板以車身寬度方向兩側為踏板部,在該機動二輪車中,將踏板部形成為車寬中心側比外側低的向下坡度,所以,踏板的車寬方向的中心側比外側低,腳可以向內側地放在踏板上。
因此,放置在踏板上的腳可使上勁,不易滑向踏板外側,提高了腳的保持性。另外,由于腳全體朝向內側,所以腳不易向外側方移動,從而可以防止腳無意識地跳向踏板的外側。
踏板由于外側部高、車身中心側低,所以踏板的外側部分變高,配置在踏板下方的底罩兩側部也成為高位置,可以將機動二輪車傾斜時的左右傾斜角設定得較大。
第2項發明在第1項發明中,由在前后伸長的主踏板部和連于其后端的短副踏板部構成上述踏板部,同時,該主踏板部由其前端部比后端部高的傾斜面形成,而且,該副踏板部由其前端部比后端部低的傾斜面形成,因此,在駕駛員乘車時,當將腳放置于前部向上傾斜的傾斜面的主踏板部之際,由于腳尖處于向前往上傾斜的狀態,所以,即使將腿伸開,腳尖也呈向前往上傾斜的姿勢。
因此,駕駛員可以伸腿采取舒服的姿勢,并可以確保腳的保持性地進行常用行走。
設于主踏板部的后部的副踏板由于朝后部方向往上傾斜,所以在將腳放在副踏板部的狀態下,腳往前向下,易于用力,可以使勁,可以獲得對機動二輪車旋轉、轉時等轉向行走時有利的踏板。
在第3項發明中,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車座之間具有低底盤式底板,該底板以車身寬度方向兩側為踏板部,在該機動二輪車中,由前部的駕駛員用踏板與連于其后端并稍潛入駕駛員用車座下方的乘客用踏板構成上述踏板部,使該左右乘客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小于上述左右的駕駛員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所以,乘客用踏板比駕駛員用踏板更靠近車寬的內側,乘客的腳不會凸出到駕駛員用踏板的外側。
由于在乘客踏板內側的主體罩的側部設置有潛入車寬方向內側的凹部,可以使包含踵的腳、腿肚子等腿下部的凹部內靠。結果,乘客沒有必要強行張開腳使用踏板,可以往里收膝、腿、腳地乘車,可以獲得女性乘客極為喜歡的踏板。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之間具有以車身寬方向兩側作為踏板部的低底盤式底板;其特征在于將上述踏板部形成車寬中心側比外側低的向下坡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其特征在于上述踏板部由沿前后伸長的主踏板部及與其后端相連的短的副踏板部構成,同時,該主踏板部由其前端部比后端部高的傾斜面形成,而且,該副踏板部由其前端部比后端部低的傾斜面形成。
3.一種機動二輪車的踏板構造,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之間具有以車身寬方向兩側作為踏板部的低底盤式底板;其特征在于上述踏板部由前部的駕駛員用踏板及連于其后端并且稍潛入駕駛員用車座下方的乘客用踏板構成,該左右的乘客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小于上述左右的駕駛員用踏板的實用中心距離。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小型摩托車等機動二輪車中的踏板,它可以提高駕駛員用踏板、乘客用踏板的載腳性、腳的保持性,對常用行走和轉向行走都是最佳的,而且乘客可以向內側收緊膝、腿、腳地乘車。該機動二輪車在轉向把部與乘坐人員座席之間具有以車身寬度方向兩側為踏板部30、30的低底盤式底板,其中,踏板30、30形成車寬中心側比外側低的向下坡度。
文檔編號B62J25/00GK1229746SQ9812551
公開日1999年9月29日 申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優先權日1998年3月19日
發明者伊東理基, 小泉一郎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