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的上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帶蓄電池驅動的電動輔助力的自行車用上鎖裝置。
帶蓄電池驅動的電動輔助力的自行車是公知的。該蓄電池相對于車架能裝卸,由設在車架上的上鎖部件鎖固。
另外,卷成圈狀并連接兩端地將車身的一部分與樁等固定物鎖在一起的防盜鋼絲繩也是公知的。日本專利公報實開昭61-187782號揭示了這樣一種防盜鋼絲繩。其鎖固方式是,將從設在前叉上的鎖引出的鎖帶呈圈狀地穿過前輪的輻條后,將其前端插入鎖中并用鑰匙鎖住。
當使用者要停放這種帶蓄電池驅動的電動輔助力的自行車時,一種情形是將蓄電池鎖固在車上,另一種情形是把蓄電池卸下來帶走。
因此,如果能夠利用蓄電池的上鎖部件或蓄電池本身使得防盜鋼絲繩卸不下來,就不必在防盜鋼絲繩上設置上鎖部件,可以減少零件數目,減輕上鎖裝置的重量,降低造價。
另外,在不使用時,該長長的防盜鋼絲繩露在外面很礙事,因此希望有一種在不使用時能將該較長防盜鋼絲繩收起來的構造。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問題而作出的。
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明是車輛上鎖裝置,該車輛具有可裝卸的車身用品和用于鎖固該車身用品的上鎖部件,該上鎖裝置的特征在于,利用該上鎖部件將防盜鋼絲繩鎖固在車身上。
權利要求2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在車身用品卸下的狀態,用上鎖部件鎖固防盜鋼絲繩。
權利要求3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利用被鎖固著的車身用品將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地接合在車身上。
權利要求4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車身用品是帶輔助力的自行車的蓄電池。
權利要求5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4的發明中,上鎖部件備有與蓄電池接合或脫開的鎖栓,在開鎖時,該鎖栓與防盜鋼絲繩在接合著的狀態下被拉入車身內部,使防盜鋼絲繩卸不下來。
權利要求6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3的發明中,車身用品是帶輔助力的自行車的蓄電池,通過將該蓄電池開鎖并從車身往上抬起,把防盜鋼絲繩接合在車身上,然后再鎖住蓄電池,使得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
權利要求7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能將防盜鋼絲繩收存在車身架的中空部內。
權利要求8所述發明的特征是,在權利要求7的發明中,能將防盜鋼絲繩的一端穿過車座柱內,卷繞在設在車座下方的卷軸上。
圖1是帶輔助力的自行車的整體側面圖。
圖2是上鎖部件部分的放大側面圖(開鎖時)圖3是上鎖部件部分的放大側面圖(鎖固時)圖4是表示用上鎖部件鎖固防盜鋼絲繩的圖。
圖5是圖2的5-5線斷面圖。
圖6是圖3的6-6線斷面圖。
下面,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
圖1是帶蓄電池驅動的電動輔助力的自行車的整體側面圖。支持前輪1和后輪2的車身架備有大體呈V字形并相互連通的主架管3和車座柱4,車座5支承在車座柱4上。
頭管6設在主架管3的前端,前叉7可轉動地支承在該頭管6上。在前叉7的上端安裝著車把8。
在主架管3與車座柱4的連接部設有踏板曲軸9,在與其一起旋轉的主動鏈輪10與后輪2處的從動鏈輪11之間卷繞著車鏈12,由該車鏈12驅動后輪2。
主架管3上支承著用于輔助驅動主動鏈輪10的電動馬達13,作為電源的蓄電池14可裝卸地安裝在主架管3上,由上鎖部件15鎖固。
在上鎖部件15上設有能伸出或縮入的鎖栓16(圖2),為了在上鎖部件15開鎖時易于卸下蓄電池14,設有將蓄電池14的前端往上推、使其彈起的提升臂17。
在主架管3上的頭管6附近的位置處設有開口部18,安裝在防盜鋼絲繩20一端的接合配件21從該開口部18伸出,該接合配件21可與鎖栓16或提升臂7接合。
防盜鋼絲繩20的另一端進入主架管3和車座柱4的內部空間,通過線形部件23間接或直接地安裝在設在車座5底部的卷軸22上,由卷軸22常時地卷繞防盜鋼絲繩20的不用部分,使得接合配件21一側的伸出量最小。
在該例中,由卷軸22卷繞線形部件23,連接在線形部件23一端的連接部件24通過螺栓25和螺母26安裝在防盜鋼絲繩20的一端,這樣,將線形部件23與防盜鋼絲繩20連接起來。該連接作業是利用由車座柱4的本體部分和安裝在其上部的伸縮部4a構成的、用于上下調節而分開的部分進行的。
圖2是將上鎖部件15部分放大了的圖,上鎖部件15安裝在頭管6與主架管3之間的鎖托架30上,將鑰匙插入鑰匙孔并可轉到[入]、[切]、[裝卸]各位置。
在鑰匙的[入]、[切]位置,鎖栓16伸出并與蓄電池14前面的接合孔31嵌合,蓄電池14成為被鎖固的狀態。在[入]時電源接通,在[切]時電源切斷。
在鑰匙的[裝卸]位置,鎖栓16退出接合孔31并后退到鎖托架30內,蓄電池14成為可裝卸的狀態。
如圖4所示,在鎖栓16的前端,形成有L字形斷面的接合槽32,形成在接合配件21前端的L字部33可與該接合槽32接合。
當鑰匙在[裝卸]位置時,接合槽32能夠在與L字部33接合著的狀態下后退到鎖托架30內,并且在此狀態時不能將L字部33從接合槽32中卸下。
如圖5所示,提升臂17大體呈コ字形,從圖2可見,提升臂17的基部34的銷35可滑動地嵌合在鎖托架30上的長孔36內,并被彈簧37往后方(本圖中是右方)拉。
彈簧37是張設在接合突起38與車身之間的拉伸螺旋彈簧,上述接合突起38設在基部34的端部。當要卸下蓄電池14時,把提升臂17向后方拉出并以銷35為支點,使其前端立起轉動(圖中反時針方向)。
這時,提升臂17的前端部40與設在蓄電池14前端底部的接合肩部41抵接,憑借彈簧37的彈力將其推上,所以,進行將蓄電池14的前端抬起的彈起動作。
反之,當要裝上蓄電池14時,先將蓄電池14的后端嵌合到設在車架管3后端部的插口39內,以該嵌合部為支點將前端推下后,接合肩部41使提升臂17的前端部40順時針方向轉動并將其推下,同時抵抗彈簧37的彈力地使銷35在長孔36內前進而進入前方,如圖3所示地將提升臂17形成為大體水平狀的倒伏狀態。
從圖2可見,設有從鎖托架30向后方延伸的伸出壁42,在該伸出壁42上設有供接合配件21自由出入的大開口部43。
圖5表示該部分的橫斷面。如圖5所示,在提升臂17提升時,接合配件21可從開口部43自由地出入內側。
在圖6所示的提升臂17倒伏的狀態時,已從開口部43插入鎖托架30內的接合配件21的L字部33與倒伏著的提升臂17的內側接合著而不能卸下。
圖5的標記44表示車架罩,在該車架罩44的與開口部43(見圖2)對應位置處也形成開口部45。
下面說明利用防盜鋼絲繩20的鎖固方法。首先,在卸下了蓄電池14的狀態,如圖2所示,用鑰匙把上鎖部件15從[裝卸]位置轉到[入]或[切]位置,使鎖栓16從鎖托架30中伸出。
于是,如圖4所示地,接合槽32從鎖托架30內部呈現出來,將接合配件21的L字部33與其接合,再用鑰匙把上鎖部件15轉到[裝卸]位置時,則鎖栓16將L字部33接合在接合槽32的狀態下后退到鎖托架30內,接合配件21被鎖固住而不能卸下。
因此,只要不再次用鑰匙操作上鎖部件15,就不能將防盜鋼絲繩20開鎖,其結果,可將上鎖部件15用作為防盜鋼絲繩20的上鎖部件。
這樣,就不必在防盜鋼絲繩20上設置上鎖部件,因而可使防盜裝置的構造簡單化,減少零件的數目,減輕重量并降低造價。
在蓄電池14的安裝狀態時,在鎖固蓄電池14之前,在蓄電池14的抬起狀態,如圖5所示地先將接合配件21插入開口部45,再從開口部43(見圖2)插入提升臂17的內側。
在該狀態下將蓄電池14鎖固后,如圖6所示,提升臂17倒伏并與接合配件21的L字部33接合,以后如果不用鑰匙操作上鎖部件15、將蓄電池14開鎖并使其彈起,則接合配件21便不能拔出。
因此,這種情況下也能得到與利用鎖栓16時同樣的效果,并且,如果同時用鎖栓16和提升臂17進行鎖固,則無論在蓄電池14的安裝狀態或卸下狀態都能進行防盜鋼絲繩20的鎖固。
當然,也可以單獨地使用鎖栓16或提升臂17進行鎖固。
另外,在用防盜鋼絲繩20進行鎖固時,通過拉動接合配件21,可將卷繞在卷軸上的防盜鋼絲繩20從主架管3和車座柱4內拉出所需的長度。
開鎖時,由卷軸22自動地卷繞不要的部分并收存在主架管3和車座柱4內,所以外觀好,便于攜帶該不用時礙事的防盜鋼絲繩20。
而且,防盜鋼絲繩20的靠近卷軸22的部分不露在外部,不要求很大的強度,所以,該部分可使用另外的細的、輕的、低價的線形部件23。
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的實施例,可作出各種變形。適用的對象也不限于帶輔助力的自行車,可以適用于一般的自行車或兩輪機動車等。
另外,車身用品不限于蓄電池,也可以是用上鎖部件鎖住或脫開的其它物品。
另外,利用車身用品的安裝而進行的防盜鋼絲繩20的鎖固,也可以不采用提升臂17,而是把車身用品本身與車身用防盜鋼絲繩10接合起來。
下面說明本發明的效果。
根據權利要求1的發明,由于是利用鎖固車身用品的上鎖部件將防盜鋼絲繩鎖在車身上,所以,可利用該上鎖部件作為防盜鋼絲繩的上鎖部件,從而不必設置防盜鋼絲繩專用的上鎖部件。因此,可使上鎖裝置的構造簡單化,減少零件數目,減輕重量并降低造價。
由于權利要求2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在車身用品卸下的狀態下用上鎖部件鎖固防盜鋼絲繩,所以可有效地利用車身用品不使用時的上鎖部件。
由于權利要求3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利用被鎖固著的車身用品將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地接合在車身上,所以能有效地利用車身用品。
由于權利要求4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使車身用品是帶電動輔助力自行車的蓄電池,所以,在帶電動輔助力的自行車中可得到有利的上鎖裝置。
由于權利要求5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4的發明中,使上鎖部件備有能與蓄電池接合或脫開的鎖栓,在開鎖時,該鎖栓在與防盜鋼絲繩接合的狀態下被拉入車身內部,防盜鋼絲繩卸不下來,所以,能有效地利用上鎖部件的鎖銷。
由于權利要求6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3的發明中,使車身用品是帶輔助力自行車的蓄電池,通過將該蓄電池開鎖并從車身往上抬,把防盜鋼絲繩接合在車身上,然后再鎖住蓄電池,使得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所以可有效地利用蓄電池本身來上鎖。
由于權利要求7的發明是在權利要求1的發明中,使得能將防盜鋼絲繩收存在車架的中空部內,所以在開鎖狀態時外觀好,不使用時防盜鋼絲繩的處理容易。
由于權利要求8的發明可將防盜鋼絲繩的一端穿過車座柱內卷繞在設在車座下方的卷軸上,所以,在開鎖狀態時,自動地將防盜鋼絲繩的大部分收存在車架內,極為方便。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上鎖裝置,該車輛具有可裝卸的車身用品和用于鎖固該車身用品的上鎖部件;其特征在于,利用該上鎖部件將防盜鋼絲繩鎖固在車身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車身用品卸下的狀態,用上鎖部件鎖固防盜鋼絲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利用被鎖固著的車身用品將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地接合在車身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車身用品是帶輔助力的自行車的蓄電池。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上鎖部件備有與蓄電池接合或脫開的鎖栓,在開鎖時,該鎖栓在與防盜鋼絲繩接合的狀態下被拉入車身內部,使防盜鋼絲繩卸不下來。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車身用品是帶輔助力的自行車的蓄電池,通過將該蓄電池開鎖并從車身往上抬,把防盜鋼絲繩接合在車身上,然后再鎖住蓄電池,使得防盜鋼絲繩不能卸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能將防盜鋼絲繩收存在車架的中空部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上鎖裝置,其特征在于,能將防盜鋼絲繩的一端穿過車座柱內,卷繞在設在車座下方的卷軸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上鎖裝置,是利用設在車身上的上鎖部件來鎖固防盜鋼絲繩。設有能將蓄電池14相對于主架管3裝卸的上鎖部件15,將防盜鋼絲繩20的接合配件21接合在上鎖部件15、鎖栓16上,在卸下蓄電池14的狀態,操作鑰匙使鎖栓后退并鎖住。在蓄電池14鎖固時,使接合配件21與被蓄電池14推下的提升臂17接合并鎖固。
文檔編號B62H5/16GK1158805SQ9612173
公開日1997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1996年11月20日 優先權日1995年11月25日
發明者新村裕幸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