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兒童健身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兒童健身車,涉及一種機械傳動的兒童用車。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兒童用車,大多是后兩輪,前一輪的小三輪車,通過前輪中心軸兩端固定的相對方向上的腳踏板轉動,達到驅動前輪,使小三輪車向前移動,雙手握住扶手,控制小三輪車的移動方向。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兒童朋友提供一種既能用腳踏腳踏板驅動前輪,又能通過飛輪用手驅動前輪,使之前進的兒童健身車。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兒童健身車,是由后輪(1)、(1)、后座體(2)、后連接架(3)、方向轉軸(4)、前連接架(5)、前輪(6)、(6)、扶手(7)、腳踏板(8)、(8)構成的,并且(1)、前連接架(5)是由兩個條形金屬三角形平行連接而成的,三角形的一角固定在方向轉軸(4)上,另一角連接有踏板(13),帶飛輪(18)的飛輪軸(14)兩端穿過在近第三角的金屬條上開有的孔(15)、(15),飛輪軸(14)通過中央的“魚”(16)及彈簧(17)與飛輪(18)相套合,前輪(6)、(6)通過飛輪軸(14)的凸出部位(19)、(19)及插銷(20)、(20)固定在飛輪軸(14)的兩側,腳踏板(8)、(8)通過螺栓(21)、(21)與飛輪軸(14)的兩端相連接;(2)、扶手(7)通過螺栓(9)固定拉桿(10)的一端,拉桿(10)的另一端穿過前連接架(5),固定在齒輪條塊(11)的上端,并使拉桿(10)的近齒輪條塊(11)部位通過拉桿轉軸(12)限定在前連接架(5)上;(3)、拉壓連接拉桿(10)的扶手(7),齒輪條塊(11)繞拉桿轉軸(12)向上轉動,并與飛輪(18)齒合,飛輪(18)與飛輪軸(14)中的“魚”(16)相向扣往,帶動飛輪軸(14)及前輪(6)、(6)繞孔(15)、(15)向前轉動;(4)、前推連接拉桿(10)的扶手(7),齒輪條塊(11)繞拉桿轉軸(12)向下轉動,帶動飛輪(18)轉動,這時飛輪軸(14)中的“魚”(16)與飛輪(18)反向無扣往,故飛輪軸(14)及前輪(6)、(6)均不動;如此反復,便可驅動前輪(6)、(6)前進;也可腳踏腳踏板(8)、(8)轉動前輪(6)、(6)前進。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有如下有益效果1、具有健身作用。本實用新型不僅有腳踏腳踏板驅動前輪,使腳、腿運動的功能,又有通過飛輪用手推拉扶手,驅動前輪,使手臂動的功能。
2、適用范圍廣。本實用新型的扶手通過螺栓與拉桿連接,可使拉桿延長或縮短,后連接架通過螺栓與方向轉軸的軸套相連接,可使車身延長或縮短,適用不同年齡、不同身長的兒童驅動、使用,達到健身目的。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體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帶飛輪的飛輪軸的中央橫截面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帶飛輪軸的縱向截面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飛輪軸A處的凸出部位橫截面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連接拉桿的齒輪條塊圖附圖展示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下面對照附圖予以詳細說明。
如附圖1、2、3、4、5所示,兒童健身車是由后輪(1)、(1)、后座體(2)、后連接架(3)、方向轉軸(4)、前連接架(5)、前輪(6)、(6)、扶手(7)、腳踏板(8)、(8)構成的,并且(1)、前連接架(5)是由兩個條形金屬三角形平行連接而成的,三角形的一角用螺栓或焊接固定在方向轉軸(4)上,另一角通過螺栓或焊接使踏板(13)固定在其上面,帶飛輪(18)的飛輪軸(14)的兩端穿過在近第三角的金屬條上開有的孔(15)、(15),飛輪軸(14)通過中央的“魚”(16)及彈簧(17)與飛輪(18)相套合,前輪(6)、(6)是用整塊金屬或木質材料做成的、或用塑料模壓而成的,前輪(6)、(6)的中央做成凹形套入飛輪軸(14),的凸出部位(19)、(19),并用插銷(20)、(20)使前輪(6)、(6)固定在飛輪軸(14)的兩側,腳踏板(8)、(8)通過螺栓(21)、(21)與飛輪軸(14)的兩端相連接;(2)、扶手(7)通過螺栓(9)固定在拉桿(10)的一端,扶手(7)和拉桿(10)可通過調整螺栓(9)相對拉桿(10)的孔位,使拉桿(10)延長或縮短;拉桿(10),的另一端穿過前連接架(5),固定在齒輪條塊(11)的上端,并使拉桿(10)的近齒輪條塊(11)部位通過拉桿轉軸(12)限定在前連接架(5)上;(3)、拉壓連接拉桿(10)的扶手(7),齒輪條塊(11)繞拉桿轉軸(12)向上轉動,并與飛輪(18)齒合,飛輪(18)與飛輪軸(14)中的“魚”(16)相向扣住,帶動飛輪軸(14)及前輪(6)、(6)繞孔(15)、(15)向前轉動;(4)、前推連接拉桿(10)的扶手(7),齒輪條塊(11)繞拉桿轉軸(12)向下轉動,帶動飛輪(18)轉動,這時,飛輪軸(14)中的“魚”(16)與飛輪(18)反向無扣住,故飛輪軸(14)及前輪(6)、(6)均不動;如此反復,便可驅使前輪(6)、(6)前進;也可腳踏腳踏板(8)、(8)轉動前輪(6)、(6)前進。
而且后連接架(3)通過螺栓(22)連接在方向轉軸(4)的軸套(23)上,后連接架(3)與軸套(23)的距離可通過調節螺栓(22)而達到,從而達到延長或縮短車身長度;前輪(6)、(6)的邊緣可套上橡膠帶,后輪(1)、(1)及后座體(2)均是市面上可現買到的,前輪(6)直徑比后輪(1)直徑大2厘米為宜。
權利要求1.一種兒童健身車,是由后輪(1)、(1)、后座體(2)、后連接架(3)、方向轉軸(4)、前連接架(5)、前輪(6)、(6)、扶手(7)、腳踏板(8)、(8)構成的,其特征是前連接架(5)是由兩個條形金屬三角形平行連接而成的,三角形的一角固定在方向轉軸(4)上,另一角連接有踏板(13),帶飛輪(18)的飛輪軸(14)兩端穿過在近第三角的金屬條上開有的孔(15)、(15),飛輪軸(14)通過中央的“魚”(16)及彈簧(17)與飛輪(18)相套合,前輪(6)、(6)通過飛輪軸(14)的凸出部位(19)、(19)及插銷(20)、(20)固定在飛輪軸(14)的兩側,腳踏板(8)、(8)通過螺栓(21)、(21)與飛輪軸(14)的兩端相連接;扶手(7)通過螺栓(9)固定在拉桿(10)的一端,拉桿(10)的另一端穿過前連接架(5),固定在齒輪條塊(11)的上端,并使拉桿(10)的近齒輪條塊(11)部位通過拉桿轉軸(12)限定在前連接架(5)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前連接架(5)可以用螺栓固定在方向轉軸(4)上,也可以焊接在方向轉軸(4)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踏板(13)可以用螺栓固定在前連接架(5)上,也可以焊接在前連接架(5)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拉桿(10)可以用螺栓固定在齒輪條塊(11)上,也可以焊接在齒輪條塊(41)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扶手(7)與拉桿(10)通過調節螺栓(9)相對拉桿(10)的孔位,可使拉桿(10)延長或縮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前輪(6)、(6)是整塊金屬或木質材料做成的、或塑料模壓而成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前輪(6)、(6)的中央做成凹形與飛輪軸(14)的凸出部位(19)、(19)相套合。
8.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前輪(6)、(6)的邊緣可套上橡膠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健身車,其特征是后連接架(3)通過螺栓(22)連接在方向轉軸(4)的軸套(23)上,后連接架(3)與軸套(23)的距離可通過調節螺栓(22)而達到。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兒童健身車,涉及一種機械傳動的兒童用車。為兒童朋友提供一種既能用腳踏腳踏板驅動前輪,又能通過飛輪用手驅動前輪,使之前進,達到手、腳并用的兒童健身車。主要技術特征是在前輪設有一個帶飛輪的飛輪軸與連接拉桿的齒輪條塊相嚙合,帶動前輪前進。并且扶手、后連接架分別通過螺栓與拉桿及軸套(23)相連接,通過調節螺栓位置,達到延長或縮短其長度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適用范圍廣,對兒童朋友具有健身作用。
文檔編號B62M1/12GK2226013SQ9320575
公開日1996年5月1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16日 優先權日1993年3月16日
發明者陳銘生 申請人:陳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