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用童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多用童車。
背景技術:
現有童車大體分手推車和兒童娛樂健身車兩大類,但大多功能單一,或能推不能騎,達不到鍛煉兒童腿部肌肉和身體平衡的作用,或能騎不能推,有效使用壽命短;而且雖然進行了一些改進,但兒童在騎乘時兩腿必須叉開在車架兩邊,存在活動空間小、騎乘不舒適的問題,不適合兒童使用。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以上缺陷,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穩固靈活的多用童車。為了克服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多用童車,由車架、設置于車架下的車輪、車架中部的座板以及靠背組成,所述車架的前部下方設有分叉的前叉,所述前叉上設有一個前輪,與所述前叉連接的車架的前部上方設有把手,所述車架的后部下方對稱設有后輪,所述車架的后部設置有推手,所述座板下的車架上設置有可拆卸的放腳盤,所述前輪上設置有腳蹬。根據本發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多用童車進一步包括所述靠背側邊的車架上設置有護欄。根據本發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多用童車進一步包括所述靠背的前上方設有遮陽篷。根據本發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多用童車進一步包括所述后輪之間的車架上焊有玩具筐。根據本發明的另外一個實施例,多用童車進一步包括所述把手上套設有音樂玩具。本發明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可供大人推動童車行進,也可讓兒童自己騎著,使用方便,靈活多變,實用性強,還具有音樂供兒童欣賞,增加了趣味性。
圖1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中1、車架,2、座板,3、靠背,4、前叉,5、前輪,6、把手,7、后輪,8、放腳盤,9、腳蹬,10、
護欄,11、遮陽篷,12、玩具筐,13、音樂玩具,14、推手。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在結合附圖和優選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如圖1所示,一種多用童車,由車架1、設置于車架1下的車輪、車架1中部的座板 2以及靠背3組成,所述車架1的前部下方設有分叉的前叉4,所述前叉4上設有一個前輪 5,與所述前叉4連接的車架1的前部上方設有把手6,所述車架1的后部下方對稱設有后輪 7,所述車架1的后部設置有推手14,所述座板2下的車架1上設置有可拆卸的放腳盤8,所述前輪5上設置有腳蹬9。當放腳盤8固定在車架1時,大人可以通過推手14對童車進行推行,兒童可將腿擱置在放腳盤8上;當把放腳盤8拆卸掉,兒童可通過腳蹬9行進。進一步,所述靠背3側邊的車架1上設置有護欄10,防止兒童重心不穩而摔倒,確保兒童的安全。所述靠背3的前上方設有遮陽篷11,阻擋陽光的照射傷害兒童稚嫩的肌膚。為了能使兒童獲得更大的樂趣,本發明優選所述后輪7之間的車架1上焊有玩具筐12。所述把手6上套設有音樂玩具13,給兒童以聽覺上的美感,提升了兒童對玩具的保鮮程度,延長了產品的生命周期。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多用童車,由車架、設置于車架下的車輪、車架中部的座板以及靠背組成,所述車架的前部下方設有分叉的前叉,所述前叉上設有一個前輪,與所述前叉連接的車架的前部上方設有把手,所述車架的后部下方對稱設有后輪,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的后部設置有推手,所述座板下的車架上設置有可拆卸的放腳盤,所述前輪上設置有腳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側邊的車架上設置有護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的前上方設有遮陽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之間的車架上焊有玩具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套設有音樂玩具。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多用童車,由車架、設置于車架下的車輪、車架中部的座板以及靠背組成,所述車架的前部下方設有分叉的前叉,所述前叉上設有一個前輪,與所述前叉連接的車架的前部上方設有把手,所述車架的后部下方對稱設有后輪,所述車架的后部設置有推手,所述座板下的車架上設置有可拆卸的放腳盤,所述前輪上設置有腳蹬,所述靠背側邊的車架上設置有護欄,所述靠背的前上方設有遮陽篷,所述后輪之間的車架上焊有玩具筐,所述把手上套設有音樂玩具。本發明可供大人推動童車行進,也可讓兒童自己騎著,使用方便,靈活多變,實用性強,還具有音樂供兒童欣賞,增加了趣味性。
文檔編號B62K9/02GK102464070SQ201010548798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8日
發明者曹文興 申請人:常熟市九洲童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