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轉換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大體上涉及一種可轉換把手。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這樣一種可轉換把手,其使得掛車能夠手動運動或者通過連接到牽引車上而運動。
背景技術:
通常,使用剛性元件通過在車輛連接點處的鉸接連接將掛車(例如,拖掛車)連接到牽引車上。使用了多種進行連接的方法。例如,重型拖掛車經常通過在美國專利No.5,941,585中所描述的樞軸結構進行連接。公路用輕型拖掛車經常通過如美國專利No.4,645,224所示出的球頭連接裝置(ball and hitch apparatus)進行連接。
然而,對于更輕的掛車,連接通常更簡單。不在公路上使用的輕型實用掛車(例如,用于園藝拖拉車的拖掛車)例如經常通過簡單的銷連接來連接。例如,銷連接可以采取剛性榫舌部件形式,該榫舌部件的一端與掛車相連接,而在另一端具有由U形夾(clevis)構成的連接件。U形夾具有穿過U形夾的每個分支的孔或者縫。牽引車的后側設有凸出翼片,并在該凸出翼片的后側中也具有貫穿其的孔或者縫。當榫舌件的U形夾端部與從牽引車伸出的翼片配合時,可以將孔對齊并插入銷以將兩輛車連接在一起。
當掛車連接到牽引車時,拉緊操縱(tight maneuvering),尤其是倒車經常很困難。另外,有時希望使掛車運動到牽引車無法到達的地方。因此,有時候需要手動拖動并操縱掛車。然而,用于連接掛車的榫舌件與牽引車的裝置通常不易于用人手抓握。因此,在過去的時間里,已設計了多種裝置以提供用于與掛車的榫舌件一起使用的可拆卸的把手。
對于樞軸掛車,可將在美國專利No.5,941,585中描述的把手連接到樞軸環上,以允許兩個人提升榫舌件并操縱掛車。然而,這種裝置僅適用于樞軸類型的連接。
對于使用球連接的輕型掛車,可將美國專利No.4,645,224的把手連接到榫舌部件上,從而允許一個或者兩個人提升并操縱掛車。然而,該裝置的彈簧加載、扭轉鎖定結構需要榫舌部件具有稍微大些的截面以容納該裝置。足夠輕以使用銷連接的掛車通常并不使用具有較大截面的榫舌部件。因此,這種把手通常并不適用于輕型掛車。
所需要的是一種容易拆卸的把手,其在掛車具有帶有銷連接式連接件的榫舌件的情況下能夠用于掛車的榫舌件。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實施例在于一種可轉換把手,其具有榫舌部分和把手部分。該榫舌部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該第一端適于連接到待拖動對象上。
所述把手部分樞轉地連接到最接近第二端的榫舌部分上。所述把手部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在該第一端附近,在所述把手部分中形成有U形夾。在該第二端附近,所述把手部分具有抓握部位,該抓握部位大致橫向于把手部分而定向。
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在于一種拖動車輛的方法。
圖1是連接在手推車上的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可轉換把手的立體圖。
圖2是處于第一結構中的可轉換把手的俯視圖。
圖3是處于第一結構中的可轉換把手的側視圖。
圖4是處于第二結構中的可轉換把手的立體圖。
圖5是處于第二結構中的可轉換把手的俯視圖。
圖6是處于中間結構中的可轉換把手的俯視圖。
圖7是可轉換把手的可選實施例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在于一種可轉換把手,該可轉換把手適合用于拖動例如掛車的對象,如圖1中附圖標記10所示。可轉換把手10適合以第一結構(圖1至圖3)或第二結構(圖4至圖5)來使用。
當在第一結構中時,可轉換把手10適于手動拖動掛車12。當在第二結構中時,可轉換把手10適于連接到例如拖拉車的牽引車上。由此,允許可轉換把手10在這兩種結構之間改變,而無需儲備在其中一個結構中并不需要的部件。
可轉換把手10主要包括榫舌部分20和把手部分22。把手部分22優選地樞轉連接到榫舌部分20上,從而把手部分22相對于榫舌部分20的樞轉使得可轉換把手10在第一結構和第二結構之間運動。
榫舌部分20具有第一端30和第二端32。第一端30具有從其延伸的軸38,并適于將榫舌部分20可拆卸地連接到拖車、實用手推車或者其它掛車12上。第二端32優選地具有由一對分支36限定的U形夾34。在分支36之間限定有凹口39。或者,第二端32可以只包括一個分支36。
分支36均具有形成在其中的第一U形夾孔40和第二U形夾孔42。第一U形夾孔40優選地軸向對齊,并用于相對于榫舌部分20樞轉地安裝把手部分22。第二U形夾孔42優選地軸向對齊,并用于將把手部分22保持在相對于榫舌部分20的固定位置處。
把手部分22具有第一端50和第二端52。第一端50(如圖2和圖3清晰所示)具有抓握部位54,該抓握部位允許人抓握把手部分22。抓握部位54優選地具有環形結構。
抓握部位54優選地基本橫向于軸38而定向。抓握部位54上的抓握區56優選地基本筆直以便于人手握住把手部分22。為了提高把手部分22的抓著性能,抓握區56優選地用彈性泡沫材料58覆蓋。
第二端52優選地具有由一對分支62限定的U形夾60(如圖4和圖5清晰所示)。在分支62之間限定有凹口64。分支62均具有形成在其中的U形夾孔66。該U形夾孔66優選地同軸對齊。或者,第二端52可以只包括單個分支62,這取決于可轉換把手10待連接到其上的牽引對象。
在把手部分22上的中間位置處,一樞軸孔(未示出)形成在其中。把手部分22還優選地包括形成在其中的鎖定孔68,該孔位于樞軸孔和第一端50之間。
可轉換把手10優選地包括一對連接銷70。第一連接銷70將把手部分22樞轉地連接到榫舌部分20上。第二連接銷70延伸穿過榫舌部分20和把手部分22,以將把手部分22保持在相對于榫舌部分20的固定位置。
連接銷70具有第一端72和第二端74,如圖4清晰所示。在第一端72處,設有比榫舌部分20和把手部分22中的孔大的頭部76。在連接銷70的第二端74處,優選地在其中形成有開口銷孔80。當將連接銷70插入穿過榫舌部分20和把手部分22時,其通過頭部76和插入穿過開口銷孔80的開口銷82而保持在適當的位置。
在操作中,通過使把手部分22的第二端52遠離榫舌部分20定向而使可轉換把手10定向在第一結構中。使其中一個連接銷70延伸穿過第一U形夾孔40和樞軸孔。然后使開口銷82延伸穿過開口銷孔80。
在該結構中,把手部分22可相對于榫舌部分20從第一結構(圖2至圖3)樞轉到中間結構(圖6),然后樞轉到第二結構(圖4至圖5)。
當把手部分22定向在第一結構中時,使其中一個連接銷70延伸穿過第二U形夾孔42和U形夾孔64,并且使其中一個開口銷82延伸穿過開口銷孔80以使把手部分22保持在第一結構中。
當希望將可轉換把手10改變到第二結構時,將開口銷82從連接銷70拆除,并從第二U形夾孔42和U形夾孔64移除該連接銷。然后,使把手部分22相對于榫舌部分20轉動,從而使第一端50遠離榫舌部分20定向。
然后使連接銷70延伸穿過第二U形夾孔42和鎖定孔68,并使其中一個開口銷82延伸穿過開口銷孔80,以將把手部分22保持在第二結構中。
盡管在大多數圖形中顯示出,抓握部位54為兩端與把手部分22相連接的環,但是本發明的原理可適用于其它抓握部位54的結構,例如只有一端與把手部分22相連接的環,如圖7所示。
可以預計,在本申請中公開的特征、以及在上述通過引用結合的申請中所描述的特征,可以被組合和匹配以適合特定的環境。各種其它修改和變動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轉換把手,包括榫舌部分,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其中該第一端適于連接到待拖動的對象上;和把手部分,其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榫舌部分上,其中該把手部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其中該把手部分中在第一端附近形成有U形夾,并且其中該把手部分在第二端附近具有抓握部位,該抓握部位基本橫向于該把手部分而定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榫舌部分的第一端具有從其延伸的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榫舌部分的第二端具有形成在其中的U形夾,其中該U形夾具有一對分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每個分支都具有第一U形夾孔和第二U形夾孔。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把手部分處于第二結構中時,所述抓握部位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榫舌部分U形夾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分在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形成有樞軸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分在樞軸孔與第二端之間形成有鎖定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分上的U形夾具有一對分支,其中每個分支都具有形成在其中的U形夾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分通過連接銷而樞轉地連接到榫舌部分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轉換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握部位覆蓋有彈性泡沫材料。
11.一種操縱可轉換把手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把手部分樞轉地連接到榫舌部分上,其中該把手部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其中在該把手部分中在第一端附近形成有U形夾,并且其中該把手部分在第二端附近具有抓握部位,該抓握部位基本橫向于所述把手部分而定向;使所述把手部分運動到第一結構,在該結構中所述抓握部位遠離榫舌部分定向;以及使所述把手部分運動到第二結構,在該結構中所述U形夾遠離榫舌部分定向。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過使連接銷延伸穿過榫舌部分和把手部分而將把手部分保持在第一結構中。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過使連接銷延伸穿過榫舌部分和把手部分而將把手部分保持在第二結構中。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榫舌部分連接到待拖動的對象上。
全文摘要
一種可轉換把手,其具有榫舌部分和把手部分。把手部分在其第一端附近具有U形夾,并在其第二端附近具有抓握部位。把手部分可相對于榫舌部分樞轉,以使用抓握部位手動地牽引連接到榫舌部分上的掛車或者將U形夾連接到牽引車上。
文檔編號B62B5/06GK1799885SQ200510131909
公開日2006年7月12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16日
發明者丹尼斯·辛普森 申請人:垂勘國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