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嬰兒四輪車的嬰兒保持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上涉及一種具有用來防止躺在嬰兒四輪車座位區域中的嬰兒向前滾出嬰兒四輪車的嬰兒保持部件的嬰兒四輪車。
如果該嬰兒四輪車裝配有可完全后傾的靠背,則嬰兒四輪車必須具有小孩保持結構,從而在該嬰兒四輪車急停的情況下能夠阻止小孩向前運動,并且使小孩仍然保持在座位區域中。一種在市場可買到的嬰兒四輪車包括織物伸展件,它從座位區域的乘坐部分的前面延伸出并且可以可拆卸地連接在安裝在嬰兒四輪車上的小孩托盤上。該織物伸展件在連接在小孩托盤上時封閉了在座椅部分的上表面和小孩托盤之間的嬰兒四輪車的前面區域。那個織物伸展件與側板和靠背/遮蓬背面一起形成圍繞躺在座位區域中的小孩的封套。在嬰兒四輪車急停并且小孩繼續向前運動的情況中,小孩的向前運動被織物伸展件阻止,從而防止小孩向前滾出嬰兒四輪車。
雖然這種類型的織物伸展件將小孩保持在嬰兒四輪車中,但是使用這種織物伸展件需要小孩托盤保持固定安裝在嬰兒四輪車上。但是許多小孩看護者喜歡從嬰兒四輪車中拆除小孩托盤,例如在考慮存放或旅行空間時。因此,需要一種更通用的嬰兒四輪車,它裝配有座椅靠背后傾裝置和小孩保持結構。
該座椅組件可以包括連接在座椅和靠背的左右側面上的左右側板。在這種實施方案中,保持部件還包括左右部分,它們從主體部分的左右側面延伸出并且連接在左右側板上。保持部件可以具有由主體部分和左右部分形成的基本上為U形的形狀。左右部分優選可以折疊以在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分別與左右側板齊平配合。
左右部分每個可以基本上為三角形,其一個側面連接在主體部分上而另一個側面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左右部分中的每一個可以基本上為直角三角形,其斜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優選實施方案的詳細說明
圖1顯示出具有本發明嬰兒保持部件30的傳統嬰兒四輪車10。該嬰兒四輪車10通常包括連接在嬰兒四輪車框架上的向前車廂部分或座椅組件20。嬰兒四輪車框架包括分別連接在相應前輪組件FW上的第一和第二前腿12以及可分別連接在后輪組件RW上的第一和第二后腿14。推桿16也形成部分嬰兒四輪車框架。小孩托盤18可拆卸地安裝在前腿上。
座椅組件20包括座椅22和從座椅22的后側以某一角度傾斜地延伸出的靠背24。靠背24可以處在豎直的位置中或者處在多個中間后傾位置中或者處在完全后傾位置中,如圖1中所示。當靠背24處在完全后傾位置中時,小孩看護者會選擇使小孩在座椅組件20中平躺在座椅22和靠背24上。為此,本發明的嬰兒四輪車10包括嬰兒保持部件30,從而在嬰兒平躺在座椅22和后傾的座椅靠背24上并且嬰兒四輪車10急停的情況下,該嬰兒保持部件30將阻止小孩向前運動。
該嬰兒保持部件30可以在如圖2中所示的裝載位置和如圖1中所示的使用位置之間移動。該嬰兒保持部件30具有安裝在座椅22的上表面上的主體部分32。如圖1所示,該主體部分32可以在與所述上表面的前緣31隔開的位置處安裝在座椅的上表面上,或者它可以安裝在前緣31自身上。主體部分32的下緣33可以縫在座椅22的織物上表面上。
如圖2中所示,在保持部件30處于其裝載位置中時,保持部件30的主體部分32躺在至少一部分座椅22上。在裝載位置中,主體部分32可以但不必齊平地配合在座椅22的上表面上。主體部分32這樣構成,從而安放在座椅組件20中的嬰兒可以在保持部件30被裝載期間坐在主體部分32中。在保持部件32位于如圖1中所示的使用位置中時,主體部分32從座椅22中基本上筆直地豎立起來以阻止躺在座椅33和后傾靠背24上的嬰兒向前運動。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案,主體部分32安裝在座椅22上,從而在嬰兒保持部件30處于其裝載位置中時,主體部分32的頂邊34位于座椅22和靠背24之間的折縫C處。因為主體部分32的頂邊34位于折縫C處,所以座椅組件20保持著一種美觀舒適的外觀,并且主體部分32不會伸出并且因此妨礙靠背的傾斜定位。
除了座椅22和靠背24之外,該座椅組件20通常包括有左右側板26、28。該座椅組件還可以包括有遮蓬29,該遮蓬形成為側板26、28的連續體并且連接在靠背24上。這些側板26、28可以是柔性的并且可以連接在座椅22和靠背24的左右側面上。同樣,嬰兒保持部件30可以包括左右部分36、38。左右部分36、38從主體部分32的左右側面延伸出,并且這些左右側面36、38連接在座椅組件的左右側板26、28上。如將在下面結合圖3-5所述的一樣,嬰兒保持部件30的左右部分36、38可以折疊到裝載位置以與座椅組件20的左右側板26、28齊平地配合。
座椅22、靠背24、側板26、28、遮蓬29以及保持部件30形成了一個封閉的座位區域。當保持部件20處于使用位置中時,保持部件30有效地封閉著座位區域的前面,從而當嬰兒平躺在座位區域中時,嬰兒不會從座椅22中滾出或滑出。
在優選實施方案中,保持部件30的左右部分36、38每個都基本上為三角形,并且主體部分32基本上為三角形。為此,保持部件30的主體部分32和左右側面部分36、38可以具有基本上為U形的形狀,如在圖1和4中可以最清楚地看出的一樣。每個部分36、38中的一個側邊連接在主體部分32上,并且每個部分36、38的另一個側邊連接在相應的左右側板26、28上。左右部分36、38優選具有基本上為直角三角形的形狀,并且其斜邊36S、38S連接在左右側板26、28上。
該嬰兒保持部件30的左右部分36、38和主體部分32可以有織物和柔軟物品形成。或者,這些部分32、36、38可以由包裹在織物中并且切割成適當的尺寸的半剛性板或片形成。這些片可以由例如塑料、尼龍、網或其它在嬰兒四輪車領域中所公知使用的材料形成。另外,嬰兒保持部分32、36、38可以涂有由設計者和制造商所選擇的與其它座椅組件的部件相協調的顏色。
在可選的實施方案中,由于主體部分32通過保持部件的左右部分36、38連接在側板26、28上,所以嬰兒保持部件30的主體部分32不必連接在座椅22上。在該可選實施方案中,主體部分32可以通過將左右部分36、38連接在嬰兒四輪車的左右側板26、28上而間接固定在嬰兒四輪車上。當嬰兒保持板30在該可選實施方案中處于使用位置時,在主體部分32的下邊和座椅22的上表面之間只會形成很小的間隙(小得不足以讓嬰兒能夠從中通過)。根據另一個可選實施方案,假若嬰兒保持部件30的左右部分36、38永久地連接在一起的話,主體部分32可以利用可拆卸的緊固件例如按扣、拉鏈或織物粘合劑連接在座椅22上。
下面將結合圖3-5來對在裝載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切換嬰兒保持部件30的方法進行說明。如圖3中所示,小孩看護者可以抓住主體部分32的頂邊34并且可以將它拖離靠在座椅22的位置。一旦主體部分32已經被拖動離開座椅22足夠距離,則左右部分36、38將隨著主體部分32的運動升起離開左右側板26、28進入如圖4中所示的使用位置。當小孩看護者準備將保持部件30折疊回其裝載位置時,該小孩看護者可以在主體部分32上向下推然后在每個左右部分36、38上向下推直到這三個部分32、36、38都分別齊平地壓靠在座椅22和左右側板26、28上。
從圖3-5中可以看出,嬰兒保持部件30沒有依靠小孩托盤18來使保持部件30保持在其使用位置中。該保持部件30在小孩托盤18和座椅靠背24之間的位置處安裝在座椅22上。因此,小孩看護者可以從嬰兒四輪車10中除去小孩托盤18而仍然使用該保持部件30。
根據本發明已經對用于嬰兒四輪車的座椅組件的嬰兒保持部件進行了說明。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在這里所述和所示的嬰兒保持部件、座椅組件和嬰兒四輪車做出各種改進和變化。因此,應該理解的是,在這里所述的結構只是示例性的并且不會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嬰兒四輪車的座椅組件,包括座椅和從座椅的后面延伸出的靠背;以及具有主體部分的嬰兒保持部件,該保持部件可在裝載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移動,其中當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所述主體部分位于至少一部分座椅上方,從而坐在座椅上的嬰兒坐在該主體部分上,并且其中當保持部件處于使用位置中時主要部件從座椅中基本上筆直地豎立起來以阻止躺在該座椅上的嬰兒向前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組件,還包括左右側板,它們連接在座椅和靠背的左右側面上,并且其中保持部件還包括左右部分,它們從主體部分的左右側面延伸出并且連接在左右側板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組件,其中所述左右側板是柔性的。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組件,其中當所述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所述左右部分可折疊成分別與左右側板齊平地配合。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組件,其中所述保持部件具有基本上為U形的外形。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組件,其中所述左右部分每個都基本上為三角形,并且其一個側邊連接在主體部分上并且另一個側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組件,其中左右部分中每一個都具有基本上為直角三角形的形狀,并且其斜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8.一種嬰兒四輪車,包括嬰兒四輪車框架;以及連接在該嬰兒四輪車框架上的座椅組件,所述座椅組件具有座椅和從座椅的后面延伸出的靠背,以及具有安裝在座椅組件上的主體部分的嬰兒保持部件,其中所述保持部件可在裝載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移動,其中當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所述主體部分位于至少一部分座椅之上,從而坐在座椅上的嬰兒坐在該主體部分上,并且其中當保持部件處于使用位置中時所述主要部件從座椅中基本上筆直地豎立起來以阻止躺在該座椅上的嬰兒向前運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所述座椅組件還包括左右側板,它們連接在座椅和靠背的左右側面上,并且其中保持部件還包括左右部分,它們從主體部分的左右側面延伸出并且連接在左右側板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所述左右側板是柔性的。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當所述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所述左右部分可折疊成分別與左右側板齊平地裝配。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所述保持部件具有基本上為U形的外形。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所述左右部分每個都基本上為三角形,并且其一個側邊連接在主體部分上并且另一個側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左右部分中每一個都具有基本上為直角三角形的形狀,并且其斜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15.一種可安裝在具有座椅和從該座椅的后面延伸出的靠背的嬰兒四輪車的座椅組件上的嬰兒保持部件,它包括可在裝載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移動的主體部分,其中所述主體部分在該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用來位于至少一部分座椅之上,從而坐在該座椅上的嬰兒坐在該主體部分上,并且其中所述主要部件在保持部件處于使用位置中時用來從座椅中基本上筆直地豎立起來以阻止躺在該座椅上的嬰兒向前運動。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嬰兒保持組件,其中所述座椅組件還包括從主體部分的左右側面中延伸出的左右部分,所述左右部分用來連接在連接座椅和靠背的左右側面的座椅組件的左右側板上。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嬰兒保持部件,其中當所述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所述左右部分可折疊成分別與左右側板齊平地裝配。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嬰兒保持部件,其中所述保持部件具有基本上為U形的外形。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嬰兒保持部件,其中所述左右部分每個都基本上為三角形,并且其一個側邊連接在主體部分上并且另一個側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嬰兒四輪車,其中左右部分中每一個都具有基本上為直角三角形的形狀,并且其斜邊連接在相應的左邊或右邊側板上。
全文摘要
一種嬰兒四輪車,包括嬰兒四輪車框架和連接在嬰兒四輪車框架上的座椅組件。該座椅組件具有座椅和從該座椅的后面延伸出的靠背。該嬰兒四輪車還包括具有安裝在座椅組件上的主體部分的嬰兒保持部件。該保持部件可以在裝載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移動。當保持部件處于裝載位置中時,主體部分躺在座椅上,從而坐在座椅上的嬰兒坐在該主體部分上。當保持部件處于使用位置中時,主體部分從座椅中基本上筆直地豎立起來以阻止躺在座椅上的嬰兒向前運動。
文檔編號B62B9/12GK1408598SQ0212485
公開日2003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02年6月21日 優先權日2001年10月3日
發明者杰夫·G·格雷格, 杰斯林·E·坦凱爾 申請人:哥瑞考兒童產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