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式老年代步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它包括車主體、動力裝置、車輪、車燈、蓄電池組、安全座椅;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和防護裝置;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所述防護裝置設置在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且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至少設置一個防護裝置;所述防護裝置包括位于防護裝置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所述滾子組件與防護桿固定連接;所述防護桿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可以處于拉伸狀態或者縮回狀態;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第二伸縮節、第三伸縮節。
【專利說明】
安全式老年代步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交通工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安全式老年代步車。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老年代步車的出現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捷。對于對出行需要量相對較少又同時必須使用交通工具的老年人或者殘疾人而言,購買的普通汽車不僅增加交通成本的耗費(例如停車費、油耗等),汽車排放的氣體還會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
[0003]近年來,市場上的銷售的老年代步車看著都很像汽車,但其實并不是汽車,在市場上在售的此類車型普遍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配置,車身方面前后沒有防撞吸能結構,車輛內部,安全氣囊和兒童安全座椅接口均沒有設置,就連最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配,這對于一輛能跑到30?40km/h的車輛來說,可以說它毫無安全性可言。
[0004]因此,需要發明一種結構簡單、帶有安全裝置的老年代步車。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它包括車主體、動力裝置、車輪、車燈、蓄電池組、安全座椅;
[0006]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和防護裝置;
[0007]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
[0008]所述防護裝置設置在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且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至少設置一個防護裝置;
[0009]所述防護裝置包括位于防護裝置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
[0010]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
[0011]所述滾子組件與防護桿固定連接;
[0012]所述防護桿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可以處于拉伸狀態或者縮回狀態;
[0013]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所述第二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所述第一伸縮節與第二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與第三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
[0014]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蓄電池組為鉛酸蓄電池組、鎘鎳蓄電池組、鐵鎳蓄電池組、金屬氧化物蓄電池組、鋅銀蓄電池組、鋅鎳蓄電池組、氫鎳蓄電池組、鋰離子蓄電池組中的任意一種。
[0015]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可伸縮護桿的橫截面的形狀可以為圓形、三角形、正方形、長方形、五邊形、六邊形、八邊形中的任意一種。
[0016]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設置兩個防護裝置。
[0017]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車輪的個數為3?4個。
[0018]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安全座椅的個數為2?4個。
[0019]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車燈為LED燈。
[0020]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老年代步車還安裝有行車記錄儀。
[0021]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太陽能老年代步車內還設置有溫控裝置。
[0022]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溫控裝置為空調機。
[002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安裝防護裝置,防護裝置的底部具有可自由變位機構,通過自由變位機構可以實現防護裝置的自由旋轉,這樣的防護裝置,可根據駕駛人的身材可自由的調節兩防護裝置之間的距離,還可以根據駕駛人的身材自由的調節防護裝置的高低位置;此外,防護裝置具有伸縮性,駕駛員駕駛時,可以將防護裝置進行拉伸,形成的安全座椅可以較好的保護的駕駛員的安全;駕駛員進出安全式老年代步車時,可以將防護裝置縮回,節省了較多的車內空間。
【附圖說明】
[002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5]圖1:老年代步車示意圖
[0026]1:車主體;2:安全座椅;3:車輪;4:車燈
[0027]圖2:自由變位機構示意圖
[0028]26:連接基座;27:滾子組件;22:第一伸縮節;
[0029]圖3:安全座椅示意圖
[0030]2:安全座椅;21:防護裝置(處于拉伸狀態);22:第一伸縮節;23:第二伸縮節;24:第三伸縮節;25:拉手。
【具體實施方式】
[0031]參選以下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法的詳述以及包括的實施例可更容易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除非另有限定,本文使用的所有技術以及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發明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相同的含義。當存在矛盾時,以本說明書中的定義為準。
[003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33]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義,這里使用的所有術語(包括技術術語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實用新型所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義。還應該理解的是,諸如通用字典中定義的那些術語應該被理解為具有與現有技術的上下文中的意義一致的意義,并且除非像這里一樣定義,不會用理想化或過于正式的含義來解釋。
[0034]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和/或”的含義指的是各自單獨存在或兩者同時存在的情況均包括在內。
[0035]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內、外”的含義指的是相對于設備本身而言,指向設備內部的方向為內,反之為外,而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裝置機構的特定限定。
[0036]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左、右”的含義指的是閱讀者正對附圖時,閱讀者的左邊即為左,閱讀者的右邊即為右,而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裝置機構的特定限定。
[0037]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連接”的含義可以是部件之間的直接連接也可以是部件間通過其它部件的間接連接。
[0038]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
[0039]車主體:
[0040]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車主體,并不僅限于車身外殼,它還包括車門、車窗、方向盤、車前鈑制件、車身內外裝飾件、車身附件、通風裝置、后視鏡等。
[0041]車身殼體是車主體的安裝基礎,通常是指縱、橫梁和支柱等主要承力元件以及與它們相連接的鈑件共同組成的剛性空間結構。車身殼體通常還包括在其上敷設的隔音、隔熱、防振、防腐、密封等材料及涂層。
[0042]車門通過鉸鏈安裝在車身殼體上。鈑件制件形成了容納發動機、車輪等部件的空間。車身外部裝飾主要是指裝飾條、車輪裝飾罩、標志等。車內裝飾件包括儀表板、頂篷、側壁、座椅等表面覆飾物。車身附件有門鎖、門鉸鏈、各種密封件、雨刮器、風窗洗滌器等。
[0043]本實用新型中,車輪置于車主體的下部,所述車輪的個數為3?4個。
[0044]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座椅置于車主體的內部,所述座椅的個數為I?4。
[0045]本實用新型中,所述車輪與座椅并無任何匹配關系,當所述車輪的個數為3個時,所述座椅的個數可以為I個,也可以為2個,這兩個座椅可以并排,也可以一前一后設置,當然還可以為3個,前排一個座椅,后排兩個座椅。當所述車輪的個數為4個時,此時車主體的穩定性較好,所述座椅的個數為I?4,為考慮到代步車整體安全性,本實用新型中優選車輪的個數為4個,座椅的個數為3個。
[0046]蓄電池組
[0047]本實用新型中所使用的蓄電池組,是由多節蓄電池串聯組成的。所述蓄電池是將化學能直接轉化成電能的一種裝置,是按可再充電設計的電池,通過可逆的化學反應實現再充電,屬于二次電池。它的工作原理:充電時利用外部的電能使內部活性物質再生,把電能儲存為化學能,需要放電時再次把化學能轉換為電能輸出。
[0048]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蓄電池組為鉛酸蓄電池組、鎘鎳蓄電池組、鐵鎳蓄電池組、金屬氧化物蓄電池組、鋅銀蓄電池組、鋅鎳蓄電池組、氫鎳蓄電池組、鋰離子蓄電池組中的任意一種。
[0049]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蓄電池組為在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中,優選為鋰離子蓄電池組。
[0050]本實用新型中,鋰離子蓄電池具有工作電壓高;體積小,重量輕;比能量高;無記憶效應;自放電小,儲存時間長;循環使用長;無污染或污染很小;安全性高等優點。
[0051 ] 安全座椅
[0052]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和防護裝置;
[0053]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
[0054]當然,為了本實用新型中的支撐部分還可以添加減震裝置,例如彈簧或者氣壓式減震等。
[0055]所述防護裝置設置在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且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至少設置一個防護裝置;
[0056]所述防護裝置包括位于防護裝置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
[0057]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
[0058]所述滾子組件與防護桿固定連接;
[0059]所述防護裝置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可以處于拉伸狀態或者縮回狀態;
[0060]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所述第二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所述第一伸縮節與第二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與第三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
[0061]本實用新型的可伸縮護桿可拉伸的長度范圍為O?70厘米,也就是說,本實用新型的可伸縮裝置在O?70厘米的范圍內可自由進行調節。
[0062]當使用老年代步車時,駕駛員可以啟用本實用新型的防護裝置,防護裝置的底部裝有自由變位機構,既可以根據駕駛員的身材進行左右調節防護裝置的距離,又可以根據身高上下調節,根據駕駛員的差異防護裝置可自由旋轉。所述可伸縮護桿,可以根據需要保護的位置范圍,進行自由的調節拉伸長度;當駕駛員開始駕駛或者到達目的地再或者不需要使用防護裝置時,可以將防護裝置收回,使其處于縮緊狀態。
[0063]所述的防護裝置也可以根據駕駛員的需要,可以單邊使用防護裝置;本實用新型中,考慮到穩定性以及更好的防護效果,所述防護裝置在座椅的兩側的等高位置處,形成平衡結構。
[0064]術語“等高位置”是指以座椅的支撐部分為水平面基準,在靠背部分的兩側且等高的位置。
[0065]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伸縮節、第二伸縮節、第三伸縮節橫截面的形狀可以為圓形、三角形、正方形、長方形、五邊形、六邊形、八邊形中的任意一種。
[0066]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設置兩個防護裝置。
[0067]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
[0068]實施例1
[0069]如圖1、圖2、圖3所示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它包括車主體I以及設置在車主體I內的動力裝置(即發動機)和蓄電池組,所述的蓄電池組為鋰離子蓄電池組;還包括設置在車主體I下部的車輪3、所述車輪3的個數為3個,前輪設置I個,后輪設置2個;所述安全座椅2置于車主體I的內部,所述安全座椅2的個數為I個;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2和防護裝置21;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所述防護裝置21置于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以座椅主體裝置支撐部分為基準面,靠背部分的兩側且距離基準面30厘米處,分別設置一個防護裝置。所述防護裝置21包括位于防護裝置21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26、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27;所述滾子組件27與防護桿固定連接;所述防護裝置21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22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23、所述第二伸縮節23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24,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25,所述第一伸縮節22與第二伸縮節23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23與第三伸縮節24通過滑軌連接。所述可伸縮護桿的橫截面的形狀為圓形。使用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伸長狀態,不使用老年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縮緊狀態。所述的車燈為LED燈。
[0070] 實施例2
[0071 ]如圖1、圖2、圖3所示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它包括車主體I以及設置在車主體I內的動力裝置(即發動機)和蓄電池組,所述的蓄電池組為鉛酸蓄電池組;還包括設置在車主體I下部的車輪3、所述車輪3的個數為4個,前輪設置2個,后輪設置2個;所述安全座椅2置于車主體I的內部,所述安全座椅2的個數為3個,前排設置I個,后排設置2個;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2和防護裝置21;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所述防護裝置21置于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以座椅主體裝置支撐部分為基準面,靠背部分的兩側且距離基準面20厘米處,分別設置一個防護裝置;所述防護裝置21包括位于防護裝置21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26、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27;所述滾子組件27與防護桿固定連接;所述防護裝置21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22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23、所述第二伸縮節23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24,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25,所述第一伸縮節22與第二伸縮節23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23與第三伸縮節24通過滑軌連接。以座椅主體裝置支撐部分為基準面,靠背部分的兩側且距離基準面40厘米處,分別設置一個防護裝置。所述可伸縮護桿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正方形。使用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伸長狀態,不使用老年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縮緊狀態。所述的車燈為LED燈。所述老年代步車還安裝有行車記錄儀,所述行車記錄儀安裝于車主體I的內部。
[0072]實施例3
[0073]如圖1、圖2、圖3所示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它包括車主體I以及設置在車主體I內的動力裝置(即發動機)和蓄電池組,所述的蓄電池組為鉛酸蓄電池組;還包括設置在車主體I下部的車輪3、所述車輪3的個數為4個,前輪設置2個,后輪設置2個;所述安全座椅2置于車主體I的內部,所述安全座椅2的個數為3個,前排設置I個,后排設置2個;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2和防護裝置21;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所述防護裝置21置于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以座椅主體裝置支撐部分為基準面,靠背部分的兩側且距離基準面40厘米處,分別設置一個防護裝置。所述防護裝置21包括位于防護裝置21底部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26、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27;所述滾子組件27與防護桿固定連接;所述防護裝置21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22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23、所述第二伸縮節23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24,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25,所述第一伸縮節22與第二伸縮節23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23與第三伸縮節24通過滑軌連接。所述可伸縮護桿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正方形。使用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伸長狀態,不使用老年代步車時,所述防護裝置21處于縮緊狀態。所述的車燈為LED燈。所述老年代步車還安裝有行車記錄儀,所述行車記錄儀安裝于車主體I的內部,所述老年代步車還安裝有空調機,所述空調機可以調節駕駛室內的溫度環境,為駕駛員等乘客營造良好舒適的氛圍。
[0074]前述的實例僅是說明性的,用于解釋本公開的特征的一些特征。所附的權利要求旨在要求可以設想的盡可能廣的范圍,且本文所呈現的實施例僅是根據所有可能的實施例的組合的選擇的實施方式的說明。因此,
【申請人】的用意是所附的權利要求不被說明本發明的特征的示例的選擇限制。而且在科技上的進步將形成由于語言表達的不準確的原因而未被目前考慮的可能的等同物或子替換,且這些變化也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被解釋為被所附的權利要求覆蓋。
【主權項】
1.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車主體、動力裝置、車輪、車燈、蓄電池組、安全座椅; 所述安全座椅包括座椅主體裝置和防護裝置; 所述座椅主體裝置包括支撐部分和靠背部分; 所述防護裝置設置在座椅主體裝置靠背部分兩側的等高位置處,且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至少設置一個防護裝置; 所述防護裝置包括位于防護裝置底部的自由變位機構以及與自由變位機構相連的防護桿; 所述自由變位機構包括連接基座、與基座滾動連接的滾子組件; 所述滾子組件與防護桿固定連接; 所述防護桿為可伸縮護桿,所述可伸縮護桿可以處于拉伸狀態或者縮回狀態; 所述可伸縮護桿包括第一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一伸縮節內腔的第二伸縮節、所述第二伸縮節以及套接于所述第二伸縮節內腔的第三伸縮節,所述第三伸縮節的外側設置一個拉手,所述第一伸縮節與第二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所述第二伸縮節與第三伸縮節通過滑軌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組為鉛酸蓄電池組、鎘鎳蓄電池組、鐵鎳蓄電池組、金屬氧化物蓄電池組、鋅銀蓄電池組、鋅鎳蓄電池組、氫鎳蓄電池組、鋰離子蓄電池組中的任意一種。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護桿的橫截面的形狀可以為圓形、三角形、正方形、長方形、五邊形、六邊形、八邊形中的任意一種。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部分的兩側分別設置兩個防護裝置。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的個數為3~4個。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座椅的個數為I?4個。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燈為LED燈。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老年代步車還安裝有行車記錄儀。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老年代步車內還設置有溫控裝置。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式老年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溫控裝置為空調機。
【文檔編號】B62D31/00GK205589027SQ201620234613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5日
【發明人】楊福生, 許慶亮, 秦玉秋
【申請人】河北路博順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