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環保型橡膠材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環保型橡膠材料。
背景技術:
近幾年,我國橡膠制品在環保要求方面面臨很大的壓力,特別是歐盟一系列環保法令、法規出臺后,對我國橡膠制品的出口和配套形成“綠色壁壘”,并引發其它國家也紛紛仿效,制定相應的環保法規。基于對環境保護和人身安全考慮,歐盟和美國先后出現了關于橡膠工業特別是汽車工業的一些法規和法律。其中RoHS (Registra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 equipment)規貝IJII嚴格要求P艮用含有重金屬物質,法規要求含鉛量不得超過0. 1%、汞((0. 1% )、鎘(< 0. 1% )和六價鉻((0. 1% ),并不得含有多溴聯苯化合物PBB,s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和多溴聯苯醚PBDE s’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另外,歐盟2005/69/EC指令規定直接投入與環保市場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輪胎(客車輪胎、輕型和重型貨車輪胎、農用車輪胎及摩托車胎) 的添加油應符合下列指標苯并芘(BaP)低于lmg/kg,或8種多環芳烴總含量低10mg/kg。 8種中有6種和美國優先控制污染物16種多環芳香烴(PAHs) —致,而苯并(e)芘,苯并 (j)熒蒽在美國16種之外,本指令實施日期為2010年1月1日。這些開始實施的關于歐盟化學品預注冊法規在我國化學工業乃至橡膠工業將會掀起一次大的震動,法規規定將會對具有潛在毒性的化學品進行評估,直接影響到橡膠制品配套出口。為了應對歐盟環保指令,中國將連續出臺三項法規。其一是由信息產業部聯合發改委、商務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以及工商總局等六部委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經得到了五個部委的簽字通過。此外,發改委牽頭籌劃一部《家用電器回收管理條例》,國家環保總局也出臺《電子電器產品技術政策》。隨后,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國際上首批針對歐盟《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種危險物的指令》(R0HS指令)的6項檢測方法標準。這些標準不久就得到起實施。這些標準的發布,將影響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的標準的制定,有利于我國企業出口歐盟,并規范我國的檢測工作。我國目前橡膠行業整體應對環保法令的水平還處于較低層次,前兩年,國內出口歐洲的橡膠制品為此被退貨和索賠數量不少,如2005年出口到德國電動工具PAHs超標,前幾年的玩具用油漆鉛超標召回等事件,震動都比較大。現實的警示告訴人們,要想進入歐盟乃至世界市場,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綠色法規和指令。所以,同行也視多環芳香烴(PAHs)限令和RoHS為難題。從企業所采取的措施看,基本上是實行了風險的轉移,即要求上游企業進行產品檢測,注意了對原材料供應商的甄選。只有少數大型企業實施較為全面的產品檢測和建立“綠色生產”、“綠色伙伴”生產、采購供應質量管理等體系進行應對。大部分企業基本處于觀望等待的被動狀態,出口企業對RoHS、PAHs等環保指令的有關技術要求有所了解,但不深入,尚有約30%的企業表示不清楚具體要求,只有少量企業開展了前瞻性的研究,并落實了有關預防措施。總之,對于“綠色”環保型橡膠材料和制品的開發,國內的專業化技術和產業化經營水平都無法與國外同行業競爭,急需通過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的開發,促進和培育國內的行業技術進步,以滿足國家主要產業發展的需求。通過該項目的實施,研制出對環境友好的無公害橡膠材料和制品,在保證符合環保要求和使用效果的基礎上,節約原材料成本, 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使企業的主導產品全面配套環保、能源、造紙、食品、電子以及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從而,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可進一步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加快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環保型橡膠材料。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環保型橡膠材料,原料包括生膠、填充劑、軟化劑、促進劑、硫黃和防老劑, 原料重量配比生膠100份;填充劑90 160份;防老劑1 3份;軟化劑20 40 份;促進劑1 3份;硫黃1 2份。填充劑是10 30天然氣爐法炭黑、10 30沉淀法白炭黑和60 160輕質碳酸鈣;
軟化劑是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
促進劑是二硫代磷酸鹽或酯類,如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鋅(ZDEP),二丁基二硫代磷酸鋅(ZDBP);
防老劑是苯并咪唑類防老劑、氧化鋅、白炭黑、輕質碳酸鈣。環保型橡膠材料的制備工藝是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填充劑、軟化劑、防老劑等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硫化體系(促進劑和硫化劑)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本發明的特點是
(1)填充劑體系研究對炭黑和非炭黑填料進行遴選,以排除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成分。(2)確定行之有效、操作方便的半成品成形以及產品硫化定型工藝條件,避免在硫化成型過程中隔離劑、加工助劑污染產品。(3)設計和加工結構簡單,實用的產品硫化定型模具以及輔助工藝裝備。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100份、10份天然氣爐法炭黑、30 份沉淀法白炭黑、60份輕質碳酸鈣、20份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1份氧化鋅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1份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鋅(ZDEP)、1份硫黃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
實施例2、
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100份、20份天然氣爐法炭黑、10 份沉淀法白炭黑、100份輕質碳酸鈣、30份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2份白炭黑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2份二丁基二硫代磷酸鋅(ZDBP)、3份硫黃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實施例3、
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100份、30份天然氣爐法炭黑、20 份沉淀法白炭黑、80份輕質碳酸鈣、40份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3份輕質碳酸鈣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3份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鋅(ZDEP)、2份硫黃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實施例4、
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100份、30份天然氣爐法炭黑、20 份沉淀法白炭黑、100份輕質碳酸鈣、30份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3份苯并咪唑類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3份二丁基二硫代磷酸鋅(ZDBP)、2份硫黃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作舉例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發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權利要求
1.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原料包括生膠、填充劑、軟化劑、促進劑、硫黃和防老劑,原料重量配比生膠100份;填充劑90 160份;防老劑1 3份;軟化劑20 40 份;促進劑1 3份;硫黃1 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填充劑是10 30天然氣爐法炭黑、10 30沉淀法白炭黑和60 160輕質碳酸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軟化劑是環烷基潤滑油餾分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促進劑是二硫代磷酸鹽或酯類,如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鋅,二丁基二硫代磷酸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防老劑是苯并咪唑類防老劑、氧化鋅、白炭黑、輕質碳酸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環保型橡膠材料,其特征在于環保型橡膠材料的制備工藝是膠料混煉分兩段進行,按照通常的混煉工藝先將生膠、填充劑、軟化劑、防老劑等投入密煉機進行一段混煉制成母膠;然后再采用開煉機將硫化體系(促進劑和硫化劑)加入母膠中,薄通5次,并將所得混煉膠出片、冷卻、停放,經檢驗后備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環保型橡膠材料,原料包括生膠、填充劑、軟化劑、促進劑、硫黃和防老劑,原料重量配比生膠100份;填充劑90~160份;防老劑1~3份;軟化劑20~40份;促進劑1~3份;硫黃1~2份。本發明的特點是(1)填充劑體系研究對炭黑和非炭黑填料進行遴選,以排除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成分;(2)確定行之有效、操作方便的半成品成形以及產品硫化定型工藝條件,避免在硫化成型過程中隔離劑、加工助劑污染產品;(3)設計和加工結構簡單,實用的產品硫化定型模具以及輔助工藝裝備。
文檔編號C08K3/22GK102190823SQ20111010816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8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28日
發明者周汝銘 申請人:磐安縣盛豐橡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