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雙面拋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創造屬于板材加工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板材雙面拋光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在工業生產中,板材的應用無處不見,無論是鋼板還是樹脂類的板材,在建筑和其他工業領域有著十分廣泛的應用,而板材在加工完成后,通常需要拋光處理才能銷售,而現有技術中對于板材的拋光多是先拋一面再拋另一面,不利于節省時間。
【發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發明創造旨在提出一種板材雙面拋光機構,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一次實現雙面拋光,節省人力和時間。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05]—種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包括平臺、板材夾具和相互對稱的兩個拋光刷,所述拋光刷通過轉動軸連接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下方為電機座,所述電機座連接驅動裝置。
[0006]進一步的,所述板材夾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豎直設置有兩塊夾板,其中一塊所述夾板上設有螺孔,螺桿穿過所述螺孔,使用時,將板材夾在所述夾板中間,擰緊所述螺桿,實現所述板材的固定,板材位于所述拋光刷的中間,起到所述驅動裝置,所述拋光刷在所述平臺表面直線運動,實現板材的拋光。
[0007]進一步的,所述驅動裝置為氣缸或油缸中的一種。
[0008]進一步的,所述平臺的上表面為一水平面。
[0009]進一步的,所述電機座與所述平臺滑動連接,利用所述驅動裝置推動所述電機座運動,可實現對板材不同位置的拋光。
[0010]進一步的,所述底座與所述平臺固定連接,連接方式為螺孔連接或焊接。
[0011 ]進一步的,所述拋光刷的外部包覆有刷毛。
[0012]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創造具有以下優勢:
[0013](I)結構簡單,制造容易。
[0014](2)—次實現雙面拋光,節省時間。
[0015](3)全程自動化操作,節省人力。
【附圖說明】
[0016]構成本發明創造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創造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創造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創造,并不構成對本發明創造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7]圖1為本發明創造實施例所述的立體方向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本發明創造實施例主視方向結構示意圖;
[0019]圖3為本發明創造實施例俯視方向結構示意圖。
[0020]附圖標記說明:
[0021 ] 1-平臺,2-板材夾具,21-底座,22-夾板,23-螺桿,3_拋光刷,31-刷毛,4-轉動軸,5-旋轉電機,51 -電機座,6-驅動裝置,7-板材。
【具體實施方式】
[0022]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明創造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3]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創造。
[0024]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包括平臺1、板材夾具2和相互對稱的兩個拋光刷3,所述拋光刷3的外部包覆有刷毛31,所述平臺I的上表面為一水平面,所述拋光刷3通過轉動軸4連接旋轉電機5,所述旋轉電機5下方為電機座51,所述電機座51與所述平臺I滑動連接,所述電機座51連接驅動裝置6,所述驅動裝置6為氣缸,所述板材夾具2包括底座21,所述底座21與所述平臺I固定連接,所述底座21上豎直設置有兩塊夾板22,其中一塊所述夾板22上設有螺孔(圖中未示出),螺桿23穿過所述螺孔。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創造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創造,凡在本發明創造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創造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臺、板材夾具和相互對稱的兩個拋光刷,所述拋光刷通過轉動軸連接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下方為電機座,所述電機座連接驅動裝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板材夾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豎直設置有兩塊夾板,其中一塊所述夾板上設有螺孔,螺桿穿過所述螺孔。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為氣缸或油缸中的一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的上表面為一水平面。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座與所述平臺滑動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與所述平臺固定連接,連接方式為螺孔連接或焊接。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刷的外部包覆有刷毛。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創造提供了板材雙面拋光機構,包括平臺、板材夾具和相互對稱的兩個拋光刷,所述拋光刷通過轉動軸連接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下方為電機座,所述電機座連接驅動裝置。本實用新型創造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一次實現雙面拋光,節省人力和時間。
【IPC分類】B24B29/02, B24B41/06
【公開號】CN205310011
【申請號】CN201521137198
【發明人】史亞林
【申請人】天津科岸儀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