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激光設備防塵結構,尤其涉及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XY軸十字滑臺在同一水平面無法安裝防塵罩,只能在X軸和Y軸的滑臺上分別安裝防塵罩,不僅不美觀,而且工藝復雜,成本高,還維修不便。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
[0004]本發明的上述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包括底座,底座上固定有十字滑臺和激光加工設備,所述十字滑臺包括X軸滑臺和Y軸滑臺,Y軸滑臺上設有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防塵罩支架,防塵罩支架包括支撐腳和框架,所述框架位于十字滑臺上方,并與加工平臺的高度平齊,加工平臺的Y軸方向兩側固定有滑桿,滑桿架設于框架內側設有的軌道上,兩側滑桿的外側與框架之間分別設有Y軸左伸縮防塵罩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兩側滑桿的內側則設有位于加工平臺前后側的X軸前伸縮防塵罩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
[0005]使用時,當加工平臺沿X軸方向前后運動時,X軸前伸縮防塵罩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同時會沿X軸方向做伸縮運動;當加工平臺沿Y軸方向前后運動時,Y軸前伸縮防塵罩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同時會沿Y軸方向做伸縮運動,與此同時,X軸前伸縮防塵罩、X軸后伸縮防塵罩連同滑桿會一同沿Y軸方向前后移動;在加工時,依據產品圖形,加工軟件會自動編好程式,電腦會控制X、Y軸的伺服電機各自相互運動,這樣重復加工產品。
[0006]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是:本發明是在十字滑臺的同一水平面安裝適應于加工平臺運動的伸縮防塵罩,并保證十字滑臺水平防塵罩在正常工作時能自適應地同步運動。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述。
[0009]如圖1所示,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包括底座1,底座I上固定有十字滑臺2和激光加工設備3,所述十字滑臺2包括X軸滑臺2-1和Y軸滑臺2-2,Y軸滑臺2-2上設有加工平臺4,所述底座I上設有防塵罩支架5,防塵罩支架5包括支撐腳5-1和框架5-2,所述框架5-2位于十字滑臺2上方,并與加工平臺4的高度平齊,加工平臺4的Y軸方向兩側固定有滑桿6,滑桿6架設于框架5-2內側設有的軌道上,兩側滑桿6的外側與框架5-2之間分別設有Y軸左伸縮防塵罩7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8,兩側滑桿6的內側則設有位于加工平臺4前后側的X軸前伸縮防塵罩9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10。
[0010]使用時,當加工平臺4沿X軸方向前后運動時,X軸前伸縮防塵罩9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10同時會沿X軸方向做伸縮運動;當加工平臺4沿Y軸方向前后運動時,Y軸左伸縮防塵罩7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8同時會沿Y軸方向做伸縮運動,與此同時,X軸前伸縮防塵罩9、X軸后伸縮防塵罩10連同滑桿6會一同沿Y軸方向前后移動;在加工時,依據產品圖形,加工軟件會自動編好程式,電腦會控制X、Y軸的伺服電機各自相互運動,這樣重復加工廣品。
[0011]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包括底座,底座上固定有十字滑臺和激光加工設備,所述十字滑臺包括X軸滑臺和Y軸滑臺,Y軸滑臺上設有加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防塵罩支架,防塵罩支架包括支撐腳和框架,所述框架位于十字滑臺上方,并與加工平臺的高度平齊,加工平臺的Y軸方向兩側固定有滑桿,滑桿架設于框架內側設有的軌道上,兩側滑桿的外側與框架之間分別設有Y軸左伸縮防塵罩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兩側滑桿的內側則設有位于加工平臺前后側的X軸前伸縮防塵罩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十字滑臺的同步水平防塵罩結構,包括底座,底座上固定有十字滑臺和激光加工設備,所述十字滑臺包括X軸滑臺和Y軸滑臺,Y軸滑臺上設有加工平臺,所述底座上設有防塵罩支架,防塵罩支架包括支撐腳和框架,所述框架位于十字滑臺上方,并與加工平臺的高度平齊,加工平臺的Y軸方向兩側固定有滑桿,兩側滑桿的外側與框架之間分別設有Y軸左伸縮防塵罩和Y軸右伸縮防塵罩,兩側滑桿的內側則設有位于加工平臺前后側的X軸前伸縮防塵罩和X軸后伸縮防塵罩。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是:本發明是在十字滑臺的同一水平面安裝適應于加工平臺運動的伸縮防塵罩,并保證十字滑臺水平防塵罩在正常工作時能自適應地同步運動。
【IPC分類】B23K37/00, B23K26/70
【公開號】CN105081589
【申請號】CN201510436901
【發明人】朱先鋒
【申請人】深圳市銘鐳激光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