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平行光光源由多個平行光光源排布而成,可通過控制這些光源中部分的開啟,對其產生的平行光束的橫截面形狀進行改變,改變兩個平面鏡上所接收光束的面積,從而對兩個路燈的亮度進行調控。
[0050]也可以通過控制各個平行光光源的亮度,來控制兩個路燈的亮度。
[0051]第四實施例
[0052]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53]參見圖7,沿Y軸方向,第一平面鏡6312的上邊緣與第二平面鏡6412的下邊緣共一個與X-Z平面相平行的平面,直線電機622推動第一平行光光源621在水平的X-Y平面內沿Y軸來回的移動,從而控制第一平行光光源621產生的平行光束061在兩個平面鏡上的分配比例,從而改變兩個照射單元的亮度比例。
[0054]第五實施例
[0055]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五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56]安裝于第一照射裝置上的第一反射器7312如圖8所示,其為一塊平面玻璃板,其具有反光區域73121與透光區域73122,二者均為沿橫向布置,反光區域73121的寬度等于透光區域73122的寬度,即透光區域的面積等于反光區域的面積,反光區域73121的背面上涂有銀涂層,透光區域73122的背面上涂有增透膜層。
[0057]安裝于第二照射裝置上的第二反射器為平面鏡,即對照射其上的光全部進行反射。
[0058]沿Z軸方向,兩塊平面玻璃板的上下邊緣根據光路在玻璃內折射產生的路徑平移進行設置。
[0059]沿Y軸方向,兩塊塊平面玻璃板的兩側邊緣對齊。
[0060]第六實施例
[0061]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六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五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2]安裝于第一照射裝置上的第一反射器8312如圖9所示,其反光區域83121及透光區域83122為均為正方形且間隔布置,即透光區域的面積等于反光區域的面積。
[0063]第七實施例
[0064]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七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六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5]參見圖10,第一反射器7412為半透半反鏡,從而可將光源722產生的光束中的一半反射至第一光散射器上,另一半透射光照射于第二反射器7512上。
[0066]第八實施例
[0067]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八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六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68]用玻璃磚替代平面玻璃板。
[0069]第九實施例
[0070]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九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71]參見圖11,在光源的殼體87的周向上布置有投射窗871、872、873及874,殼體87內對應地布置有平行光光源891、892、893及894,這些平行光光源產生的光束通過對應的投射窗投射于對應的照射裝置881、882、883及884上。
[0072]其輸電線、控制線等布線均集中于光源處,可有效地減少布線量,且便于對光源的管理及維護。
[0073]第十實施例
[0074]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十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75]還具有第三照射單元及第四照射單元。
[0076]參見圖12,沿第一平行光光源產生的光束的投射方向,安裝于第一照射單元上的第一平面鏡9312,安裝于第二照射單元上的第二平面鏡9412,安裝于第三照射單元上的第三平面鏡9512,及安裝于第四照射單元上的第四平面鏡9612依次布置。
[0077]沿Y軸的正方向,第一平面鏡9312的下邊緣,第二平面鏡9313的上邊緣,第三平面鏡9512的下邊緣,及第四平面鏡9612的上邊緣相對齊。
[0078]沿Z軸的正方向,第一平面鏡9312的下邊緣,第二平面鏡9313的下邊緣,第三平面鏡9512的上邊緣,及第四平面鏡9612的上邊緣相對齊。
[0079]即當一個光束同時投射于該四個平面鏡上時,四者的有效反射面在垂直于該光束的傳播方向的平面上的投影的交界線構成一個十字狀,即相鄰兩條交界線的夾角均為90度。
[0080]該電能照明系統的控制方法為通過改變光束的橫截面形狀,從而控制相應照射單元的亮度。
[0081]第^^一實施例
[0082]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第十一實施例的說明,以下僅對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進行說明。
[0083]參見圖13,第一反射器9712的位置高于光源922,第一反射器9712為一半透半反鏡,第一照射裝置還具有一光轉向器9812,光轉向器9812為一平面鏡,透過第一反射器9712的光線經光轉向器9812的反射后沿水平或向下的方向投射至第二反射器9912,第二反射器9912為平面鏡。
[0084]以上各實施例以路燈系統為例,但本電能照明系統并不局限于路燈系統及上述各實施例,例如,還可以運用于運動場地的照明。
[0085]光源與照射裝置的距離優選大于等于照射裝置的高度,更優選為照射裝置的高度的4倍至8倍;在路燈系統中,通常優選為30米至80米。
[0086]為了校正光在傳播過程中存在折射而非直線傳播的問題,對于每個照射裝置均單獨采用一個平行光光源進行投射,該電能照明系統的控制方法為,通過調整對應平行光光源,直至使光束的投射點位于照射裝置的反射器上。
[0087]反射器還可以為沿指向光源的方向凸起的弧面鏡或凸面鏡,可直接將光散射成發散光進行照明,無需光散射器。
[0088]平行光源可以為采用透鏡系統將散射光聚成平行光,也可采用凹面鏡對散射光進行反射形成的平行光,但并不局限于此。
[0089]本實用新型的主要構思是通過將將電能照明系統中的光源與照射部分分離,從而減少布線,便于對光源進行維護,根據本構思,在平面玻璃板背面上的銀涂層的面積占比可根據實際設計需要進行布置,在光源里布置的平行光光源的數量及光源周圍的路燈數量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布置,同一條光束的光路上的照射裝置的數量綜合光束的傳播距離與照明需要進行布置。
【主權項】
1.電能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單元; 其特征在于: 用于投射照明用光的照射單元,所述照射單元包括支撐柱及安裝在所述支撐柱上的照射裝置,所述照射裝置包括反射器; 所述光源單元包括支撐裝置及用于向所述反射器投射大致平行的光束的光源,所述光源安裝在所述支撐裝置上; 所述支撐柱與所述支撐裝置相分離布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沿一條所述光束的投射方向,依次布置有兩個以上的所述照射單元; 分布于該條光束的光路上的反射器中進行反射光的部分反射面為有效反射面,所述有效反射面在垂直于該條光束的傳播方向的平面上的投影的交界線相交于同一交點,相鄰兩條所述交界線的夾角相等; 所述反射器為平面鏡。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沿一條所述光束的投射方向,依次布置有第一照射單元及第二照射單元; 所述第一照射單元的反射器為平面玻璃板、玻璃磚或平面的半透半反鏡,所述平面玻璃板或玻璃磚上的透光區域與反光區域間隔布置且二者的總面積相等; 所述第二照射單元的反射器為平面鏡或全反射棱鏡。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面玻璃板或所述玻璃磚的透光區域的背面附有一層增透膜層; 所述平面玻璃板或所述玻璃磚的反光區域的背面附有一層銀涂層。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一項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沿一條光束的投射方向,所述光源的位置低于先接收該光束的反射器的位置; 先接收該光束的照射單元還包括光轉向器,所述光轉向器為平面鏡; 沿該光束的投射方向,所述光轉向器位于先接收該光束的反射器的下游,未經先接收該光束的反射器反射的部分光束經所述光轉向器反射后沿水平方向或向下的方向投射。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裝置為報亭; 所述報亭的頂部的四個頂角上各安裝有一塊熒光板; 所述光源單元還包括向所述熒光板投射光束的光源。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射單元還包括光散射器,沿反射器反射的光束的投射方向,所述光散射器位于反射器的下游。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與所述反射器之間的距離和所述照射裝置的高度的比值為4至8。9.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與所述反射器位于同一高度位置,所述反射器與水平面間的夾角為45度。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能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單元包括2個以上的獨立光源,分別朝位于不同照射單元投射大致平行的光CO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能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單元及用于投射照明用光的照射單元;其中,照射單元包括支撐柱及安裝在該支撐柱上的照射裝置,照射裝置包括反射器;光源單元包括支撐裝置及用于向上述反射器投射大致平行的光束的光源,該光源安裝在支撐裝置上;支撐柱與支撐裝置相分離布置。該電能照明系統具有布線少,便于對光源進行維護的優點。
【IPC分類】F21V21/10, F21S8/00, F21V17/08, F21W131/10
【公開號】CN205014159
【申請號】CN201520620667
【發明人】何春旺
【申請人】何春旺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