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中學數學平面幾何教具。
目前尚無此類教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應用于中學數學平面幾何教學中的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它能簡單直觀地證明圓上角度數定理(頂點在圓周上的角稱為圓上角)。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采用的解決方案是在平板上刻一圓周凹槽,取一板條直徑和一板條半徑,板條半徑一端與板條直徑的中點即圓周凹槽的圓心相連,取兩條刻有孔槽的板條,其一端分別與板條直徑的兩端相連,另一端與板條半徑的另一端相連,另取一板條與板條直徑垂直連接,以上三條板條與板長直徑、板條半徑之間均用釘子活動式連接,釘子穿入圓周凹槽。平板和板條可由木板或塑料板制成。
采用這樣的結構之后,圓周角度數定理和弦切角度數定理即可直觀地得到證明,學生容易理解且記得牢。
以下結合附圖
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附圖是本實用新型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所示的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由一個圓周凹槽⊙O、板條直徑AB,板條半徑OC以及另三條板條AC,BC與BD組成。首先在一平板上刻一圓周凹槽⊙0,然后用三只釘子A、O、B將板條直徑AB固定在平板上,釘子A、B可在圓周凹槽中移動。板條AC、BC各有一端分別與板條直徑AB的兩端相連,并可繞釘子A和B旋轉。板條AC、BC上均刻一孔槽,孔槽的長度等于圓⊙O的直徑。板條半徑OC可繞圓心釘子O旋轉,釘子C穿過板條半徑OC,板條AC和BC并插入圓周凹槽中;釘子C可沿圓周凹槽自由移動。板條BD的一固定在釘子B上,并使板條BD垂直于板條直徑AB。
操作時,先把釘子A、B固定在某個位置,使板條AC與BC垂直,這樣便可發現,∠CBD是弦切角,∠OAC為圓周角,∠BOC為圓心角,它們所對的弧都是 ,而且∠BOC=∠OAC+∠OCA=2∠OAC;(即圓心角等于同弧的圓周角的兩倍);∠CBD=90°-∠OBC=90°-∠OCB=∠OCA=∠OAC=12∠BOC]]>(即,弦切角等于同弧的圓周角,并等于同弧的圓心角的一半)。改變釘子A、B、C的位置,上述關系仍不變。
權利要求1.一種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由一圓周凹槽,板條直徑、板條半徑及另三條板條組成,其特征在于三條板條(AC;BC;BD)與板條直徑(AB)、板條半徑(OC)之間分別用三只釘子(A、B、C)以活動式連接;釘子(A、B、C)同時插入圓周凹槽(⊙O)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其特征在于板條(AC)與(BC)均刻有孔槽,孔槽的長度等于圓(⊙O)的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上角度數定理教具,其特征在于板條(BD)與板條直徑(AB)垂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應用于中學數學平面幾何教學中的圓上角度數定再教具,由一圓周凹槽(⊙0)、板條直徑(AB)、板條半徑(OC)和另三條板條(AC、BC、BD)組成。三條板條與板條直徑,板條半徑之間分別用三只釘子(A、B、C)以活動式連接,釘子同時插入圓周凹槽中。板條(AC)與(BC)均刻有孔槽,孔槽長度等于圓的直徑。板條(BD)與板條直徑(AB)垂直。這樣,通過演示教具,便可簡單直觀地證明圓周角度數定理和弦切角度數定理。
文檔編號G09B23/04GK2221805SQ9422270
公開日1996年3月6日 申請日期1994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1994年9月27日
發明者陳有泉 申請人:陳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