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書桌,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書桌。
【背景技術】
[0002]青年人要保護視力,防止視力下降,需要保持良好的姿勢,需要養成習慣,克服不良習慣,而青年人看書學習過程中的坐姿不正確,是形成近視的主要原因,現在市面上的背背佳采用拉架彈力面料,強迫使用者糾正坐姿,預防近視發生,但背背佳是在發現坐姿不正確才采取的措施,對于近視更只能起到間接的作用。如何使青年人保持正確的坐姿,日常生活中主要依靠父母和老師的提醒,但父母和老師難以時刻監督孩子的坐姿。因此,需要尋找一種能夠隨時隨地自動監督孩子們的坐姿并會發出警示的設備。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隨時隨地自動提醒人們保持正確坐姿以防止近視的便攜式書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桌,包括桌子本體和桌腿,所述桌子本體包括面板、底板和側板,其特征是:還包括近視提醒器,所述近視提醒器連接設置在桌子本體上,所述近視提醒器包括距離感應器、提醒燈、控制器和供電裝置,所述距離感應器通過控制器連接提醒燈并與供電裝置電連接;所述桌腿包括上桌腿和下桌腿,所述上桌腿可拆卸式連接在底板底面上,所述下桌腿與上桌腿可伸縮連接。
[0005]所述距離感應器設置在面板一端面上,所述提醒燈設置在面板上表面,所述控制器和供電裝置設置在面板下表面。
[0006]所述供電裝置為蓄電池。
[0007]所述提醒燈為發光二極管。
[0008]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預防近視的結構簡單,能有效的規范學生的學習姿勢,同時可升降調節的桌腿能方便不同身高的學生使用,同時可拆卸式桌腿使得桌子簡單輕便,便于攜帶。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結合附圖1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
[0011]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桌,包括桌子本體I和桌腿10,所述桌子本體I包括面板2、底板3和側板4,還包括近視提醒器5,所述近視提醒器5設置在桌子本體I上,所述近視提醒器5包括距離感應器6、提醒燈7、控制器(圖未示)和供電裝置(圖未示),所述距離感應器6通過控制器連接提醒燈7并與供電裝置電連接;所述桌腿10包括上桌腿8和下桌腿9,所述上桌腿8可拆卸式連接在底板3底面上,所述下桌腿9上端與上桌腿8下端可伸縮連接,可以隨時調節桌子高度,適應不同人的身高,所述距離感應器6設置在面板2 —端面上,所述提醒燈7設置在面板2上表面,所述控制器和供電裝置設置在面板2下表面。所述供電裝置為蓄電池。所述提醒燈7為發光二極管。
[0012]使用時,學生只需坐在桌前學習,如果姿勢不正確,距離桌子的距離太近,提醒燈7亮起,提醒學生保持正確坐姿,安靜有效,如果需要攜帶時,只需將桌腿10從桌子本體I上拆卸下來攜帶即可,簡單輕便。
[0013]上述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實施范圍,故凡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所述內容所做的等同變化,均應包括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桌,包括桌子本體(I)和桌腿(10 ),所述桌子本體(I)包括面板(2)、底板(3)和側板(4),其特征是:還包括近視提醒器(5),所述近視提醒器(5)設置在桌子本體(I)上,所述近視提醒器(5 )包括距離感應器(6 )、提醒燈(7 )、控制器和供電裝置,所述距離感應器(6)通過控制器連接提醒燈(7)并與供電裝置電連接;所述桌腿(10)包括上桌腿(8 )和下桌腿(9 ),所述上桌腿(8 )可拆卸式連接在底板(3 )底面上,所述下桌腿(9 )上端與上桌腿(8)下端可伸縮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防近視桌,其特征是:所述距離感應器(6)設置在面板(2)—端面上,所述提醒燈(7)設置在面板(2)上表面,所述控制器和供電裝置設置在面板(2)下表面。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防近視桌,其特征是:所述供電裝置為蓄電池。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防近視桌,其特征是:所述提醒燈(7)為發光二極管。
【專利摘要】一種便攜式防近視桌,包括桌子本體和桌腿,所述桌子本體包括面板、底板和側板,其特征是:還包括近視提醒器,所述近視提醒器連接設置在桌子本體上,所述近視提醒器包括距離感應器、提醒燈、控制器和供電裝置,所述距離感應器通過控制器連接提醒燈并與供電裝置電連接;所述桌腿包括上桌腿和下桌腿,所述上桌腿可拆卸式連接在底板底面上,所述下桌腿與上桌腿可伸縮連接。本實用新型能有效的規范學生的學習姿勢,同時可升降調節的桌腿能方便不同身高的學生使用,同時可拆卸式桌腿使得桌子簡單輕便,便于攜帶。
【IPC分類】A47B3/06, F21V33/00, A47B9/00
【公開號】CN204670619
【申請號】CN201520372032
【發明人】呂煒, 王毅, 張會敏, 溫夏蕾, 溫夏露
【申請人】溫夏露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