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編織袋纖維及應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人造纖維及其應用。
目前我國在纖維水泥制品中多年采用石棉、紙纖維、玻纖、維綸為纖維材料,這些材料來源不廣、價格高、配料復雜、生產工藝技術要求高,產品成本高,價格也高,特別是,用得較廣的石棉屬致癌物,國際上禁止使用。多年來,我國一直致力于研究代替石棉纖維的攻關,但至今沒有突破性發展。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低成本無毒無害的編織袋纖維,取代現有的石棉、玻纖、維綸纖維,在纖維水泥制品中的應用。
本發明的具體方案是取廢舊編織袋經開松機或磨機加工制成一種人造纖維,纖維長度為0.9-2.5MM直徑為30-40埃。
本發明的用途是主要用于各種建筑纖維水泥制品中,取替現在的石棉纖維、玻絲纖維、維綸纖維。
本發明成本低、無毒無害,用于水泥制品中,產品質量提高,本纖維具有以下特性1.化學穩定性強、耐酸、耐堿、耐老化;2.機械強度高、抗拉、韌性強、彈性摩量高;3.可松解性強,單位體積比大;4.吸附能力強,棉球狀結構;5.絕緣性能好。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實施例1取廢舊編織袋在開松機上開松制成編織袋纖維,纖維長度為0.9-2.5MM,纖維直徑為30-40埃。將制得的編織袋纖維取代石棉、玻纖制作纖維水泥瓦,其質量比石棉瓦大有提高,特別是抗折壓強度可提高20%以上,韌性提高30%以上。
實施例2取廢舊編織袋在磨機上水磨制成編織袋纖維,纖維長度為0.9-2.5MM,纖維直徑為30-40埃。將制得的編織袋纖維取代維綸纖維制成纖維水泥板。
權利要求
1.用于建筑纖維水泥制品中的一種編織袋纖維,其特征是它是使用廢舊編織袋經開松機或磨機加工制成的一種人造纖維,纖維長度為0.9-2.5MM直徑為30-40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袋纖維,其用途是用于各種建筑纖維水泥制品中取替現有的石棉纖維、玻絲纖維、維綸纖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使用廢舊編織袋經開松機或磨機加工制成的一種人造纖維,纖維長度為0.9—2.5mm直徑為30—40埃,其主要用途是用于各種建筑纖維水泥制品中,取替現在的石棉纖維、玻絲纖維、維綸纖維等;本纖維化學穩定性強、機械強度高,用于纖維水泥制品中,廢物利用,成本低,質量好,具有廣闊的開發前景。
文檔編號D01F9/14GK1210157SQ9710922
公開日1999年3月10日 申請日期1997年9月3日 優先權日1997年9月3日
發明者樊民, 樊成發, 樊畢舟 申請人: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