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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hao):10780088閱讀:727來源:國知局(ju)
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所述齒板的上側設有至少一個上通孔,上通孔包括上圓形部及上豁口部,上豁口部設于上圓形部的上方,且與上圓形部連接;和/或,所述齒板的下側設有至少一個下通孔,下通孔包括下圓形部及下豁口部,下豁口部設于下圓形部的下方,且與下圓形部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顎式破碎機的齒板的起吊結構,可保證在齒板吊裝過程中,快速安全地起吊齒板,便于齒板的更換,即使齒板磨損造成厚度減小,也不會受到影響,從而提高了起吊過程中的安全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齒板吊具可與多種不同重量及尺寸的活動齒板及固定齒板均匹配使用,無需每次更換齒板吊具,從而降低了成本。
【專利說明】
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
【背景技術】
[0002]齒板是顎式破碎機的一種易損件,磨損后需要及時更換,且更換是很頻繁的,因此一種能快速、安全吊裝齒板的齒板吊具是急需解決的一種需求。
[0003]目前,如圖1至圖6所示,顎式破碎機的齒板包括活動齒板I及固定齒板2,活動齒板I及固定齒板2的上下兩端面上均設有燕尾槽3,吊具通過燕尾槽3來起吊活動齒板I或固定齒板2。
[0004]如圖7及圖8所示,齒板吊具包括吊環螺栓4、梯形塊5及防脫件6,梯形塊5與燕尾槽3相匹配,并起吊齒板,防脫件6與齒板的厚度相匹配,并防止齒板在起吊過程中的脫落。
[0005]如圖9至圖12所示,在起吊活動齒板I或固定齒板2時,將梯形塊5裝入至相應的燕尾槽3中,通過防脫件6夾緊活動齒板I或固定齒板2中相應的端面,將鋼繩7系在吊環螺栓4上,并通過吊鉤8進行起吊。
[0006]但是,由于齒板在使用一段時間后,齒板的上下兩端會嚴重磨損,從而造成上下兩端的厚度會逐漸減小,這致使承擔起吊作用的燕尾槽3的厚度變薄,承載能力大幅減小,因此在起吊過程中存在齒板脫落等重大安全隱患。
[0007]另外,因活動齒板I和固定齒板2常規厚度不同,故每次需要不同尺寸的防脫件6來分別匹配活動齒板I和固定齒板2,從而浪費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8]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由于承擔起吊作用的燕尾槽的厚度變薄,使吊具的承載能力大幅減小,從而在起吊過程中存在齒板脫落等重大安全隱患,且因每次需要不同尺寸的防脫件來分別匹配活動齒板和固定齒板,從而浪費成本的缺陷,提供一種顎式破碎機的齒板、齒板吊具及顎式破碎機。
[0009]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0010]—種顎式破碎機的齒板,其特點在于,所述齒板的上側設有至少一個上通孔,所述上通孔包括上圓形部及上豁口部,所述上豁口部設于所述上圓形部的上方,且與所述上圓形部連接;和/或,
[0011]所述齒板的下側設有至少一個下通孔,所述下通孔包括下圓形部及下豁口部,所述下豁口部設于所述下圓形部的下方,且與所述下圓形部連接。
[0012]較佳地,所述上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上側的中間的第一上通孔,所述第一上通孔包括第一上圓形部及第一上豁口部,所述第一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上圓形部的右上方或左上方;和/或,
[0013]所述上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左上側的第二上通孔及設于所述齒板的右上側的第三上通孔;
[0014]所述第二上通孔包括第二上圓形部及第二上豁口部,所述第二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二上圓形部的左上方;
[0015]所述第三上通孔包括第三上圓形部及第三上豁口部,所述第三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三上圓形部的右上方。
[0016]較佳地,所述第二上通孔與所述第三上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
[0017]在本方案中,在所述上通孔包括所述第二上通孔及所述第三上通孔時,所述第二上通孔與所述第三上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
[0018]較佳地,所述下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下側的中間的第一下通孔,所述第一下通孔包括第一下圓形部及第一下豁口部,所述第一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下圓形部的右下方或左下方;和/或,
[0019]所述下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左下側的第二下通孔及設于所述齒板的右下側的第三下通孔;
[0020]所述第二下通孔包括第二下圓形部及第二下豁口部,所述第二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二下圓形部的左下方;
[0021 ]所述第三下通孔包括第三下圓形部及第三下豁口部,所述第三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三下圓形部的右下方。
[0022]較佳地,所述第二下通孔與所述第三下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
[0023]在本方案中,在所述下通孔包括所述第二下通孔及所述第三下通孔時,所述第二下通孔與所述第三下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
[0024]較佳地,所述上圓形部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2mm?73mm ;和/或,
[0025]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2mm?73_。
[0026]較佳地,所述齒板為活動齒板或固定齒板。
[0027]—種齒板吊具,其特點在于,所述齒板吊具用于如上述的齒板,所述齒板吊具包括吊板、防脫板及圓柱形吊桿,所述圓柱形吊桿的一端面固定設置于所述吊板上,所述防脫板固定設置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另一端面上,且所述防脫板包括突出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延伸部;
[0028]所述圓柱形吊桿與所述上圓形部和/或所述下圓形部相匹配,所述延伸部與所述上豁口部和/或所述下豁口部相匹配,所述圓柱形吊桿及所述防脫板均用于從所述上通孔的一側插入,且從所述上通孔的另一側伸出,或從所述下通孔的一側插入,且從所述下通孔的另一側伸出,所述圓柱形吊桿還用于伸出后在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內旋轉。
[0029]在本方案中,在所述齒板僅設有所述上通孔時,所述圓柱形吊桿與所述上圓形部相匹配,所述延伸部與所述上豁口部相匹配。
[0030]在所述齒板僅設有所述下通孔時,所述圓柱形吊桿與所述下圓形部相匹配,所述延伸部與所述下豁口部相匹配。
[0031]在所述齒板均設有所述上通孔及所述下通孔時,所述圓柱形吊桿分別與所述上圓形部及所述下圓形部相匹配,所述延伸部分別與所述上圓形部及所述下豁口部相匹配。
[0032]所述齒板均設有所述上通孔及所述下通孔的目的在于,方便對所述齒板的翻轉使用,即通過吊鉤起吊齒板時,只能一次起吊齒板的上側或下側,當起吊齒板的上側時,齒板的下側指向豎直向下方向,當起吊齒板的下側時,齒板的上側指向豎直向下方向。
[0033]較佳地,所述齒板吊具還包括鎖桿,所述鎖桿設置于所述吊板上,所述鎖桿的長度小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長度,所述鎖桿用于在所述圓柱形吊桿及所述防脫板伸出時與所述齒板抵接。
[0034]較佳地,所述圓柱形吊桿的長度的取值范圍為90mm?180mm,所述鎖桿的長度的取值范圍為60mm?130mm。
[0035]較佳地,所述鎖桿為全螺紋螺栓,所述吊板的右下側及左下側分別開設有第一螺紋通孔及第二螺紋通孔,所述全螺紋螺栓用于沿所述第一螺紋通孔的螺紋或所述第二螺紋通孔的螺紋旋轉。
[0036]在本方案中,所述鎖桿通過采用所述全螺紋螺栓的結構,可自由調整與所述齒板抵接的距離。
[0037]在本方案中,所述吊板上開設有兩個螺紋通孔,這可使左右兩個齒板吊具通用,且在起吊過程中,所述鎖桿一直位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正下方或正下方小范圍內,這樣,可使所述鎖桿的頭部有效地抵接在齒板的凹槽內,不致所述鎖桿的頭部滑動。對于一個齒板吊具,僅需一件鎖桿即可,因在起吊齒板的過程中,兩個齒板吊具為對稱布置,且所述吊板均向內側傾斜,這時只要將鎖桿安裝在不同的螺紋通孔內即可滿足需求。
[0038]較佳地,所述吊板的上側開設有吊孔,所述圓柱形吊桿固定設置于所述吊板的下側,所述鎖桿設置于所述吊板的下側,所述延伸部的延伸方向指向所述吊板的上側。
[0039]較佳地,所述吊板包括設置于上側的彎折部,所述彎折部的彎折方向指向所述齒板。
[0040]在本方案中,所述彎折部在起吊過程中盡量將所述齒板吊具的起吊中心靠近所述齒板的質心上。
[0041]較佳地,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小于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
[0042]較佳地,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比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小2mm?3mm ο
[0043]在本方案中,為了在旋轉過程中所述圓柱形吊桿與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之間較佳地契合,且在起吊過程中所述圓柱形吊桿需要承受起齒板的重量,因此將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控制在比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小2?3_的范圍內。
[0044]較佳地,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0mm?70_。
[0045]較佳地,所述齒板吊具的材質為低碳鋼(碳含量低于0.25%的鋼)。
[0046]—種顎式破碎機,其特點在于,所述顎式破碎機包括如上述的齒板。
[0047]在符合本領域常識的基礎上,上述各優選條件,可任意組合,即得本實用新型各較佳實例。
[0048]本實用新型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
[004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顎式破碎機的齒板的起吊結構,可保證在齒板吊裝過程中,快速安全地起吊齒板,便于齒板的更換,即使齒板磨損造成厚度減小,也不會受到影響,從而提高了起吊過程中的安全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齒板吊具可與多種不同重量及尺寸的活動齒板及固定齒板均匹配使用,無需每次更換齒板吊具,從而降低了成本。
【附圖說明】
[0050]圖1為現有技術中活動齒板的主視圖。
[0051 ]圖2為現有技術中活動齒板的側視圖。
[0052]圖3為現有技術中不同類型的活動齒板的主視圖。
[0053]圖4為現有技術中不同類型的活動齒板的側視圖。
[0054]圖5為現有技術中固定齒板的主視圖。
[0055]圖6為現有技術中固定齒板的側視圖。
[0056]圖7為現有技術中齒板吊具的主視圖。
[0057]圖8為現有技術中齒板吊具的側視圖。
[0058]圖9為現有技術中活動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主視圖。
[0059]圖10為現有技術中活動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側視圖。
[0060]圖11為現有技術中固定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主視圖。
[0061]圖12為現有技術中固定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側視圖。
[0062]圖1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固定齒板的上半部的主視圖。
[0063]圖1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固定齒板的上半部的左視圖。
[0064]圖1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齒板吊具的主視圖。
[0065]圖1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齒板吊具的側視圖。
[0066]圖1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固定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主視圖。
[0067]圖1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固定齒板與齒板吊具的連接示意的左視圖。
[0068]附圖標記說明:
[0069]現有技術:
[0070]活動齒板I
[0071]固定齒板2
[0072]燕尾槽3
[0073]吊環螺栓4
[0074]梯形塊5
[0075]防脫件6
[0076]鋼繩7
[0077]吊鉤8
[0078]本實用新型:
[0079]固定齒板2
[0080]鋼繩7
[0081]吊鉤8
[0082]第二上通孔9
[0083]第二上圓形部91
[0084]第二上豁口部92
[0085]第三上通孔10
[0086]第三上圓形部101
[0087]第三上豁口部102
[0088]豎直中心平面111
[0089]水平中心平面112
[0090]吊板12
[0091]圓柱形吊桿13
[0092]防脫板14
[0093]延伸部141
[0094]鎖桿15
[0095]第一螺紋通孔16
[0096]第二螺紋通孔17
[0097]吊孔18
[0098]彎折部19
[0099]齒板吊具20
[0100]第二下通孔21
[0101]第二下圓形部211
[0102]第二下豁口部212
[0103]第三下通孔22
[0104]第三下圓形部221
[0105]第三下豁口部222
【具體實施方式】
[0106]下面舉個較佳實施例,并結合附圖來更清楚完整地說明本實用新型。
[0107]實施例1
[0108]如圖13、圖14、圖17及圖18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齒板2用于顎式破碎機,固定齒板2的左上側開設有第二上通孔9,固定齒板2的右上側開設有第三上通孔10,固定齒板2的左下側開設有第二下通孔21,固定齒板2的右下側開設有第三下通孔22,圖13及圖14中僅示出固定齒板2的上半部。
[0109]其中,第二上通孔9包括第二上圓形部91及第二上豁口部92,第二上豁口部92設于第二上圓形部91的左上方,且與第二上圓形部91連接。
[0110]第三上通孔10包括第三上圓形部101及第三上豁口部102,第三上豁口部102設于第三上圓形部101的右上方,且與第三上圓形部101連接。
[0111]第二上通孔9與第三上通孔10關于固定齒板2的豎直中心平面111相對稱。
[0112]第二下通孔21包括第二下圓形部211及第二下豁口部212,第二下豁口部212設于第二下圓形部211的左下方,且與第二下圓形部211連接。
[0113]第三下通孔22包括第三下圓形部221及第三下豁口部222,第三下豁口部222設于第三下圓形部221的右下方,且與第三下圓形部221連接。
[0114]第二下通孔21與第三下通孔22關于豎直中心平面111相對稱,且第二上通孔9與第二下通孔21關于固定齒板2的水平中心平面112相對稱,第三上通孔10與第三下通孔22關于水平中心平面112相對稱。
[0115]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及第三下圓形部221的直徑的均為43mm,雖然在本實施例中示出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及第三下圓形部221的具體直徑,但并不僅限于此數值,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
[0116]顎式破碎機的齒板包括活動齒板及固定齒板2,雖然在本實施例中未示出活動齒板,但第二上通孔9、第三上通孔10、第二下通孔21、第三下通孔22均可同樣開設于活動齒板上,且開設位置及尺寸與固定齒板2—致。
[0117]如圖15及圖16所示,本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齒板吊具20,齒板吊具20用于如上述的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齒板吊具20包括吊板12、圓柱形吊桿13、防脫板14及鎖桿15。
[0118]其中,吊板12的上側開設有吊孔18,吊孔18用于使齒板吊具20與外部的起吊裝置連接。
[0119]吊板12的右下側及左下側分別開設有第一螺紋通孔16及第二螺紋通孔17。
[0120]吊板12包括設置于上側的彎折部19,彎折部19的彎折方向指向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從而在起吊過程中盡量將齒板吊具20的起吊中心靠近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的質心上。
[0121 ]圓柱形吊桿13的一端面固定設置于吊板12的下側,圓柱形吊桿13的直徑為40mm,且圓柱形吊桿13的長度為140mm,雖然在本實施例中示出圓柱形吊桿13的具體直徑及長度,但并不僅限于此數值,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
[0122]防脫板14固定設置于圓柱形吊桿13的另一端面上,且防脫板14包括突出于圓柱形吊桿13的延伸部141,延伸部141的延伸方向與吊板12的方向一致且指向吊孔18的方向。
[0123]圓柱形吊桿13與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或第三下圓形部221相匹配,延伸部141與第二上豁口部92、第三上豁口部102、第二下豁口部212或第三下豁口部222相匹配。
[0124]圓柱形吊桿13及防脫板14均用于從第二上通孔9的一側插入,且從第二上通孔9的另一側伸出;或,
[0125]從第三上通孔10的一側插入,且從第三上通孔10的另一側伸出;或,
[0126]從第二下通孔21的一側插入,且從第二下通孔21的另一側伸出;或,
[0127]從第三下通孔22的一側插入,且從第三下通孔22的另一側伸出。
[0128]圓柱形吊桿13還用于伸出后在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或第三下圓形部221內旋轉。
[0129]在本實施例中,為了在旋轉過程中圓柱形吊桿13與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或第三下圓形部221之間較佳地契合,且在起吊過程中圓柱形吊桿13需要承受起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的重量,因此將圓柱形吊桿13的直徑控制在比第二上圓形部91、第三上圓形部101、第二下圓形部211或第三下圓形部221的直徑小2?3mm的范圍內。
[0130]鎖桿15設置于吊板12的下側,鎖桿15的長度為100_,鎖桿15用于在圓柱形吊桿13及防脫板14伸出時與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抵接。
[0131]在本實施例中,鎖桿15為全螺紋螺栓,吊板12的右下側及左下側分別開設有第一螺紋通孔16及第二螺紋通孔17,所述全螺紋螺栓用于沿第一螺紋通孔16的螺紋或第二螺紋通孔17的螺紋旋轉。
[0132]鎖桿15通過采用全螺紋螺栓結構,可方便地調整與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抵接的距離,因此對于不同厚度的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只需通過操作鎖桿15即可匹配使用,無需每次更換齒板吊具20,從而降低成本。
[0133]在本實施例中,吊板12上開設有兩個螺紋通孔,這可使左右兩個齒板吊具20通用,且在起吊過程中,鎖桿15—直位于圓柱形吊桿13的正下方或正下方小范圍內,這樣,可使鎖桿15的頭部有效地抵接在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的凹槽內,不致鎖桿15的頭部滑動。對于一個齒板吊具20,僅需一件鎖桿15即可,因在起吊齒板的過程中,兩個齒板吊具為對稱布置,且吊板12均向內側傾斜,這時只要將鎖桿15安裝在不同的螺紋通孔內即可滿足需求。
[0134]在本實施例中,齒板吊具20的材質為低碳鋼。
[0135]在使用齒板吊具20來起吊固定齒板2時,在第二上通孔9及第三上通孔10內分別匹配裝入兩個齒板吊具20。
[0136]裝入過程中,先通過手動旋轉鎖桿15來調整抵接的距離,鎖桿15防止因圓柱形吊桿13過多插入至固定齒板2內,從而造成裝配干涉。當第二上通孔9及第三上通孔10的開設位置處于固定齒板2的凹槽處時,需要通過鎖桿15將防脫板14處于凹槽內,否則會造成防脫板14的裝配干涉,且通過鎖桿15也可防止在起吊過程中固定齒板2在圓柱形吊桿13上的晃動。
[0137]調整鎖桿15后,將防脫板14及圓柱形吊桿13依次從第二上通孔9的一側插入,且從第二上通孔9的另一側伸出,此時,鎖桿15與固定齒板2抵接。
[0138]伸出后,旋轉吊板12,從而帶動圓柱形吊桿13在第一圓形部91內進行旋轉,也帶動防脫板14旋轉,此時,延伸部141與第一豁口部92錯位,從而鎖定并防止圓柱形吊桿13的脫離,之后再旋緊鎖桿15并與固定齒板2抵接。
[0139]同樣的方式將另一個齒板吊具20裝入至第三上通孔10內。
[0140]兩個齒板吊具20裝配完成后,將鋼繩7分別系在兩個吊孔18上,并通過吊鉤8進行起吊,此時,兩個齒板吊具20均向吊鉤8的方向受力,因此防脫板14也逐漸遠離第二上豁口部92或第三上豁口部102,從而有效地防止了圓柱形吊桿13的脫離。
[0141]大部分固定齒板2的存放多是平放在地面,因此在吊裝過程中,需要先將固定齒板2轉到成豎直狀態,此時,防脫板14既是受力元件也是防止齒板吊具20與固定齒板2脫離的安全栓。固定齒板2呈豎直狀態并起吊至空中時,圓柱形吊桿13為受力元件,而后將固定齒板2從空中平穩地安放在顎式破碎機的破碎腔中,完成固定齒板2的安裝。
[0142]活動齒板與固定齒板2的結構相似,可通過與固定齒板2同樣的上述方式起吊活動齒板,因此不再贅述。
[0143]也可通過第二下通孔21及第三下通孔22來起吊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起吊方式與上述的方式相同,因此不再贅述。
[0144]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齒板2均設有上通孔及下通孔的目的在于,方便對固定齒板2齒板的翻轉使用,即通過吊鉤8起吊固定齒板2時,只能一次起吊固定齒板2的上側或下側,當起吊固定齒板2的上側時,固定齒板2的下側指向豎直向下方向,當起吊固定齒板2的下側時,固定齒板2的上側指向豎直向下方向。
[0145]本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顎式破碎機,所述顎式破碎機包括如上述的固定齒板2及活動齒板。
[0146]本實施例提供的顎式破碎機的齒板的起吊結構,可保證在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吊裝過程中,快速安全地進行起吊,便于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的更換,即使固定齒板2或活動齒板磨損造成厚度減小,也不會受到影響,從而提高了起吊過程中的安全性。另外,齒板吊具20可與多種不同尺寸的活動齒板2及固定齒板均匹配使用,不受重量及尺寸的限制,無需每次更換齒板吊具20,從而降低了成本。
[0147]實施例2
[0148]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別在于,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上(包括活動齒板及固定齒板)僅設有兩個通孔,分別為設于所述齒板的上側的中間的第一上通孔及設于所述齒板的下側的中間的第一下通孔,所述第一上通孔及所述第一下通孔關于水平中心平面相對稱,所述第一上通孔及所述第一下通孔的尺寸與實施例1提供的第二上通孔的尺寸一致。
[0149]所述第一上通孔包括第一上圓形部及第一上豁口部,所述第一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上圓形部的右上方,且與所述第一上圓形部連接;
[0150]所述第一下通孔包括第一下圓形部及第一下豁口部,所述第一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下圓形部的右下方,且與所述第一下圓形部連接。
[0151]因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與實施例1中提供的齒板的結構較相似,因此不再提供附圖,可參考實施例1中的附圖。
[0152]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吊具與實施例1中的齒板吊具相同,且起吊所述齒板的方式也相似,但起吊所述齒板時僅使用一個齒板吊具即可,因所述第一上通孔及所述第一下通孔均位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處,故在起吊過程中受力較均勻,從而盡可能地減少起吊過程中所述齒板的晃動。
[0153]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為重量較輕的齒板,且只需要一個齒板吊具即可完成吊裝,因此節約成本。
[0154]實施例3
[0155]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別在于,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包括活動齒板及固定齒板)上還設有實施例2中提供的第一上通孔及第一下通孔。
[0156]因本實施例提供的齒板與實施例1中提供的齒板的結構較相似,因此不再提供附圖,可參考實施例1中的附圖。
[0157]所述齒板上設有6個尺寸相同的通孔,因此既可使用兩個齒板吊具來吊裝,從而使提高吊裝時的穩定性,也可使用一個齒板吊具來吊裝,從而節約成本,因此為用戶提供了多方面的選擇,提高了用戶體驗度。
[0158]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僅是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顎式破碎機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的上側設有至少一個上通孔,所述上通孔包括上圓形部及上豁口部,所述上豁口部設于所述上圓形部的上方,且與所述上圓形部連接;和/或, 所述齒板的下側設有至少一個下通孔,所述下通孔包括下圓形部及下豁口部,所述下豁口部設于所述下圓形部的下方,且與所述下圓形部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上側的中間的第一上通孔,所述第一上通孔包括第一上圓形部及第一上豁口部,所述第一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上圓形部的右上方或左上方;和/或, 所述上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左上側的第二上通孔及設于所述齒板的右上側的第三上通孔; 所述第二上通孔包括第二上圓形部及第二上豁口部,所述第二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二上圓形部的左上方; 所述第三上通孔包括第三上圓形部及第三上豁口部,所述第三上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三上圓形部的右上方。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上通孔與所述第三上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下側的中間的第一下通孔,所述第一下通孔包括第一下圓形部及第一下豁口部,所述第一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一下圓形部的右下方或左下方;和/或, 所述下通孔包括設于所述齒板的左下側的第二下通孔及設于所述齒板的右下側的第三下通孔; 所述第二下通孔包括第二下圓形部及第二下豁口部,所述第二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二下圓形部的左下方; 所述第三下通孔包括第三下圓形部及第三下豁口部,所述第三下豁口部設于所述第三下圓形部的右下方。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下通孔與所述第三下通孔關于所述齒板的豎直中心平面相對稱。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圓形部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2mm?73mm;和/或, 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2mm?73_。7.如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齒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為活動齒板或固定齒板。8.—種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吊具用于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齒板,所述齒板吊具包括吊板、防脫板及圓柱形吊桿,所述圓柱形吊桿的一端面固定設置于所述吊板上,所述防脫板固定設置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另一端面上,且所述防脫板包括突出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延伸部; 所述圓柱形吊桿與所述上圓形部和/或所述下圓形部相匹配,所述延伸部與所述上豁口部和/或所述下豁口部相匹配,所述圓柱形吊桿及所述防脫板均用于從所述上通孔的一側插入,且從所述上通孔的另一側伸出,或從所述下通孔的一側插入,且從所述下通孔的另一側伸出,所述圓柱形吊桿還用于伸出后在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內旋轉。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吊具還包括鎖桿,所述鎖桿設置于所述吊板上,所述鎖桿的長度小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長度,所述鎖桿用于在所述圓柱形吊桿及所述防脫板伸出時與所述齒板抵接。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長度的取值范圍為90mm?180mm,所述鎖桿的長度的取值范圍為60mm?130mm。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桿為全螺紋螺栓,所述吊板的右下側及左下側分別開設有第一螺紋通孔及第二螺紋通孔,所述全螺紋螺栓用于沿所述第一螺紋通孔的螺紋或所述第二螺紋通孔的螺紋旋轉。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板的上側開設有吊孔,所述圓柱形吊桿固定設置于所述吊板的下側,所述鎖桿設置于所述吊板的下側,所述延伸部的延伸方向指向所述吊板的上側。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板包括設置于上側的彎折部,所述彎折部的彎折方向指向所述齒板。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小于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比所述上圓形部或所述下圓形部的直徑小2mm?3mm。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吊桿的直徑的取值范圍為30mm ?70mmo17.如權利要求8?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齒板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板吊具的材質為低碳鋼。18.—種顎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顎式破碎機包括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齒板。
【文檔編號】B02C1/10GK205462396SQ201620274432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5日
【發明人】陳玉軍
【申請人】上海杰弗朗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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