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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8036782閱讀:421來源:國(guo)知局
專利名稱:垂直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按照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的垂直升降機(直梯)。
背景技術
例如在圖1A和IB中所示,相應的垂直升降機具有一承栽裝置1, 這里它是一個簡單的平臺1.3。這種設備特別作為殘疾人垂直升降機 (Behindertensenkrechtaufzug,殘疾人直梯)運行。這種升降機大多 在原先的建筑物規劃中沒有加以考慮,故而是后來改裝的,所以它們 通常沒有封閉的豎井,因此,在承載裝置1下方的區域B必須加以防 護,以防止在升降機運行時人員或家養寵物進入這個區域。但同時, 承載裝置1下方的空間B例如為了維護工作也必須是可被接近的。因 此人們通常采取這樣的輔助措施,即,將承栽裝置1下方區域B的一 側用一百葉窗式的防護裝置5封閉。這個防護裝置5與承載裝置1固 定連接,并在升降機的安裝區域內與地面連接。
這種百葉窗5結構設置有這樣的缺點,即,在承載裝置l和升降 機安裝區域的地面9之間需要一定的結構空間,以便將百葉窗5安裝 在那里。因為百葉窗長度取決于升降機的輸送高度,升降機行駛的高 度越高,所需要的結構空間便越大。此外,在傳統的設置方式中,承 載裝置1的長度始終大于輸送高度,這從約1.2m的輸送高度起是不 希望的。此外常常并不存在位置空間。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地改進開頭所述類型的升降機,使得 不出現所述缺點。
這個目的通過權利要求l的特征得以實現。其他有利的實施形式 在各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按照本發明,百葉窗式的防護裝置在承栽裝置上導向。
其中優選的是,防護裝置的末端與地面或與在最大輸送高度的出 口區內的一個部分固定地但可拆卸地連接。因此防護裝置的導向是與 輸送高度和承載裝置的長度無關的。
此外,在承載裝置下方的所需要的結構空間主要是由百葉窗式防 護裝置的厚度或其導向裝置確定,因此下垂可以較小,從而,對于輪 椅乘用者,也可以毫無問題地進入承栽裝置。


圖1A和圖1B為按照現有技術的垂直升降機的透視圖,示意表示 了這種垂直升降機的已知的設置方式;
圖2A至圖2D為本發明的垂直升降機的透視圖,分別表示其處于 不同行駛位置的情況。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借助于在圖2A至2D中示意表示的優選實施形式詳細說明本 發明
在圖2A至2D中表示了處于不同行駛位置的本發明的垂直升降機。
在圖2A中表示出按本發明的升降機,帶有用作載荷承載裝置的 升降機平臺l在下面的位置。
原則上也可以考慮,代替簡單的平臺,安裝一升降艙。在這種情 況下,平臺l相當于艙底。下文僅僅以升降機平臺為例來說明本發明,
其中對于升降艙可以相應地看出其他的結構。
平臺1具有一頂面1.3,平臺1的正面的入口側用附圖標記1.1, 相對置的后側用附圖標記1.2表示。
為了克服平臺底1.3、在它下面導向的百葉窗5以及地面9的小的 高度,為便于進入,在入口側l.l設置有一傾斜的伸出部分la。
升降機主體部分設計成伸縮式的運動裝置,其中優選設置四個最 好分別帶有三個提升級6.1, 6.2, 6.3 (參見圖2B和2C)的伸縮式牽 伸機構。其中,每兩個提升級最好分別與一電機4a, 4b相接,通過它 們可以相互相對移動。百葉窗5以其一端5.1在平臺l入口側或者正面l.l下方與地面連 接,或固定在地面內,最好設置一底板作為地面9。在底板的四個角 上采用四個伸縮式牽伸機構6,在此情況下,升降機的力在所有四個 角部傳入底板9,因此產生很小的面壓力,故而不需要用于該升降機 設備的地基。升降機在其他各個側面用壁7(它們表示于圖2B, 2C 和2D中)圍成,這些壁防止在未被百葉窗5封閉的各個側面處進入 平臺1和地面之間的空間B。
這些壁7可以與各個伸縮級6.1, 6.2, 6.3這樣連接,使它們同樣 相互可伸縮式地移動。
在升降機的最大輸送高度區域內,設置有一支承在底座2 (例如 墻壁或樁等等上)的帶有門3的出口平臺8。百葉窗5以其另一端5.2 固定在這個區域內。百葉窗5在平臺1下方延伸,它在與平臺l的頂 面3對置的那側上例如通過滾輪或滑動裝置平行于所述平臺1引導。 百葉窗5的長度大致相當于升降機的最大輸送高度與平臺l的深度(從 入口側1.1到后側1.2的距離)之和。
在升降機向上或向下行駛時(參見圖2A至2C的順序),百葉窗 5在平臺下方移動導向,因此,在平臺1的上方和下方,平臺1的每 一側(1.2或1.1)都被用百葉窗5擋住。因此不需要將百葉窗5的巻 繞或退繞或者復雜地安置(有時作為滾輪)在平臺1下面。
通過百葉窗5的這種按本發明的安置方式,使得百葉窗的引導與 升降機的輸送高度和與平臺1的長度及輸送高度完全無關。
此外,還可以使平臺1盡可能定位在接近地面的位置,以接納乘 客,從而不需要傾斜機構以及有時用來幫助進出升降機的人員輔助。
權利要求
1.垂直升降機,特別是殘疾人垂直升降機,具有一承載裝置(1),它用來容納待輸送的載荷,并在一運動裝置(6)上向上或向下運動;還具有一百葉窗式的防護裝置(5),它在垂直升降機的至少一側封閉通往承載裝置(1)下方區域(B)的通道,其特征為所述防護裝置(5)在承載裝置(1)上導向。
2. 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所述運動裝置(6) 設計成伸縮式導軌,所述承載裝置(1)安裝在伸縮式導軌的第一部分(6.1)上,該第一部分相對于伸縮式導軌的固定的第二部分(6.2 )可 以移動。
3. 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所述伸縮導軌具 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部分(6.3),該另外的部分相對于其他兩個部分(6.1, 6.2)可以移動。
4. 按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為了各部分 (6.1, 6.2, 6.3)彼此的相對移動而分別設置自鎖的傳動電機(4a,4b)。
5. 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設置 有多個運動裝置(6)。
6. 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所述 防護裝置(5)在兩端(5.1, 5.2)處固定。
7. 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防護裝置(5) 的一端(5.1)固定在垂直升降機的安裝區域(9)內大致位于承載裝 置(1)的第一側(1.1)下方。
8. 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防護裝置(5) 的另一端(5.2)固定在垂直升降機的最大行程位置(8)區域內大致 位于承栽裝置(1)的與所述第一側(1.1)對置的第二側(1.2)的區域中。
9. 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所述防護裝置(5 )的長度大致相當于垂直升降機的最大輸送高度與承載裝 置(1)的深度之和。
10. 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所 述承載裝置包括一具有頂面(1.3)的平臺,在其底面上設置有用于防 護裝置(5)的導向裝置,并且設計成這樣,即,使得防護裝置(5) 在平臺(1.3)區域內大致平行于平臺布置。
11. 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垂直升降機,其特征為在 垂直升降機的至少兩側借助于伸縮式構造的壁(7 )封閉通往承載裝置(1)下方區域(B)的通道。
全文摘要
垂直升降機,特別是殘疾人垂直升降機,具有一承載裝置(1)。承載裝置(1)用來容納待輸送的載荷,并可以在一運動裝置(6)上向上或向下運動。此外還設置帶有伸縮式構造的壁(7)的百葉窗式防護裝置(5),它在垂直升降機的至少一側封閉通往承載裝置(1)下方區域(B)的通道。防護裝置(5)在承載裝置(1)下方導向。
文檔編號B66B9/00GK101177224SQ20071018025
公開日2008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7年10月16日 優先權日2006年10月18日
發明者W·海因 申請人:Hiro電梯希倫可特+龍西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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