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子產品,更具體地說,是一種可用手機等藍牙設備控制的藍牙控制報警器。
【背景技術】
[0002]發明人曾發明過《一種紅外感應無聲預警裝置》,專利號為ZL201320187068.6,該使用新型可以通過紅外感應無聲預警,但是缺點是必須安裝在門背后,設置和控制都需要在門本后的控制器上進行,居家的時候很不方便,本發明利用藍牙技術,結合現有的蘭也設備實現進程控制報警器。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以上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它可以通過手機等藍牙設備在短距離內對報警器進行控制,省去了用戶走上前去設置的麻煩。
[0004]本發明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包括報警器本體(I)和設置于所述報警器(I)內部的控制模塊(2 ),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藍牙模塊(3 ),所述藍牙模塊(3 )與控制模塊(2 )通過串口相連,藍牙模塊(3 )通過射頻接口與用于收發無線信號的天線
[4]相連,控制模塊(2)的另一端通過串口與報警器本體(I)相連,藍牙模塊(3)與藍牙設備(5 )通過藍牙無線方式通訊,用于控制報警器本體(I)。
[0005]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手機。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平板電腦。
[0007]更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電子設備。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采用了內置的藍牙模塊,手機與藍牙模塊無線通信后,控制報警器的控制器,從而可遠程監控報警器的工作狀態,實現遠程控制,使得報警器設備的使用更方便,提高報警器設備的市場競爭力。
[0009]本發明是一項組合發明,其配件都可以從市場上購買或向生產廠家訂做。以上各配件都是己知技術,本說明書不再詳細贅述。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實施例及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2]如圖1所示: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包括報警器本體(I)和設置于所述報警器(I)內部的控制模塊(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藍牙模塊(3),所述藍牙模塊(3)與控制模塊
(2)通過串口相連,藍牙模塊(3)通過射頻接口與用于收發無線信號的天線(4)相連,控制模塊(2 )的另一端通過串口與報警器本體(I)相連,藍牙模塊(3 )與藍牙設備(5 )通過藍牙無線方式通訊,用于控制報警器本體(I)。
[0013]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手機。
[0014]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平板電腦。
[0015]更進一步的,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電子設備。
[0016]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采用了內置的藍牙模塊,手機與藍牙模塊無線通信后,控制報警器的控制器,從而可遠程監控報警器的工作狀態,實現遠程控制,使得報警器設備的使用更方便,提高報警器設備的市場競爭力。
[0017]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到,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此外應理解,在閱讀了本發明表述的內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作各種改動或修改,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包括報警器本體(I)和設置于所述報警器(I)內部的控制模塊(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藍牙模塊(3),所述藍牙模塊(3)與控制模塊(2)通過串口相連,藍牙模塊(3)通過射頻接口與用于收發無線信號的天線(4)相連,控制模塊(2)的另一端通過串口與報警器本體(I)相連,藍牙模塊(3)與藍牙設備(5)通過藍牙無線方式通訊,用于控制報警器本體(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控制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手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控制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平板電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控制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藍牙設備(5)為具備藍牙功能的電子設備。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藍牙控制報警器,包括報警器本體和設置于所述報警器內部的控制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藍牙模塊,所述藍牙模塊與控制模塊通過串口相連,藍牙模塊通過射頻接口與用于收發無線信號的天線相連,控制模塊的另一端通過串口與報警器本體相連,藍牙模塊與藍牙設備通過藍牙無線方式通訊,用于控制報警器本體。所述的藍牙設備為具備藍牙功能的手機、平板電腦等具備藍牙功能的電子設備。本發明采用了內置的藍牙模塊,手機與藍牙模塊無線通信后,控制報警器的控制器,從而可遠程監控報警器的工作狀態,實現遠程控制,使得報警器設備的使用更方便,提高報警器設備的市場競爭力。
【IPC分類】G08B23-00, H04M11-04
【公開號】CN104683617
【申請號】CN201310605495
【發明人】陸晨炯, 陸勝明, 吳惠
【申請人】上海炯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3日
【申請日】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