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屬于LED燈具調光控制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
【背景技術】
[0002]由于現有的1C供電技術是在LED燈具誕生之前便存在的技術,以前的燈具大多屬于恒壓負載,恒壓負載是電流并不固定,但是電壓是固定的,所以這種1C供電電路并無大的問題產生。但當LED新出現后,由于LED自身特點不完全相同于之前的恒壓負載,而LED是恒流型負載類型,既是對電流穩定性有較高要求,電壓變化反而比較大,此時這種1C供電電路的弊端就充分表現出來,電壓變化大,嚴重影響1C工作的穩定性,造成整個電源失控燒毀損壞。此種供電電路參見圖1,為典型的電源供電電路,VDD的電壓受到輸出LED顆數直接影響。在LED顆數增加時,LED電壓增高,電源輸出電壓隨之變化而增高,輸出電壓通過變壓器T1-2輔助繞組反饋,經過R16限流到達D3,在D3整流后經過C6濾波,形成VDD給1C供電。1C供電電壓通常都在9-18V之間,LED顆數變化引起的電壓變化反饋到VDD給1C供電,范圍超過1C供電電壓,1C失控燒毀,或者進入保護狀態關閉工作。表現燈具損壞,不亮,或者一滅一亮,出現燈閃。LED調光驅動無法對低壓大電流LED(3.3V300mA-700mA)串聯數變化超過50%-100%提供支持,針對LED顆數多少變化,現有技術會出現無法支持,出現LED燈閃,無法正常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能夠使1C的供電電壓穩定,保證LED負載變化時依然能正常工作。
[0004]本發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0005]—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包括:變壓器輔助繞組、整流二極管及濾波電容,變壓器輔助繞組與變壓器輸出繞組相耦合,反饋變壓器輸出繞組的輸出電壓,變壓器輔助繞組一端接地,其另一端電連接整流二極管的陽極,濾波電容一端接地,其另一端接整流二極管的陰極,還包括:功率三極管、穩壓管和偏置電阻,功率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整流二極管的陰極,偏置電阻連接在功率三極管的集電極和基極之間,穩壓管的陽極接地,其陰極與功率三極管的基極相連,功率三極管的發射極作為電源1C的供電腳。
[0006]其中,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還包括:限流電阻,其串接在整流二極管的陽極和變壓器輔助繞組之間。
[0007]其中,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還包括:串聯的第一分壓電阻和第二分壓電阻,該串聯支路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在限流電阻和變壓器輔助繞組之間,第一分壓電阻和第二分壓電阻之間作為電源1C的檢測腳。
[0008]其中,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功率三極管為PNP或NPN型三極管。
[0009]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對電源驅動電路中的1C供電電壓進行穩壓處理,使其不受LED負載變化的影響,從而保證電源驅動電路能夠正常工作;采用本電源驅動電路的對LED燈的兼容性更好,降低了 LED的工藝要求,使燈具的整體成本更加低,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現有技術中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原理圖;
[0011]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中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原理圖;
[0012]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中LED的電源驅動電路的部分原理框圖;
[0013]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中LED燈具的整機電路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5]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對電源驅動電路中的1C供電電壓進行穩壓處理,使其不受LED負載變化的影響,從而保證電源驅動電路能夠正常工作;采用本電源驅動電路的對LED燈的兼容性更好,降低了 LED的工藝要求,使燈具的整體成本更加低,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0016]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現進行詳細描述:
[0017]如圖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的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包括:變壓器輔助繞組T1、整流二極管D1、濾波電容C1、功率三極管Q1、穩壓管D2、偏置電阻R2、限流電阻R1、第一分壓電阻Ra和第二分壓電阻Rb,變壓器輔助繞組T1與變壓器輸出繞組相耦合,反饋變壓器輸出繞組的輸出電壓,變壓器輔助繞組T1 一端接地,其另一端電連接整流二極管D1的陽極,濾波電容C1一端接地,其另一端接整流二極管D1的陰極,功率三極管Q1的集電極連接整流二極管的陰極,偏置電阻R2連接在功率三極管Q1的集電極和基極之間,穩壓管D2的陽極接地,其陰極與功率三極管Q1的基極相連,功率三極管Q1的發射極作為電源1C的供電腳,限流電阻R1串接在整流二極管D1的陽極和變壓器輔助繞組T1之間,第一分壓電阻Ra和第二分壓電阻Rb串聯,該串聯支路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在限流電阻R1和變壓器輔助繞組T1之間,第一分壓電阻Ra和第二分壓電阻Rb之間作為電源1C的檢測腳,其中,功率三極管Q1為PNP或NPN型三極管。
[0018]電源通電后,LED通電點亮,變壓器輔助繞組T1將LED電壓反饋到限流電阻R1,經過限流電阻R1限流后,電流經過整流二極管D1進行整流,再經過濾波電容C1濾波后,電流經過偏置電阻R2給功率三極管Q1提供偏置電壓和電流,由于穩壓管D2連接在功率三極管Q1和GND地之間,所以功率三極管Q1的基極電壓被穩壓管D2穩定為一個固定值,而在整流二極管D1陰極端的電壓波動并不能直接影響到1C供電腳的電壓(即功率三極管Q1的發射極處的電壓),功率三極管Q1的發射極電壓受控基極電壓,所以功率三極管Q1基極電壓穩定后,功率三極管Q1發射極電壓也穩定,從而1C供電腳供電電壓達到穩定,排除了 LED電壓變化帶來的不能正常工作的問題。此電路保證了 LED電壓在較大波動情況下,1C供電電路電壓平穩,從而使LED在使用過程中即使出現個別LED死燈情況下,燈具依然正常工作。
[0019]由于LED是點光源,一個LED燈具是由很多LED單個光源組成,現有技術中,在大量LED芯片使用后,無法避免會出現部分損壞及電壓波動更大,LED的結電壓VF變化偏離設計值和初始值。調光電源由于比普通LED電源具有更嚴格的要求,對LED也有更苛刻的要求,造成LED調光燈具價格更高,穩定性更差,而采用本發明實施例的電路后在LED的穩定性有極大的提升,同時可以放寬LED工藝要求,使得LED燈具成本進一步下降。
[0020]如圖3所示,需要指出,上述本發明實施例的電路原理圖實際上主要的部分在于提供了穩壓電路和電流擴流電路,穩壓電路的作用在于穩定電流擴流電路的驅動端電壓,使電流擴流電路的輸出電壓基本不受其輸入電壓的影響,從而能夠提供給電源1C正常的供電電壓,保證了 LED電源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換言之,本發明的具體電路原理圖并不局限于圖1所示,穩壓電路和/或電流擴流電路都可以進行變更,只要滿足功能上的需求即可。
[0021]為了從整體上進一步闡明本發明,參見圖4,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源驅動電路運用到整機電路中,虛線框內為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源驅動電路,交流電通過整流、濾波等處理后,通過變壓器向LED提供供電電壓,變壓器輔助繞組T1耦合反饋變壓器輸出繞組的輸出電壓,反饋電壓經過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源驅動電路后,向電源1C提供供電腳電壓及檢測腳電壓,由電源1C進一步控制主供電電路,并經變壓器作用于LED負載,這樣就形成了完整的LED電源閉環供電過程,因此電源1C的供電腳電壓的穩定性決定了整個電路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源驅動電路恰好為電源1C提供了穩定的工作電壓,當LED負載發生變化時,依然能夠保證電源1C正常工作,實現了對LED串接數自動適應的功能。
[0022]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包括:變壓器輔助繞組、整流二極管及濾波電容,變壓器輔助繞組與變壓器輸出繞組相耦合,反饋變壓器輸出繞組的輸出電壓,變壓器輔助繞組一端接地,其另一端電連接整流二極管的陽極,濾波電容一端接地,其另一端接整流二極管的陰極,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功率三極管、穩壓管和偏置電阻,功率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整流二極管的陰極,偏置電阻連接在功率三極管的集電極和基極之間,穩壓管的陽極接地,其陰極與功率三極管的基極相連,功率三極管的發射極作為電源1C的供電腳。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限流電阻,其串接在整流二極管的陽極和變壓器輔助繞組之間。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串聯的第一分壓電阻和第二分壓電阻,該串聯支路一端接地,另一端接在限流電阻和變壓器輔助繞組之間,第一分壓電阻和第二分壓電阻之間作為電源1C的檢測腳。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其特征在于:功率三極管為PNP或NPN型三極管。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于LED燈具調光控制的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LED的電源驅動電路,包括:變壓器輔助繞組(T1)、整流二極管(D1)及濾波電容(C1),還包括:功率三極管(Q1)、穩壓管(D2)和偏置電阻(R2),功率三極管(Q1)的集電極連接整流二極管(D1)的陰極,偏置電阻(R2)連接在功率三極管(Q1)的集電極和基極之間,穩壓管(D2)的陽極接地,其陰極與功率三極管(Q1)的基極相連,功率三極管(Q1)的發射極作為電源IC的供電腳。本發明電源電路不受LED負載變化的影響。
【IPC分類】H05B33/08
【公開號】CN105491707
【申請號】CN201510952096
【發明人】胡祥榮, 薛桂香
【申請人】深圳市實益達照明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