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危險品分類檢測儀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 燒試驗儀。
背景技術:
在實際的運輸中,液體物質不被視為純化學而是商品,因為這類物質大多 數都含有添加劑和/或雜質,所以有些液體貨物在無雜質情況下,其閃點等于或 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易燃液體的閃點,但卻未被列入第三類危險貨物,而誤作 為普通貨物包裝、儲存和運輸,或者是高度危險類別的易燃液體被列入低危險 類別,進行包裝、儲存和運輸,存在安全隱患,要消除上述安全隱患,要求在 包裝前按標準對危險品進行分類,選擇合適的包裝再進行包裝、儲存和運輸。
通過測試液體物質的持續燃燒能力,鑒定其是否屬于第三類危險貨物(易 燃液體),再進行合適的分類包裝,這是其中的一種檢測方法,目前國內在這方 面的類似試驗設備尚未有過多的研發和應用。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價格低,檢測快捷,使用方便、安全,檢測 結果準確的試驗儀,可以直接對液體貨物進行定性試驗,對第三類危險貨物的 包裝分類和檢驗起指導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包括頂板中心設有安裝口的機箱,安裝在 機箱安裝口上的燃燒試驗器和相應的電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試 驗器包括上表面設有凹槽的金屬板,通過旋轉軸連接在金屬板上的燃氣噴嘴, 燃氣噴嘴一端連接導氣管,另一端安裝在金屬板的凹槽上方,金屬板的上部分 設有大于安裝口的凸緣,金屬塊穿越安裝口懸掛在機箱體內,金屬板內設有電所述旋轉軸上連接有一根與燃氣噴嘴成一定角度的手柄,燃氣噴嘴可隨手 柄的擺動而與旋轉軸一起轉動。
所述金屬板上設有電子點火器,機箱上設有擋板,金屬板的凸緣與機箱頂 板之間設有墊片。
在使用本實用新型進行第三類危險貨物檢測試驗時,通過電熱管加熱金屬 板,擺動手柄將燃氣噴嘴轉離金屬板的凹槽,到達電子點火器上方并點燃燃氣, 將試樣放到金屬板的凹槽內加熱,同時蓋上燒杯并開始計時,根據金屬板上的 熱電阻測溫的結果,通過電路控制部分調節試樣的加熱溫度。
觀察試樣在放樣至加熱到60. 5'C的測試期中,60秒鐘或30秒鐘期間是否 點燃并持續燃燒,如果試樣沒有點燃,則將帶有火焰的燃氣噴嘴轉到金屬板的 凹槽上并持續15秒鐘后轉離,觀察期間試樣是否點燃,如果是,則計算在燃氣 噴嘴轉離金屬板的凹槽后試樣燃燒持續的時間是否超過15秒鐘。
若在上述試驗中沒有觀察到持續燃燒,則用新試樣在試驗溫度為75"C的條 件下重復試驗,觀察試樣在加熱時間內或試驗溫度中,是否點燃并持續燃燒, 或者帶火焰的燃氣噴嘴在試驗金屬板的凹槽上時,試樣是否點燃,如果是,則 計算在燃氣噴嘴轉離金屬板的凹槽后試樣燃燒持續的時間是否超過15秒鐘。
用本實用新型按上述方法對液體物質進行試驗,根據所得的實驗結果,依 國家標準判定所檢測的液體物質是否屬于第三類易燃液體,如果是,剛按其易 燃性判定包裝類別。
本實用新型價格低,檢測快捷,使用方便,檢測結果準確,可以直接對液 體貨物進行定性試驗,對第三類危險貨物的包裝分類和檢驗起指導作用,另外, 本實用新型還添加了有機玻璃擋板,保障試驗人員的安全。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剖切結構示意圖1、圖2中1、機箱,2、金屬板,3、旋轉軸,4、燃氣噴嘴,5、導氣管,6、 電熱管,7、熱電阻,8、手柄,9、電子點火器,10、擋板,11、墊片,12、燒
4杯,13、節流闊,14、電源開關,15、溫控調節器,16、入氣嘴,17、出氣嘴, 18、保險絲,19、電源接入端,21、凹槽,22、凸緣。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l、圖2所示, 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包括頂板中心設有安裝 口的機箱l,安裝在機箱l安裝口上的燃燒試驗器和相應的電路控制部分,燃燒 試驗器包括上表面設有凹槽21的金屬板2,通過旋轉軸3連接在金屬板2上的 燃氣噴嘴4,燃氣噴嘴4 一端連接導氣管5,另一端安裝在金屬板2的凹槽21 上方,金屬板2的上部分設有大于安裝口的凸緣22,金屬塊穿越安裝口懸掛在 機箱1體內,金屬板2內設有電熱管6和熱電阻7,旋轉軸3上連接有一根與燃 氣噴嘴4成一定角度的手柄8,燃氣噴嘴4可隨手柄8的擺動而與旋轉軸3 —起
轉動。 ,
金屬板2上設有電子點火器9,機箱上設有擋板IO,金屬板2的凸緣22與
機箱l頂板之間設有墊片11。
如圖2所示,機箱1上設有節流閥13、電源開關14、溫控調節器15、入氣 嘴16、出氣嘴17、保險絲18和電源接入端19。
在使用本實用新型進行第三類危險貨物檢測試驗時,通過電熱管6加熱金 屬板2,擺動手柄8將燃氣噴嘴4轉離金屬板2的凹槽21,到達電子點火器9 上方并點燃燃氣,將試樣放到金屬板2的凹槽21內加熱,同時蓋上燒杯12并 開始計時,根據金屬板2上的熱電阻7測溫的結果,通過電路控制部分調節試 樣的加熱溫度。
觀察試樣在放樣至加熱到60. 5'C的測試期中,60秒鐘或30秒鐘期間是否 點燃并持續燃燒,如果試樣沒有點燃,則將帶有火焰的燃氣噴嘴4轉到金屬板2 的凹槽21上并持續15秒鐘后轉離,觀察期間試樣是否點燃,如果是,則計算 在燃氣噴嘴4轉離金屬板2的凹槽21后試樣燃燒持續的時間是否超過15秒鐘。
若在上述試驗中沒有觀察到持續燃燒,則用新試樣在試驗溫度為75'C的條 件下重復試驗,觀察試樣在加熱時間內或試驗溫度中,是否點燃并持續燃燒, 或者帶火焰的燃氣噴嘴4在試驗金屬板2的凹槽21上時,試樣是否點燃,如果 是,則計算在燃氣噴嘴4轉離金屬板2的凹槽21后試樣燃燒持續的時間是否超過15秒鐘。
用本實用新型按上述方法對液體物質進行試驗,根據所得的實驗結果,依 國家標準判定所檢測的液體物質是否屬于第三類易燃液體,如果是,剛按其易 燃性判定包裝類別。
權利要求1. 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包括頂板中心設有安裝口的機箱,安裝在機箱安裝口上的燃燒試驗器和相應的電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試驗器包括上表面設有凹槽的金屬板,通過旋轉軸連接在金屬板上的燃氣噴嘴,燃氣噴嘴一端連接導氣管,另一端安裝在金屬板的凹槽上方,金屬板的上部分設有大于安裝口的凸緣,金屬板穿越安裝口懸掛在機箱體內。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其特征在于所 述金屬板內設有電熱管和熱電阻。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其特征在于所 述旋轉軸上連接有一根與燃氣噴嘴成一定角度的手柄,燃氣噴嘴可隨手柄的擺 動而與旋轉軸一起轉動。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其特征在于所 述金屬板上設有電子點火器。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其特征在于所 述機箱上設有擋板,金屬板的凸緣與機箱頂板之間設有墊片。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易燃液體持續燃燒試驗儀,包括頂板中心設有安裝口的機箱,安裝在機箱安裝口上的燃燒試驗器和相應的電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試驗器包括上表面設有凹槽的金屬板,通過旋轉軸連接在金屬板上的燃氣噴嘴,燃氣噴嘴一端連接導氣管,另一端安裝在金屬板的凹槽上方,金屬板的上部分設有大于安裝口的凸緣,金屬塊穿越安裝口懸掛在機箱體內,金屬板內設有電熱管和熱電阻。本實用新型價格低,檢測快捷,使用方便,檢測結果準確,可以直接對液體貨物進行定性試驗,對第三類危險貨物的包裝分類和檢驗起指導作用,另外,本實用新型還添加了有機玻璃擋板,保障試驗人員的安全。
文檔編號G01N33/22GK201251571SQ20082020033
公開日2009年6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優先權日2008年9月10日
發明者周穎紅, 郭仁宏, 項署臨 申請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