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示了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設置于泵房進水間的取水管道上,包括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以及設置于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內的壓縮氣瓶及調節器、LED定位燈、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水體毒素檢測儀、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備用呼吸器以及防水電池。本實用新型由多個組件有機組合而成,各組件功能明確、設計合理、安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該裝置可以大幅增加潛水水平探摸距離,同時確保潛水員的安全,值得推廣。
【專利說明】
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水工工程水下探摸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國內一大批發電廠、城市自來水廠、化工廠均有大小不一、長短不同的取水管(遂)道在江河湖海中取水,用于生產、生活,在這些運行的管(遂)道中,會出現很多異常情況,如:附近施工擾動、船只碰撞(取水頭部)、管道老化、泥沙淤積或沖刷等,由于上述因素,容易導致取水管道產生破損、變形甚至局部堵塞,嚴重的將導致工廠停運,嚴重影響人們的生產、生活。因此,有必要對這些深埋在地下的管道進行的檢查和測量,為維修或改造提供依據。但由于這些管道均深埋在地下的土層中,又處于滿水狀態,檢測起來非常困難,一般采用潛水探摸(包括攝像、測量、檢測等)的方式進行。
[0003]但這些取水管(隧)道一般為水平方向或稍帶一定的坡度(便于排沙或泥),取水頭部位于取水水體的中間位置,取水尾部一般位于取水栗房的前池,如圖1。水平深潛和垂直深潛相比,最大的危險在于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無法立即上潛到水面,先要移動一定長度的水平距離,到達栗房前池,才能上潛,因此,其風險性比普通深潛大的多。
[0004]另外,這些取水管(隧)道一般長度較長,有的達到幾千米,普通潛水人員攜帶一般的潛水設備無法達到如此長的距離。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由多個組件有機組合而成,各組件功能明確、設計合理、安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該裝置可以大幅增加潛水水平探摸距離,同時確保潛水員的安全,值得推廣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
[0006]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設置于栗房進水間的取水管道上,包括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以及設置于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內的壓縮氣瓶及調節器、LED定位燈、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水體毒素檢測儀、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備用呼吸器以及防水電池,所述壓縮氣瓶及調節器設置有兩個包括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并排設置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內,所述LED定位燈設置有四個并分布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四個側面頂部的中間位置,所述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設置有四個并分別位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底部的四個角落,所述水體毒素檢測儀、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以及備用呼吸器并排設置于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前方,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在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兩側面還分別設置有一個防水電池。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設置有多個并等間隔分布設置于所述取水管道上。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通過內部固定卡固定設置。
[0009]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規格為12LX200Bar,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規格為6LX200Bar。
[0010]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的規格為800mmX500mmX 200mm。
[0011]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直徑大小為180_。
[0012]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本實用新型由多個組件有機組合而成,各組件功能明確、設計合理、安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該裝置可以大幅增加潛水水平探摸距離,同時確保潛水員的安全,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的安裝示意圖;
[0014]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的平面圖;
[0015]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7]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如圖1結合圖2及圖3所示,設置于栗房進水間I的取水管道2上,包括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以及設置于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內的壓縮氣瓶及調節器、LED定位燈4、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5、水體毒素檢測儀6、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7、備用呼吸器8以及防水電池9。
[0018]所述壓縮氣瓶及調節器設置有兩個包括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并排設置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內。
[0019]所述LED定位燈4設置有四個并分布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四個側面頂部的中間位置。
[0020]所述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5設置有四個并分別位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底部的四個角落。
[0021]所述水體毒素檢測儀6、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7以及備用呼吸器8并排設置于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的前方。
[0022]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在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的兩側面還分別設置有一個防水電池9。
[0023]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設置有多個并等間隔分布設置于所述取水管道2上。
[0024]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通過內部固定卡12固定設置。
[0025]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的規格為12LX200Bar,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的規格為6L X 200Bar。
[0026]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3的規格為800mm X 500mm X 200mm。
[0027]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的直徑大小為180_。
[0028]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為中繼瓶,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1為應急瓶。
[0029]LED定位燈4的電源由防水電池9提供。
[0030]對水平管道進行探摸前,潛水員從栗房進水間I向前逐個設置本申請中的中繼裝置,設置最大間距為200米,通過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5固定在取水管道2上,每個中繼裝置設置完后,潛水員返回地面,按此程序依次設置第二、第三個(本例共三個)中繼裝置。中繼裝置設置完成后,潛水人員攜帶測量儀器、攝影設備、清理工具開始水下探摸。在壓縮氣瓶內氣量不足或返回過程中,通過LED定位燈4快速找到中繼裝置并更換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10,以此類推,最終潛水人員成功獲得相關測量數據及影像資料,順利完成水下探摸任務。
[0031]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本實用新型由多個組件有機組合而成,各組件功能明確、設計合理、安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該裝置可以大幅增加潛水水平探摸距離,同時確保潛水員的安全,值得推廣。
[003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設置于栗房進水間的取水管道上,包括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以及設置于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內的壓縮氣瓶及調節器、LED定位燈、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水體毒素檢測儀、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備用呼吸器以及防水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氣瓶及調節器設置有兩個包括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并排設置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內,所述LED定位燈設置有四個并分布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四個側面頂部的中間位置,所述浮力調整系統及自粘固定裝置設置有四個并分別位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底部的四個角落,所述水體毒素檢測儀、超過安全距離自動報警裝置以及備用呼吸器并排設置于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前方,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在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兩側面還分別設置有一個防水電池。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設置有多個并等間隔分布設置于所述取水管道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通過內部固定卡固定設置。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規格為12LX200Bar,所述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規格為6LX200Baro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潛水探摸中繼包的規格為800mm X 500mm X 200mm。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管道內長距離潛水探摸中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縮氣瓶及調節器和第二壓縮氣瓶及調節器的直徑大小為180_。
【文檔編號】F16L1/26GK205639865SQ201620484417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5日
【發明人】沙俊強, 裴愛根, 李遷, 喬玉祥
【申請人】江蘇省宏源電力建設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