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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節器及電子設備的制造方法

文(wen)檔序號:10649633閱讀:250來源:國知局
調節器及電子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容易判別形成為調節器的腳的基準長的調節器。腳本體(60),其具有第1螺紋部(65);及腳支承部,其具有使腳本體(60)貫穿的開口部(33),和可轉動螺合第1螺紋部(65)的第2螺紋部(31),腳支承部(23),具有向開口部(33)突出的突出部(36),腳本體(60)具有可與突出部(36)卡合的突起部或凹部(73),突出部(36)、突起部、凹部(73)在腳本體(60)的軸向上的寬度小于第1的螺紋部(65)的螺距。
【專利說明】
調節器及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容易使電子設備穩定于水平狀態的設置的調節器及具有該調節器的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當前,對于電子設備的腳部,大多使用具有稱作調節器的可調整高度的腳的裝置。
[0003]在該電子設備的可調整高度的稱作調節器的腳部裝置中,具有可利用操作桿裝置將與形成在腳的外周面的外螺紋卡合的鎖定用筋分離的部件(例如,專利文獻I)。
[0004]該腳部裝置,使鎖定用筋與腳柱的外周面接觸,并使鎖定用筋的鎖定槽和形成于腳柱的外周面的外螺紋螺合,可轉動腳柱進行腳的擰入或抽出,并可進行細微的高度調整。
[0005]另外,在利用操作桿裝置將鎖定用筋從腳柱的外周面分離時,利用手指摘下腳的前端,并使腳柱滑動,從而壓入或抽出腳,并能夠使腳的長度容易進行較大幅度變化。
[0006]另外,在大多的電子設備中,在腳的腳柱外周形成外螺紋,且在設置于電子設備的底部的腳安裝部形成內螺紋,將形成有外螺紋的腳柱擰入腳安裝部并貫通其中,并通過轉動腳來調整腳相對于腳安裝部的突出量。
[0007]另外,在電子設備設置的多個腳,一般在底部設置3個或4個,可調整3個或4個全部腳,或一部分腳的高度。
[0008]【現有技術文獻】
[0009]【專利文獻】
[0010]專利文獻1:特開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11]【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0012]在放置上述的、具有作為調節器的腳的電子設備的桌上或地面,雖然在與電子設備的各腳接觸的位置存在一些凹凸,或在電子設備的設置處存在一些傾斜,但在大多的情況下,為接近水平的平坦狀態。
[0013]因此,大多是使各腳從裝置底部的突出量相同,而不需要調整高度的情況,在初期設定時要求各腳為長度一致的基準長,除了將腳擰入底部至極限的最短的長度,其他都難以判斷是否使各腳長度一致。
[001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容易判斷被視為調節器的腳的基準長的調節器及具有可調整被視為該調節器的長度的腳的電子設備。
[0015]用于解決課題的方式
[0016]本發明的調節器,包括:腳本體,其具有第I螺紋部;及腳支承部,其具有使所述腳本體貫穿的開口部,和可轉動螺合所述第I螺紋部的第2螺紋部,所述腳支承部,具有向所述開口部突出的突出部,所述腳本體具有可與所述突出部卡合的突起部或凹部,所述突出部、所述突起部、所述凹部在所述腳本體的軸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第I的螺紋部的螺距。另外,本發明的電子設備,在底部具有3個或4個腳,所述腳中的至少一個是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調節器。
[0017]【發明的效果】
[0018]本發明的調節器,由于容易獲知基準位置,能夠容易進行比基準長更長或更短的電子設備的水平調整。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第I實施方式的電子設備的外觀的圖。
[0020]圖2是表示本發明的第I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結構的局部截面圖。
[0021]圖3是表示本發明的第I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立體圖。
[0022]圖4是表示本發明的第I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截面俯視圖。
[0023]圖5是表示本發明的第I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截面俯視圖。
[0024]圖6是表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立體圖。
[0025]圖7是表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結構的局部截面圖。
[0026]圖8是表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截面俯視圖。
[0027]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第2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調節器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截面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第丨實施方式)
[0029]作為本發明的電子設備的一個例子,對如圖1所示多數設置在桌上的投影儀進行說明。
[0030]作為該電子設備的投影儀,如圖1所示,具有呈大致立方體形狀的殼體10,在殼體10的前表面具有用于設置投影鏡頭的投影口 17,可向未圖示的銀幕投影圖像。
[0031]該殼體10由具有從大致平板狀的上面板12的周圍垂下的側壁13的上殼體和大致平板狀的底板11構成,通過未圖示的螺釘插入螺紋孔15將底板11固定于上殼體,并將光源裝置或控制裝置、投影鏡頭等內置。
[0032]另外,該投影儀在前表面或側面的側壁13具有吸排氣孔19,可將殼體10內部的發熱源冷卻,在桌上,使朝向銀幕的前方較高,且在左右方向水平設置進行投影。
[0033]另外,該投影儀在殼體10的底板11具有3個腳,I個前腳51高度調整幅度較大,利用滑動式的抽出及壓入操作,可調整腳的長度,一般將投影儀傾斜,以將圖像光投影到設置位置高于投影儀的銀幕上。
[0034]另外,2個后腳,其中I個作為固定式的后腳53將腳長固定,另一個后腳作為長度可調整的調節器的后調整腳55,利用使投影儀在左右方向保持水平,而確保圖像水平。
[0035]該后調整腳55如圖2所示,包括腳本體60和腳支承部23,該腳本體60,在其端部具有腳頭部61,并具有直徑比腳頭部61小的圓柱狀的腳柱部63和直徑比腳柱部63小且在外周形成外螺紋的外螺紋部65,該腳支承部23包括:具有與外螺紋部65螺合的內螺紋部31的筒部25,及如圖3所示具有向開口部33側突出的突出部36的彈性變形部35。
[0036]該腳本體60的腳頭部61,在端面具有圓板狀的腳墊62,該腳墊62具有彈性,在短圓柱形狀的腳頭部61的外周面實施滾花加工,并且能夠容易地利用手指摘下腳頭部61而轉動腳本體60。
[0037]另外,腳柱部63的長度大于作為調節器對后調整腳55可調整幅度的長度,例如,對于校正幅度為6毫米的該后調整腳55,腳柱部63的長度為I厘米以上。
[0038]另外,該腳柱部63在其中間高度位置具有突出部,該突起部是2個突起71在圓周方向鄰接的兩山形狀,由該2個突起71形成的突起部,其形成在腳柱部63的軸向的厚度t比外螺紋部65的螺距寬度小的厚度的板狀,在腳柱部63的圓周方向在2個突起71之間形成谷部73。
[0039]另外,外螺紋部65與內螺紋部31螺合而支承腳本體60,利用腳本體60的轉動可調整從腳頭部61的板11的突出量。
[0040]另外,腳本體60在外螺紋部65的端部具有前端部67,前端部67形成為兩股形狀且具有向外方突出的卡合爪79。因此,只要形成為兩股形狀的前端部67的兩前端,不會因外力以閉合的方式變形,就能夠使卡合爪79與內螺紋部31的前端卡合,而不會使外螺紋部65從內螺紋部31脫落,S卩,能夠防止腳本體60從腳支承部23脫落。
[0041 ]另外,如圖2及圖3所示,腳支承部23在底板11的角部形成的腳安裝部21中,具有配置在底板11的內側的圓筒狀的筒部25,并在筒部25的前端具有內螺紋部31。
[0042]另外,腳支承部23在腳安裝部21具有開口部33,該開口部33的半徑稍大于,設于腳柱部63的突起71的突出高度與腳柱部63半徑之和,并在該開口部33貫通腳本體60。
[0043]另外,腳支承部23具有沿開口部33的周邊形成的圓弧形狀的槽部的緩沖槽部37,并在緩沖槽部37和開口部33之間形成薄板狀的彈性變形部35。
[0044]因此,該彈性變形部35,使為腳本體60的軸向寬度的上下方向的厚度比內螺紋部31的螺距,即,外螺紋部65的螺距寬度小,并具有在中間向開口部33側突出的突出部36。
[0045]另外,如圖4所示,該突出部36,其大小滿足使一山形狀的突出部36的前端與由設置在腳柱部63的2個突起71形成的谷部73嵌合卡合。
[0046]另外,在將突出部36與谷部73卡合時,使突出部36的上表面與突起部的上表面大致一致,而且使突出部36的下表面與突起部的下表面大致一致。
[0047]因此,在將腳本體60向右轉動或向左轉動一周時,腳本體60以螺釘的I螺距的從腳安裝部21的突出量伸縮的方式,相對于腳安裝部21移動,突起部的2個突起71向突出部36的上方或下方移動。
[0048]因此,為了對殼體10進行水平調整,即使將作為后調整腳55的腳本體60轉動多周,也僅會在一周中使彈性變形部35的突出部36與形成在作為突起部的2個突起71之間的谷部73相卡合,在大多情況下,形成谷部73的突起71使在突出部36的上方或下方通過。
[0049]因此,在將谷部73和突出部36卡合時,使后調整腳55從殼體10的底板11突出的量與固定式的后腳53的突出的量一致時,谷部73和突出部36卡合時為基準位置,通過轉動腳本體60,增減后調整腳55的突出量,能夠將殼體10調整為水平的穩定狀態。
[0050]另外,如圖3及圖4所示的突起部,利用2個突起71形成谷部73,突起部具有單一的突出突起的一山形狀,在突出部36為二山形狀時,在突出部36的前端,在緩沖槽部37側形成下凹的凹陷處,并使凹陷處的兩側向開口部33突出。
[0051]按照上述,使突起部或突出部36二山形狀,突起部中,在2個突起71之間形成谷部37,或在突出部36的前端中間形成凹陷處,由此,轉動腳本體60,將突起部和突出部36卡合時,利用2個突起71或凹陷處兩側的突出部分產生2次連續的轉動阻力,能夠使轉動腳頭部61的手指切實感覺到點擊感。
[0052]另外,突起部或突出部36并非只能形成為二山形狀,還可使突起部及突出部36的兩者都形成為單純的一山形狀,從而使結構簡化。
[0053]此時,在將腳本體60向右側或向左側轉動時,在轉動方向上突起部和突出部36接觸而產生轉動阻力的位置發生微小的偏離。但是后調整腳55的腳長的誤差只在腳本體60的I螺距寬度的幾分之一,非常微小,可被腳墊62的彈性壓縮變形吸收,而成為基準位置。
[0054]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在腳柱部63的外周設置有由2個突起71形成的谷部37,并使設置在腳支承部23的開口部33的半徑比腳柱部63的半徑和突起71的突出量之間的和大,如圖5所示,使開口部33的半徑比腳柱部63的半徑稍大,并使與突出部36卡合的凹部75形成于腳柱部63的外周。
[0055]此時,使腳柱部63軸向的凹部75的寬度小于外螺紋部65的螺距寬度,從突出部36與凹部75卡合的狀態使腳本體60轉動一周時,凹部75穿過突出部36的上方或下方,使突出部36脫離與凹部75的卡合,在對腳本體60的多周轉動中,僅可形成I次的卡合。
[0056]另外,在使上述的設置于腳柱部63的突起部或凹部75與形成于腳支承部23的突出部36卡合時,利用沿著開口部33的圓弧形狀的緩沖槽部37,由于在開口部33的周邊緣的局部形成彈性變形部35,并在該彈性變形部35的中間形成突出部36,而增大向突出部36前端的開口部33側或緩沖槽部37側的移動變化量,并增大突出部36和突起71或凹部75之間的卡合深度,從而能夠切實地檢測到點擊感。
[0057]另外,也可省略緩沖槽部37,在開口部33的周邊緣不形成彈性變形部35,而是在開口部33的周邊緣形成突出部36,利用突出部36自身的變形、突起71自身的變形、或突出部36自身的變形和突起部的突起71自身的變形,而產生點擊感。
[0058]這樣,可支承形成腳支承部23的筒部25及貫穿內螺紋部31、開口部33的腳本體60,且該筒部25及腳本體60可轉動,利用外螺紋部65和內螺紋部31之間的螺合,可調整從腳頭部61的腳安裝部21的突出量,腳本體60轉動一周的突出量較小,并通過使腳本體60轉動多周而得到從腳頭部61的腳安裝部21的突出量的變化幅度,而且,通過使中間位置為基準位置,能夠向比基準位置短的方向轉動以及向比基準位置長的方向轉動,而容易進行調整。
[0059](第2實施方式)
[0060]另外,上述的第I實施方式,是對轉動腳本體60可調整高度的調節器進行的說明,但也可以是不轉動腳本體60,而轉動設置在腳柱部63的外周的調整環41調整腳本體60的突出量的調節器。
[0061]在該第2實施方式中,如圖6所示,在腳安裝部21設置環狀的調整環41,并具有貫穿該調整環41的具有腳本體60的后調整腳55。
[0062]如圖6及圖7所示,該調整環41,具有在外周面設置滾花的環狀的把持部43,并具有在與把持部43的內邊緣形成為一體的圓筒狀的筒部25。
[0063]該筒部25具有小徑部26和大徑部27,將小徑部26嵌合于腳安裝部21的孔部,以利用大徑部27和把持部43夾持腳安裝部21的方式將調整環41以可轉動的方式安裝于腳安裝部21。
[0064]另外,在小徑部26的內側,具有形成為環狀形狀的薄板,并在內側形成開口部33的環狀突出板45,在該環狀突出板45的內側的開口部33貫穿腳柱部63,在環狀突出板45,如圖8所示,與所述第I實施方式同樣,設置有圓弧狀的緩沖槽部37并形成具有突出部36的彈性變形部35。
[0065]另外,在大徑部27的前端具有在內周形成內螺紋的內螺紋部31,使內螺紋部31的內螺紋與腳本體60的外螺紋螺合。
[0066]該腳本體60具有腳頭部61和腳柱部63,該腳頭部61具有腳墊62,該腳柱部63直徑比腳頭部61小,在外周具有由2個突起71構成的突起部,并在2個突起71之間形成谷部73,在腳柱部63的端部具有外螺紋部65與所述第I實施方式相同。
[0067]另外,在外螺紋部65的端部,具有棱柱形狀的前端部67,將該前端部67插入設置在殼體10的內部的腳承受部48的插入孔49。
[0068]腳承受部48具有以與棱柱形狀的前端部67的水平截面大致一致方式形成截面形狀為矩形的插入孔49,阻止插入插入孔49的腳本體60的前端部67轉動,并以使前端部67滑動的方式可保持腳本體60的前端部67插入及抽出。
[0069]因此,在該第2實施方式中,阻止形成為后調整腳55的腳本體60的轉動,并在利用手指摘下調整環41的把持部43而轉動調整環41時,利用外螺紋和內螺紋之間的螺合使腳本體60的突出量伸長縮短,利用在環狀突出板45形成的彈性變形部35的突出部36和由在腳柱部63設置的2個突起71形成的谷部73之間的卡合,檢測基準位置,且能夠使腳本體60伸縮。
[0070]另外,在該第2實施方式中,如圖9所示,在腳柱部63設置有I個凹部75,通過使彈性變形部35的突出部36與凹部75卡合,可檢測基準位置。
[0071]另外,在第2實施方式中,與第I實施方式同樣,并非只在突起部為二山形狀的情形下,突出部36可以為二山形狀,也可使突起部和突出部36都為一山形狀而使結構簡化,還可以省略緩沖槽部37而使結構簡化等。
[0072]另外,在上述第I實施方式及第2實施方式中,將作為電子設備的投影儀的后腳的一方設定為固定腳,僅將2個后腳內的一方作為調節器,但也可將2個后腳一起作為后調整腳55,將設置在電子設備的底板11的3個腳內的2個作為可水平調整的調節器。
[0073]S卩,利用由設置在腳柱部63的2個突起71形成的突起部或凹部75和設置在腳支承部23的突出部36之間的卡合,作為2個可檢測基準位置的調節器的后調整腳55。
[0074]由此,利用將后調整腳55設置為2個,能夠以將其一方作為比基準位置突出量大的后調整腳55,將其另一方作為比基準位置突出量小的后調整腳55的方式進行調整,能夠使進行水平調整時的調整幅度較大。
[0075]另外,在第2實施方式中,利用把持部43轉動腳支承部23,由于腳本體60不轉動而伸縮,在使腳頭部61與地面等接觸的狀態下,以調整后調整腳55的載荷的的方式對作為后調整腳55的腳本體60的長度進行調整時,能夠容易進行調整以使腳頭部61的腳墊62等相對于地面不產生轉動偏離。
[0076]另外,為圖1所示的電子設備的投影儀,由于前方較高而使殼體10傾斜,可使前腳51進行較大的長度調整,一般大多的電子設備,大多采用將殼體保持水平的方式放置,在三角形狀中采用配置3個腳的3腳,或,作為在殼體的4角配置腳的4腳配置于地面或桌上。
[0077]因此,在對殼體使用3個腳總保持水平支承的電子設備中,可將前述的至少I個作為調節器進行水平調整。但,也可將2個腳作為調節器,或將3個腳全部作為上述的調節器而形成可調整長度的腳部。
[0078]按照上述,通過將3個腳整體作為上述的調節器,對應于地面或桌面的微小的凹凸,將所需要處的I個或2個腳伸縮而進行調整長度,由此能夠容易且迅速使殼體保持水平。
[0079]另外,該調節器中可在調整突出量時檢測基準位置的腳部,可用于各種電子設備,在具有4個腳的電子設備中,可應用于相鄰的2個或3個腳,或應用于全部4個腳。
[0080]按照上述,通過將全部4個腳作為上述的調節器,與地面或桌面的微小的凹凸配合且將所需要處的I個或2個腳伸縮而進行長度調整,由此,能夠容易且迅速地將殼體維持水平,在使2個或3個為上述的調節器時,與殼體的設置位置對應配合并使I個或2個腳伸縮而調整長度,由此能夠將殼體位置在水平。
[0081]另外,在上述第I及第2的實施方式的調節器中,突起部36利用為二山形狀的2個突起在2個突起之間形成谷部,突出部為單一的一山形狀或突出部36作為二山形狀在突出部36的中央前端具有凹陷處,突起部為單一的一山形狀,但突起不局限于2個。至少突起為I個即可。
[0082]另外,腳本體60具有外螺紋部65,腳支承部23具有內螺紋部31,但不局限于此。也可使腳本體60具有內螺紋部,使腳支承部23具有外螺紋部。
[0083]另外,在上述第I及第2的實施方式中,僅將調節器的基準位置設置I處,但也可例如在可調整的軸向(高度方向)的中心位置(二分之一)設置大的突起,在可調整的長度的從上向下四分之一(比基準位置靠上側)及在可調整長度從上向下四分之三(比基準位置靠下側)設置小的突起,也可設置多個基準位置。按照上述,基準位置至少為一個即可。
[0084]以上是對本發明的幾個實施方式的說明,但上述的實施方式并不局限于事例,也并不限定本發明的技術范圍。本發明可采用其他的各種的實施方式,而且,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宗旨的范圍內,可進行省略或更換等各種的變形。上述的實施方式及其的變形,包含在本說明書等中記載的發明的范圍及要旨,而且,包含在與權利要求的范圍中所記載的發明同樣的范圍內。
[0085]【符號說明】
[0086]10 殼體
[0087]11 底板
[0088]12上面板
[0089]13 側壁
[0090]15螺紋孔
[0091]17 投影口
[0092]19吸排氣孔
[0093]21腳安裝部
[0094]23腳支承部
[0095]25 筒部
[0096]26小徑部
[0097]27大徑部
[0098]31內螺紋部
[0099]33 開口部
[0100]35彈性變形部
[0101]36突出部
[0102]37緩沖槽部
[0103]41調整環
[0104]43把持部
[0105]45環狀突出板
[0106]48腳承受部
[0107]49插入孔
[0108]51 前腳
[0109]53 后腳
[0110]55后調整腳
[0111]60腳本體
[0112]61腳頭部
[0113]62 腳墊
[0114]63腳柱部
[0115]65外螺紋部
[0116]67先端部
[0117]71 突起
[0118]73 谷部
[0119]75 凹部
[0120]79卡合爪
【主權項】
1.一種調節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腳本體,其具有第I螺紋部;及 腳支承部,其具有使所述腳本體貫穿的開口部,和可轉動螺合所述第I螺紋部的第2螺紋部, 所述腳支承部,具有向所述開口部突出的突出部,所述腳本體具有可與所述突出部卡合的突起部或凹部, 所述突出部、所述突起部、所述凹部在所述腳本體的軸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第I的螺紋部的螺距。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本體具有腳頭部及腳柱部, 所述腳支承部具有可收容所述腳柱部的筒部, 所述第I螺紋部為外螺紋部,所述第2螺紋部為內螺紋部。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起部形成呈山形狀的至少I個突起,并且,突出部為單一的一山形狀。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起部由呈二山形狀的2個突起形成,并在2個突起間形成谷部。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出部呈二山形狀,在突出部的中間前端具有凹陷處,所述突起部為單一的一山形狀。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突出部被設置在形成于沿著所述開口部的圓弧狀的槽部和開口部之間的彈性變形部。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支承部設置在電子設備的底板,并且所述腳本體可轉動多周。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支承部具有把持部,所述開口部形成在設于所述筒部內周的環狀突出板,所述腳支承部可相對于電子設備的底板轉動。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在底部具有3個或4個腳,所述腳中的至少一個是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調節器。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該電子設備是投影儀, 在底部的底板上設有3個腳,所述腳中的一個為前腳,所述腳中的兩個為后腳,所述后腳中的一者是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調節器。
【文檔編號】F16M7/00GK106015845SQ201610065596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9日
【發明人】林桃子
【申請人】卡西歐計算機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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