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氣壓沖管連接頭,更確切地說,是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
【背景技術】
[0002]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是一種在工業生產上使用比較普遍的工業設備,具有較為廣闊的應用前景。但是,目前普遍使用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的氣壓沖管連接頭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操作簡單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
[0004]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包含一連接頭本體,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上設有一連接管,在所述的連接管的周圍設有若干固定螺孔,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的頂部還設有一固定滾輪,在所述的固定滾輪上設有定位槽。
[0005]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連接管和固定滾輪的方向相互垂直。
[0006]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定位槽內表面設有防滑螺紋。
[0007]由于本發明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在本體上設置了一個連接管,該連接管的周圍設置了多個固定螺孔,在連接頭本體上還設置了一個固定滾輪,該滾輪上設置了個定位槽,槽體的內表面還設置了防滑螺紋,從而大大方便了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操作。
[0008]
【附圖說明】
[000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0]圖1為本發明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此時為另一視角。
[0011]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3]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操作簡單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
[0014]如圖1、圖2所示,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1,包含一連接頭本體2,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2上設有一連接管31,在所述的連接管31的周圍設有若干固定螺孔32,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2的頂部還設有一固定滾輪4,在所述的固定滾輪4上設有定位槽5。
[0015]如圖1、圖2所示,所述的連接管31和固定滾輪4的方向相互垂直。
[0016]如圖1、圖2所示,所述的定位槽5內表面設有防滑螺紋。
[0017]該發明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在本體上設置了一個連接管,該連接管的周圍設置了多個固定螺孔,在連接頭本體上還設置了一個固定滾輪,該滾輪上設置了一個定位槽,槽體的內表面還設置了防滑螺紋,從而大大方便了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操作。
[0018]以上僅僅以一個實施方式來說明本發明的設計思路,在系統允許的情況下,本發明可以擴展為同時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塊,從而最大限度擴展其功能。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1),包含一連接頭本體(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2)上設有一連接管(31),在所述的連接管(31)的周圍設有若干固定螺孔(32),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2)的頂部還設有一固定滾輪(4),在所述的固定滾輪(4)上設有定位槽(5)。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管(31)和固定滾輪(4)的方向相互垂直。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槽(5)內表面設有防滑螺紋。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包含一連接頭本體,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上設有一連接管,在所述的連接管的周圍設有若干固定螺孔,在所述的連接頭本體的頂部還設有一固定滾輪,在所述的固定滾輪上設有一定位槽,所述的連接管和固定滾輪的方向相互垂直,所述的定位槽內表面設有防滑螺紋。由于本發明的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在本體上設置了一個連接管,該連接管的周圍設置了多個固定螺孔,在連接頭本體上還設置了一個固定滾輪,該滾輪上設置了個定位槽,槽體的內表面還設置了防滑螺紋,從而大大方便了附著式高頻振動器氣壓沖管連接頭的操作。
【IPC分類】F16L23/02, F16L21/08
【公開號】CN105465513
【申請號】CN201510803551
【發明人】岳文智
【申請人】岳文智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