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尤其是上垂向扶手與縱向扶手處的隱形連接結構,屬于軌道車輛內裝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軌道車輛上垂向扶手與縱向扶手處的連接多采用哈夫夾。這種連接結構為兩半哈夫夾之間通過螺栓將垂向扶手與縱向扶手連接,容易造成連接縫隙較大及不均,同時緊固件外露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美觀,増加了產品的生產周期、采購成本、安裝エ時,増加了車輛的成本。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提供ー種軌道車 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包括垂直扶手、縱向扶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連接桿、連接軸,所述連接桿為一端封閉帶螺孔的圓管,所述垂直扶手內水平設置有螺紋套,所述連接桿通過六角頭螺栓、螺紋套水平的固定于垂直扶手的側面,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套在連接軸上,并且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分別通過沉頭螺釘與連接軸固定,從而使連接桿與縱向扶手固定為一體。進ー步的,所述六角頭螺栓的螺頭與連接桿端面之間設有防松墊圈;所述縱向扶手與沉頭螺釘連接處設有墊片。更進一歩的,沉頭螺釘、墊片設置于連接桿、縱向扶手的上表面。本實用新型的縱向扶手和連接桿通過沉頭螺釘緊固在連接軸上,連接桿通過六角頭螺栓和防松墊圈緊固在垂直扶手上的螺紋套上。本連接結構通過過渡件和內部連接件將扶手實現交叉連接,連接處的緊固件設在乘客不容易看到的上部,從外觀上保證了扶手及連接處的整體性和美觀性。其中,交叉扶手連接處采用的零件成本低,易加工,生產周期短,從外觀和成本上極大的改善了以前交叉扶手連接結構。沉頭螺釘表面與扶手桿表面平齊,過渡光滑,不劃手,方便安裝,避免了緊固件外露存在的安全隱患。從外觀上,該新型結構連接縫隙小,均勻分布,美觀性良好。本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的安裝順序如下先安裝垂直扶手,其中螺紋套是預先安裝在垂直扶手上;然后安裝連接桿;最后安裝縱向扶手,在安裝縱向扶手時需注意先將連接軸放在縱向扶手里,再將縱向扶手和連接桿對齊后將連接軸移到正確位置,放上墊片,緊固螺釘。可見,本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在安裝、更換時簡單、快捷。對軌道車輛制造商來說,減少了產品零部件數量,縮短了生產周期,降低了成本;對軌道車輛運營商來說,降低了車輛的米購成本。以下結合附圖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的說明。圖I為本實用新型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剖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的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如圖I、圖2所示,包括垂直扶手8、縱向扶手1,其還包括有連接桿3、連接軸2,連接桿3為一端封閉帶螺孔的圓管,垂直扶手8內水平設置有螺紋套4,連接桿3通過六角頭螺栓14、螺紋套4水平的固定于垂直扶手8的側面,連接桿3和縱向扶手I套在連接軸2上,并且連接桿3和縱向扶手I分別通過沉頭螺 釘19與連接軸2固定,從而使連接桿3與縱向扶手I固定為一體。如圖I、圖2所示,六角頭螺栓14的螺頭與連接桿3端面之間設有防松墊圈15,縱向扶手I與沉頭螺釘19連接處設有墊片7。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ー種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包括垂直扶手、縱向扶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連接桿、連接軸,所述連接桿為一端封閉帶螺孔的圓管,所述垂直扶手內水平設置有螺紋套,所述連接桿通過六角頭螺栓、螺紋套水平的固定于垂直扶手的側面,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套在連接軸上,并且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分別通過沉頭螺釘與連接軸固定,從而使連接桿與縱向扶手固定為一體。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六角頭螺栓的螺頭與連接桿端面之間設有防松墊圈。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扶手與沉頭螺釘連接處設有墊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頭螺釘、墊片設置于連接桿、縱向扶手的上表面。
專利摘要軌道車輛交叉扶手隱形連接結構,包括垂直扶手、縱向扶手、連接桿、連接軸,連接桿為一端封閉帶螺孔的圓管,垂直扶手內水平設置有螺紋套,連接桿通過六角頭螺栓、螺紋套水平的固定于垂直扶手的側面,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套在連接軸上,并且所述連接桿和縱向扶手分別通過沉頭螺釘與連接軸固定,從而使連接桿與縱向扶手固定為一體。本連接結構通過過渡件和內部連接件將扶手實現交叉連接,連接處的緊固件設在乘客不容易看到的上部,從外觀上保證了扶手及連接處的整體性和美觀性。其中,交叉扶手連接處采用的零件成本低,易加工,生產周期短,從外觀和成本上極大的改善了以前交叉扶手連接結構。
文檔編號F16B7/18GK202628705SQ20122017867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4日
發明者王春萌, 曾要爭, 成宏, 陳國麗 申請人:南車南京浦鎮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