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微型樁基礎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系統基礎工程施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微型樁基礎。
背景技術:
在輸電線路黃土或粉土地基中采用的微型樁基礎通常如圖1所示,該基礎主要包 括微型樁1、承臺2、立柱3以及埋設于承臺立柱中的地腳螺栓4。采用這種結構的微型樁基 礎,其承臺部分和立柱部分通常需要開挖大量土方,然后支模澆筑混凝土,最后還需要回填 夯實土 5,施工較為復雜,同時也不利于保護環境。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減少土方開挖量、無需回填 土、施工簡單、保護環境的微型樁基礎。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微型樁基礎,包括微型樁、承臺、立柱以及埋設于承 臺和立柱中的地腳螺栓,其改進之處在于所述立柱置于承臺的下部,且承臺和立柱均采用 掏挖成型,所述微型樁與承臺相連接。其中,所述立柱居中設置于承臺的下部。其中,所述承臺由承臺配筋采用混凝土澆筑一體成型,所述立柱由立柱配筋采用 混凝土澆筑一體成型。其中,所述微型樁包括鋼筋籠和圍繞在鋼筋籠周圍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其中,所述鋼筋籠包括主筋和箍筋,所述箍筋設在由主筋構成的主框架上,所述主 筋的上部伸入到承臺中。其中,所述主筋為六根,六根主筋布置成橫截面為正方形的主框架,所述主框架的 外側焊接有螺旋形箍筋。其中,所述主筋伸入到承臺中的長度大于等于主筋直徑的40倍。其中,所述地腳螺栓的數量不少于四根,各地腳螺栓對稱買入承臺和立柱中。其中,所述微型樁的數量不少于兩根。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所述微型樁基礎中的承臺和立柱組成縱 截面為T形的結構,并采用掏挖方式直接掏挖出承臺及立柱部分的土體,減少土方開挖量, 同時掏挖出的承臺及立柱空間直接澆筑混凝土成型,無需支模,節省工作量。
圖1是現有技術中微型樁基礎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微型樁基礎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微型樁基礎的具體結構尺寸圖;其中,1-微型樁,11-鋼筋籠,12-混凝土或水泥砂漿,13-主筋,14-箍筋,2_承臺, 21-承臺配筋,3-立柱,31-立柱配筋,4-地腳螺栓,5-回填夯實土。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微型樁基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如圖2所示,本例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包括微型樁1、承臺2、立柱3和地腳螺栓4,立 柱3居中置于承臺2的下部,承臺2和立柱3連接在一起后的縱截面為T形,承臺2和立柱 3均采用掏挖成型,微型樁1對稱置于承臺2的下部,地腳螺栓4的下部埋入承臺2和立柱 3中。承臺2由承臺配筋21采用混凝土澆筑一體成型,立柱3由立柱配筋31采用混凝土澆 筑一體成型。微型樁1的數量不少于兩根,本例采用四根按照正方形布置的微型樁,微型樁 1包括鋼筋籠11和圍繞在鋼筋籠周圍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12 ;鋼筋籠11包括主筋13和箍 筋14,本例采用六根主筋布置成橫截面為正方形的鋼筋籠主框架,該主框架的外側固設有 螺旋形箍筋14,承臺2與各微型樁1通過伸入到承臺2中的主筋13進行連接。地腳螺栓4 的上部露于承臺外部、下部埋入承臺2和立柱3中。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微型樁聯合掏挖復合基礎的結構尺寸可采用下述參 數四根直徑為300mm的圓柱體微型樁1,樁間距為900mm且對稱連接在承臺2的下面,承 臺2為長方體結構,其長X寬為1500mmX 1500mm、高度為600mm ;立柱直徑為500mm,高度為 600mm ;在實際操作時,需滿足各微型樁的間距大于2. 5倍微型樁的直徑,當立柱3為圓柱體 時,各微型樁1的間距大于立柱3的直徑,當立柱3的截面為正方形時,各微型樁1的間距 大于立柱3的邊長。微型樁1中的主筋13采用直徑為18mm的HRB335 II級螺紋鋼,澆灌 在主筋13周圍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12采用C20混凝土或者M20的水泥砂漿。主筋13埋 入承臺2中的長度不小于主筋直徑的40倍。地腳螺栓4采用直徑為36mm的圓鋼,其下部 埋入承臺2及立柱3的長度為1000mm,其外露出承臺2的長度為500mm。本實用新型改變了承臺及立柱的位置,將立柱連接在承臺下面,這樣在實際施工 中,承臺及立柱可以采用掏挖成型,無需支模,同時可大大減少土方開挖量,并且無需回填 土,施工簡單,保護環境。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 制,盡管參照上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 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未脫離本實用新 型精神和范圍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微型樁基礎,包括微型樁(1)、承臺O)、立柱⑶以及下部埋設于承臺⑵和立 柱(3)中的地腳螺栓G),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C3)置于承臺O)的下部,且承臺(2)和 立柱C3)均采用掏挖成型,所述微型樁(1)與承臺( 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3)居中設置于承臺(2) 的下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臺O)由承臺配筋 采用混凝土澆筑一體成型,所述立柱(3)由立柱配筋(31)采用混凝土澆筑一體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樁(1)包括鋼筋籠 (11)和圍繞在鋼筋籠周圍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12)。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籠(11)包括主筋(13)和 箍筋(14),所述箍筋(14)設在由主筋(1 構成的主框架上,所述主筋(1 的上部伸入到 承臺(2)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筋(13)為六根,六根主筋布 置成橫截面為正方形的主框架,所述主框架的外側焊接有螺旋形箍筋(14)。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筋(13)伸入到承臺O)中的 長度大于等于主筋(13)直徑的40倍。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地腳螺栓的數量不少于四 根,各地腳螺栓對稱埋入承臺( 和立柱(3)中。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樁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樁(1)的數量不少于兩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系統基礎工程施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微型樁基礎,其包括微型樁、承臺、立柱以及埋設于承臺和立柱中的地腳螺栓,其改進之處在于所述立柱置于承臺的下部,且承臺和立柱均采用掏挖成型,所述微型樁與承臺相連接。該微型樁基礎中的承臺和立柱組成縱截面為T形的結構,并采用掏挖方式直接掏挖出承臺及立柱部分的土體,減少土方開挖量,同時掏挖出的承臺及立柱空間直接澆筑混凝土成型,無需支模,節省工作量。
文檔編號E02D5/34GK201891125SQ201020603049
公開日2011年7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0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0日
發明者蘇榮臻, 鄭衛鋒, 魯先龍 申請人: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