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屬于隧道開挖施工中防滲水領域,其結構為:在滲水裂縫集中處設有導流孔,在所述導流孔下端緊鄰隧道壁面設有漏斗,在所述漏斗底部安裝有引流管,所述引流管用于將滲水引流至排水溝。本實用新型在澆筑混凝土時可以將漏斗澆筑在混凝土中,不會影響質量和強度,還會排除散流水對水泥強度的影響,起到增強工程質量的作用。
【專利說明】
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隧道開挖施工中防滲水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現代工程建設中,很多地方都會碰到開挖隧道,但是開挖隧道時,洞頂散流水對工程影響較大,前期測量時散流水對測距、對目標的清晰度影響都比較大,在后期散流水對混凝土澆筑和噴護強度影響較大,工程質量和安全存在隱患。考慮應用于開挖隧道時,隧道頂部總會有滲水出現,滲水不是集中的,散流到周圍,像下雨一樣,有的甚至像水管一樣向下流,這樣就導致在測量時空氣濕度密度不一樣影響精度,并且在澆筑或噴混凝土時影響混凝土強度。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將散流水使用散流水匯集器,集中排水,排除散流水影響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的目的。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在滲水裂縫集中處設有導流孔,在所述導流孔下端緊鄰隧道壁面設有漏斗,在所述漏斗底部安裝有引流管,所述引流管用于將滲水引流至排水溝。
[0006]根據上述方案,所述漏斗分別通過左水泥釘和右水泥釘固定在隧道壁面。
[0007]根據上述方案,所述漏斗采用白鐵皮。
[0008]根據上述方案,所述漏斗與引流管之間通過螺紋接頭連接。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散流水匯集器(漏斗)集中排水來規避一些這方面造成的風險,在澆筑混凝土時可以將本匯集器澆筑在混凝土中,不會影響質量和強度,還會排除散流水對水泥強度的影響,起到增強工程質量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在隧道內安裝示意圖。
[0011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結構示意圖。
[0012]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之螺紋接頭示意圖。
[0013]圖中:1-滲水裂縫;2_導流孔;3_排水溝;4_左水泥釘;5_右水泥釘;6-引流管;7-螺紋接頭;8-滲水;9-漏斗。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其結構為:在滲水裂縫I集中處設有導流孔2,在隧洞開挖過程中,從有滲水部位的地方選一個滲水裂縫I的大概位置,鉆一個一米左右的導流孔2,讓水流首先集中從一個孔流出(也可以調整角度在一個位置幾個方向打幾個導流孔2,出口在一處),在所述導流孔2下端緊鄰隧道壁面設有漏斗9,在所述漏斗底部安裝有引流管6,所述引流管6用于將滲水8引流至排水溝3。
[0015]所述漏斗9分別通過左水泥釘4和右水泥釘5固定在隧道壁面。所述漏斗9采用白鐵皮,用白鐵皮制造不生銹,白鐵皮大小可以根據水流量的大小調節長寬形狀及大小。所述漏斗9與引流管6之間通過螺紋接頭7連接,所述螺紋接頭7采用中空螺紋金屬管。
[0016]在前期隧道開挖中,發現有滲水時,可以利用掌子面打鉆的時候,先用開挖的鉆機在滲水頂部或滲水周圍打一米左右的滲水導流孔2,根據導流孔2水流大小在加工廠加工適量大小的漏斗9,將螺紋導流管(引流管6)套好防漏塑料墊片安裝在漏斗狀滲水器底部,并用螺帽固定,連接引流水塑料管。將連接好的設備運到工地,用水泥釘固定漏斗9在滲水導流孔2部位,將適量長度引流管6用細鐵絲固定在墻壁上。如果滲水部位較多時,可以在周圍適量增加幾個滲流水匯集器(漏斗9)。
【主權項】
1.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滲水裂縫(I)集中處設有導流孔(2),在所述導流孔(2)下端緊鄰隧道壁面設有漏斗(9),在所述漏斗底部安裝有引流管(6),所述引流管(6)用于將滲水(8)引流至排水溝(3)。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9)分別通過左水泥釘(4)和右水泥釘(5)固定在隧道壁面。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9)采用白鐵皮。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隧道開挖頂部散流集中泄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9)與引流管(6)之間通過螺紋接頭(7)連接。
【文檔編號】E21F16/02GK205714281SQ201620384906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9日
【發明人】唐凱, 劉麗, 李佳, 謝偉, 汪卓盛, 鄭入水, 蔣小剛, 林毅, 陳斌
【申請人】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