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冶金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應用于焦爐的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
目.0
【背景技術】
[0002]常規焦爐都有用于荒煤氣導出的上升管,高溫荒煤氣通過上升管導出到焦爐集氣管中,導致了焦爐生產工藝荒煤氣的熱量大量浪費。
[0003]常規的換熱器結構在工作過程中受到交變溫度變化時,會熱脹冷縮,應力過大時造成結構破壞,出現漏水現象,將常規換熱器結構應用于焦爐炭化室對爐墻有很大損害,影響焦爐壽命。
[0004]在焦爐的結焦周期內,荒煤氣溫度變化達400°C以上,普通換熱器的結構很難經受這種溫度變化所產生的應力破壞。本實用新型在換熱盤管與內筒間設置具有高導熱、耐高溫、有一定塑性的導熱墊片,起到在傳熱的同時,吸收荒煤氣周期溫度變化引起的內筒和盤管的不均勻性膨脹,防止應力過大造成盤管和內筒破壞。
【實用新型內容】
[0005]實用新型目的: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
[0006]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包括外筒、內筒以及設置于外筒和內筒之間的盤管;所述盤管底部設有進水口、頂部設有出水口,所述內筒和盤管之間設有導熱墊。
[0007]作為改進,所述外筒底部設有排水管。
[0008]作為另一種改進,所述導熱墊為可塑性的導熱墊。導熱墊是耐高溫、高導熱、有一定塑性材料的導熱墊,從而能夠起到吸收荒煤氣周期溫度變化引起的內筒和盤管的不均勻性膨脹。
[0009]作為另一種改進,所述內筒的縱截面為圓形。
[0010]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在對焦爐高溫荒煤氣余熱回收利用同時,消除溫度變化對換熱盤管的損害,防止盤管泄漏,避免水進入焦爐造成焦爐損傷。
[0011]將焦爐的上升管更換為本實用新型的換熱裝置,配合水循環系統,可以將高溫荒煤氣的余熱回收利用生產蒸汽或熱水,生產的蒸汽或熱水再應用于焦化廠生產或生活,達到余熱回收利用節能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的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出進一步說明。
[0015]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見圖1至2,包括外筒1、內筒2以及設置于外筒I和內筒2之間的盤管3 ;盤管3底部設有進水口 4、頂部設有出水口 5,內筒2和盤管3之間設有導熱墊6。外筒I底部設有排水管7。導熱墊6為可塑性的導熱墊。內筒2的縱截面為圓形。
[0016]工作原理是:高溫荒煤氣從換熱器下部流入內筒,再從內筒流出換熱器;期間荒煤氣的熱量傳遞給換熱器內筒,內筒的熱量傳遞到內筒外側,再傳給導熱墊,導熱墊再將熱量傳遞給盤管,盤管將熱量傳遞到盤管中的水;水從換熱器下部進入盤管,從換熱器上部流出換熱器,吸收了荒煤氣熱量的水再到氣液分離器中分離出蒸汽或直接外供熱水。
[0017]內筒為耐高溫抗腐蝕的合金材料制得的內筒,從而能夠起到隔離高溫荒煤氣、防止高溫荒煤氣腐蝕換熱盤管的作用。
[0018]導熱墊是耐高溫、高導熱、有一定塑性材料的導熱墊,從而能夠起到吸收荒煤氣周期溫度變化引起的內筒和盤管的不均勻性膨脹。在換熱盤管與內筒間設置具有高導熱、耐高溫、有一定塑性的導熱墊,起到在傳熱的同時,吸收荒煤氣周期溫度變化引起的內筒和盤管的不均勻性膨脹,防止應力過大造成盤管和內筒破壞,避免漏水進入焦爐造成焦爐損傷。
【主權項】
1.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I)、內筒(2)以及設置于外筒⑴和內筒⑵之間的盤管⑶;所述盤管⑶底部設有進水口(4)、頂部設有出水口(5);所述內筒(2)和盤管(3)之間設有導熱墊(6)。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1)底部設有排水管(7)。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墊(6)為可塑性的導熱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2)的縱截面為圓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焦爐荒煤氣余熱回收換熱裝置,包括外筒(1)、內筒(2)以及設置于外筒(1)和內筒(2)之間的盤管(3);所述盤管(3)底部設有進水口(4)、頂部設有出水口(5),所述內筒(2)和盤管(3)之間設有導熱墊(6)。該裝置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在對焦爐高溫荒煤氣余熱回收利用同時,消除溫度變化對換熱盤管的損害,防止盤管泄漏,避免水進入焦爐造成焦爐損傷。
【IPC分類】C10B27/00, F28D7/02
【公開號】CN204824714
【申請號】CN201520484828
【發明人】武良辰, 武兆乾
【申請人】南京滬友冶金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