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屬于化學實驗反應裝置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現如今,隨著科研人員隊伍不斷壯大,對科研技術的要求不斷提高和進步,許多科研工作者在進行實驗的過程中,需要在盡量短的時間內高效率的對研宄材料進行加熱、煮沸、或進行化學反應等,從而進行下一步分析或研宄。在一般情況下,需要加熱或高溫的研宄材料都是放在燒杯或試管中進行的,如果是多個樣品均需加熱或反應,就必須一個樣品接一個樣品的進行實驗,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實驗的效率,而且也可能會存在實驗時間差,溫度差等不可控因素帶來不利的影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實用、方便快捷、且操作簡單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滿足多個樣品需同時加熱或反應的需求,特別是控制時間、溫度等變量的實驗。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包括燒杯,在所述燒杯內部設置有上固定孔板和下固定孔板,所述上固定孔板和下固定孔板通過固定支架連接,所述上固定孔板和下固定孔板上設置有多個通孔,通孔用于擺放需要加熱或反應的試管,滿足多個樣品可以同時進行加熱或反應的需求。
[0006]優選地,所述上固定孔板和下固定孔板上的通孔數量相等,上下對應的孔徑大小一致。
[0007]優選地,所述通孔上設置有試管。
[0008]優選地,所述通孔的直徑與試管的直徑相對應,直徑規格包括:10mm、12mm、15mm、18mm和20mm,不同的直徑規格可以滿足不同的實驗需求,以提高實驗效率。
[0009]優選地,所述上固定孔板上設置有手柄,方便實驗時上、下固定孔板取出與放入燒杯。
[0010]優選地,所述燒杯上方設置有燒杯蓋,燒杯蓋直徑與燒杯直徑相適應。
[00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可以滿足多個實驗樣品同時進行反應或加熱等的需要,不僅能提高實驗的效率,還可以排除因時間差等因素引起的不可控實驗誤差。2、上固定孔板和下固定孔板的通孔的直徑設置不同規格,可以滿足不同實驗需求,極大地提高了實驗效率。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上固定孔板、下固定孔板和支架的組合結構示意圖;
[0014]附圖標記說明:1、試管;2、手柄;3、燒杯;4、上固定孔板;5、固定支架;6、下固定孔板;7、燒杯蓋;8、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的實施例對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介紹:
[0016]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包括燒杯3和燒杯蓋7,在所述燒杯3內部設置有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上設置有多個直徑規格的通孔8,通孔8內設置試管1,通孔8的直徑與試管I的直徑規格相適應,其直徑規格包括10mm、12mm、15mm、18_和20_,不同的直徑規格可以滿足不同的實驗需求。
[0017]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通過固定支架5連接,上、下固定孔板的高度與燒杯3內部高度相適應,在上固定孔板4的兩側設置手柄2,方便實驗時上、下固定孔板取出與放入燒杯。
【主權項】
1.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包括燒杯(3),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燒杯(3)內部設置有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通過固定支架(5)連接,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上設置有多個通孔(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上的通孔(8)數量相等,上下對應的孔徑大小一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8)上設置有試管(I)。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8)的直徑與試管(I)的直徑相對應,直徑規格包括:10mm、12mm、15mm、18mm和20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固定孔板(4)上設置有手柄(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燒杯(3)上方設置有燒杯蓋(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孔型實驗反應裝置,包括燒杯(3),在所述燒杯(3)內部設置有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通過固定支架(5)連接,所述上固定孔板(4)和下固定孔板(6)上設置有多個通孔(8)。本實用新型滿足多個樣品需同時加熱或反應的需求,不僅能提高實驗的效率,還可以排除因時間差等因素引起的不可控實驗誤差。
【IPC分類】B01J19-00
【公開號】CN204544155
【申請號】CN201520196471
【發明人】陳祥盛, 劉沅, 李嬌, 張余杰
【申請人】貴州大學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