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化解處理硝基酚廢水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處理硝基酚廢水的化解液。
公知的硝基酚廢水處理的方法,是用活性炭吸附法,或用N-503萃取法。因活性炭吸附容量有限,再生堿液用量大,回收硝基酚后的母液量大,經二次吸附時,形成惡性循環,萃取法只能萃取少量幾種硝基酚,不能解決起爆藥生產中所有硝基酚的處理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介解方案是采用一個封閉的化解槽,一個封閉的中和槽,化解液由雙氧水(H2O2)、硫酸亞鐵(FeSO4)、石灰石(CaCO3)成份組成。根據硝基酚廢水的濃度高低,先后分別加入0.5-8‰的雙氧水(H2O2)和1-5‰硫酸亞鐵(FeSO4)至化解槽,雙氧水和硫酸亞鐵不能同時加入化解槽,然后使化解后的廢水以一定的速度流過石灰石(CaCO3)中和池,即可達標排放。
用這種廢水處理方法,適應于所有硝基酚廢水的處理,可以打破苯環,將具有復雜結構的硝基酚分解成無毒的物資。
下面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
以濃度為200mg/l的混合硝基酚廢水,(三硝基間苯二酚,苦味酸,2,4-二硝基-6-磺酸基-間苯二酚等),按每升廢水1.5-1.8ml的雙氧水的比例(工業品)加入化解槽,攪拌均勻,過少許時間后,再按每升廢水1.5-2ml的硫酸亞鐵飽和溶液加入化解槽,攪拌均勻,等廢水褪色后,放入調節池,使廢水按一定的速度流過石灰石中和槽,即可達標排放。
權利要求
1.一種處理硝基酚廢水的化解液,其特征是由一個封閉的化介槽,一個封閉的中和槽和化解液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處理硝基酚廢水的化解液,其特征是化解液是由雙氧水(H2O2)、硫酸亞鐵(FeSO4)、石灰石(CaCO3)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處理硝基酚廢水的化解液,其特征是雙氧水(H2O2)和硫酸亞鐵(FeSO4)不能同時進入化解槽。
全文摘要
一種處理硝基酚廢水的化解液主要用于含有三硝基間苯二酚、苦味酸。2,4-二硝基-6-磺酸基-間苯二酚等。混合硝基酚廢水的處理方法,經過化解液處理的硝基酚廢水,可以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文檔編號C02F1/58GK1069953SQ9210010
公開日1993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1992年1月7日 優先權日1992年1月7日
發明者何家賓, 王甫德, 李運芝 申請人:國營九三九四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