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埋鐵錨板1上脫落而采用牛腿9在兩者與1之間進行補強。而此時第一副梁5并不直接承受空調立管的重量,所以不需要采用牛腿結構9對其進行補強。
[0036]對于兩側空調立管的支撐,則在第N+1層和N+2層的相鄰兩層采用固定支座實現。與前述第N+1層和N+2層支架相比,如圖2、5和6所示,第N層和N-1層支架上的固定支座8僅支撐兩側空調立管,即在第一主梁3、第一副梁5和第二副梁6與第一空調立管17之間分別設置一固定支座8對第一空調立管17進行支撐;同時在第一主梁3、第二主梁4和第三副梁7與第三空調立管19之間分別設置一固定支座8對第三空調立管19進行支撐。由于此時第一副梁5、第二副梁6和第三副梁7均直接承受空調立管的重量,因而第一副梁5、第二副梁6、第三副梁7與第一埋鐵錨板1之間均通過牛腿結構9補強。
[0037]對比圖3和圖5可知,假設需要在同一層支架對三根空調立管同時進行支撐,則第二空調立管18左右兩側需分別設置兩根副梁,以用于分別支撐第一空調立管17和第二空調立管18、以及第二空調立管18和第三空調立管19,或者副梁6和7采用大尺寸高強度的梁,這樣顯然需要更大的管井空間。本發明采用雙層錯置的方式對空調立管進行支撐固定,使得無需對全部空調立管進行逐層支撐,因而采用的副梁強度和尺寸得以減小,進而減小整體支架的重量和占用的管井空間面積。
[0038]本發明的固定支座8如圖7所示,包括一弧板81、兩塊支撐筋板82和一矩形鋼托板83 (也可以是其它材料的托板),其中,各支撐筋板82與弧板81的外弧面811通過雙面角焊連接,并且其底面與鋼托板83同樣通過雙面角焊垂直連接,使得弧板81與鋼托板83相互間基本垂直設置。為了增大固定支座8的強度,支撐筋板82的數量可以更多。當需要支撐左側的第一空調立管17時,固定支座8的弧板81的內弧面812緊貼第一空調立管17的外壁并與其角焊連接,其鋼托板83分別通過緊固件(未示出)固定在第一主梁3、第一副梁5和第二副梁6上,并且鋼托板83與第一主梁3、第一副梁5和第二副梁6之間分別設有如圖4和6所示位于其下方的木托10 (也可以是其它形式的墊塊)。當需要支撐中間的第二空調立管18時,固定支座8的弧板81的內弧面812緊貼第二空調立管18外壁并與其角焊連接,其鋼托板83分別通過緊固件(未示出)固定在第一主梁3、第二副梁6和第三副梁7上,并且鋼托板83與第一主梁3、第二副梁6和第三副梁7之間分別設有位于其下方的木托10 ;當需要支撐右側的第三空調立管19時,固定支座8的弧板81的內弧面812緊貼第三空調立管19的外壁并與其角焊連接,其鋼托板83分別通過緊固件(未示出)固定在第一主梁3、第二主梁4和第三副梁7上,并且鋼托板83與第一主梁3、第二主梁4和第三副梁7之間分別設有位于其下方的木托10。
[0039]本發明的牛腿結構9如圖8所不,包括一頂板91、一底板92和兩塊加強筋板93,其中,頂板91采用單面焊垂直地焊接在底板92上,并且頂板91的頂面911與底板92的頂面921齊平,各加強筋板93通過雙面角焊垂直連接在焊接底板92與頂板91之間。為了增大牛腿結構9的強度,加強筋板93的數量可以更多。安裝時,牛腿結構9的焊接底板92與相應的第一、第二埋鐵錨板1、2焊接,頂板91支撐在相應的橫梁(即第一主梁3、第一副梁
5、第二副梁6和第三副梁7)下方,以對橫梁起到補強作用,防止橫梁承載能力不足而導致脫落。
[0040]本發明固定支架系統的具體安裝方法如下:首先,根據固定支架安裝詳圖進行橫梁3、4、5、6和7的下料,并完成各固定支架8和牛腿結構9的預制以及木托10、螺栓11和鋼板12的準備;然后將各橫梁3、4、5、6和7之間采用多面角焊連接,完成橫梁框架;再將焊接成型后的固定支架8、牛腿結構9、橫梁框架清洗干凈,并做防腐處理;然后將橫梁框架與第一、第二墻面16上的埋鐵錨板1、2焊接連接,再焊接牛腿結構9,其中,橫梁框架、埋鐵錨板1和2、牛腿結構9之間均采用多面角焊連接;再采用四面角焊將固定支座8焊接在相應的橫梁與空調立管之間,焊接時確保固定支架8的弧板81的中心、兩塊筋板間的對稱軸與相應空調立管的圓心在同一直線上;最后,在固定支架8的鋼托板83下方墊上木托10,并確保木托10與鋼托板83對齊。
[0041]應該理解,在實際應用中,當空調立管數量為三根時,也可以每層支撐一根空調立管,每一層交錯一次或者每三層交錯一次,這需根據空調立管的具體情況(如空調立管的重量、管徑大小以及空調立管間的高度落差)而定。
[0042]綜上所述,本發明充分考慮了超高層建筑中大口徑空調立管承載大、管井空間不足的特點,通過采用錯層支撐、雙板加筋固定支座支撐、以及牛腿結構補強的方式,既有效地避免了因空調立管載荷過大而導致固定支架破壞,又能有效解決了管井空間不足的問題。實踐證明,本發明安全可靠、簡單有效,提升了超高層建筑中承壓空調水系統大口徑空調立管固定支撐的可靠性。
[0043]以上所述的,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的范圍,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即凡是依據本發明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簡單、等效變化與修飾,皆落入本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本發明未詳盡描述的均為常規技術內容。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用以支撐超高層建筑管井內并排設置的若干空調立管,所述若干空調立管分為η組,η ^ 2,其特征在于,該固定支架系統包括若干層支架,每層支架具有兩根相互垂直固接的第一主梁和第二主梁,所述兩主梁分別與管井兩個相互垂直的墻面上預埋的第一埋鐵錨板和第二埋鐵錨板相平行,且各自的一端分別與兩埋鐵錨板固接,在各空調立管的至少一側及各空調立管之間設有副梁,所述副梁的兩端分別與一主梁和與該主梁相平行的埋鐵錨板固接; 其中,所述若干層支架對應空調立管的組數分為η組,一組支架支撐一組空調立管,每組支架在包圍該組空調立管的主梁和副梁上分別支撐有與空調立管焊接的固定支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各組的支架錯層設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座包括一弧板、一托板和至少兩塊支撐筋板,所述支撐筋板固定在所述托板上,并與所述弧板的外弧面固接。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弧板的內弧面與空調立管焊接,所述托板通過緊固件固定在所述主梁和副梁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與所述主梁和副梁之間設有墊塊。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墊塊為木托。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埋鐵錨板和第二埋鐵錨板上焊接有支撐所述主梁和副梁的牛腿結構。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牛腿結構包括一頂板、一底板和至少兩塊加強筋板,所述頂板與所述底板垂直固接,所述加強筋板垂直固接于所述底板與所述頂板之間。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的頂面與所述底板的頂面齊平。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固定在所述第一埋鐵錨板和第二埋鐵錨板上,所述頂板支撐在所述主梁和副梁下方。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管井內還設有與第一主梁平行的第一主體結構梁,所述第二主梁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主體結構梁固接。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梁的另一端焊接有一金屬板,所述金屬板通過緊固件固定在所述第一主體結構梁上。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梁的下方還設有對其進行支撐的第二主體結構梁。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梁與所述第二主體結構梁之間澆筑有混凝土。1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其特征在于,空調立管的數量為三根,分為兩組,兩側的兩空調立管為一組,中間的空調立管為一組;所述若干層支架分為兩組,一組支架在包圍兩側空調立管的主梁和副梁上分別支撐有與空調立管焊接的固定支座,另一組支架在包圍中間空調立管的主梁和副梁上分別支撐有與空調立管焊接的固定支座,兩組支架每兩層錯層設置。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超高層建筑內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固定支架系統,用以支撐管井內并排設置的若干空調立管,所述若干立管分為n組,n≥2,該固定支架系統包括若干層支架,每層支架具有兩根垂直固接的第一主梁和第二主梁,兩主梁分別與管井墻面上預埋的第一埋鐵錨板和第二埋鐵錨板平行,且各自的一端分別與兩埋鐵錨板固接,在各立管的至少一側及各立管之間設有副梁,副梁的兩端分別與一主梁和與該主梁相平行的埋鐵錨板固接;所述若干空調立管分為n組,每組支架在包圍該組空調立管的主梁和副梁上分別支撐有與空調立管焊接的固定支座。本發明能夠在保證立管正常運行和支架足夠強度的前提下,實現在有限管井空間內對大口徑空調立管的安全支撐。
【IPC分類】F24F13/02, F16L3/223, F16L3/24
【公開號】CN105402868
【申請號】CN201510974948
【發明人】李海兵, 王和慧, 黃燁, 胡新余, 湯桂林, 李報春, 土娜, 王磊, 殷學義, 高猛, 文世冬, 劉波, 劉紀才
【申請人】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