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連通空氣進氣管道與預混腔110的進風孔410,分流板40的側壁開設有多個用于連通燃氣進氣管30與預混腔110的進氣孔420。如此,空氣進氣管道內的空氣經進風孔410進入預混腔110,燃氣進氣管30內的燃氣經進氣孔420進入預混腔110,實現空氣與燃氣在預混腔110內混合的目的。可選地,為促進空氣與燃氣的充分混合,進氣孔420沿分流板40的側壁周向間隔排布,進風孔410沿分流板40底部外緣周向間隔排布。可選地,混合室殼體10的底部設置有進風接口 50,進風接口 50開設有連通空氣進氣管道與進風孔410的進風口 510,進風口 510內壁形成有用于與空氣進氣管道連接的螺紋,以便空氣進氣管道與進風接口 50螺紋連接,連接緊固,操作便利。在本實施例中,進風接口 50的外壁與混合室殼體10的內壁可采用螺紋連接,以實現進風接口 50設置于混合室殼體10的目的。在其他實施例中,進風接口 50與混合室殼體10的連接方式也可為其他。
[0035]參閱圖1,在本優選實施例中,可選地,為改善燃氣燃燒器的點火操作,底座210形成有點火面214,第一通氣孔212繞點火面214外緣周向設置,燃氣燃燒器還包括常明火桿60,常明火桿60貫通底座210,一端設置于點火面214上,另一端延伸至分流板40底端的外部且位于進風口 510內,常明火桿60的側壁連通有燃氣供氣管610,燃氣供氣管610的進氣端延伸至混合室殼體10側壁的外部,以與氣態燃料供應裝置連接。常明火桿60位于點火面214的一端在燃氣供氣管610的供氣下連續燃燒,便于在爐灶上進行多次的炒菜或者加熱等。常明火桿60的另一端延伸至進風口 510內,從而空氣可吹入常明火桿60內,有效防止常明火桿60內的燃氣回流發生回火,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可選地,為進一步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常明火桿60設置于點火面214上的一端覆設有常明火帽620,常明火帽620的側壁開設有氣孔,從而火焰可以通過氣孔從常明火帽620的側面噴出。可選地,常明火桿60的端部可設置有鎖緊螺母,以對底座210、混合室殼體10及分流板40進行鎖緊,安裝簡便,結構簡單。可選地,點火面214的高度小于出氣槽224的高度,有效避免燃燒圈套220內的火焰內焰最高溫對點火面214上的點火器件進行燒烤而影響使用,同時也避免了燃燒圈套220內的火焰形成的強氣流對點火面214上的常明火弱氣流燃燒時進行吹滅,提高點火面214上各器件的使用壽命,可靠性高。
[0036]參閱圖1,在本優選實施例中,可選地,為便于點火操作,燃氣燃燒器還可包括電子點火桿70,電子點火桿70貫穿底座210,一端延伸至點火面214上,另一端延伸至混合室殼體10側壁的外部。可選地,為提高點火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電子點火桿70可以選用兩個。
[0037]參閱圖1,在本優選實施例中,可選地,燃氣燃燒器還包括爐膛本體,混合室殼體10的側壁沿徑向向外延伸有安裝邊130,混合室殼體10經安裝邊130安裝于爐膛本體底端,蓋板組件20位于于爐膛本體內,且燃燒圈套220的頂部形成有用于與爐膛本體配合定位的臺階226。具體地,安裝邊130上可設有法蘭連接孔,以將混合室殼體10固定在爐膛本體底端,并利用燃燒圈套220上的臺階226進行定位,保證結構的穩定性。在本實施例中,爐膛本體呈圓環狀。
[0038]從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實施例實現了如下技術效果:
[0039]根據本實用新型燃氣燃燒器,混合室殼體10形成的預混腔110與空氣進氣管道及燃氣進氣管30均連通,使得空氣進氣管道內的空氣及燃氣進氣管30內的燃氣在預混腔110內進行預混,預混后的空氣與燃氣經第一通氣孔212流至第二通氣孔222內,再由出氣槽224流出以供氣燃燒。如此,出氣槽224的設置,使得同一第二通氣孔222內的氣流分別從多個出氣槽224流出,出氣槽224對每一第二通氣孔222內的氣流進行分流,且氣流方向由向上更改為沿燃燒圈套220側面流出,有效減少了氣流沖擊燃燒時產生的噪音,降低了燃燒時的噪音污染,燃燒充分。
[004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混合室殼體(10),所述混合室殼體(10)的內部區域形成連通有空氣進氣管道及燃氣進氣管(30)的預混腔(110); 蓋板組件(20),包括設置于所述混合室殼體(10)上的底座(210)及設置于所述底座(210)上的燃燒圈套(220),所述底座(210)開設有多個與所述預混腔(110)連通的第一通氣孔(212),所述燃燒圈套(220)內開設有多個與所述第一通氣孔(212)連通的第二通氣孔(222),所述燃燒圈套(220)的內壁開設有沿所述燃燒圈套(220)周向設置的出氣槽(224),所述出氣槽(224)為多個并沿所述燃燒圈套(220)的軸向方向間隔排布,且每一所述第二通氣孔(222)與多個所述出氣槽(224)導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氣槽(224)為環形槽,且相鄰所述出氣槽(224)之間的間距相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室殼體(10)內設置有分隔板(120),所述預混腔(110)經所述分隔板(120)分隔為與所述空氣進氣管道及所述燃氣進氣管(30)連通的第一預混腔(112),以及與所述第一通氣孔(212)連通的第二預混腔(114),所述分隔板(120)開設有用于連通所述第一預混腔(112)與所述第二預混腔(114)的通孔(122) 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預混腔(114)在入口處的截面積小于出口處的截面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燒圈套(220)與所述底座(210)之間形成有用于連通所述第一通氣孔(212)與所述第二通氣孔(222)的第三預混腔(23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室殼體(10)內設置有分流板(40),所述分流板(40)的底部開設有多個用于連通所述空氣進氣管道與所述預混腔(110)的進風孔(410),所述分流板(40)的側壁開設有多個用于連通所述燃氣進氣管(30)與所述預混腔(110)的進氣孔(42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混合室殼體(10)的底部設置有進風接口(50),所述進風接口(50)開設有連通所述空氣進氣管道與所述進風孔(410)的進風口(510),所述進風口(510)內壁形成有用于與所述空氣進氣管道連接的螺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210)形成有點火面(214),所述第一通氣孔(212)繞所述點火面(214)外緣周向設置,所述燃氣燃燒器還包括常明火桿(60),所述常明火桿¢0)貫通所述底座(210),一端設置于所述點火面(214)上,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分流板(40)底端的外部且位于所述進風口(510)內,所述常明火桿¢0)的側壁連通有燃氣供氣管¢10),所述燃氣供氣管(610)的進氣端延伸至所述混合室殼體(10)側壁的外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氣燃燒器還包括電子點火桿(70),所述電子點火桿(70)貫穿所述底座(210),一端延伸至所述點火面(214)上,另一端延伸至所述混合室殼體(10)側壁的外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燃氣燃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氣燃燒器還包括爐膛本體,所述混合室殼體(10)的側壁沿徑向向外延伸有安裝邊(130),所述混合室殼體(10)經所述安裝邊(130)安裝于所述爐膛本體底端,所述蓋板組件(20)位于所述爐膛本體內,且所述燃燒圈套(220)的頂部形成有用于與所述爐膛本體配合定位的臺階(22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燃氣燃燒器,包括混合室殼體與蓋板組件,混合室殼體的內部區域形成預混腔;蓋板組件包括的底座及燃燒圈套,底座開設有多個第一通氣孔,燃燒圈套內開設有多個第二通氣孔,燃燒圈套的內壁開設有沿燃燒圈套周向設置的出氣槽,出氣槽為多個并沿燃燒圈套的軸向方向間隔排布,且每一第二通氣孔與多個出氣槽導通。空氣進氣管道內的空氣及燃氣進氣管內的燃氣在預混腔內進行預混,預混后經第一通氣孔流至第二通氣孔內,再由出氣槽流出以供氣燃燒。如此,同一第二通氣孔內的氣流分別從多個出氣槽流出,且氣流方向由向上更改為沿燃燒圈套側面流出,有效減少了氣流沖擊燃燒時產生的噪音,降低了燃燒時的噪音污染,燃燒充分。
【IPC分類】F23D14-02, F23D14-46, F23D14-62
【公開號】CN204438119
【申請號】CN201520023562
【發明人】劉臘喜
【申請人】劉臘喜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5年1月14日